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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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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第四章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結果與討論 結果與討論 結果與討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利社會行 為以及兩者知覺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相關之差異情形。本章依據資 料分析的結果,分別就:(一)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二)

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比較;(三)獨生子女與非獨 生子女利社會行為之比較;(四)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 為之相關;(五)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 相關之比較等五部份加以分析討論。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研究樣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本節主要針對研究樣本的基本資料做次數分配上的統計分析,包括受 試者的背景資料、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與利社會行為之現況等,統 計結果整理如下。

壹、受試者的背景資料

本研究回收之有效問卷934份,問卷回收率約為84%,其中男生有482 人,佔51.61%;女生有452人,佔48.39%。全體樣本中,獨生子女有63人,

佔6.75%;非獨生子女有871人,佔93.25%。本問卷將受試者的基本資料分 為性別、是否為獨生子女等,結果之所得如表4-1-1所示。

表4-1-1 研究對象背景資料分配

獨生子女 非獨生子女 總和 男生 33(52.38%) 449(51.55%) 482(51.61%)

女生 30(47.62%) 422(48.45%) 452(48.39%)

總和 63 (6.75%) 871(93.25%) 934(100%)

由表4-1-1可知,以獨生子女人數的分配來看,本研究抽樣的學校總 共有22所小學,班級數則有37個班級,而獨生子女總數為63名,平均一個 班級的獨生子女人數約為1.7名;其中獨生子人數為33名,佔52%,獨生女 人數為30名,佔48%,獨生子與獨生女的比率相差不多,與非獨生子和非 獨生女的比率亦相當。

貳、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現況

本部份是以受試者在「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量表」所獲得的資料做 為分析的依據,包含有溺愛保護、嚴格專制、疏於管教、忽視敵意、開明 尊重以及寬鬆容忍等六個分量表之分數,各分量表有8題,總分範圍為8~32 分。獨生子女共佔有63人,獨生子有33人,獨生女有30人,依不同性別分 析在六個分量表的平均數、標準差,結果之所得如表4-1-2所示。

表4-1-2 不同性別之獨生子女其父母教養方式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溺愛

保護

嚴格 專制

疏於 管教

忽視 敵意

開明 尊重

寬鬆 容忍 男生 M 15.58 16.15 14.70 14.48 22.97 15.24 N=33 SD 4.31 5.17 4.64 5.62 7.07 3.64 題平均數 1.95 2.02 1.84 1.81 2.87 1.91 女生 M 15.83 16.20 13.97 12.57 25.83 14.37 N=30 SD 4.09 4.27 5.46 4.33 5.99 5.42 題平均數 1.98 2.03 1.75 1.57 3.23 1.80 總和 M 15.70 16.17 14.34 13.57 24.33 14.83 N=63 SD 4.17 4.72 5.02 5.10 6.68 4.56 題平均數 1.96 2.02 1.79 1.70 3.04 1.85

表4-1-2顯示,就本研究當中的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情形探 討,以平均數所呈現的結果來看,父母教養方式之各題得分範圍為1~4分,

如以每類型各題得分最高為「4」分加以比較,發現知覺父母「開明尊重」

獨生子女知覺父母較偏向於「開明尊重」的教養方式,意即知覺父母採取

「開明尊重」的教養方式較為明顯;在獨生子與獨生女方面結果亦同。

參、獨生子女利社會行為之現況

本部份是以受試者在「利社會行為調查表」所獲得的資料做為分析的 依據,利社會行為包含利社會行為表現、利社會行為傾向,並涵蓋關照、

救助、合作三種行為類型,得分越高,表示學童該層面的利社會行為越佳。

依獨生子女在利社會行為表現(關照、救助、合作)、利社會行為傾向(關 照、救助、合作)與總分表現的平均數、標準差,結果之所得如表4-1-3 所示。

表4-1-3 獨生子女在利社會行為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表4-1-3顯示本研究中的獨生子女在利社會行為表現、利社會行為傾 向與總分的得分情形。

