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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探討及變更情境研析

第五章 研究成果

第二節 案例探討及變更情境研析

為建立涉及國保 1 可建築用地之變更情境,以下針對原區域計畫法下既有合法可建 築用地定義,及其容許使用項目,對比國保 1 涉及條件之成果擬定出不可能之樣情境,

樣態情境可分以下兩點:以下將針對莫拉克特定區域及丁種建築用地作為變更情境研析 之案例

壹、莫拉克條例特定地區

一、劃設依據

2009 年莫拉克颱風侵襲,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嚴重損失,為避免居民繼續利用環境脆 弱、敏感區域,危及居民生命及財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及內政部依據『莫拉 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二條劃定 100 處『特定區域』,61 處『安全堪慮地區』,說明如下:

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劃定機關)得運用環境敏感、土 石流災害潛勢、坡地環境地質、淹水潛勢及其他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置之資料庫 等資訊,就災區土地,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審查認定有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情形者,

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 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並予適當安置:

一、依法應予禁止開發或建築地區。

二、土石流高潛勢溪流影響範圍。

三、生態環境已嚴重破壞退化地區。

四、超限利用土地集中地區。

五、嚴重崩塌地區。

六、嚴重地層下陷地區。

七、河川有生態環境退化、危害河防安全或溢淹災害之虞地區。

八、其他經評估應予劃定特定區域之地區。

二、現況盤點

經清查,國保 1 模擬劃設區域涉及莫拉克特定區劃設區域總面積為 255.1833 公頃,

其中,涉及原區域計畫既有可建築用地面積為 9.9471 公頃(如表 5-3 涉及莫拉克特定區 可建築用地類型一覽表,以丙種建築用地為大宗,共涉及 5.0773 公頃,現況使用更涉及 14 種不同使用樣態,因莫拉克風災特定區屬嚴重敏感區域,無論住宅、商業、農業或政 府機關使用,對環境皆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與破壞,以台南市羌黃坑為例,其劃設範 圍約九成涉及土石流潛勢溪流,大雨來襲時,易受土石流及土石掏空崩塌等危害;高雄 市桃源鄉勤和部落遊憩用地涉及國保 1 劃設條件:河川區域線,而該部落周遭涉及地質 敏感山崩地滑、土石流潛勢溪流,土地屬嚴重地質敏感,雖遊憩用地目前屬空置地、水 道沙洲灘地,考量土地永續與環境保育,應加以變更;各縣市涉及國保 1 原區域計畫既 有可建築用地面積參見 0。

表 5-3 涉及莫拉克特定區可建築用地類型一覽表

用地種類 現況使用種類 面積(公頃)

丙種建築用地

人工林、天然林、遊憩場所、住宅、宗教、河道、

空置地、政府機關、商業、溝渠、農作、農業倉儲 設施、道路、學校

5.0773

交通用地

人工林、天然林、水道沙洲灘地、住宅、其他建築 使用、商業、河道、空置地、草生地、溝渠、農作、

農業倉儲設施、道路

1.9264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住宅、宗教、草生地、農業倉儲設施、道路 0.3053 遊憩用地 人工林、天然林、水道沙洲灘地、休閒設施、空置

地、商業、道路 2.6381

總計 9.9471

圖 5-1 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涉及莫拉克特定區示意圖(以台南市羌黃坑為例)

圖 5-2 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涉及莫拉克特定區示意圖 (以高雄市桃源鄉勤和部落為例)

表 5-4 涉及莫拉克特定區域土地利用綜整表

縣市 鄉鎮 用地種類 涉及面積(公頃) 小計

南投縣 信義鄉 交通用地 0.1790 0.1790

嘉義縣

阿里山鄉 丙種建築用地 0.0060

0.7292 梅山鄉 丙種建築用地 0.0154

交通用地 0.0008 潘路鄉 丙種建築用地 0.7070 台南市 南化區 丙種建築用地 0.7370

1.069 交通用地 0.3320

高雄市 桃源區 丙種建築用地 2.1320

7.5543 交通用地 0.0805

縣市 鄉鎮 用地種類 涉及面積(公頃) 小計

類型 編號 指標名稱

縣市 高雄市 南投縣 台南市 嘉義縣 屏東縣 臺東縣 變更 總計

優先性 六龜區 甲仙區 那瑪

夏區 桃源區 信義鄉 南化區 阿里

山鄉 梅山鄉 番路鄉 霧台鄉 太麻 里鄉

最優先 2 1 3

優先 12 3 8 5 4 3 1 36

次優先 14 15 15 5 7 1 2 3 62

一般 7 20 3 4 18 52

總計 35 39 8 23 9 11 1 2 6 1 18 153 綜合以上統計,本案建議最優先變更之區位共三處,包括:1.高雄市六龜區興龍村和 平段 930 地號等 6 筆土地;2.高雄市六龜區新發村不老段 83 地號等 2 筆土地;3.高雄市 甲仙區關山村東阿里關段 2216-1 地號等,其現況彙整如下。

