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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導引-以美國凱雷併購徐工機械為例

第一章 緒論

第七節 案例導引-以美國凱雷併購徐工機械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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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由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

QFII),在一定規定和限制下匯入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並轉換人民 幣,通過嚴格監管的專門帳戶投資市場,而其資本利得、股息等經審 核後可轉為外匯匯出。此等制度係一國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自由兌 換、資本專案尚未開放下,有限度地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之過渡 性制度22。此制度要求外國投資者若要進入該國證券市場,必須符合 一定條件,得到該國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後匯入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

並轉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管的專門帳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

引進 QFII 制度不僅可增加市場資金供應、強化市場功能、完善投 資者結構,更可引進現代化投資理念、規範市場投資行為、推動中國 的資本市場與國際接軌23

第七節 案例導引-以美國凱雷併購徐工機械為例

透過產業整併,中國的外資併購活動頻仍,外資併購法規的建置 在中國漸趨完備。為試圖透過中國重大併購案件的剖析,了解中國併 購規範的缺失與改善歷程。本文擬解構「徐工併購案」的背景及其所 引發的法律問題,以俾窺本文之全貌,而能對本文所欲探討的中心問 題有初步了解,接續章節將示其骨幹、經脈及血絡,俾其通透。

第一款 併購動機

22 陳岩、高翔著,中國證券市場有效開放論,經濟管理出版社,頁 94,(2002.9)。

23 吳曉求,股權分置改革後的中國資本市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頁 303,(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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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國有企業改革

江蘇省作為經濟重省,走在國有企業改制前端。惟國有經濟數 量過多、分布不均且戰線過長,嚴重影響江蘇省的經濟發展。因此,

將缺乏競爭力或非由國家資本控股為必要的企業逐一退出國有企業 為首要之務。為加快國有中大型企業的轉型、重組和調整,將有規模 優勢、原具競爭能力和產品特色的骨幹企業做大做強,外資的引注猶 如一股活水,將使該國有企業再現風華或更勝以往。徐州工程機械集 團有限公司(下稱徐工集團)在2003年兩次被江蘇省政府、徐州市政府 作為引資改制的重點標的,同年10月,德隆、三一、美國凱雷、卡特 比勒等國內外30幾家機構向政府和徐工集團提出「項目建議書」,因 此拉開徐工改制的序幕。

二、 企業自身發展

徐工集團為徐州政府於1989年組建的地方型國有企業,是由徐州 重型機械廠、徐州工程機械廠等15家子公司組成的大型傳統國有企 業,並為徐州第一個銷售破百億的骨幹企業。徐工集團是中國最大的 工程裝備製造商,主要生產壓路機、起重機、吊車等重型機械,其產 品在中國市場市占率超過50%。然徐工集團作為一大型國有企業仍應 另外負擔龐大的社會責任,鉅額的支出壓得徐工集團無法喘息,使得 徐工集團的優勢日趨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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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集團工程機械有限公司(下稱徐工機械)是徐工集團和國有四 大資產管理公司透過債轉股的方式於2002年7月28日成立的公司24。 其中徐工集團占有51.32%股份,其餘由四大資產管理公司25持有。嗣 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國家的要求處理徐工機械持股,徐工集團將 此股份購回,徐工機械因此成為徐工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然徐工集團 因而背負巨額貸款與利息負擔,對於資金缺乏、資產負債率過高的徐 工集團無異是雪上加霜,更難透過融資取得資金周轉。同時,同業的 快速發展、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國家宏觀調控的政策變化和自身利潤 不斷下滑等劣因,使得徐工集團必須向外資招手,尋求合作。

第二款 背景事實

本案發展可切割為三階段,分述如下:

一、 第一階段:

承前所述,2003年開始,徐工集團進行國有企業改制而向外資招 手,於同年10月德隆、三一、美國凱雷、卡特比勒等國內外30幾家機 構向政府和徐工集團提出「項目建議書」。最後,美國凱雷承諾入股 後徐工集團將保有對於徐工機械的經營自主權及對重大事項「一票否 決權26」的權利,美國凱雷因而脫穎而出。2005年2月15日,美國凱 雷為本次收購案成立「凱雷徐工機械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凱雷徐工,

24 余志虎、余熙,凱雷併購徐工對國有企業改革的影響分析,當代經濟第 5 期,頁 32,(2007)。

25 分別為華融、信達、東方、長城四家資產管理公司。

26 又稱絕對否決權,即在議案即使通過股東會決議門檻,特定股東於享有絕對否決權下仍能使 該股東會決議無法通過。

械增資約2.42億人民幣定向增發的全部股份,且約定29若2006年徐 工機械的淨利潤加所得稅、利息、折舊、攤銷(即經常性EBITDA30)

