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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水平區劃之改善案例探討

第三節 案例類型

類型一:樓層設置單道走廊與護理站(或多功能活動室)併用,僅設置一座直通梯

走廊 直通梯 走廊共用情形 參考圖例代號

單道走廊 一座 共用 I-1、I-2、I-3 I-1 圖例:

1、 空間特性:

平面僅設置一座安全梯(併同昇降機間),通往安全梯之走廊併同供護理 站使用,該空間視同居室空間,該昇降機道應施以遮煙設備防煙,或於該 防火捲門提昇為遮煙防火性能捲門(含附設門扇)。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夜間護理站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住民可至待援區劃等待消防人 員由外牆或安全梯至樓層進行搶救。

②. 倘待援區劃或各寢室火災時,住民循序移動至安全梯或另一待援區劃避難。

3、 相對區劃設計:

安全梯,以及具備防火遮煙性能門扇及面臨道路之待援區 1、待援區 2。

圖 3-3 類型一:I-1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 3-4 類型一:I-1’-某火災災例平面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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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 圖例:

1、 空間特性:

①. 平面僅設置一座直通梯(併同昇降機間),現況施以一小時防火時效捲 門,應增設附設防火門扇,以提供消防搶救或等待救援空間。該昇降機 道應施以遮煙設備防煙,或於該防火捲門提昇為遮煙防火性能捲門(含 附設門扇)。

②. 通往直通梯之走廊併同供多功能活動教室使用,該空間視同居室空間。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夜間多功能活動教室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A區劃火災時,住民 可至B區劃或待援區劃等待消防人員由外牆或進行滅火後疏散住民。

②. B區劃火災時,住民可至A區劃循序移動至直通梯或於A水平相對區劃 避難。

3、 相對區劃設計:水平AB相對區劃,該區劃應提昇至防火、遮煙性能門扇。

以及具備防火遮煙性能門扇及面臨道路之待援區劃。

圖 3-5 類型一:I-2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I-3 圖例:

1、 空間特性:

①. 平面僅設置一座安全梯。

②. 通往直通梯之走廊併同供護理站使用,該空間視同居室空間。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夜間護理站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A區劃火災時,住民可至B區 劃或待援區劃等待消防人員由外牆或進行滅火後疏散住民。

②. B區劃火災時,住民可至A區劃循序移動至安全梯或於A水平相對區劃 避難。

3、 相對區劃設計:水平AB相對區劃,以及具備防火遮煙性能門扇及面臨道 路之待援區劃,該區劃應提昇至防火、遮煙性能門扇。

圖 3-6 類型一:I-3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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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二:樓層僅設一座梯、然設置兩處防火門開口通往居室或活動空間

走廊 直通梯 走廊共用情形 參考圖例代號

無走廊 一座 無共用 I-4

I-4 圖例:

1、 空間特性:

平面中央設置一座安全梯(併同昇降機間),安全梯兩側均設置走廊通往 居室,一側走廊併同供日常活動場所,該空間視同居室空間,該昇降機道 應施以遮煙設備防煙。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夜間日常活動場所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住民可至A區劃等待消 防人員由外牆或安全梯至樓層進行搶救。

②. A區劃火災時,住民可移動至B區劃避難。

3、 相對區劃設計:

水平AB相對區劃,該區劃應提昇至防火、遮煙性能門扇。

圖 3-7 類型二:I-4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類型三:樓層設置單道走廊與護理站(或多功能活動室)併用,兩座安全梯集中設置

走廊 直通梯 走廊共用情形 參考圖例代號

單道走廊 兩座 共用 II-2、II-3

II-2 圖例:

1、 空間特性:

安全梯偏側設置,通往安全梯走廊併同供日常活動場所,該空間視同居室 空間。平面並設置昇降機道應施以遮煙設備防煙。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夜間日常活動場所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住民可於各自住房(A 區劃及 B 區劃)等待消防人員由外牆,或進行滅火後疏散住民。

②. A區劃(或 B 區劃)火災時,住民可移動至B區劃(或 A 區劃)避難。

3、 相對區劃設計:

水平AB相對區劃,該區劃應提昇至防火、遮煙性能門扇。

圖 3-8 類型三:II-2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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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3 圖例:

1、 空間特性:

