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以 ISO-9001 之立意精神建構交期管理系統
3.5 構建交期管理系統之內容
利用上述的審核分式,建立此交期管理系統程序書,以為執行與管理之依據;另外也是 因品質管理系統的範圍較大,將其納入品質管理系統體系內或將之視為品質管理系統內的一 個子系統。
本研究依照表 3.1 之條文要求,由上而下依次解釋對交期機能之影響,建議程序書內容 要求。當說明條文內容時,要將原來條文偏向品質之意義轉成交期的意義,這樣比較不會與 產品品質混淆不清。茲詳細介紹條文內容,與建議有關運用在交期管理系統作業活動內容說 明。
1. 條文 4.1 一般要求
如表3.2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建議內容:
鑑別其作業、活動之流程以及流程間前後的關係與順序後,要決定有效運作及管制流 程的方法及規範,如何訂定管制方法與給予資源。生管單位負責排程、跟催進度,將生產 狀況以適當的方式報告管理階層或告知相關單位,並訂定交期的績效指標,如工作週程、
交貨準確率等。
表3.2 ISO-9001:2000 條文 4.1 一般要求
章節及標題 內容
4.1 一般要求 組織應遵照本國際標準的要求建立、文件化、執行、維持品質管理 系統並持續改善其有效性。
組織應:
a) 鑑別品質管理系統所需的過程及其在組織中之運用(見 1.2 節),
決定這些過程的順序及相互關係,
b) 決定確保這些過程有效運作及管制的必要的準則及方法,
c) 確保提供支援這些過程的運作及監督必要的資源與資訊,
d) 監控、量測及分析這些過程,和
e) 採取必要行動以達成這些過程的預期結果及持續改善。
即組織要鑑別其作業、活動之流程以及流程間前後的關係與順序,
要決定有效運作及管制流程的方法及規範以使流程能運作順暢及有 效;也要提供人、機台、設施、訓練、預算等資源以支援流程 運作;流程也要訂定相關目標、指標或績效標準,使得能夠監督、
管制流程;如果未能達到預期的結果則要採取有效方案以能達成改 善目標、指標或績效標準,以及做持續改善。
2. 條文 4.2.1 通則與條文 4.2.2 品質手冊
如表3.3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建立交期政策與交期目標。建立文件管理程序,以管理文件的收發、會簽、核准等規 定,防止版別錯誤與混淆,與品質管理系統中要求的記錄需建立,並為各記錄訂定保存期 限。
依ISO-9001:2000 所要求條文建立所要求或組織需要之作業程序書,利用品質管理
系統建立之品質手冊內,將交期管理系統所建立的作業程序書加入作修正與連結成一文件 化架構,以及描述各程序或流程的相互順序與彼此間的關係。
表3.3 ISO-9001:2000 條文 4.2.1 一般要求與 4.2.2 品質手冊
章節及標題 內容
4.2.1 通則 品質管理系統文件化應包括:
a) 品質政策與品質目標,
b) 品質手冊,
c) 本國際標準要求的文件化程序,
d) 組織為確保其過程有效規劃、運作及管制所需要的文件,及 e) 本國際標準要求之紀錄。
4.2.2 品質手冊 組織應建立與維護品質手冊,其內容包含:
a) 品質管理系統的範圍,包括對排除部份的細節與理由,
b) 品質管理系統所建立的文件化程序,或參考該等程序,及 c) 描述品質管理系統各過程的順序及其彼此間之相互關係。
3. 管理責任:條文 5.1 管理承諾
如表3.4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組織高層應建立交期政策,例如:為滿足客戶要求,我們承諾達交率百分之百。
建立交期目標:如今年的工作週程由5 個月降低至 4 個月,或建立交期準確率目標為 100%,或交期相關的各種產品之良率目標。每年定期做管理審查將交期之政策、目標等 納入管理審查的範圍之一。
表3.4 ISO-9001:2000 條文 5.1 管理承諾
章節及標題 內容
5.1 管理承諾 高階管理者應透過下列方式,以證明對其品質管理系統的發展、實 施與持續改善系統有效性之承諾:
a) 對組織內部溝通 - 符合客戶及法令、法規要求的重要性,
b) 建立品質政策,
c) 確保品質目標被建立,
d) 執行管理審查,和確保提供必要的資源。
4. 管理責任:條文 5.2 顧客為重
如表3.5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組織高層應建立一機制,如於合約審查程序中納入由業務人員負責調查顧客的需求已 被了解與決定,並有效傳達給內部人員。
表3.5 ISO-9001:2000 條文 5.2 顧客為重
章節及標題 內容
5.2 顧客為重 高階管理者應確保顧客之需求已被決定且滿足,以達到增進客戶滿 意為目的(見 7.2.1 及 8.2.1)。
5. 管理責任:條文 5.3 品質政策
如表3.6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組織高層應建立適當的交期目標,此目標要能符合組織目標,承諾改善並持續改善交 期系統之有效性;也要在定期管理審查中持續地進行審查其適切性。
表3.6 ISO-9001:2000 條文 5.3 品質政策
章節及標題 內容
5.3 品質政策 高階管理者應確保其品質政策 a) 適合於組織的目的,
