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機構住民的生理、心理健康及宗教活動的關係
第三節 生理、宗教與心理健康之綜論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1948)的定義,「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或殘障的發生,
而是生理的、心理的與社會的完全安適的狀態。Ewles 和 Simnett(1985) 提出 WHO 的 健康定義當中的「心理健康」,還應包含幾個不同的面向,如:情緒健康(emotional health)、靈性健康(spiritual health)與社會結構的健康(societal health)要素。因此,本研 究主要乃探討住民的心理狀態、宗教的人生觀,也觸及了情緒反應和社交活動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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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心理上不斷的產生互動和刺激;非宗教性的團體活動可以排除老人不自覺陷入的呆滯 及無聊感,而屬於宗教性團體活動的進行,則落實了機構對老人宗教信仰的支持。
Erikson(1980)所提出的心理社會發展模式,認為生命全期的最後階段為老年期,
老人此時期的主要任務在於回顧自己的一生,統整(ego integrity)自己的生命歷程,並 從中尋求意義;在此階段老人若能自我統整,比較可以愉悅、舒適的迎向未來而安度餘
教活動氛圍之中,很滿意機構的生活,訪談過程充滿歡笑聲。不論是健康的感受、晨起 的心情、機構生活的舒適感受、宗教信仰和活動的反應,該住民的心理呈現都很正面;
老人憂鬱評量結果並無任何憂鬱可能。
三、機構對於住民宗教信仰支持之態度
研究對象的經營管理者是佛教徒,是以其認同的宗教情懷來帶領工作團隊來照顧住 民(老人)的餘生,故以宗教信仰的支持來維護老人的心理平靜是其堅持;機構主管認 為,老人在機構安養,不如在家老化般有親人的陪伴,或甚至可以含貽弄孫,面對生命 終將結束的心理準備,可能每一位老人的心態或情境都不會一致的,如果老人沒有失智 也會清楚自己將不久人世了,在心理上會很空虛,這時候機構如何讓老人心理比較平和 的去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就必須藉助宗教的力量。
另外,機構藉由團體的力量帶動住民的宗教活動,是對住民主動落實宗教信仰之支 持,也是填滿老人心理空虛很好的方式。這是由於研究對象是宗教團體,對於宗教活動 的推展,是機構上位者對於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而機構工作人員對於宗教活動的落實 與推動,除了對於籌建機構的法師心存知恩、感恩之外,機構主管的理念也是重要的因 素,既推行一個很重要的管理法則,那就是:以「因-果」觀念建立工作人員照顧住民 的宗教共識,使住民在機構生活,因為有實質的宗教環境和活動而能支持住民的心理健 康。
由上述可知,宗教信仰不但是維護住民心理健康重要的因素,又是工作人員服務住 民其工作態度的共同信念。另外,有一群宗教信仰理念相同的義工,長期灌注了宗教熱 情、犧牲奉獻,風雨無阻的助益該機構在宗教支持的落實和對宗教活動的堅持。這是機 構善用社會資源借力使力,俾能長期對老人落實宗教信仰支持,達甄心理健康的另一項 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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