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推動生質燃料之使用
3.2 無法達成目標的原因
歐盟生質燃料指令所設定之燃料市場佔有率參考值,而歐盟會員國無法 達成其目標,吾人認為可以歸納下列幾點原因:
22 更多不同模式的資訊,再生性能源發展藍圖(renewable energy roadmap)之影響評 估,參見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RENEWABLE ENERGIES IN THE
21ST CENTURY: BUILDING A MORE SUSTAINABLE FUTURE (2007), available at http://ec.eu-ropa.eu/energy/energy_policy/doc/03_renewable_energy_roadmap_en.pdf (last visited Sept.
1, 2008).
23 H.M. LONDO ET AL., ENERGY RESEARCH CENTRE OF THE NETHERLANDS
,
REVIEW OF EU BIOFUELS DIRECTIVE –PUBLIC CONSULTATION EXERCISE: SUMMARY OF THE RESPONSES(2006), available at http://ec.europa.eu/energy/res/legislation/doc/biofuels/contributions/
2006_08_23_summary_responses.pdf (last visited Sept. 1, 2008).
3.2.1 歐盟生質燃料指令不具強制性
歐盟生質燃料指令目前僅要求各歐盟會員國須為 2005 年設定一個針對 自身「國家指示性質的(indicative)」中程目標,國家指示性質的目標一旦 被採用,然而,其卻非具有強制性。國家指示性的目標只是呈現各歐盟會員 國的道德承諾與責任,但對他們而言卻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去達成其自行設定 生質燃料使用佔有率的目標。歐盟生質燃料政策所反映出來的事實是,歐盟 生質燃料指令在剛開始的階段,不強制要求歐盟會員國去採取適當的手段與 步驟,而是道德期許各歐盟會員國在 2005 年時,就能自發性達成其自行設定 生質燃料使用佔有率的指示性目標。
依 2005 年的資料顯示,在 21 個歐盟會員國裡也只有兩個國家達到其各 自所設定的國家指示性目標24,所以所有歐盟會員國的平均國家指示性目標 達成率只有 52%。以法國為例,法國為所有歐盟會員國當中,強制使用生質 燃料的國家之一。法國強制使用生質燃料之法律規定在 2005 年 1 月已經被引 用,設下生質燃料之使用須在市場佔有率 2%的目標。然而,油品供應商寧 可去選擇付出額外的稅金,而不願生產生質燃料,因此讓法國無法達成自己 所設定的 2%之國家目標。
3.2.2 成本過高
自從 2003 年採行歐盟生質燃料指令之後,是否確實能為生質燃料帶來 發展?有些評論者質疑,過份強調生質燃料帶來能源供給穩定性的重要性之 代價,竟然比起傳統燃料所需耗費的成本在雙倍以上。即使今日的油價高 漲,生質燃料生產所耗費的成本仍高於目前技術方便取得的石化燃料,基於 成本的考量,使得投資者與消費者對生質燃料的生產投資與使用上望而卻 步,導致生質燃料之市場佔有率難以達到各歐盟會員國設定之指示性目標。
24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An EU Strategy for biofuels, available at http://ec.europa.eu/agriculture/biomass/biofuel/com2006_34_en.pdf (last visited Sept. 1, 2008).
若要提升生質燃料之市佔率,必須仰賴國家公權力的介入,如調降生質燃料 價格,但相對政府就必須吸收額外價格成本,或是依賴相關配套措施,如生 產與使用生質燃料可減稅或免稅、挹注經費研究發展相關生產技術;訂定生 質燃料強制履行義務,燃料供應商須簽訂契約,其銷售額度中生質燃料須佔 有一定比例的銷售額25等辦法。此外,生質燃料的需求量增導致原物料需求 量亦增加,原物料價格上漲連帶影響生質燃料價格,以及原物料來源應選用 國內或進口料源以達解決生產成本並兼顧能源自主性之問題,都直接或間接 的影響生質燃料之市場佔有率。
3.2.3 生質燃料供應穩定性之能力問題
除成本考量外,歐盟會員國是否具備足夠能力維持該種能源供應之穩定 性,亦是影響市場佔有率之重要因素。能源供應之不穩定性,顯示市場供需 的不平衡,政府短期內不斷地持穩原油之價格,以應付市場供需不平衡所帶 來之負面效應。在生質燃料替代一般消耗性能源之常態過程中,政府可一面 在政策上減少燃料(原油或煤)進口,並增加生質燃料使用達到一定使用程 度,並確保在生質燃料之原物料價格上漲或甚至其料源短缺情況下,還能夠 維持生質燃料之供應穩定性。
不同種類生質燃料原物料的產出量可能會直接影響生質燃料之產量,如 小麥或油菜籽因天候影響減產,相對就會影響生質燃料之供應穩定性,且若 將能源作物與糧食作物之競爭列入考量,則生質燃料之原物料是否能穩定供 應之變數將會大增。可利用能源來源供應的多樣性以確保長期能源供應的穩 定。若能源來源供應管道愈少,如只依靠單一區域、部門或生產線,則維持 能源來源供應穩定性所冒的風險就愈大,甚至能源來源可能遭到私人企業肆 無忌憚的壟斷或獨占,一旦發生將會對生質燃料發展造成莫大傷害。
25 Id.
3.2.4 社會觀感、信心或環保意識不足
多數人誤以為氣候變遷所應面對的威脅尚未具有迫切性,故政府推廣宣 導其重要性與迫切性的同時,也需要相當時間讓人民增加對生質燃料之接受 度並消除其使用疑慮。而為了能讓顧客接受度增高,生質燃料在技術、品質 與價格上一定要達到一定的程度,並能夠讓車輛引擎的表現良好,讓駕駛人 充分瞭解使用生質燃料之益處,其可兼顧車輛引擎之適用性與環保之效益;
並由研究機構、機關學校或民間業者開放各界參觀,透過大眾傳媒、教育體 系等散播生質柴油發展之訊息,積極推廣應用生質燃料之好處,促進各界利 用生質燃料。這樣的目標正是目前歐盟成員國之各國政府所努力的工作,一 旦建立歐盟人民良好之社會觀感與環保意識,並解除民眾使用上的疑慮,相 信對生質燃料市場佔有率之提升將有很大助益。
生質燃料的使用是否確實可以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生質燃料在商業上 之銷售確實具有可行性?生質燃料的使用確實適合環境保護,包括:生物多 樣性、土壤保持、確保用水、空氣的品質?歐盟已設立一個規劃框架給予投 資者對於生質燃料之發展前景產生信心,而該投資信心足夠讓他們在一個更 好且資本更密集的環境下,投入生質燃料的生產,以及該規劃框架使汽車製 造商得知如何設計出適應生質燃料的引擎(因此有必要為 2015 年及 2020 年 設定一個生質燃料市場佔有率的最低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