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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所依之住地煩惱

第五章 如來藏之受染與離染

第二節 生死所依之住地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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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中內容資訊進進出出的媒介。從另一個角度說,也可以不提無明住地,

而將無明住地之特性與內容通通歸結於藏識之下,令藏識成一獨立之去後來先的 主人翁。不過《楞伽經》此處則特別提到「無明住地」,原因應有二,如前文說,

一是為在說明凡夫染污心識上,留給「藏識」言其本性淨的空間。二是為特別點 出凡夫生死流轉之盲點,是以「無明」為始作俑者,為害甚鉅。

以上,除對生命如來藏受熏而成藏識之景況做一勾勒外,同時借由對藏識之 理解,引介了無明住地。至於《勝鬘經》則是以「住地煩惱」之說作為探討凡夫 生死苦之入手處!「藏識」與「無明住地」此二心識系統,得為各各別立亦得相 輔相成地來對凡夫生死或是清淨心受染作出說明;前者由心識轉變之過程及環節 一個個解析開來508,後者則由心識內容、生命所攤展的風光來直接切入,二者皆 令凡夫迷昧,輪迴不已,亦可說是凡夫之迷昧造就了二者。接下來,將以前文對 藏識系統之理解為基礎而來進入住地煩惱之心識討論。

第二節 生死所依之住地煩惱

「住地煩惱」由心所法之表現來立說。住地煩惱有五重,其中以無明住地

(avidyā-vāsabhūmi)為大本營,潛伏著無始時來之染污習氣,分門別類而又展現為 四大特色,即四住煩惱: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此五住 地煩惱整個來說即構成阿賴耶識之內容,乃以起煩惱與心相應之形式來造業受 報,遂即構成凡夫三界六道之根、塵、識、器世間諸表現,累劫以來凡夫即住於 其間,受其牽引而不自知。至二乘及大力菩薩捨四住,離三界,仍未捨無明住,

此時顯現為意生身,未得漏盡自在;唯佛盡諸有漏,斷無明住,所作皆辦,成就 如來法身,是以無住為本,而無所不住。

一、 五住煩惱、起煩惱、心相應

關於五住煩惱之如何形成,《瓔珞經》有較詳細的說明:

「佛子!無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而起三界業果。是故我言,從無 明藏起十三煩惱,所謂:邪見、我見、常見、斷見、戒盜見、果盜見、疑見七見,

見一切處求故說見。從見復起六著心:貪、愛、瞋、癡、欲、慢,於法界中一切 時起。

佛子!一切煩惱以十三為本,無明與十三作本,是以就法界中別為三界報。

佛子!見、著二業,迷法界中一切色欲心,所起報故,分為欲界報。

佛子!見、著二業,迷法界中一切色心故,色心所起報,分為色界報。

佛子!見、著二業,迷法界中一切定心故,定心所起報,分為無色界報。

是故於一法界中有三界報。一切有為法,若凡若聖若見著若因果法不出法

508 如《唯識三十論頌》:「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

及了別境識。」(大正三一,頁六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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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唯佛一人在法界外509,然後為復來入法界藏中,為無明眾生,示一切善惡道 果報差別無量。」510

從這段文字,初步上可得出彼五住煩惱生成之順序。首先是以無明生惑,而 起七見六著等十三煩惱,又依對此十三煩惱之沾染與偏好程序,惹是生非,遂而 造就彼彼相應之果報,大別者不出三類,說為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

既是凡夫心識田中之業勢因果,亦是凡夫受報之生活環圈、生命歷程。由於煩惱 之沾染與滋生乃是一連串繁複的連鎖反應及活動:有其推動生死業果之勢力,亦 同時形成反作用力般地內熏藏心‧無明住地,成為下次造業之材料,如是反覆。

因此即使做成三界果報,眾生當下已有其凝聚、成熟而較深刻之生命展現,即所 謂的正報、依報,然七見六著等十三煩惱仍然繼續擔任先鋒地來為凡夫之生死業 果開疆闢土。那麼當面對凡夫現下之生命表現,掀開其住地煩惱之運作流程,由 淺至深即可分三層:

1. 見一處住地。

2. 欲愛住地、色愛住地、無色愛住地。

3. 無明住地。

又此三者之特性、運作關係大致如下:

(1) 其最深層,代表受虛偽習氣熏就之厚實程度。猶如深山礦脈之結晶,亦如北 極之浮冰,越往下層,其雜染情執愈深刻,勢力越龐大,與其它四住煩惱相 較起來,如《勝鬘經》說:「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煩惱依種,比無明住 地,算數譬喻所不能及。」511

(2) 其最淺層,統歸以七見、六著諸分別認知為其特性,代表凡夫平素之心緒擺 蕩以及運轉的慣性,由此形成各種貪瞋癡慢疑,甚至若無此類擇別執取之心 識活動及內容,凡夫日常之生活用心即難以為繼。

(3) 其中間層,代表凡夫依於十三煩惱之追逐,遂而成熟、具體之目下果報,凡 夫之依、正二報即成於斯、住於斯,繼而攪擾於斯、化現於斯。

(4) 又此三者如此分布,乃是由最深層之無明住地隨順因緣從而衍生、堆積出前 二者512。這意味著概凡眾生平素之言行舉措,究其成份皆不離於此三者之內 容。不過既由無明住地跑出前二層住地,彼二層住地內容即代表著凡夫賴以 做成三界六道之運轉中用得最方便、最上手的素材或方式。

