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牙醫醫療資源分佈與利用現況
1998 年 7 月牙醫總額支付制度實施,九成九牙醫師加入特約行 列,牙醫診所及牙醫師都呈現逐年增加趨勢(表 2-1)。1997 年以後 牙醫特約診所之特約比率約在九成六左右。1998 年 7 月實施牙醫總 額支付制度後,牙醫師特約比率由 1997 年之 83.48﹪上升至 99.32﹪
(行政院衛生署,2001)。而歷年健保牙醫利用與醫療給付之變動,
健保牙醫給付金額從 1997 年 178 億元成長至 2001 年 242 億元,增加 64 億元,幅度 35.96﹪(表 2-2)。牙醫門診費用從 1997 年 365 億元,
至 2001 年最高牙醫門診費用為 503 億元,增加 136 億元幅度為 37.81
﹪。以 1998 年牙醫門診費用成長 18.08﹪幅度最多。歷年健保牙醫給 付金額占國民醫療保健支出牙醫門診費用約四成七。1998 年 7 月始 實施牙醫總額支付制度,致健保牙醫給付成長 11.24﹪,相較其他年 成長率為大,而以 1998 年國民醫療保健支出之牙醫門診費用成長 18.08﹪為最大。
表 2-1、歷年牙醫診所及牙醫師概況
單位: 家、人 80 年 81 年 82 年 83 年 84 年 85 年 86 年 87 年 88 年 89 年 90 年 牙醫診所 3,613 3,942 4,245 4,537 4,706 4,876 5,136 5,280 5,375 5,550 5,659 特約診所 - - - - 4,615 4,778 4,937 5,043 5,202 5,362 5,468 特約比率 98.07 97.99 96.13 95.51 96.78 96.61 96.62 牙醫師 5,983 6,448 6,540 6,973 7,026 7,254 7,573 7,900 8,240 8,597 8,944 特約牙醫師 5,399 6,009 6,322 7,846 8,181 8,532 8,864 特約比率 76.84 82.84 83.48 99.32 99.28 99.24 99.11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醫療機構現況及醫院醫療服務量統計摘要表」,2001。
表 2-2、歷年健保牙醫利用與醫療給付之變動
門 診 86 年 87 年 88 年 89 年 90 年 平均每件核付費用(元) 905 944 983 1,043 1,062 門診件數(萬件) 1,973 2,099 2,154 2,191 2,277 健保牙醫給付金額(億元) 178 198 212 229 242 牙醫門診費用(NHE,億元) 365 431 452 492 503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2001、行政院衛生署,2001。
中央健保局於 1998 年率先實施牙醫醫療總額支付制度,台灣許 多學者與官員認為此制度是提升醫療專業自主權,又能合理控制費用 的一個方法,且期望透過協商模式減少政治干預以平衡利益團體之衝
突、提升醫師專業自主性與醫療服務效能,並有效促進醫療資源合理 分佈(李玉春、林蕙卿,1996)。
台灣地區長久以來即一直存在著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楊志 良、蕭慶倫、盧瑞芬,1999;楊漢? ,1992;江東亮,1988),而促 進地區醫療資源分佈不僅是世界的趨勢(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0),也一直是政府在醫療照護體系改革所努力的目標。醫療資源 多集中於都會區,每萬人口醫師數、病床數皆較其他地區高,分佈並 不平均。在牙醫師方面有相似的現象,國內研究指出在 1980 年代,
每十萬人口牙醫師數最高的台北市與最低之澎湖縣相差 13 倍(黃偉 堯、張睿詒、江東亮,2001)。在牙醫健保總額支付制度設計之初,
促進醫療資源合理分佈之方向即包含其中,原訂於 5 年內讓所有醫療 費用依人口數均勻分配至投保地區,使都會型分區預算向城鄉型分區 作大幅度的移動,希望能發揮將醫療資源過度充足區域之醫師人力,
引導至醫療資源不足區域。然而其功效並不是非常理想,大部分新投 入執業的醫師人力仍以都會區域為優先選擇。之後將調適期修正為 7 年,但是最後仍未如期望,於都會區執業的牙醫師面臨更強的競爭壓 力及點值較低的執業環境。
在牙醫總額實施後,國內有研究比較城鄉間的牙醫健保資源使用 狀況,顯示城鄉民眾牙醫利用率確實受交通因素、醫師行為等影響,
而使得城鄉醫療利用有所差異性(李俊德,2003;鍾尚衡,2003)。過 去已有許多研究皆證實總額支付制度可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成長,但 對於促進醫療資源合理分布與可近性的效果而言,先前的研究結果則 呈現贊成與否定意見分歧的狀況(廖翊舒,2000;蕭秀如,1999;
Carr-Hill, 1994)。姑且不論總額支付制度有無達到資源重分配的效 果,牙醫師的人力地理分佈仍然存在相當之差異,由表 2-3 與表 2-4 可以看出不同區域之牙醫師密度與成長情形都有差異。如何促使醫師 願意至偏遠醫療資源缺乏區服務、執業,才是根本解決的方法。衛生 主管機關認為醫療費用合理成長得以控制(圖 2-1),而且各區域支付 點數略大於 1,略有功效。
表 2-3、每萬投保人口牙醫師數
年度 台北分局 北區分局 中區分局 南區分局 高屏分局 東區分局
86 4.32 3.26 4.09 2.75 3.55 2.59
87 4.41 3.44 4.21 2.83 3.67 2.55
88 4.57 3.55 4.41 2.93 3.76 2.69
89 4.64 3.61 4.45 3.1 3.89 2.77
90 4.68 3.62 4.43 3.18 4.04 2.89
91 4.74 3.55 4.43 3.23 4.05 2.92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2002 年。
表 2-4、每萬投保人口牙醫數較前一年成長率
效控制在一定的成長比率之內,但因醫療院所仍維持自由競爭,服務 品質及可近性則不受總額制度影響有明顯改善(李玉春,1998;楊漢
? ,1997;Wolfe & Moran, 1993)。除了探討醫療供給資源的分配與 配置不均以外,民眾的個人特性與罹病風險不同亦使得不同區域的醫
資料來源:全民健保費用協定委員會,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