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李清照《漱玉詞》用韻析論

第五章 李清照《漱玉詞》用韻析論及韻部韻值之擬測

第一節 李清照《漱玉詞》用韻析論

關於李清照《漱玉詞》用韻之分析,本章在體例上,依照清.戈載

《詞林正韻》的分部,分為陰聲韻尾、陽聲韻尾及入聲韻尾三部分,以統 計形式討論李清照《漱玉詞》之用韻現象。

在每部分的討論中,均列出各韻部韻目獨用與合用之次數,再說明其 分部之用韻,與《詞林正韻》相符者視為常例,相異者則略究成因。最後 再按李清照《漱玉詞》實際用韻予以分部。首先將各符號的代表意義說明 如下:

「:」前標示所屬的韻目,依平、上、去、入分別列置。

「()」在括號中所出現的數據即為該例的押韻次數。

「‖」用於區隔不同聲調的韻目

「∕」異部通押時,用於區隔韻部。

本章討論韻部分合時,將參考反映宋代語音的韻圖《四聲等子》、

《經史正音切韻指南》(以下簡稱《切韻指南》、《中原音韻》以及《詞林 正韻》,並與《廣韻》同用獨用例做相對照。

一、陰聲韻尾用韻現象之探討

97

陰聲韻尾是收舌面後高元音韻尾(-u)、舌面前高元音韻尾(-i)與無 韻尾。李清照《漱玉詞》所記載的十八個韻部中,屬於陰聲韻尾的韻部有 第三部、第四部、第五部、第八部、第九部、第十部及第十二部等七個韻 部,如下圖所示。

分部 所收韻字 韻尾

第三部 支、脂、之 無韻尾

微、齊、(祭、泰) -i

第四部 魚、虞、模 無韻尾

第五部 佳、皆、灰、咍(夬、廢) -i

第八部 蕭、宵、肴、豪 -u

第九部 歌、戈 無韻尾

第十部 麻、佳 無韻尾

第十二部 尤、侯、幽 -u

現將李清照《漱玉詞》各部韻字使用情形先行陳列,並分析其詞中陰 聲韻尾之用韻現象如下。

(ㄧ)第三部(共 14 次)

1、之獨用:1 次(之:1)

2、支脂合用:2 次(‖紙至:1‖止至:1)

3、支之微合用:1 次(支之微:1)

4、支之脂合用:2 次(支之脂:1‖止志至旨寘:1)

5、支之脂齊合用:1 次(‖紙志至祭薺:1)

6、支之微齊合用:2 次(‖止志未霽寘:1‖紙止志未薺:1)

98 7、支之脂微合用:3 次(支之脂微:3)

8、支之脂微齊合用:2 次(‖止至未霽寘泰:1‖紙止至未祭霽:1)

在李清照《漱玉詞》中「支、脂、之、微、齊」共出現 14 次,「祭、

泰」二韻因未入韻,無法定其歸屬,從常例,因此本論文將「支、脂、

之、微、齊、灰、(含祭、泰)」八個韻字歸為一部。

《廣韻》時「支、脂、之」三韻即能同用,「微」韻與「齊」韻各自 獨用。《中原音韻》則將「支、脂、之、微、齊」,分別歸入「支思」、

「齊微」部。又《切韻指南》將「支、脂、之、微」併入止攝,「齊、

祭、泰、廢」歸為蟹攝,《四聲等子》將「齊」併入止攝,但以上之韻 書、韻圖,皆未反應出止、蟹二攝應合併為一,然《詞林正韻》卻將之 合為一部,顯見宋、金以後,「支、脂、之、微、齊」已漸合流。

耿志堅《唐代近體詩用韻研究》發現,初唐時「支」韻字獨用、

「脂、之」韻字為合用,於盛唐後漸合流成一部。而「微」韻字在初唐時 已經與「支、脂、之」合口呼字通轉。170另從李添富《晚唐律體詩用韻通 轉之研究》171、王力《廣韻》172擬音中亦發現,此四韻元音極為相近,可 推知晚唐時「支、脂、之、微」四韻在口語上已相差無幾。而「齊」韻在 初、盛唐時,與「支、脂、之、微」四韻字仍涇渭分明,至中、晚唐時,

合用情形增多,至宋時,幾已無別,173顯見「支、脂、之、微、齊」合流 應當不晚於宋末。李清照《漱玉詞》中,「齊」韻也與「支、脂、之、

170耿志堅:《唐代近體詩用韻研究》(台北:政治大學中文研究所博士論文,1983 年),頁 427

171李添富:《晚唐律體詩用韻通轉之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6 年),頁 93-94「考方 音支韻全收-i,微韻多作-ui 或-ei,吳音、日譯漢音則作-i」。

172王力擬音參見林尹著、林炯陽注釋:《中國聲韻學通論》(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1992 年),頁 209。其擬支、脂、之三韻為-i、-ui,微韻作-əi 或-uəi。

