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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內容與文獻回顧

2.1 溫室效應氣體

2.1 溫室效應氣體

太陽輻射以短波輻射的方式將能量傳至地球,經大氣吸收、地表及 大氣反射後約 49%為地表所吸收,此能量經地表土壤、水體、植物等 吸收後的能量再以長波輻射方式釋出,一部分被對流層水氣及二氧化碳 吸收,一部分在平流層被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氟氯碳化 物(CFCs)等所吸收,其餘則逸入太空,如此維持地球溫度平衡。

大氣中吸收長波輻射能量及產生溫室效應的氣體,稱為溫室氣體。

溫室氣體吸收長波輻射能量使地球溫度保持在生物容易生存的條件,這 效應稱為溫室效應。目前地球溫度提高的原因,可能是大氣層中溫室氣 體不斷增加,以致於破壞地球溫室效應原有狀態所導致。

大氣中重要的溫室氣體種類包括:二氧化碳、氧化亞氮( N2O )、甲 烷( CH4)、氫氟氯碳化物類( CFCs , HFCs, HCFCs )、全氟碳化物( PFCs ) 及六氟化硫( SF6)等,二氧化碳主要來自於石油、煤等石化燃料的使用;

甲烷及氧化亞氮主要來自於農業活動及肥料的使用;氟氯碳化物主要來 自於工業製品(如冷媒) ;全氟化物主要來自於煉鋁及半導體光電業清洗 用之氣體。

工業革命以來,由於人類大量使用化石燃料、濫伐森林、使用含氯、

氟的碳化物及熱絡的農工活動等,造成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氟 氯碳化物、六氟化硫(SF6)、全氟碳化物(PFCs)、氫氟碳化物(HFCs)

等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 GHG)大幅增加。根據 2001 年氣候變遷 政府間專家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 所公布第三次評估報告指出,自 18 世紀中葉至今,大氣中二氧化碳濃 度已經提高 31%。根據研究,2000 年代全球每年大約排放二氧化碳 23,910 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下簡稱百萬噸)排放至大氣中,甲烷排 放量約 5,951 百萬噸,氧化亞氮排放量約 3,406 百萬噸,PFCs 為 97.5 百萬噸、SF6約 48.8 百萬噸、HFCs 約為 228 百萬噸。

從 1750 年工業革命開始前至 2000 年,全部溫室氣體所造成的輻射 效應(Radiative Forcing, 即可使大氣溫度上升之能力)增加約為

2.43W/m2,其中 1.46W/m2 來自二氧化碳,0.48W/m2 來自甲烷,

0.34W/m2 來自氟氯碳化物,0.15W/m2 來自氧化亞氮。

到了 20 世紀大氣溫度已上升攝氏 0.5 度,根據氣候變化政府間專 家委員會(IPCC) 2001 年評估報告,至 2100 年氣溫可能再上升 1.4 至 5.8 度。過去一千年來不曾出現這種快速升溫的情況,而這結果將導 致海平面將上升 9 至 88 公分。屆時全球氣候與生態環境將產生重大變 化,如海平面上升,淹沒陸地、全球氣候變遷,暴雨或乾旱。土地沙漠 化,生態環境改變,將對人類棲息地區、觀光旅遊業、漁業、農業及濕 地造成影響。氣候變遷引起之災害所造成經濟損失正在快速成長。從 1950 年代每年損失約 40 億美元大幅提昇至 1990 年代每年 400 億美元。

而保險業之衝擊亦從 1950 年代的輕微且不顯著攀升到 1990 年代的每年 約 92 億美元。初步估計在 1985 年至 1999 年之間,由於氣候異常所造 成之經濟與保險損失已經達到近 7070 億美元。

近年來溫室效應對全球氣候變遷的影響已不容忽視,國際間更致力 於相關之研究,為減緩全球氣候變遷所造成之環境衝擊,《聯合國氣候 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於 1994 年 3 月 21 日開始生效,為國際社會因應全球氣候變 化確立了基本架構。UNFCCC 第三次締約國大會(COP-3)在 1997 年 12 月 11 日,正式通過了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歷經 8 年京都議定 書已於 2005 年 2 月 16 日正式生效,主要規範 38 個工業化已開發國家 溫室氣體排放之量化限制,訂定了減緩氣候變化的實質目標,但如何把 這目標轉為現實,公平、有效且各國都能接受的行動綱要,則是國際社 會所共同面對的挑戰。

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 2004)對最近 十三年(1990~2002)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估算結果,如圖 1 所示,二 氧化碳總排放量正穩定成長中,由 1990 年的 20,711 百萬噸 CO2,成長 至 2002 年的 24,101 百萬噸 CO2,累計成長率 16.4%,平均每年約成長 1.26%。我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由 1990 年的 121,088 千公噸二氧化碳 當量,增加至 2003 年的 255,985 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共增加了約 1.2 倍,總排放量有持續上升的趨勢,如圖 2 所示。

註: “附件一” 是只 IEA 報告文裡的附件,非本文之附件

圖 1. 全球 1990~2002 年間 CO2排放趨勢

圖 2. 台灣 1990 年~2003 年間 CO2 排放趨勢

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遠高於其他溫室氣體,1990~2000 年間持續 上升,是主要需採取管制的溫室氣體。除 PFCs(可能將成為世界第一

大排放國)與 SF6有上升趨勢外,其餘溫室氣體(CH4、N2O、HFCs)均已 逐年減少。

我國雖不是京都議定書之締約國,無法參與公約與議定書之談 判,但基於善盡地球村一份子的責任,不論是政府或產業間,均應積極 進行溫室氣體減量。

台灣電子產業身處全球重要生產與供應鏈中,在溫室氣體排放減 量國際趨勢及企業責任的驅使下,企業更應及早因應,了解自身溫室氣 體排放情形,建全溫室氣體盤查資料庫,以做為減量依據,並進一步進 行減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