Poison Pills)」,它允許股東在併購者持有目標公司股份一定比例時(一般是 25%-50%),以很大折扣 購買目標公司股份,而併購者的認股權無效。參考唐疆,徐工外資併購案研究,西南政法大學法 律碩士論文,頁 16,(2008.4)。

34 計畫約定為:「凱雷投資未來以公開發行股份上市的方式退出時,一旦有『同業競爭對手』獲 得上市公司 15%以上股份(含 15%,即徐工集團持有合資公司的股份比例)時,毒藥丸計劃就會啟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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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雙方各占一半,董事長轉由中方委派,並保有對重大事項有一票 否決權;保留毒丸計畫和懲罰性條款;併購資金採用一次性現金給付。

三、 第三階段

2007年3月16日,徐工集團再次與凱雷徐工商議修訂「股權買賣 與股本認購協議」以及「合資合同」。根據修訂協議,

1. 凱雷徐工同意以相當於人民幣121,713萬元等額美元購買徐工集 團所持有徐工機械35.6%的股權(同樣價額,在第一份修訂協議中 係等同於徐工機械40.32%股權)。

2. 同時徐工機械在現有註冊資本人民幣125,301萬元基礎上,增資人 民幣21,412萬元,全由凱雷徐工認購。

3. 上述股權轉讓和增資完成後,徐工集團將擁有徐工機械55%股 權;凱雷徐工將持有徐工機械45%股權。協議中仍保留外方直接 或間接轉讓股權須得中方同意之條款限制。

4. 徐工機械變更為國有股之中外合資企業,由徐工集團(中方)擁有 控制權;董事會構成員,董事9名中,徐工集團占5名、凱雷徐工 占4名,董事長由中方出線。

5. 凱雷徐工承諾合資企業保持徐工品牌,並協助引進新技術。

2008年7月22日,徐工集團、徐工機械、凱雷徐工三方所簽署的 協議、修訂協議、合資合同、修訂合資合同皆已過有效期限35,凱雷 收購徐工併購案正式破局。

35 肇因於審批程序中的反壟斷審查程序,商務部及反壟斷審查部門懸之未決,未能及時通過審 批而導致併購案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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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 後續影響分析

喧騰一時的凱雷收購徐工案,牽引出中國在外資併購法制與執行 層面上的不完善。從上述案例中不難察覺,在國有企業改制時期,企 業一方面借助外資彌補轉型所需資金缺口和設備,並藉此提升產品技 術與管理經驗等軟實力。另一方面,外資可能利用國有企業弱點而壓 低收購價格,取得國有企業控制權後,便將原有品牌束之高閣,使得 流傳悠久的民族品牌遭受冰封,漸漸退出市場而銷聲匿跡。在凱雷併 購徐工案的三年多裡,企業家、經濟學界和法學界,對本案抱持許多 質疑,主要針對徐工是否有賤賣國有資產和本件是否涉及國家經濟安 全問題。

從法律面來說,外資併購促使併購模式的演變;凸顯出外資併購 下,中國在併購活動中對於其他領域36的規範及保護的缺乏,以及國 家經濟安全和反壟斷的審查規範的不健全。從本案的發展歷程來看,

凱雷併購徐工案一直在中國法律框架下進行,但在最後反壟斷審查 中,商務部及反壟斷審查部門懸之未決,導致併購案流局。中國該如 何從制度面、法律面對外資併購進行規制與其所帶來負面影響的防 範。在國有企業改制的關鍵時刻,儘管透過外資併購可以促使國有企 業整體實力優化、國家產業結構重新調整,並利用外資與跨國公司合 作,然而外資併購有其動機,未達營利目的、戰略投資或規模經濟等 協同效應,其所帶來消極影響,尤其是壟斷性併購,其影響之大也不 在話下。

36 例如國有資產評估、股價評估、股東及債權人保護、職工保護、資訊充分揭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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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所述,徐工併購案一波多折,企業之間的產權交易引起了五 大問題的討論:一是國家經濟安全審查、二是反壟斷審查、三是股權 定價與國有資產流失、四是反併購措施的有效性,最後是外資私募股 權投資基金併購。再者,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求投資利益極大化,其 最終往往是退場以套利,並不在意經營被併購企業,也因此其重整目 標企業的做法通常是現實且激進,以求短期獲取顯著績效。職是,所 衍生出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控制以及職工權益保障問題的重要性並 不亞於上述五大問題。

本件是外資併購國有企業經典案例,雖然最終以破裂收場,但其 對於往後中國併購法制的建構、外資併購的監管、國有資產評估機制 等改善,形成一把強力的推手。本文框架性介紹外資併購國有企業所 帶來基本問題,接續章節將進一步細化核心問題,深入揭露破洞百出 的中國外資併購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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