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社交網絡的延伸與拓展:以洪元煌為例
二、 洪元煌的政治歷程
昭和5年(1930)強調自治改革的「臺灣民眾黨」內部再度分裂,蔡培火、
林獻堂等人另組「地方自治聯盟」,這使得民眾黨內訌加劇,昭和5年(1930)12 月5日蔡培火、洪元煌等19名違反跨黨原則,被民眾黨開除黨籍。126而地方自 治聯盟右派的思想,時常遭受新文協、農民組合、臺灣工友總聯盟的流言重 傷,洪元煌亦深受其害,127雖此,但對於本人來說展開另一途的政治生涯,
於期望地方自治改革一事不遺餘力,時常和林獻堂在地方自治聯盟本部商討 改革或請願諸事。128更重要的是,他亦藉此進入了地方運動的權力核心。因 此在聯盟本部召開的會議中可見其身兼要務,例如昭和5年(1930)8月17日召開 會議,會場共70多人,洪元煌任報告會務之職,129而9月7日召開的評議會中,
洪元煌亦為重要開會成員。130
日後更思慮籌辦地方自治聯盟支部,並數度和林獻堂商量支部創設之 事。131由於創設聯盟支部不僅涉及內部人事和經費調整,更牽涉地方治安問 題,所以久保警部補聞此風聲,也前來試探。132日後支部創立後,洪元煌有
126 周婉窈,《日據時代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臺北:自立晚報,1989),頁116。
127 《灌園先生日記(三):一九三○年》,新八月十八日,頁278。
128 《灌園先生日記(四):一九三○年》,新一月三十一日,頁37;《灌園先生日記(五):一 九三二年》,新五月一日、新六月二十五日,頁193、258;《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 三年》,新四月十七日,頁159。
129 《灌園先生日記(三):一九三○年》,新八月十七日,頁276。
130 《灌園先生日記(三):一九三○年》,新九月七日,頁303。
131 《灌園先生日記(四):一九三一年》,新四月二十五日、新四月三十日,頁134、140。其 原意以林雲龍為支部長,惟獻堂屬意林金生,但林金生固辭於是又轉推林根生。《灌園 先生日記(四):一九三一年》,新三月二十二日,頁96。《灌園先生日記(四):一九三一 年》,新四月二十日,頁130。《灌園先生日記(四):一九三一年》,新五月二十九日,
頁170。
132 《灌園先生日記(四):一九三一年》,新五月五日,頁146。
時自掏腰包支助經費,133至於南投支部則由洪右主持,在一次會議中針對四 項事情進行討論:1.全島聯盟員代表大會支部幹事派遣之件,此事決議以洪 右為支部代表。2.自治聯盟臺中支部提案所關之件,討論結果贊成此事。3.
支部常務幹事互選之件,互選結果洪朝東、洪江海、洪欽堯、洪源福、洪右 五名當選。4.常任書記設置之件,決議以洪江海兼任,134由此事可見,雖可 視為地方自治聯盟分支勢力,但從人事名單看來,說成洪姓施展權力的場域 亦不為過,而洪元煌也從原來地方上的炎峰青年會,進入了以林獻堂等人為 首的權力核心。
但請願運動因推行多次屢受阻撓,甚至在1923年爆發「治警事件」,接 著918事變後法西斯主義興起,請願運動議遭受壓抑,於是1934年中川總督 已有意使其終止,當時洪元煌也萌生終止之意。135因此林獻堂預定在8月19 日召開會議討論事宜,136但因蔡培火遠去日本而延至9月2日下午3點,137並依 序在23、24、25日寄出通知信,138計共73人,當天參與會議者29人,來信表 示終止者7人,會議中轉述中川總督的勸言有三:1.際此非常時之秋,當大同 團結2.勿使人誤解為獨立之運動3.免授人反對改革地方自治制之口實云云,
後決議「我等鑑於最近內外之情勢,對於台灣議會設置請願終止」。139後來不 知為何,洪元煌、楊肇嘉等人欲組「自治聯盟委員會」,但獻堂已不再參與 此事,並說道若組織一般政治結社,本人則願意助一臂之力。140惟洪元煌等 人似乎仍熱衷此事,甚至欲募款重整自治聯盟,在人情壓力下不得以捐贈金