173 耿志堅:《宋代律體詩用韻之研究》(台北: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1978 年),

頁 121-122、149。

99

微」混用,顯明「齊」韻字已混入止攝的音讀裡,歸為一部。

(二)第四部(共 5 次)

1、魚模合用:1(‖御暮:1)

2、魚虞模合用:4(魚虞模:1‖語麌御遇暮合:2‖語麌暮合:1‖語麌 姥合:1)

在李清照《漱玉詞》中「魚、虞、模」共出現 5 次,因此本論文將

「魚、虞、模」三個韻字歸為一部,與《詞林正韻》相同。

《廣韻》以「魚」韻獨用而「虞、模」二韻合用,《四聲等子》與

《切韻指南》已將「魚、虞、模」合為遇攝字。《中原音韻》亦將此三韻 字合置於魚模部。

耿志堅《唐代律體詩用韻通轉之研究》174中提及,「魚、虞、模」韻 在唐初近體詩未見合用,於盛唐、中唐才見有合用,到了晚唐時期,合用 現象始頻繁。「魚、虞、模」韻屬變化較單純者,至宋時三韻之語音,實 已無差別。175李清照《漱玉詞》中,「魚、虞、模」三韻也是合用。

(三)第五部(共 1 次)

咍獨用:1(咍:1)

在李清照《漱玉詞》中,第五部的韻字只出現「咍」韻一次。 就擬

174 耿志堅:《宋代律體詩用韻之研究》(台北: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1978 年),

頁 121-125。

175耿志堅:《唐代律體詩用韻通轉之研究》(台北: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1978 年),頁 125。

100

音的角度來看,王力《漢語史稿》176將二等音「佳」字,擬作[-ai]、[-wai],

「皆」字亦為二等音,擬作[-ɐi]、[wɐi],夬[-æi]、[-wæi],咍[-ɒi],諸韻 字之韻尾同為[-i]。進一步參考其它韻書,《切韻指南》將「佳、皆、咍、

泰、夬」歸在同一韻攝中。《廣韻》中的佳開口半、皆、咍、泰開口半、

夬半亦可合用,故推測「佳、皆、灰、咍(夬、廢)」六韻應為一部。

(四)第八部(共 6 次)

1、宵獨用:2(宵:2)

2、豪獨用:1(‖晧:1)

3、宵豪合用:2(‖小晧:1‖笑晧:1)

4、蕭豪合用:1(‖篠晧:1)

在李清照《漱玉詞》中「蕭、宵、肴、豪」共出現 6 次,因此本論文將

「蕭、宵、肴、豪」四個韻字歸為一部,與《詞林正韻》相同。

《廣韻》時,「蕭、宵」韻合用,「肴」、「豪」各自獨用。至《四 聲等子》與《切韻指南》則將此四韻歸併為「效攝字」。《中原音韻》亦 將其併入「蕭豪」部。

據周祖謨〈宋代汴洛語音考〉所得,「蕭、宵、肴、豪」四韻至晚唐 時已通用不分。177耿志堅《唐代近體詩用韻研究》亦指出,初唐時「蕭、

宵」已逐漸能相互通轉,兩韻之間比「肴、豪」兩韻密切。至於「肴、

豪」兩韻一直獨用,至晚唐才漸與「蕭、宵」通轉字獨用。178李清照《漱

176王力:《漢語史稿》(北京:中華書局,1980 年)。

177 周祖謨:〈宋代汴洛語音考〉,《問學集》(台北:河洛圖書出版社,1979 年),頁 617。

178 耿志堅:《唐代近體詩用韻研究》(台北:政治大學中文研究所博士論文,1983 年),頁 440 -442。

101

玉詞》以之為一部,應可反應出宋代時此四韻已經合用。

(五)第九部(共 1 次)

歌獨用:1(歌:1)

在李清照《漱玉詞》中,第九部的韻字只出現「歌」韻字,獨用一 次。

「歌、戈」二韻屬開口無尾的陰聲韻,故相叶,《廣韻》時已同用。

又《四聲等子》與《切韻指南》將此二韻歸於「果攝字」。《中原音韻》

亦將此二韻併於「歌戈」部。根據耿志堅《唐代近體詩用韻之研究》所 考:「在唐代近體詩的合用現象裡,自初唐以來就已經是合用為一韻來使 用。179」因此推測「歌、戈」應為一部。

(六)第十部(共 6 次)

1、麻獨用:3(麻:2‖麻馬:1)

2、佳麻合用:3(佳麻:3)

在李清照《漱玉詞》中「佳、麻」共出現 6 次,因此本論文將「佳、

麻」歸為一部。

《廣韻》時「佳」韻字與「皆」韻字合用,「麻」獨用。《四聲等 子》與《切韻指南》將「佳」、「麻」各歸入「蟹攝字」與「果攝字」。

179耿志堅:《唐代近體詩用韻之研究》(台北: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1983 年),頁 439。

