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深度訪談法
第三節 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是資料蒐集的一種方法,彌補文獻資料的不足,經由選擇案例區中 核心人物進行深度訪談,驗證文獻中生態社區的形成要素與建立第一手的人文資 源,並建構出當地居民的在地意識之形成歷程。
一、 深度訪談法的特性:
關於深度訪談法的特性,下列分為五點敘述(潘淑滿,2003)。
(一)有目的的談話:
研究者根據某一特定研究目的,所進行的語言與非語言的溝通過程,透 過溝通過程來收集相關資料,以便探究研究的現象或行動之意義。
(二)雙向交流的過程:
訪談是訪談者與受訪者根據某一特定議題,進行語言與非語言的雙向 交流的過程, 在訪談過過程中,訪問者與受訪者透過不斷的互動,共同建 構出對研究現象或行動意義的詮釋。
(三)平等的互動關係:
質性研究的訪談大多在一種自然情境中進行,使質性研究者與受訪者 的關係是建立在一種平等的基礎。由於訪問者並不具有決定受訪者權益的權 力,因此可根據個人意願決定接不接受訪談。
(四)彈性的原則:
質性研究的談話工作非常重視彈性原則,強調研究者在整個訪談過程 中,必須根據訪談的實際狀況,對訪談的問題、形式或地點做彈性調整。
(五)積極的傾聽:
當研究者透過訪談方式來進行資料收集的過程,傾聽比說還更為重 要,是指研究者積極的融入受訪者的經驗中,感同身受的同理受訪者的感 覺,是一種引導談話的潤滑劑,更是幫助訪問者能夠深入了解受訪者的社會 文化背景。
二、 深度訪談法的類型:
關於深度訪談法的類型,下列分為三類敘述: (潘淑滿,2003)。
(一)結構式的訪談:
又稱為「標準化訪談」或「正式訪談」,是指研究者在訪談過程,運用 一系列預先設定的結構式的問題,進行資料收集工作。結構式的訪談主要是 建立在受訪者在訪談過程,接受類似的問題情境之刺激,使得研究者所收集 的資料不會太偏離主題。
(二)無結構式的訪談:
又稱為「非標準化訪談」或「開放式訪談」。進行訪談過程,不用預先 設計一套標準化的訪談大綱作為訪談的引導指南,,而是重視如何在自然情 境中,了解複雜現象或行為背後的意義。對於受訪者的生活形態、宗教信仰、
種族文化或習俗等不熟悉,或想進一步了解受訪者的認知與態度時,無結構
式的訪談是較適合的資料收集方式。
(三)半結構式的訪談:
又稱為「半標準化的訪談」或「引導式的訪談」。是介於結構式與非結 構式訪談之間的一種資料收集方式,訪談前根據研究的問題與目的,設計訪 談的大綱,作為訪談指引方針,但在訪談進行造程中,不必根據訪談大綱的 順序進行訪問,可依實際狀況做彈性調整。
本研究對於杉原研究區域針對特定代表性人物或耆老訪談,是採「半結構式 的訪談」,尋找與建立當地特有的人文資源,並嘗試賦予故事化。與杉原在地居民 進行深入訪談,能加速融入當地生活,亦可在自然情境中,了解社區現象或行為 背後的意義,而不受限制在某個領域的主題。
三、 信度、效度之建立
質性的研究結果所關注的主題不在於客觀測量、尋找普遍法則或確定因果關 係的統計推論,而在於社會事實的建構即被研究者在其特有的情境脈絡下的原始 經驗與深度詮釋之呈現。H. B. Lyman 信度即可靠性(trustworthiness),係指測 驗結果的一致性(consistency)或穩定性(stability)而言。誤差愈小,信度愈高。
因此,信度可視為測驗結果受機遇影響的程度(引自李亦園、吳聰賢、文崇一、楊 國樞,2002:上冊 366-396)。質的研究取向是基於一個假設:任何一個質的研究 資料,會被研究者個人的觀點所影響。由此看來,質的研究很難避免偏差,也因 此,質的研究常被批評為太過於「個人主觀」,因為研究者本身即是個重要的工 具,為了避免研究者的偏差,並增加研究的信度與效度,除了,掌握影響信度的 主要因素:測驗長度、受試人員的變異性、間隔時間的長短之外,並擬以下列方 式建立信、效度:
(一)信度
除了效度檢核之外,達成質的研究之可信性方法,則仰賴「三角檢定」
(triangulation)來進行(吳芝儀,2000:38)。為增進本研究的可信性,
參酌質性研究達成研究可信性方法中的「資料來源三角檢定」、「研究者三 角檢定」和「理論三角檢定」來進行,分述如下:
1.「資料來源的三角檢定」部分:分別依據研究者蒐集之圖書館及休閒機 能之相關的國內、外書籍、期刊、論文、研究報告、政府出版品等文獻
資料,資料分析的結果進行交互檢證,以增加本研究的「可信賴性」與
「可確證性」。
2.「研究者三角檢定」部分:研究過程中包括學者專家、研究者、圖書館 同事等共同檢核研究主題、過程、內容、研究對象資料蒐集、資料分析 等。經共同討論修正取得共識後,其餘資料由研究者自行整理與分析,
以增進本研究之「可信賴性」。
3.「理論三角檢定」部分:本研究歸納的結果,援引相關研究結果或文獻,
加以檢視與討論,增加本研究成果的「可信性」。
(二)效度
對於研究的效度問題指的是研究過程中,研究歷程與結果的正確性、真 實性的程度、研究問題的價值性的程度、資料蒐集的可靠性與觀察的客觀性 程度(吳明隆,2001:122-123)。故本研究以多種方法蒐集資料,例如:相 關網站之報導、報紙、書籍、文章及文獻資料。另外,本研究採「專家效度」,
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持續地與指導教授研討並經過多次修正,期使本研究之 內容更加周延、明確,且切合研究目的。
四、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係指進行研究時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質性研究以人為研究對象,
研究進行時,除應尊重受訪者之合作意願外,研究者更應注意倫理信條及道德情 境,避免研究對象受到傷害。有關研究倫理,研究者應注意下到幾點(歐貞延,
2002:1):
(一)尊重個人的意願
從事以人為對象的研究,對於研究對象的正常作息會造成某種程度的干 擾,基於保障個人的基本人權,任何被選為研究對象的個人,都有拒絕接受 的權利;即使徵得同意,當事人亦可隨時終止參與。
(二)確保個人隱私
為保障同意接受研究者的私人興趣及特質,進行研究時要遵守匿名及私 密性原則。
(三)不危害研究對象的身心
研究者有責任及義務確保每一研究對象在研究進行過程中,不會受到生 理或心理上的傷害,包括造成身體受傷、長期心理上的不愉快或恐懼等。另 外,在研究設計時,研究者應慎重考慮,如何減低其生理、心理上的影響。
(四)遵守誠信原則
誠信原則的遵守規範有三項:第一是儘量選擇不必隱瞞研究對象的方 法,來進行研究;第二是如果確實沒有其他可行的方法,必須有充分的研究 理由,才可以使用隱瞞的途徑;第三是如果不可避免使用隱瞞的途徑,事後 應儘速向研究對象說明原委。
(五)客觀分析及報導
研究者應客觀的將所獲得的有關資料,依據研究設計進行客觀分析,不 可刻意排除負面的以及非預期的研究資料。在結果報導方面,研究者有義務 將研究設計的缺失及限制詳細敘述,使讀者瞭解研究的可信程度。
由以上倫理論述,本研究將恪遵上列之研究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