平面設置三座安全梯,其中兩座由同一梯廳進入視為一座,梯廳並設置昇 降機道應施以遮煙設備防煙。通往該梯廳之走廊併同供日常活動場所,該 空間視同居室空間。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夜間日常活動場所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住民可於各自住房至A 區劃及待援區等待消防人員由外牆,或進行滅火後疏散住民。

②. A區劃火災時,住民可移動至B區劃避難。

3、 相對區劃設計:

水平AB相對區劃,及待援區劃均應提昇至防火、遮煙性能門扇。

圖 3-9 類型三:II-3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 3-10 類型三:II-3’-某災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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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四:樓層設置雙道走廊,兩座安全梯並分別位於相對區域

走廊 直通梯 走廊共用情形 參考圖例代號

雙道走廊 兩座 共用 II-6

II-6 圖例:

1、 空間特性:

平面相對區域設置直通樓梯,通往直通梯走廊併同護理站使用,該空間視 同居室空間。平面並設置昇降機道應施以遮煙設備防煙。而其中一座直通 梯因為立足淨深不足,可先採遮煙門扇防煙,或可朝向同時具備防火性 能。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護理站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住民可於各自住房(A區劃及待援 區)等待消防人員由外牆,或進行滅火後疏散住民。

②. A區劃火災時,住民可移動至B區劃避難。

3、 相對區劃設計:

水平AB相對區劃,及待援區劃均應提昇至防火、遮煙性能門扇。

圖 3-11 類型四:II-6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類型五:樓層設置雙道走廊,兩座安全梯並分別位於相對區域

走廊 直通梯 走廊共用情形 參考圖例代號

雙道走廊 兩座 無共用(有分隔) II-4、II-5、

II-8

II-4、II-5 圖例:

1、 空間特性:

①. 平面相對區域設置兩座安全梯或兩座直通樓梯(應提昇施以防火門扇),

通往直通梯(或安全梯)走廊併同護理站或多功能活動空間使用,該空 間視同居室空間。平面並設置昇降機道應施以遮煙設備防煙。

②. 平面另有一座服務樓梯,應先採遮煙門扇防煙,或可朝向同時具備防火 性能。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護理站或多功能活動空間使用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住民可於各 自住房(A區劃及待援區)等待消防人員由外牆,或進行滅火後疏散住 民。

②. A區劃火災時,住民可移動至B區劃避難。

3、 相對區劃設計:

水平AB相對區劃,及待援區劃均應提昇至防火、遮煙性能門扇。

圖 3-12 類型五:II-4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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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3 類型五:II-5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II-8 圖例:

1、 空間特性:

①. 平面相對區域設置兩座直通樓梯。平面並設置昇降機道應施以遮煙設備 防煙。

②. 兩座直通樓梯因立足空間不足,可先採遮煙門扇防煙,或可朝向同時具 備防火性能。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護理站空間使用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住民可於至 B 區劃等待消 防人員救援。

②. C 區劃火災時,住民可移動至B區劃避難等待消防人員救援。

③. B 區劃火災時,住民可分別留至 A、B 區劃避難等待消防人員救援。

3、 相對區劃設計:

水平AB相對區劃,及待援區劃均應提昇至防火、遮煙性能門扇。

圖 3-14 類型五:II-8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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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六:樓層設置雙道走廊,兩座安全梯以上,中島設計

走廊 直通梯 走廊共用情形 參考圖例代號

雙道走廊 兩座以上 共用 II-9

II-9 圖例:

1、 空間特性:

①. 平面設置四座安全梯,通往各安全梯之走廊併同護理站及多功能活動空 間使用,該空間視同居室空間。平面並設置昇降機道應施以遮煙設備防 煙。

②. 其中一座安全梯前方設置居室(辦公室)使用,故本座樓梯視為無效。

2、 火災情境:

①. 假設護理站(及多功能活動空間)火災時之最危險情境下,住民可於各 至B區劃或待援區劃等待消防人員救援。

②. B區劃火災時,住民可移動至A區劃避難。

3、 相對區劃設計:

水平AB相對區劃,及待援區劃均應提昇至防火、遮煙性能門扇。

圖 3-15 類型六:II-9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第四章 避難安全性能及既有門扇煙洩漏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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