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檢疫實施之概況 檢疫實施之概況 檢疫實施之概況 檢疫實施之概況
檢疫工作是一種預防醫學,期待透過種種檢病措施,以求早 日檢查出傳染病患,並將可能染病的患者加以隔離,避免傳染病 疫情擴大。就防疫的角度而言,檢疫工作的實施越嚴密越好,如 此才越有可能檢查出傳染病患者,不過在實際的海港檢疫實務工 作中,這終究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嚴密的檢疫工作,牽涉到龐 大的經費與檢疫所人力是否能夠配合的問題,且嚴密的海港檢疫 措施,也越有可能阻礙交通與通商的流暢性,這對臺灣經濟來說,
更是一大阻礙。因此,為了讓海港檢疫制度在實施上更加具有效 率,臺灣海港檢疫施行規則與日本內地相同,一致規定有「常時 檢疫」與「臨時檢疫」兩制度。常時檢疫制度運用在平時域外無 傳染病流行之兆的場合,於主要港口針對域外船舶進行檢病檢 查。臨時檢疫制度則是針對域外有傳染病流行之兆時,由總督以 告示指定未實施常時檢疫的港口,開設臨時檢疫所實施檢疫措 施。118
一 一 一
一、 、 、 、常時檢疫 常時檢疫 常時檢疫 常時檢疫
依據 1899 年公佈的臺灣海港檢疫施行規則,臺灣本島實施常 時海港檢疫的港口為基隆港與淡水港,一直到 1925 年,總督府於 高雄港務部設置檢疫課以前,基隆港與淡水港一直為臺灣實施常 時海港檢疫措施的主要港口。其中,總督府於基隆港設置基隆海 港檢疫所、於滬尾設置檢疫支所的檢疫所時期,則又是臺灣海港 檢疫制度奠基的重要關鍵。根據臺灣日日新報的記載,「建造於基 隆火號庄的基隆海港檢疫所,建坪有三百坪,再加上尚未建築的
118〈府令第 105 號 臺灣海港檢疫施行規則〉,《臺灣總督府府報》第 590 號,
1899 年 8 月 27 日,第一條規定。
避病院,地域極廣,檢疫所規模比起長崎、門司、橫濱、神戶與 函館等各檢疫所來說,毫不遜色。」報載當中,對於基隆海港檢 疫所的檢疫硬體設備讚譽有加,直稱基隆海港檢疫所比起日本內 地諸所不惶多讓,由此也以想見,臺灣總督府對於海港檢疫工作 的重視程度。至於在檢疫制度建立初期,基隆海港檢疫所又是如 何運用該所設備進行檢疫工作,也可以從臺灣日日新報當中窺知 一二,「內地與其他地方入港的船舶若有時疫發生,對於船客及其 行李直接進行消毒,且健康的船客由檢疫所右側棧橋登岸,患者 由左方登岸,均要接受診察。脫衣物沐浴後替換該所準備的乾淨 衣物。暫且休憩的患者,待衣物全部消毒後即送入休憩室,其他 行李經消毒後還給本人。浴室分為上下二等,又有男女之別,熱 水維持五分左右,蓄水池保持三百噸以上水量,提供浴池或其他 用水。所內設備完備。」119由此可見,若是在常時檢疫檢查出船 舶有疫病發生時,不論是健康或是染病患者一律帶往海港檢疫所 從事停留隔離。就檢疫所設備而言,基隆檢疫所設備頗為完備。
為促進常時檢疫過程的快速進行,1903 年 7 月總督府於基隆 港設置暫時棧橋(日文:基隆港假暫橋)。以往對於內地入基隆港 的船舶,必須於海港檢疫所前面的港口投錨,檢疫官直接登上該 船進行檢疫。全部檢疫結束後,船客才開始上岸,即入港船舶均 須於港口停泊投錨、接受完檢疫後,才能繼續往棧橋進行。如此 一來,一旦停止運轉的船舶機關,不得不再重新開始運轉。且,
投錨、拔錨過程,頗為耗費時間,對於船客來說,亦深感不便。
因此基隆海港檢疫所對於上述檢疫施行手續謀求種種改善。暫時 暫橋完工後,限於日本內地無傳染病流行之場合,檢察官先乘坐