1. 高雄市六龜區興龍村和平段 930 地號等 6 筆土地

表 5-8 高雄市六龜區興龍村和平段 930 地號等 6 筆土地現況彙整

項次 說明

地點 高雄市六龜區興龍村

土地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地段號 和平段 930 地號等 6 筆土地

權屬 國有

面積 1,712.00 平方公尺 使用現況 已開闢道路

涉及敏感因子 土石流潛勢溪流、地質敏感區山崩地滑、四級坡以上地區、歷史坡 地災害位置

圖 5-3 高雄市六龜區興龍村和平段 930 地號等 6 筆土地

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優先性模擬

2. 高雄市六龜區新發村不老段 83 地號等 2 筆土地

表 5-9 高雄市六龜區新發村不老段 83 地號等 2 筆土地現況彙整

項次 說明

地點 高雄市六龜區新發村

土地使用分區 風景區交通用地

地段號 不老段 83 地號等 2 筆土地

權屬 省市有

面積 56.70 平方公尺

使用現況 閒置地

涉及敏感因子 土石流潛勢溪流、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四級坡以上地區、水污 染管制區

圖 5-4 高雄市六龜區新發村不老段 83 地號等 2 筆土地

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優先性模擬

3. 高雄市甲仙區關山村東阿里關段 2216-1 地號

表 5-10 高雄市甲仙區關山村東阿里關段 2216-1 地號現況彙整

項次 說明

地點 高雄市甲仙區關山村

土地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地段號 東阿里關段 2216-1 地號

權屬 國有

面積 272.50 平方公尺

使用現況 閒置地

涉及敏感因子 土石流潛勢溪流、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四級坡以上地區、水污 染管制區

圖 5-5 高雄市甲仙區關山村東阿里關段 2216-1 地號

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優先性模擬

貳、丁種建築用地

縣市 工業區名稱 面積 小計 屏東縣 屏東汽車專業區 0.0194

5.158 屏東加工出口區 5.1386

總計 19.4118 19.4118

圖 5-6 丁種建築用地涉及工業區示意圖(以宜蘭、桃園為例)

表 5-12 工業區污水處理相關法規彙整表

汽車 卡車 貨車

航空站

1. 原物料運送至空港 20 分鐘可到達距離。

2. 成品運送至空港 20 分鐘內可到達距離。

3. 下交流道後 20 分鐘內可到達航空站。

4. 物品運送至火車站後 20 分鐘內可到達航空站。

航空站 20 分鐘 海港 20 分鐘 火車站 20 分鐘 交流道 20 分鐘 海港

1. 原物料運送至空港 20 分鐘可到達距離。

2. 成品運送至空港 20 分鐘內可到達距離。

3. 下交流道後 20 分鐘內可到達航空站。

4. 物品運送至火車站後 20 分鐘可送達海港。

火車站 1. 原物料運送至火車站後 20 分鐘可到達距離。

2. 成品 20 分鐘內可送達火車站距離。

交流道

1. 卡車、貨車下交流道後 20 分鐘可送達丁種建 築用地之距離。

2. 卡車、貨車下交流道後 20 分鐘可送達航空站。

3. 卡車、貨車下交流道後 20 分鐘可送達海港。

4. 就業者利用汽車 20 分鐘可到達距離。

行人 火車站 搭乘大眾運輸後,10 分鐘不行可及距離。 火車站 10 分鐘 捷運站 10 分鐘 捷運站

圖 5-7 丁種建築用地路網可及性分析操作示意圖

情境 3:丁種建築用地不具高可及性,且未處於整體開發地區 說明:

剔除整體開發區域及高可及性之區位,全台尚有 21.0153 公頃丁種建築用地位於國土 保育地區第一類範圍,其中,以河川區域線為大宗,其次為與人類飲水相關的飲用水水 源水質保護區及因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因丁種建築用地具有高污染風險,故本情境 下之區位應優先評估是否變更。

表 5-14 剔除可及性與整體開發後涉及國保一因子彙整表

涉及國保一劃設指標 涉及面積 百分比

一級海岸保護區 0.1760 0.84%

水庫蓄水範圍 0.0079 0.04%

保安林 0.3347 1.59%

河川區域線 11.0021 52.35%

國家級重要濕地 0.0849 0.40%

野生動物保護區 0.1612 0.77%

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0.0851 0.40%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 7.0451 33.52%

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 2.1182 10.08%

總計 21.0153 100.00%

6.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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