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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臺灣》插畫主題分析

第四章《民俗臺灣》插畫主題分析

帕諾夫斯基提到運用圖像學的方法,可以讓觀者回到藝術家的創作歷程,而從理 解圖像的過程當中,會讓觀者變成作者,再度經歷了藝術品的創作,也就是「意義的 重建」。雖然德國貝霍曼對於帕諾夫斯基上述的主張會使這些「藝術解釋」變成填表 動作或讓研究圖像的學者陷入面對數量龐大的研究資料與文獻的窘境,但是帕諾夫斯 基卻也能在各種歷史的改變中掌握住意義的原貌。119

將圖像依照前述章節分類後,尋找出共通主題,發現或許可以從主題中看出來當 時社會普羅大眾關心的事,而這些主題也串聯著《民俗臺灣》雜誌的精神,但因本研 究是以《民俗臺灣》的圖像為出發點,文字的敘述與雜誌的內容僅作為參考之用,因 此或許會出現許多重要的文獻、事件因為無圖像的編排而被忽略,但是這也是處理文 獻的主觀資料。

第一節 插畫分類

《民俗臺灣》的圖像使用有前述一圖多用的情形,因此本研究不再將圖像與內文 配合,但會將文章內容列為可作為參考輔助分類之用。圖像分類原則採取一圖一主題 的方式,因此在分類過程中常常會遇到圖像主題模稜兩可的情況,此時就會以文章或 圖像作者為此圖像命名的方向為準。企圖將圖像的分類將主觀的成分降到最低。

本研究也運用圖像學原則與分析做法,配合上述的分類原則,將《民俗臺灣》的 圖像進行題材分類。

一、 分類的原則  

引述《視覺研究導論-影像的思考》一書中對於大量影像樣本的分類原則,首先 要先將這些圖片進行編碼後設定類別,也就是說要為這些圖像進行描述性的標簽,這

119 陳懷恩,《圖像學—視覺藝術的意義與解釋》,臺北:如果出版,2008 年,頁 269。

些標簽結構需要的是明顯而客觀,這樣才能真切地為這些標簽找到最符合且正確的類 別。文中也提到在進行圖像的編碼分類時都需要有以下特徵:120

(一) 無所不包(exhaustive),每個被研究的圖像都能夠被某個類別所涵蓋。

(二) 界限明確(exclusive),類別不能重疊。

(三) 有啓發性(enlightening),引用史雷特(Slater, D.)的說法,類別必須將 圖像分門別類詳細解釋,而這些分析上有趣、連貫有條理的。

依照圖像與文化脈絡間有理論意涵(theorized)的連結性來進行分類與編碼,如 此透過有意義的連結,插畫的圖像意義才會顯現出來。此時的連結也包含了對於圖像 的理論與經驗的考察。

分類時所依循的編碼特徵進行插畫的圖像編碼,常常會與到模糊不清或者模稜兩 可的灰色地帶,就像以觀看插畫角度的方式不同,也會影響到插畫主題分類方向,抑 或是作者已經有表達、敘述此插畫的脈絡與作品名稱,但是事實上卻與作品本身所描 繪的圖像有極大的出入,因此本研究的分類原則是以作者表達為主,參考實際圖像的 時代性與內容表現。一步一步依照分類的原理與原則進行分類。

例如 2 卷 4 號頁 31 臺灣民俗圖繪「鹿港二」(C1-06)(見圖 14),光就畫面直接 判斷,作者繪製了一大面斑駁的紅磚牆,取名為「鹿港」,若以作者命名的分類,應 該歸類在「標示特定地點的景觀與建築」;或者就插畫內容判斷,應該歸類在「建築 相關物件」,但是本研究參考立石鐵臣所寫的內容判斷:

鹿港的老婆婆用一種奇妙的布包住耳朵,聽說這個叫做耳仔帽,是一種藍 色的布,風冷的時候可以保護耳朵,不過在這種晴空萬里的天氣,我竟然走到 出汗了。121

120 Gillian Rose 著,王國強譯,《視覺研究導論:影像的思考》,臺北市:群學,2006 年,頁 59-60。

121立石鐵臣,〈臺灣民俗圖繪 鹿港二〉《民俗臺灣二上》,2 卷 3 號通卷 9,臺北:南天書局,1998 年,

頁 31。

作者以這片斑駁紅磚牆來對照老婦,雖然主角占不到畫面的十分之一,卻是作者 想要表達的重點,因此本研究將此插畫歸類在「C 庶民的生活百態」中的「C1 臺灣庶 民群相」。

圖 14 〈鹿港二〉

(資料來源:《民俗臺灣》)

二、 分類的步驟  

《民俗臺灣》每一張圖像都有其歷史的意義與價值,但就如此大量的圖像進行分 類,確實需要時間與多方閱讀相關文獻,才能獲得更正確的圖像分類。

(一) 仔細檢閱每一張圖像後,依照圖像的直接表達畫面(圖像題材),粗略 歸納出相近似的題材屬性。

(二) 再將不同題材群組,企圖尋找出共同的主題。

(三) 開始參考作者所提出對於此圖的創作依據進行圖像主題與題材的重新 歸類與調整。

(四) 再次確認分類主題的正當性與適當性,若相同主題之間的圖像有差異性 頗大的項目,則考慮對主題進行再次修正及調整主題下的子項目與圖像。

(五) 調整後使得每個圖像都在自己的分類主題中有符合主題的理論意涵。

(六) 進行量化統計,交叉分析圖像類別在《民俗臺灣》版面表達傳播上所占 的比重。並參考《民俗臺灣》中以文字書寫的文章類型中,相同主題的重要性。

(七) 再將各大主題套入圖像學的分類法,歸納出這類圖像的意義。原則上本 研究是不對單一圖像進行單一解釋,除非在圖像的理解上,因為時空環境或特 殊因素會造成閱讀者的誤解或疑問,才會針對某一圖像進行直接地說明解釋。