133 《灌園先生日記(五):一九三二年》,新四月十八日,頁176。
134 《臺灣新民報》,〈自治聯盟支部開臨時幹事會〉,昭和6年(1931)8月15日,第377號。
135 《灌園先生日記(七):一九三四年》,新七月二十七日,頁292。
136 《灌園先生日記(七):一九三四年》,新七月二十九日,頁295。
137 《灌園先生日記(七):一九三四年》,新八月五日,頁304。
138 《灌園先生日記(七):一九三四年》,新八月二十三日、新八月二十四日、新八月二十五 日,頁326、330、332。
139 《灌園先生日記(七):一九三四年》,新九月二日,頁342。
140 《灌園先生日記(八):一九三五年》,新六月八日,頁201。
額百圓,141足見林獻堂對此事已心灰,而洪元煌為延續政治生命仍努力和楊 肇嘉等人重整聯盟,因此聯盟重心轉至兩人身上,昭和8年(1933)8月17日召開 的評議會中,洪元煌和楊肇嘉已互為議長和副議長,142其地方政治生命可說 達到顛峰。
地方自治聯盟成立後,雖以地方自治改革為外衣,但內部也常因人事問 題導致黨員相互傾軋,洪元煌當然不免捲入這些漩渦中。這從羅萬俥欲辭職 臺灣新民報社專務一事可看出。此事首發於昭和8年(1933)4月16日,當天即將 召開董事會,而羅突決意辭職專務,143於是洪元煌將和劉明電一起挽留羅,
導致這次董事會延遲至下午才開,而羅表示若如此將與他絕交。144會議召開 後,羅萬俥立即表示辭職之意,理由之一是因為他當實務已四年,身體疲勞,
二是社員裡沒有人可靠,所以他對經營上不自由,145後一句暗藏玄機,實際 上新舊報社整併後,新成員舉任皆須經由舊社員同意,人事安排把持在舊社 員手上,而羅萬俥當時任取締役的重責,千頭萬緒聚集一身,同時感受到事 務繁重和體系內舊成員給予的壓力,在推行社務上窒礙難行,於是在萬般無 奈下欲急流勇退。146
事情爆發後,洪元煌屢次要求林獻堂再任社長以緩和體系內人事不和,
141 《灌園先生日記(八):一九三五年》,新六月二十六日,頁223。
142 《灌園先生日記(八):一九三五年》,新八月十七日,頁285。
143《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四月十六日,頁157。
144 張漢裕主編,《蔡培火全集(一):家世生平與交友》(臺北:吳三連史料基金會,2000),
頁253。
145 《蔡培火全集(一):家世生平與交友》,頁253。
146 羅萬俥,〈外柔內剛的灌老先生〉,《林獻堂先生紀念集年譜‧追思錄》(臺北:海峽學 術,2005),頁81-86。會議上羅萬俥欲以遠去日本為由,要脅大家准許辭職一事,當場和 楊肇嘉一言不合,雙方憤而離席,事後他雖找獻堂討論,當時獻堂表面上雖同意他所言,
但事實上他認為是因為報社虧損2500圓,羅無能改革,才欲找理由推託以好下台。《灌園 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四月十六日,頁157。據蔡培火所言也可得到證實:「臺 灣新民報販賣部數一萬五千部,廣告臺灣島內有三千圓,內地有二千五百圓,還欠損二 千五百圓,前兩次已收入的股金及借用三萬圓的現款都已用完,自下月起可能要借錢才 能周轉」《蔡培火全集(一):家世生平與交友》,頁252。
藉此挽留羅萬俥任專務一職,但獻堂表示「蓋彼支辭職胃財政困難,無補救 之能力也,倘余仍副社長之空名,亦何補於事哉」147,後洪元煌再來,林獻 堂理由更加具體有三:「一、報社之改革無把握。二、因身體上及種種事,
故不能時常往報社幫助。三、萬俥專務留任不知能至於何時。」1485月4日洪 元煌再訪,並預先擬好人事名單,林獻堂為社長、林攀龍為編輯局長、蔡培 火為營業局長、林呈祿當編輯顧問。149這些舉動後來傳到羅耳中,遂於5月6 日找林獻堂商量,其屬意蔡培火任其職,並要林獻堂轉告洪元煌不可因策動 挽留他而攻擊蔡培火之不適任,以傷社內和氣。150當然關於這件事,並非只 有洪元煌有意,連林呈祿、友部警務局長151、林茂生152等皆勸說林獻堂任社 長,意在不讓羅萬俥辭職,以致辛苦經營的報社一夕瓦解。