一、利社會行為表現方面

就平均數所呈現的結果來看,利社會行為表現之各題得分範圍為1~5 分,如以每類型各題得分最高為「5」分加以比較,發現各類行為得分均 在中等程度之上;其中「合作行為表現」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64;「關 照行為表現」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58;「救助行為表現」方面,每題

利社會行為表現 關照 救助 合作 三者總分

利社會行為傾向 關照 救助 合作 三者總分

利社會 行為 獨生

子女 n=63

M 46.49 40.54 47.35 134.38 30.90 33.70 31.59 96.19 230.57 SD 9.45 10.84 11.39 29.49 7.60 8.09 7.26 21.26 48.46 題

平 均 數

3.58 3.12 3.64 3.45 3.43 3.74 3.51 3.56 3.49

平均得分為3.12,此三類型在五等量表中皆高於中間值「3」,表示本研 究中的獨生子女利社會行為表現趨近於正向的程度。

二、利社會行為傾向方面

就平均數所呈現的結果來看,利社會行為傾向方面,發現各類行為之 得分均在中等程度之上;其中「救助行為傾向」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 3.74;「合作行為傾向」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51;而「關照行為傾向」

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43,此三類型在五等量表中皆高於中間值「3」,

表示本研究中的獨生子女利社會行為傾向趨近於正向的程度。

綜合上述研究發現,本研究中的獨生子女在利社會行為表現與傾向上 均趨近於正向的程度。

三、不同性別之獨生子女利社會行為情形

獨生子與獨生女在利社會行為表現、利社會行為傾向與總分表現之情 形如表4-1-4所示。

表4-1-4 不同性別之獨生子女在利社會行為表現、傾向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利社會行為表現

關照 救助 合作 三者總分

利社會行為傾向 關照 救助 合作 三者總分

利社會 行為 男

生 M 44.52 39.12 45.33 128.97 29.55 31.76 30.88 92.18 221.15 n1=

33 SD 9.95 11.50 12.10 31.32 7.79 8.66 7.65 22.69 52.66 題平

均數 3.42 3.01 3.49 3.31 3.28 3.53 3.43 3.41 3.35 女

生 M 48.67 42.10 49.57 140.33 32.40 35.83 32.37 100.60 240.93 n2=

30 SD 8.49 10.02 10.32 26.59 7.21 6.94 6.85 18.97 41.82 題平

均數 3.74 3.24 3.81 3.60 3.60 3.98 3.60 3.73 3.65

(一)獨生子

就平均數所呈現的結果來看,獨生子在「利社會行為表現」方面,發 現各類行為得分均在中等程度之上;其中「合作行為表現」方面,每題平 均得分為3.49;「關照行為表現」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42;而「救助 行為表現」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01,此三類型在五等量表中皆高於中 間值「3」,表示本研究中的獨生子利社會行為表現趨近於正向的程度。

就平均數所呈現的結果來看,「利社會行為傾向」方面,發現各類行 為之得分均在中等程度之上;其中「救助行為傾向」方面,每題平均得分 為3.53;「合作行為傾向」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43;而「關照行為傾 向」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28,此三類型在五等量表中皆高於中間值

「3」,表示本研究中的獨生子利社會行為傾向趨近於正向的程度。

(二)獨生女

就平均數所呈現的結果來看,獨生女在「利社會行為表現」方面,發

現各類型得分均在中等程度之上;其中「合作行為表現」方面,每題平均 得分為3.81;「關照行為表現」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74;而「救助行 為表現」方面,每題平均得分為3.24,此三類型在五等量表中皆高於中間 值「3」,表示本研究中的獨生女利社會行為表現趨近於正向的程度。

就平均數所呈現的結果來看,「利社會行為傾向」方面,發現各類行 為之得分均在中等程度之上;其中「救助行為傾向」方面,每題平均得分 為3.98;「合作行為傾向」與「關照行為傾向」之每題平均得分均為3.60,