102

至《中原音韻》則將「佳」韻字分置於「皆來」與「佳麻」兩韻。又《詞 林正韻》亦將「佳」韻字分入二部,一半入第五部「佳、皆、灰、咍」,

另一半入第十部「佳、麻」。

關於「佳、麻」二韻合用,在唐、宋近體詩中,尤其晚唐、五代以 後,已出現通押的現象,如:佳、涯、哇…等字經常與「麻韻」相押,可 見部分「佳」韻字在唐宋語音裡,韻尾已由-ai 讀如-a,因失去尾音-i 而與

「麻」韻通押。周祖謨〈宋代汴洛語音考〉云:

自唐代佳韻之牙音佳涯崖等字即已與麻韻相合……宋代語音佳韻去 聲卦韻之牙音字亦讀同麻韻去聲,夬韻匣母之話字亦然,與今音並 同。考語之入禡,蓋五代時即已如是…。180

而李清照《漱玉詞》中亦如上文所言,以「佳」韻「涯」字與麻韻相 合,顯示宋朝時「佳、麻」確已合為一部。

(七)第十二部(共 10 次)

1、尤獨用:1(‖友宥:1)

2、侯獨用:1(‖候厚:1)

3、尤侯合用:5(尤侯:3‖宥候:1‖有宥候:1)

4、尤幽合用:1(尤幽:1)

5、尤侯幽合用:2(尤侯幽:1‖友宥候:1)

在李清照《漱玉詞》中「尤、侯、幽」共出現 10 次,因此本論文將

「尤、侯、幽」三韻字歸為一部,與《詞林正韻》相同。

180 周祖謨:〈宋代汴洛語音考〉,《問學集》(台北:河洛圖書出版社,1979 年),頁 606。

103

「尤、侯、幽」三韻屬收後高元音-u 韻韻尾的韻部,《廣韻》時已同 用。《四聲等子》與《切韻指南》將其併為「流攝字」。《中原音韻》亦 將其合歸於「尤侯」部。李清照《漱玉詞》與《詞林正韻》相同,合

「尤、侯、幽」三韻為一部。

二、陽聲韻尾用韻現象之探討

陽聲韻尾是收雙唇鼻音韻尾(-m)、舌尖鼻音韻尾(-n)與舌根鼻音 韻尾(-ŋ),《詞林正韻》所記載的十九個韻部中,屬於陽聲韻尾的韻部 有第一部、第二部、第六部、第七部、第十一部、第十三部及第十四部等 七個韻部,如下圖所示。

分部 所收韻字 韻尾

第一部 東、冬、鍾 -ŋ

第二部 江、陽、唐 -ŋ

第六部 真、諄、臻、文、欣、魂、痕 -n 第七部 元、寒、桓、刪、山、先、仙 -n

第十一部 庚、耕、清、青、蒸、登 -ŋ

第十三部 侵 -m

第十四部 覃、談、鹽、添、咸、銜、嚴、凡 -m

現將李清照《漱玉詞》各部韻字使用情形先行陳列,並分析其詞中陽 聲韻尾之用韻現象如下。

(ㄧ)第一部(共 5 次)

1、東獨用:1 次(東:1)

104 2、東鍾合用:2 次(東鍾:2)

3、東冬鍾合用:2 次(東冬鍾:1‖董送宋用:1)

在李清照《漱玉詞》中「東、冬、鍾」共出現 3 次,因此本論文將

「東、冬、鍾」三個韻字歸為一部。

《廣韻》以「東」韻獨用而「冬、鍾」合用。至《四聲等子》、《切 韻指南》時已將此三韻歸併為「通攝字」,《中原音韻》亦將之同列置於

「東鍾」部。

耿志堅《宋代律體詩用韻之研究》中提到:

律體詩東韻與冬韻之合韻,盛唐以降,已時有之,今歸納宋詩,析 其韻字,知東冬通韻實為當時合韻最普遍者之一,蓋已非方音之偶 合,而為語音系統演變所使然,亦即東冬二韻之音讀,當時已無分 別。181

由此可知,「東、冬、鍾」三韻在唐代時已有合用現象。「東、冬、

鍾」三韻之合用,實為當時語音之自然現象。李清照《漱玉詞》與《詞林 正韻》相同,合「東、冬、鍾」三韻為一部。

(二)第二部(共 3 次)

1、陽獨用:1 次(陽:1)

2、陽唐合用:1 次(陽唐:1)

181耿志堅:《宋代律體詩用韻之研究》(台北: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1978 年),頁 119。

105 3、江陽唐合用:1 次(江陽唐:1)

105 3、江陽唐合用:1 次(江陽唐:1)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