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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研究 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研究 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研究 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研究 壹、理論基礎 壹、理論基礎

對於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之間的關係,並沒有一定的理論,但 心理分析論、社會目的論、認知發展論、社會學習論與行為論則可以試圖 解釋兩者之間的關係。茲論述如下:

一、心理分析論

心理分析論(Psychoanalytic Theory)中,Freud(1955)所假設的

「雙親團體組成了合適之性別認同的最小單位」,並且認為這是維持兒童 身心持續正常發展的必需團體,強調早期童年經驗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其 認同與防衛機轉的概念可以試圖解釋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之間的 關係。

(一)認同

Freud將人格結構分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個部分,而人格發展則分 為五個階段:口腔期、肛門期、性器期、潛伏期和兩性期。依據Freud的 觀點,其3到6歲的兒童有所謂的「依底帕斯情節」,這種情節會讓子女發 展超我來「內化」父母的行為,並「內射」父母的標準與價值,亦即學習 父母的各種行為規範、價值觀,並進而內化為自我的價值標準(吳瑛,

2006;林清湫,1999)。

(二)防衛機轉

防衛機轉是個體產生焦慮時,為了避免受到打擊傷害,個體會採取防 衛機轉中的自我來處理超我(Eisenberg & Fabes, 1998)。一個人可能 抑制自己的慾望而表現出相反的利社會行為,即為防衛機轉中的反向作用

(reaction formation)(林清湫,1999)。除此之外,Freud認為個體 有更多正向的利他行為,主張個體的發展似乎是二種傾向相互作用的結 果,力爭幸福一般稱為「利己」,而趨向融入社會中我們稱為「利他主義」

(羅佳芬,2001)。

因此以此觀點來解釋兒童的利社會行為,可以說家庭教養方式、家庭 情境、家庭中的情感、權威被認為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力。兒童的利社會行 為除了直接透過對父母的「認同」而來,尤其是長時期父母與子女的互動,

父母對子女的教導與訓練,對其作用特別深遠,不可輕忽(羅瑞玉,1997)。

二、社會目的論

社會目的論(Social-Teleological Theory)的代表人物是 Alfred Adler,其重要的概念有早期發展經驗與社會興趣。他認為雖然早期經驗 皆只是發展性因素,而非決定性因素,但它們對個體的生活型態或人格發 展,扮演著決定性的角色(伍育英等人譯,2006)。

依早期發展經驗的觀點,他認為愛和父母親的關注是人格發展的重要 因素,從小孩對於早期家庭經驗的反應,就可以暗示他們日後處理生命任 務的方式(唐子俊、唐慧芬、陳聿潔、孫肇玢、黃詩殷譯,2006)。

另外社會興趣則認為個體都希望歸屬於某個社會群體,他們希望在群 體中覓得位置,認為人生要成功,就必須發展社會興趣或社群感,不過在 這樣的過程中,是很需要高度的合作與貢獻,因此可想而知,人生的問題 基本上是源自於人際上的困難(伍育英等人譯,2006)。

因此對於兒童而言,兒童的生活方式形成是在於四、五歲前,此時父 母若能多加培養兒童的利社會行為發展,並多鼓勵兒童發展社會興趣,奠 定良好的人際網絡,將有助於兒童利社會行為的發生。

三、認知發展論

認知發展論(Cognitive-Development Theory)主要由Piaget(1970)

為代表。根據Piaget的觀點,兒童的利社會行為發展與其認知發展及角色 取替能力有密切的關係。以下分別加以分析說明。

(一)認知發展階段

他認為個體的認知發展主要透過「同化」與「調適」兩個作用的運作,

其認知發展是隨著年齡的增長,是有順序性的,而且順序是固定不變,當 完成第一個階段之後才進入下一個階段。在認知發展的各個階段,個體的 基模與認知結構,均受成熟與學習兩個因素的交互影響,而逐漸分化與精 化,亦即產生的智力發展並非表現於他的知識在量上有所增加,而是在思

其中認知發展與道德發展是相關的,兒童認知發展成熟,其道德發展 也就趨成熟,也就是說認知發展與利社會行為是息息相關的。因為兒童從 無律到他律,他律在進化成自律,過程中經由父母教導或同儕互動的機 會,開始區別自我與他人的觀點,表現出利社會行為(羅瑞玉,1997)。

(二)角色取替能力

角色取替(role taking)是指個體隨著認知能力的成長,而發展出 使個體能設身處地用他人的觀點去推理、思考對方的想法、感覺、行為、

情緒、觀點、動機等的能力。而當角色取替能力的技巧越熟練,越有益於 利社會行為的表現(賴敏慧,2003)。其中兒童的認知發展較成熟後,他 們在其抽象思考與角色取替的能力就愈強,利社會行為表現就會逐漸增加

(Bar-Tal, 1980)。

因此就兒童認知發展論的觀點,兒童的基模與認知架構,透過與父母 的學習,也會形成其基模的重要成分,並且在兒童道德發展階段,父母應 提供有利於利社會行為發展的環境,培養兒童的道德發展層次,促進兒童 能以自我中心思考轉換為能替他人著想的能力,並誘導兒童發展社會推理 能力。