至5月14日,洪元煌偕同劉明電、楊肇嘉,至林獻堂處商議羅萬俥辭職 一事,林獻堂表示「萬俥之所以辭專務者,為經營難也,若無經營改革之名 案,他決不敢仍為專務;倘萬俥辭退專務(他三人反對培火為專務),而報社當如 何經營,此點不可不考慮也。」153至此已經可以看出,社內已有派系之爭出 現,三人皆不同意蔡培火接任並時有非難,154其中洪元煌和劉明電更是反對,
劉明電甚至四處說培火勸其勿挽留萬俥,是因為他有野心欲當專務,155當蔡 培火聽到此事甚為大怒言及:「噫!小子無知,何足怪哉?但無論如何,倘 使報社有傾覆之虞,我必不袖手坐視,若不然,任人進而為其所欲為,我退 而為人之所不欲為者,是我向來之所志所行也。」156至此,蔡培火和羅萬俥
147 《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四月十八日,頁161。
148 《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四月二十二日,頁168。
149 《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五月四日,頁184。
150 《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五月六日,頁188。
151 《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五月七日,頁190。
152 《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七月十七日,頁280。
153 《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五月十四日,頁199。
154 《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七月三日,頁259。
155 《灌園先生日記(六):一九三三年》,新五月二十九日,頁217。
156 《蔡培火全集(一):家世生平與交友》,頁260。
已形同水火,羅萬俥甚至表明實不願與其共事,以致林獻堂安排人事時,欲 將蔡培火分派至東京支局,羅萬俥至台南支局,157但兩人均不接受此職。158 此事延宕至久,尤其洪元煌、劉明電常因此事尋獻堂商量,邀其擔任社 長,從日記可見,林獻堂已漸感不耐,言及勿將羅萬俥辭專務之事而變為林 獻堂之社長問題也。159並認為羅萬俥無積極精神,而又欲逃避責任,使余負 社長之職,是助其愈易於逃避責任,160而且這並非治本之法,社長不過是名 譽職罷了。161日後,又將焦點轉到林伯壽身上,希望他出任社長,162但他並 不同意。於是再度將重心轉到羅萬俥身上,8月28日江山樓宴席散後,楊肇 嘉等人再度勸告羅不要辭職,當時羅萬俥態度仍十分堅決,林伯壽甚怒,曰 明日董事會再相約勸告。1638月29日新民報董事會召開,眾人再度勸告其不得 辭職,半推半就下羅於是答應續任此職,164會後羅萬俥對林獻堂甚有怨言,
已形同水火,羅萬俥甚至表明實不願與其共事,以致林獻堂安排人事時,欲 將蔡培火分派至東京支局,羅萬俥至台南支局,157但兩人均不接受此職。158 此事延宕至久,尤其洪元煌、劉明電常因此事尋獻堂商量,邀其擔任社 長,從日記可見,林獻堂已漸感不耐,言及勿將羅萬俥辭專務之事而變為林 獻堂之社長問題也。159並認為羅萬俥無積極精神,而又欲逃避責任,使余負 社長之職,是助其愈易於逃避責任,160而且這並非治本之法,社長不過是名 譽職罷了。161日後,又將焦點轉到林伯壽身上,希望他出任社長,162但他並 不同意。於是再度將重心轉到羅萬俥身上,8月28日江山樓宴席散後,楊肇 嘉等人再度勸告羅不要辭職,當時羅萬俥態度仍十分堅決,林伯壽甚怒,曰 明日董事會再相約勸告。1638月29日新民報董事會召開,眾人再度勸告其不得 辭職,半推半就下羅於是答應續任此職,164會後羅萬俥對林獻堂甚有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