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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文獻回顧

本章節主要回顧期貨與遠期交易價格發現功能及預售屋-成屋市場間比較,並彙整 價格發現國內文獻,以作為本研究後續設定變數、界定影響範圍與選定分析方法之參 考依據,如此在變數選擇及實證結果分析上,才能言之有據。茲就各詳細內容說明如 下:

第一節 預售屋屬性分析

一、房屋預售交易義涵

楊淑文(1997)亦提及預售屋交易係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價金,

他方於一定期間內將房屋建築完成,並移轉所有權與他方之購屋形式。

二、房屋預售交易特性

預售屋交易制度為台灣不動產交易一大特色。其特性依曾明俐(2005)可歸納出:多重 且複雜之法律關係、履行期冗長、交易標的物之不確定性、特有的房地產廣告和代銷 業、涉及法律種類繁多等五種。惟因預售屋為約定未來特定時間交屋的買賣形式,使 其具有期貨交易的性質,較貼合本研究內容,故將預售屋與成屋價格間之關係按花敬 群、張金鶚,(1999)單獨敘述如下:

張麗姬(1994)、白金安(1994)、Chang and Ward(1993)、史綱(1992)的研究均認為 成屋與預售屋的價格之間,具有類似期貨與現貨價格的關係,亦即預售屋(期貨)價 格是由成屋(現貨)價格、持有成本(carry cost)、風險貼水(risk premium)、預期 景氣變動價差等因素所構成,而且在效率市場的假設之下,預售屋與成屋的均衡價格 關係將使得套利機會(arbitrage opportunity)消失。

第二節 期貨與遠期交易的價格發現

Schroeder等(1997)指出,價格發現(Price Discovery)是指買賣雙方在一定時間和

地點、對同一商品的質量和數量達成交易價格的過程。在金融市場公開交易方式之下,

相關交易資訊即時揭露與傳遞,透過市場機制,所有市場參與者皆可以完全掌握市場 價格變化。

根據Fama(1970)效率市場(efficient market)學說,假設市場無成本、無任何限制、

無稅賦情況之下,資訊能夠迅速傳播,任何的投資人都無法藉由內線消息,而獲得任

此,當市場上的新資訊為整體性時,投資人會偏好以指數期貨或指數ETF進行投機或

影響,期貨與現貨市場間的領先落後(lead-lag)等互動關聯。價格發現相關研究於金

有雙向回饋的資訊傳遞,相互參考彼此落後期的價格而調整當期的價格變化,但期貨

款較低,無房屋稅、折舊問題,因此進入門檻及持有成本較成屋為低;加以預售屋於

期貨/現貨價格理論關係方面為根據張麗姬(1994)、白金安(1994)、Chang and Ward(1993)、史綱(1992)的研究均認為成屋與預售屋的價格之間,具有類似期貨與現

第五節 Rosen 特徵價格理論

特徵價格法的應用最早可以追溯到Court(1939)用以研究汽車價格與其性能間的 關聯,是最早明確提出特徵價格法(hedonic price method)概念的學者; Lancaster

(1966)則進一步將其引入房地產與城市經濟領域,認為效用函數除了包括商品數量 之外還需引入產品的特徵作為考量的因素;直到Rosen(1974)在完全競爭市場的假 設下,發展出二階段處理方式並結合效用理論與Alonso(1964)的競價理論(bid price theory),理論架構之建構才較完備。

Rosen(1974)依據Lancaster(1966)的新消費者效用理論的基礎:「消費者對產品 的效用偏好,是來自於對該物品屬性之需求」,應用在住宅消費者,即認為家戶對住 宅的偏好是源自於對住宅屬性的需求,且由於住宅屬性無法分割,所以家戶僅能藉由 改變其住宅選擇,來滿足其理想住宅需求。依據Rosen 所建立的理論架構,必須要透 過二階段處理方式才算完備。第一階段係在消費者追求效用最大化及生產者追求利潤 最大化的假設下,利用差異性財貨的市場價格,建立其特徵價格函數,並估計其所隱 含的各種「屬性(attributes)」的邊際價格;第二階段再結合消費者之個別屬性,

利用一階段所求算出的隱含邊際價格來估計各屬性的供需函數。特徵價格理論具有下 列五項基本假設:

(一)市場為完全競爭市場,消費者與生產者均為價格的接受者。即買賣雙方均無法以 個人力量影響市場的均衡價格。

(二)財貨價格是由其所隱含的屬性組合所決定,而各項屬性均能量化。

(三)消費者與生產者皆以最大化原則來決定消費與生產的數量。

(四)市場上存有大量的差異性財貨,故消費與生產可有不同之連續組合。但屬性的組 合是無法分離的,任何一位消費者或生產者均不能改變現有財貨之屬性。

(五)假設二手市場不存在,可省卻折舊、估價等複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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