接著介紹「起煩惱」、「與心相應」。《勝鬘經》相關經文說:

509 前文第四章曾以「法之三輪」義來釋辨法界;三輪者,謂空性、緣起法則、緣起有為諸法。《瓔 珞經》此處之「法界」,專指「第三輪」:緣起有為諸法,而且是有為過患諸法。

510 大正二四,頁一○一六中~下。

511 大正一二,頁二二○上。

512《勝鬘經》亦說:「如是無明住地蔽四住地,過恒沙數煩惱所依,亦令四種煩惱久住。」(大正 一一,頁六七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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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地有四種,何等為四?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 地。此四種住地生一切起煩惱。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 明住地。」513

五住煩惱要現行,需待「起煩惱」,即心所有法,與心相應的方式來完成,

亦可說「起煩惱」本身即是五住煩惱之現行。則所言「起煩惱」乃是一總稱,是 相對於住地煩惱尚未現行之「隨眠」型態,以及凡夫或二乘所不能覺察的住地煩 惱來說的。「起煩惱(亦稱隨煩惱、上煩惱)」即是種子異熟的一種表現,以起煩惱做 先鋒,能令凡夫展開生死途程,其作用即經中常說的「如咒行死屍,如機關木人」。

至於「心相應」者,謂某種念頭之起滅。起煩惱之生起而有念頭之湧現,代 表心資訊流能為凡夫一般感官配備所覺知之部份,故此言「心」,即指第六識。

又既然是種子之現行而生起活動,也就能為凡夫感官所面對、所覺知。

然而就凡夫而言,「心」之與煩惱相應,究屬被動還是主動呢?───如就 種子異熟而現行以致凡夫受報來說,多數凡夫皆是受迫於業因業果之循環而無力 脫出。如果是修行者,則能隨其功力之增進,得以主動地、由淺至深地進入五住 煩惱而來觀照並進行相關之處理。故凡夫與五住煩惱即心不相應,僅與起煩惱有 所相應,於中深受其擾、為其所牽而不自知。若是二乘、大力菩薩稍具修持者,

則得主動地與四住煩惱相應,並以正見正定而漸次放捨之,然而對於業惑勢力最 為龐大的無明住地尚是一籌莫展,如《勝鬘經》說:「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 菩薩,為無明住地之所覆障故,於彼彼法不知不覺」514。文中的「最後身菩薩」,

可能便是《瓔珞經》四十二賢位中的無垢地菩薩,依《瓔珞經》,此等覺位菩薩

(第四一位)以其金剛智,也只能對「無明住地」知「此始起一相有終,而不知其 始前有法無法云何,…唯佛知始知終。」515意指唯有佛位即妙覺位的聖者纔能完 辦無明住地之相應與料理。故引文中「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之語,顯然是勝 鬘夫人針對二乘及大乘高階聖者之證境有餘而特別強調的。

「住地煩惱」之說係指陳清淨心受染即藏識或煩惱藏之謂。《勝鬘經》端出此 說,除為指出無明住地之勢盛難拔之外,其背後之重點或用心卻有二:

1. 住地煩惱虛幻非實,肇於初始之七見六著,非究竟法,若得如實知見住地橫 生之始末,則得捨於虛偽生死。見《占察經》說:「煩惱生死,性甚微弱,易可 令滅。…如此所說,能破一切諸見,損自身心執著想故,得離怯弱。」516如佛得 辦,成就「出纏」之如來法身。

513 大正一二,頁二二○上。

514 大正一二,頁二二○上。

515 《瓔珞經》:「…以此四住地,起一切煩惱故,為始起四住地,其四住地前更無法起故,故名 無始無明住地,金剛智知此始起一相有終,而不知其始前有法無法云何,而得知生得一住地作得 三住地,唯佛知始知終。」(大正二四,頁一○二二上)

516 《占察善惡業報經》:「又復為說一切諸法如幻如化,如水中月,如鏡中像,如乾闥婆城,如 空谷響,如陽焰,如泡,如露,如燈,如目翳,如夢,如電,如雲。煩惱生死,性甚微弱,易可 令滅。又煩惱生死,畢竟無體,求不可得。本來不生,實更無滅。自性寂靜,即是涅槃。如此所 說,能破一切諸見,損自身心執著想故,得離怯弱。」(大正一七,頁九○九下)

☉Alex Wayman & Hideko Wayman 於 The Lion’s Roar of Queen Śrīmālā 一書中,基本上是將

「第七法」認定為「識 (this other perception)」,推論此第七識可能就是大眾部所說的「根本 識(mūla-vijñāna)」。( pp. 104~105)

2. 主張「心所」之說者:嘉祥吉藏《勝鬘寶窟》,內中駁斥淨影慧遠將「心法智」認作「第七 識」,而以為應作「心數法」,即「心所法」來解讀。(大正三七,頁八三中~下)

3. 主張二說皆有可能者:高崎直道於《如來蔵思想の形成》特立章節討論「心法智」一詞,就 中表示若以藏譯本之字詞分析結果來看,當代學者大多傾向的「第七識」之解可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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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從如來藏邊說,法自如如,不來不去,不生不滅,常住不異,對於置諸生 死苦法的凡夫來說,若得捨妄歸真,從迷見悟,一經心念之轉,則得解脫清涼,

若從如來藏邊說,法自如如,不來不去,不生不滅,常住不異,對於置諸生 死苦法的凡夫來說,若得捨妄歸真,從迷見悟,一經心念之轉,則得解脫清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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