119〈基隆檢疫所の設備〉,《臺灣日日新報》第 731 號,1900 年 10 月 5 日,第 4 版。
小船趕赴港口,問明進航船舶船內的衛生狀況,若無異狀,則檢 疫官上船於該船舶行進中進行檢疫,等到該船行至棧橋時,檢疫 已完成。120以 7 月 8 日入港的西京丸為例,船舶從進棧橋到繫留 時間大概需要 20 分鐘,西京丸約費 30 分鐘。相較以往在港口投 錨,待檢疫完了後,才再度拔錨前往港內棧橋繫留的繁瑣過程,
動輒耗費 1、2 個鐘頭而言,暫時棧橋的完工確實有效地加速檢疫 流程。暫時棧橋的完工也可以看出,臺灣海港檢疫制度從草創邁 向完備的過程,其實就是不斷尋找明快進行檢疫、不妨礙通商順 暢的檢疫辦法。
二 二 二
二、 、 、 、臨時檢疫 臨時檢疫 臨時檢疫 臨時檢疫
西元 1899 年 8 月發布臺灣海港檢疫規則、臺灣海港檢疫施行 規則後,1900 年 3 月,臺灣總督府頒布海港檢疫所官制,開始於 基隆與淡水兩港進行常時檢疫工作,其他各港於須實施海港檢疫 的場合,所依據的辦理辦法除 1896 年訂定的「檢疫暫行規則」(日 文:檢疫假規則)外,並無其他法規規定。就海港檢疫工作的完善 而言,確實有不完備之處。因此總督府於 1900 年 11 月以勅令第
430 號頒布「臺灣臨時海港檢疫所官制」121,使本島各港在海外
傳染病流行時,得依據流行情況,權宜開設臨時海港檢疫所,以 防範疫病侵入。根據臺灣臨時海港檢疫所官制規定,臨時海港檢 疫所長由所在地的縣、廳警部長擔任(未設警部長之廳以廳長充 任),其開設與關閉均由總督發布告示決定。臨時海港檢疫所設海 港檢疫官補、海港檢疫所書記、海港檢疫員、海港檢疫醫員各 1
120 〈雜報 檢疫施行手續に就て〉《臺灣日日新報》,第 1556 號,1903 年 7 月 9 日,第 2 版。
121 〈勅令第 430 號 臺灣總督府臨時海港檢疫所官制 明治 33 年 11 月〉,《臺 灣總督府法規提要》,(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頁 90。
名。其中臨時海港檢疫官補承所長指揮進行檢疫,臨時海港檢疫 所書記承所長指揮從事庶務,臨時海港檢疫員承上級指揮從事檢 疫,臨時海港檢疫醫員承上級指揮從事醫務。
臨時海港檢疫所官制頒布後,首次臨時海港檢疫的實施為 1902 年 2 月。由於華南地區與馬尼拉等地發生極為猖獗的霍亂疫 情,為避免該地霍亂傳入臺灣,總督府當局先向沿岸地方廳通達 注意此事,其後 3 月以告示第 33 號公告「依據 1900 年勅令第 430 號臺灣總督府臨時海港檢疫所官制,4 月 1 日起於舊港、後壠、
梧棲、鹿港、下湖口、東石港、安平、東港與媽宮開設臨時海港 檢疫所」。又,同月以府令第 22 號公告「接受檢疫的船舶有接受 消毒之需要時,使其迴航基隆」。爾後,臨時海港檢疫施行的經過 如下。122
4 月 施行臨時海港檢疫之事向內務大臣報告,並通知香港、
廈門與福州的各地國駐在領事、警視聽及內地沿海各府 縣知事。
制定臨時海港檢疫所船舶檢疫手續及須接受消毒船舶 的處理手續。
向基隆海港檢疫所長及各臨時海港檢疫所長通達,須接 受消毒的船舶命其從各臨時海港檢疫所迴航基隆的施 行方式及通報方法。
向各臨時海港檢疫所長通達,有關提出入港船舶檢疫表 及實施海港檢疫時應特別注意霍亂等事。
向專賣局長通達,從布袋嘴入港的載鹽船(日文:鹽積 船)因檢疫之故須暫時迴航東石港之事。