此三類型在五等量表中皆高於中間值「3」,表示本研究中的獨生女利社 會行為傾向趨近於正向的程度。

綜合上述研究發現,本研究中的獨生子與獨生女在利社會行為表現與 傾向上均趨近於正向的程度。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比較 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比較 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比較 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比較

本節首先探討性別、獨生與非獨生兩者產生的交互作用其知覺父母教 養方式的差異情形,並再進一步分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 方式的差異情形,茲論述如下。

壹、不同性別、獨生與非獨生等知覺父母教養方式的差異情形

不同性別、獨生與非獨生等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平均數、標準差以及 差異之結果,顯示於表4-2-1、4-2-2。

由表4-2-1、4-2-2可以發現,不同性別、獨生與非獨生等兩個自變項 的交互作用與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並未達到顯著差異。意即性別對知覺父母 教養方式的影響不會依獨生或非獨生而有不同影響,或者是獨生或非獨生 對知覺父母教養方式的影響不會依性別而有不同影響。不過就兩個因子的 主要效果部份,其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僅部分達到顯 著水準,而雖然不同性別知覺父母教養方式僅部份也有達到顯著水準,但 本研究主要探討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是否有所差 異,性別部分則不進行深入探討,因此接下來將以t考驗分析獨生子女與 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的差異情形。

表4-2-1 不同性別、獨生與非獨生等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男生 女生

獨生子 非獨生子 獨生女 非獨生女 n=33 n=449 n=30 n=422 M 15.58 15.19 15.83 15.03 溺愛保護

SD 4.31 4.72 4.09 4.41 M 16.15 18.04 16.20 17.08 嚴格專制

SD 5.17 5.15 4.27 4.76 M 14.70 14.49 13.97 13.97 疏於管教

SD 4.64 4.92 5.46 4.49 M 14.48 14.66 12.57 13.40 忽視敵意

SD 5.62 5.40 4.33 4.99 M 22.97 24.07 25.83 25.34 開明尊重

SD 7.07 5.53 5.99 5.16 M 15.24 14.36 14.37 14.14 寬鬆容忍

SD 3.64 4.60 5.42 4.41

表4-2-2 不同性別、獨生與非獨生等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變異數分析

貳、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之差異情形

受試者在六個分量表之平均數、標準差及獨立樣本t考驗上之結果,

顯示於表4-2-3。

從表4-2-3可以發現,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知覺父母教養方式,只 有「嚴格專制」類型具有差異存在,其他如溺愛保護、疏於管教、忽視敵 意、開明尊重、寬鬆容忍等類型並沒有達到顯著差異。

此結果與黃琴雅(1992)的研究不同,該研究指出獨生子女在知覺父 母親關愛態度較中間子女為佳,也比么子女所知覺到的為佳,本研究與之 有異,可能是本研究以「溺愛」的類型,而不是以「關愛」的類型來了解,

類型不同,結果也就有所不同。

再者考量本研究表示兩者之間知覺父母教養方式沒有達到顯著差異 之原因,可能是現代父母受到親職教育與大眾媒體的宣導,較懂得怎麼教 養子女,故父母並不會因為是獨生子女而有不同的教養。

不過非獨生子女比獨生子女知覺到父母採取「嚴格專制」方式較多,

與黃琴雅(1992)的研究發現,中間子女所知覺之「父親權威態度」、「父 母權威態度」皆較獨生子女為高,有相類似的結果。這可能是由於非獨生 子女父母忙於工作之餘,還要花費時間陪伴子女,無法有足夠的時間照顧

與黃琴雅(1992)的研究發現,中間子女所知覺之「父親權威態度」、「父 母權威態度」皆較獨生子女為高,有相類似的結果。這可能是由於非獨生 子女父母忙於工作之餘,還要花費時間陪伴子女,無法有足夠的時間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