b) 包括符合品質管理系統需求及持續改善系統有效性之承諾,
c) 提供一個建立及審查品質目標之體制,
d) 於組織中被溝通及瞭解,
e) 審查其持續的適切性。
6. 管理責任:條文 5.4 規劃
如表3.7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要建立交期目標,並與交期政策相一致。要做交期管理系統規劃,以符合條文4.1 一 般要求之要求。
表3.7 ISO-9001:2000 條文 5.4 規劃
章節及標題 內容
5.4 規劃 5.4.1 品質目標
高階管理者應確保組織內各相關機能及各層級之品質目標被建 立,品質目標包含符合產品要求之各項需求(見 7.1.a)。品質目標應 可被量測,且必須與品質政策相一致。
5.4.2 品質管理系統規劃 高階管理者應確保:
a) 規劃品質管理系統以符合條文 4.1 及品質目標之要求,和 b) 當品質管理系統計劃將有或已有變化時,維持品質管
理系統之完整性。
7. 管理責任:條文 5.5 責任、授權與溝通
如表3.8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組織高層應確保組織內所有階層員工之權責已被定義及告知,各階層員工知道自己的 作業對組織有何貢獻。組織高層應設立交期管理代表,明定其責任與授權,以確保交期管 理系統中所需之流程被建立、實施與維持,並確保組織全員對客戶需求認知的提昇。
管理代表的責任包括了:供應商對品質管理系統有關事務的聯繫,也包括了顧客端的 品質問題與處理之相關代表,甚至於包括有利害關係的機構、社會團體等資訊回饋與溝通 之代表。於組織中也要有適當的溝通管道如週月會、員工大會、公司刊物、公告欄、產銷 協調會等。
表3.8 ISO-9001:2000 條文 5.5 責任、授權與溝通
章節及標題 內容
5.5 責任、授權與溝通 5.5.1 責任與授權
高階管理者應確保組織內之責任、授權已被定義及溝通。
5.5.2 管理代表
高階管理者應指派管理階層中之一員,不受其他責任影響,明定其 責任與授權包含下列:
a) 確保品質管理系統中所需之過程被建立、實施與維持;
b) 向高階管理者報告品質管理系統執行之成效及任何必要之改善;
c) 確保組織全員對客戶需求認知的提昇。
備註:管理代表的責任可以包括與外部機構對品質管理系統有關事 務的聯繫。
5.5.3 內部溝通
高階管理者應確保組織內之溝通過程已被建立,並且對於品質管理 系統的有效性進行溝通。
8. 管理責任:條文 5.6 管理審查
如表3.9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組織高層應設立定期的管理審查會議,如一年兩次的管理審查會議,來審查交期管理
系統的有效性與適切性,其審查內容包括交期政策與交期目標,及其他與交期有關者,如 供應商評審狀況、顧客滿意度調查與內部稽查之相關的改善措施與結果等,審查交期管理 系統之有效性與適切性。管理審查會議的記錄需依規定保持一定的時間。
表3.9 ISO-9001:2000 條文 5.6 管理審查
章節及標題 內容
5.6 管理審查 5.6.1 通則
高階管理者應於事先計劃的間隔期間審查組織的品質管理系統,以 確保其持續的適切性、正確性與有效性。管理審查應包括評估改善 的機會與品質管理系統修正的必要性,包括品質政策與目標。
管理審查的紀錄需加以維護。
9. 資源管理:條文 6.1 資源的提供
如表3.10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組織應提供必要的資源,以能維持交期管理系統的有效性及持續改善,增進顧客滿意 度。
表3.10 ISO-9001:2000 條文 6.1 資源的提供
章節及標題 內容
6.1 資源的提供 組織應決定與提供必要的資源以
a) 執行和維護品質管理系統及持續改善其有效性,和 b) 藉由符合客戶需求以增進客戶滿意。
10. 資源管理:條文 6.3 基礎設施
如表3.11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組織應提供如廠房、辦公室、電腦、辦公設備、電話、網路、交通車等基礎設施,
以利發展與活動;最佳的方式為建置資源規劃與管理系統(ERP),以利組織資訊的傳輸與 溝通。
表3.11 ISO-9001:2000 條文 6.3 基礎設施
章節及標題 內容
6.3 基礎設施 組織應決定、提供及維護為達成符合產品需求必要的基礎設施。基 礎設施包括可行的下列:
a) 建築物、工作空間及附屬的設施;
b) 過程設備 (包括軟、硬體設備),和 c) 支援服務 (例如運輸、通訊)。
11. 資源管理:條文 6.4 工作環境
如表3.12 交期管理系統程序之相關建議內容:
組織應給予員工適宜的工作環境,同時有助於達成交期的環境,如進行5S 活動,
以創造清潔明朗的作業環境;以及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以利組織運行與經營。
表3.12 ISO-9001:2000 條文 6.4 工作環境
章節及標題 內容
6.4 工作環境 組織應決定和管理為達到符合產品需求必要的工作環境。
12. 產品實現:條文 7.1 產品實現的規劃
12. 產品實現:條文 7.1 產品實現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