向各廳長通達,應特別注意在開港地外未寄港的中國式
122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明治 35 年份(臺北:臺灣總 督府。復刻本為《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 8》,臺北:成文出版社,1985 年),頁 84。
帆船,且應在陸上從事相當之措施。
命課員出差到各臨時海港檢疫所所在地之各廳,使其進 行各項措施。
7 月 向各臨時海港檢疫所所長通達,有關各海港檢疫所購入 物品應注意的事項。
8 月 向基隆、臺北、新竹、苗栗、臺中、彰化、斗六、嘉義、
臺南、鳳山、阿猴與澎湖各廳長通達,由於對岸及內地 霍亂病勢頗為嚴重,因此對於檢疫施行過後的船舶雖在 停泊中仍應給予十分注意。
9 月 由於清國廈門附近的霍亂病勢逐漸平息,因此對於素來 不多船舶出入的舊港、後壠、下湖口、東石港與東港之 各臨時海港檢疫所,最早認定其並無實施檢疫的必要,
因而於以告示第 126 號在 9 月底前將其關閉。並將此事 通知各關係官衙。且向各所在廳長通達,檢疫所關閉後 各廳對於入港船舶仍應給予嚴重注意。
11 月 獲知香港、廣東、馬尼拉等地霍亂病勢逐漸歸熄的消
息,以告示第 148 號,限於 11 月 20 日以前廢止各臨時 海港檢疫所。123
4 月到 11 月期間,臨時海港檢疫所內入港檢疫的船舶數總計 為 1,014 艘,其船種別為軍艦 5 艘、輪船 76 艘、帆船 1 艘、中國 式帆船 932 艘。因疑有傳染病患者及發生傳染病患者之故,而施 行的消毒有 5 件,分別是英國輪船フオルモサ號、大阪商船株式 會社輪船舞鶴丸、中國式帆船順勝泰號、中國式帆船金順美號、
中國式帆船王發順號。1241902 年的霍亂疫情,是日本領臺以來前
123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 8》,頁 85-86。
124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 8》,頁 86-87。
所未見的霍亂流行,其發生地遍及臺北、基隆、宜蘭、深坑等 11 廳,患者數達 761 名、死亡人數達 619 名。其中,苗栗廳大甲支 廳轄內、臺中廳塗葛窟與彰化廳鹿港,以及臺東廳與澎湖廳的患 者皆是發生在沿岸通航的輪船與中國式帆船內發現。125
由此可知,若總督府未以公告實施臨時海港檢疫,特別針對 沿岸通航的船舶進行檢疫,則未實施常時檢疫的沿岸港口勢必輸 入更多華南與南洋的霍亂病毒。這其實是海港檢疫制度中的一項 弔詭之處,相對於實施常時檢疫的基隆港與淡水港,西部沿岸地 區實施中國式帆船貿易的各特別開港,與華南、南洋地區交通頻 繁,反而更加地容易輸入傳染病病毒。日治 50 年間,時人也常有 必須充實西部沿岸各港灣檢疫機構的呼聲。126然而,或限於經費、
由此可知,若總督府未以公告實施臨時海港檢疫,特別針對 沿岸通航的船舶進行檢疫,則未實施常時檢疫的沿岸港口勢必輸 入更多華南與南洋的霍亂病毒。這其實是海港檢疫制度中的一項 弔詭之處,相對於實施常時檢疫的基隆港與淡水港,西部沿岸地 區實施中國式帆船貿易的各特別開港,與華南、南洋地區交通頻 繁,反而更加地容易輸入傳染病病毒。日治 50 年間,時人也常有 必須充實西部沿岸各港灣檢疫機構的呼聲。126然而,或限於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