三、 分類的結果  

分類結果的產生是由客觀主題條件加上主觀圖像作者解釋後所產生,而之後延伸 出來的圖像意義也僅只限於《民俗臺灣》中對於圖像部分的詮釋,並非符合「全臺灣 的民俗」,這種全面性的概括統計會出現的必然數,或許因為繪者對於某種事物感到 新鮮或好奇,驅使繪者大量進行此類繪畫主題的描寫,抑或是繪者對於某些主題的習 以為常,反倒覺得不是那麼重要,不加以關心,反而忽略。這些狀況都有可能發生,

因此對於插畫的圖像解釋就會產生某種程度上的偏頗,但是這些都不影響《民俗臺灣》

圖像分類的準確度,因為這些現象也是可以提供歷史觀察的部份。

依照歸類、分類原則進行《民俗臺灣》的插畫圖像分類,共歸納出宗教信仰與民 俗習慣、士農工商各行各業、庶民的生活百態、多樣面貌的建築景觀、自然生態、圖 像化文字等六大類別,共 19 項主題。

分析六大類別數量比例,得到的結果是「宗教信仰與民俗習慣」的圖像總數 47 圖,占 12.8%;「士農工商各行各業」的圖像總數 79 圖,占 21.5%;「庶民的生活百態」

的圖像總數 124 圖,占 33.8%;「多樣面貌的建築景觀」的圖像總數 73 圖,占 19.9%;

「自然生態」的圖像總數 34 圖,占 9.3%;「圖像化文字」的圖像總數 10 圖,占 2.7%。

(見表 20

從圖像主題判斷,數量最多的是「庶民的生活百態」,這個類別不但最貼近百姓 生活也對於民俗的描述是最直接的。而最少的是「圖像化文字」,不過此類別對於「民 俗」來說,應該是沒有任何意義,不過對於雜誌的編輯與版面的安排,卻是有指標性 的設計意義,就「宗教信仰與民俗習慣」、「士農工商各行各業」、「庶民的生活百態」、

「多樣面貌的建築景觀」、「自然生態」、「圖像化文字」等六大主題分析進行探討。

第二節 主題分析(一)宗教信仰與民俗習慣

人類的風俗與信仰代表著當地世代傳襲的民俗文化,民俗的範圍與定義,每位民 俗學者都有提出他們不同的看法,以英國彭尼(Charlotte Sophia Burne, 1850~1923)的 看法認為民俗學包含了傳襲的信仰(Beliefs)、慣習(Customs)、故事(Stories)、歌謠

(Songs)、俚語(Sayings)等,民俗學家關心的是在於民眾心理層面的事物,與工藝 技術無關,彭尼也以捕魚為例,以民俗的角度是不關心捕魚工具、如何捕魚;在意的 是漁民在捕魚時的種種禁忌。當然在先進或蠻荒的年代與社會中,都有自古以來傳承 下來的風俗、信仰與慣習,這些不需要經過科學驗證或者確切歷史紀錄,可以透過風 俗民俗被合理地保留下來。這些保留下來的「遺存物」(Survivals)是一代一代中傳承 下的共同財產。122

面對民俗學定義,英國民俗學者哥麥(George Laurence Gomme 1853–1916)則以較 簡單分類方式,將民俗學分成傳襲的(Traditional)民俗,包括了慣習、儀式、信仰與 心理的(Psychological)民俗,只有信仰。123

本研究將《民俗臺灣》符合「宗教信仰與民俗習慣」的相關圖像分爲:宗教信仰、

民俗節日與特定風俗習慣及用品、符咒文化等三主題。

一、 宗教信仰  

人類對於宗教產生的敬畏可以透過儀式來表達,臺灣承襲自中國漢民族的思想理 念,因此在信仰上也是偏向多神多教融合與並存。雖然臺灣的宗教發展深受歷史演變 的影響,不同時期統治者對於宗教政策也是臺灣宗教發展的重要脈絡,或許是臺灣人 的個性使然,一直以來對宗教有很高的接受度,也對於不同的宗教信仰多所包容。

一直以來,臺灣的民間信仰通指漢民族的文化性與習俗性的宗教信仰,家庭是基 礎的祭祀單位。以天地神鬼、祖先及日月星辰、樹木石頭等自然神為主要崇拜對象,

也包含歲時禮俗、生命儀禮及巫術信仰等。

而各種宗教都得以在臺灣發展,當然與臺灣自荷西時期到現在有不同的民族的統

122林惠祥,《民俗學》,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68 年,頁 2-4。

123作者在文中表示以「民俗學」的角度來論的話,哥麥的分類則稍嫌簡單,不好應用。

治有關,荷西時期的傳教士對平埔族即展開宣教的活動。清朝政府也大力提倡媽祖信 仰。日治早期雖不過多干涉臺灣人的信仰,但是根據 1919 年臺灣總督府編修官丸井 圭治郎的《臺灣宗教調查報告書》中指出,日本領臺總督府在 1895 年統治台灣之前 的儒、道、佛教統一為臺灣人的「舊慣信仰」。1241895 年以後,臺灣的宗教則有「神

治有關,荷西時期的傳教士對平埔族即展開宣教的活動。清朝政府也大力提倡媽祖信 仰。日治早期雖不過多干涉臺灣人的信仰,但是根據 1919 年臺灣總督府編修官丸井 圭治郎的《臺灣宗教調查報告書》中指出,日本領臺總督府在 1895 年統治台灣之前 的儒、道、佛教統一為臺灣人的「舊慣信仰」。1241895 年以後,臺灣的宗教則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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