四、社會學習論

社 會 學 習 論 ( Social-Learning Theory ) 主 要 代 表 人 物 是 Albert Bandura。根據其觀點,利社會行為的發展與楷模有密切關聯,主要是透 過觀察與模仿的歷程而逐步形成。

(一)觀察學習

Bandura 與 Walters(1963)的社會學習論特別談到「楷模」學習。

根據Bandura的看法,助人和分享等的利社會行為是觀察和模仿社會楷模 而 習 得 的 , 而 觀 察 學 習 包 括 四 個 過 程 : 注 意 ( attention ) 、 保 留

(retention)、再生(motor production)和動機(motivation)。因

之後再就記憶將楷模的行為,以自己的行動表現出來,並且在適當時機將 學得的行為表現出來(林清湫,1999)。

因此以此觀點來解釋兒童利社會行為與父母教養方式之間的關係,兒 童因為會透過觀察模仿習得反應,而最親近的父母自然成為兒童模仿認同 的對象,若父母是個願意替人著想、願意合作、分享的人,具有道德觀念,

兒童透過學習歷程將也變得具有道德觀念,做出有利於社會的表現。

五、行為論

行為論(Behavior Theory)的重要學者Skinner(1938),他認為個 體的行為是受到環境的影響而產生的一種刺激與反應之間的連結作用,由 於個體不斷的接受環境的刺激,因此才能不斷產生新的適應環境的能力。

行為論者發展出一些改變行為時可採用的方式:如增強作用、制約作用、

消弱、及懲罰原則等。由此可見,此取向強調人的行為是可塑造的,其會 有利社會的反應是受到直接增強的結果(吳美玲,2000;林清湫,1999;

劉淑媛,2004)。

因此認為父母若為了培養兒童有良好的利社會行為,可運用制約作 用、增強原理及報酬懲罰等方式的行為改變技術,培養子女良好的行為表 現,也就是說當兒童表現出分享或助人的行為,則需要多加讚美,增強此 利他的行為,而當兒童表現不願合作、不願分享等不利社會行為時,則可 以運用懲罰或負增強等技術改變之(林玉萍,2005;林清湫,1999;黃拓 榮,1997)。

綜合上述理論,不論是認知發展或是學習觀點,父母對於子女的重要 性不容小觑,父母可說是子女重要的認同楷模,父母的思想、價值觀、態 度、行為都可透過其教養方式傳達給子女,並對子女的言行舉止產生影 響。因此對於子女的利社會行為而言,父母的教養方式是否具有影響的作 用?影響的層面為何?透過閱讀整理相關文獻後,其內涵將在下一節說

貳、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相關研究

父母親有著良好積極性的管教行為或態度者,並融合悉心照顧給予愛 的支持與鼓勵者,皆有助於子女建立健康之身心特質與適應將來社會生活 的能力;消極性缺乏適當之管教的認知與行為,子女得到太多或太少的關 懷與照顧,就容易損害子女個體的個性,進而導致形成偏差行為,影響與 他人之間的人際關係,最後難以適應社會生活(李美慧,2003),亦即父 母若為了培養子女有良好的利社會行為表現,獲得健全的發展,其教養方 式的好壞應是形成子女利社會行為表現的重要關鍵,以下就國內外研究加 以論述兩者之間的關聯性。

國外研究方面,教養方式採取威信、接納、民主、支持型的父母對於 孩子利社會行為是有所助益的,有利於孩子自發性的發展,然而採取嚴 格、專制權威的方式則會妨礙孩子利社會行為的產生。例如,Baumrind

(1988)認為威信型的父母對子女高控制、高要求,且高關懷,並提供尊 重與溫暖的環境,會有利於子女自發性利社會行為的產生(引自Eisenberg

& Mussen, 1989);Hoffman, Hoffman 與 Saltzstein 研究雙親管教態 度與兒童利社會行為的關係,結果發現雙親的價值觀、管教態度及接納態 度,是可以助長兒童利他行為的發展。

相對地,Mogharreban(1990)指出父母採用專制權威的管教方式,

與孩子的分享、關心、同理心等利社會行為的表現呈現顯著的負相關;且 另外一份針對被忽視、受虐孩子的研究,其母親寧願選擇以嚴格和權威的 管教方式對待子女,結果不只妨礙利社會行為的產生,甚而孩子出現違法 的行為,也較少罪惡感(Koenig, 2000)。這顯示父母若採取極端的教養 方式較不利於兒童的利社會行為發展。

至於國內研究方面,大部分的研究都認為父母採取開明權威型的教養 方式對子女的利社會行為表現是具有較佳的影響作用,而忽視冷漠型的教

對國小學童探討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之關係,發現父母採取「開明 權威」的管教方式,其學生表現較多利社會行為傾向與利社會行為表現;

羅佳芬(2001)研究國小學童父母管教方式、自我概念、人際關係與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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