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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風力發電成本探討

4.3 成本效益分析

4.3.1 發電成本探討

歐洲風能協會在2009年3月出版「THE ECONOMICS OF WIND ENERGY」指 出,以2006年平均期初投資成本1,225歐元/kW,操作維護費用1.45c€/kWh,風機之 運轉壽命20年,風場之年滿載發電2,200度/瓩/年,折現率為7.5%推估,計算出平均 每度發電費用為7c€/kWh,以匯率1:40計,約當台幣2.8元/度,如表4-4。

表4- 4 歐洲風能協會推估每度發電成本

歐元 台幣(1:40計)

期初投資成本(kW)(2006年) 1,225歐元 49,000元 操作維護費用(kWh) 1.45分 0.58元

風機壽命 20年 年滿載發電 2,200度/瓩/年

折現率 7.5%

平均每度發電費用 7分 2.8元

資料來源:歐洲風能協會「THE ECONOMICS OF WIND ENERGY」(2009),本研究整理

李宗德在2007年「我國四種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策略探討」之碩士論文提出:

『以台電風力一期、風力二期及英華威公司總計設置148 部風力機組總裝置容量 計273.96MW,估計投資總額約新台幣136億元,故建造每1MW(即1,000瓩)風力發 電機組的總投入金額約新台幣4,964萬元,一部岸上風力機組(2,000瓩)的成本估計 約新台幣9,928萬元,若以每部機每年估計約可發電400萬度計,而目前台電岸上風 力發電的購電價格每度2.2計算,一年的發電收入約880萬元,約11.3年回收成 本。』,詳如表4-4;李宗德先生假設數據,除年發電量400萬度約當年滿載發電2,000 小時合理外,每1MW風力發電機組的總投入金額約新台幣4,964萬元,因未敘明資

料來源依據,無法確認其正確性,不過與歐洲風能協會統計成本相比似乎偏低,

再者在2009年能源局公告躉購費率前,台電公司岸上風力發電的購電價格是每度2 元,最重要的是回收年限計算並未考慮不同期間現金流量之時間價值,即現金流 量並未折現,不夠精確。

表4- 5 李宗德推估回收年限

裝設數量 台電一、二期及英華威共148部

總裝置容量 273.96MW

投資總額 NT$ 136 億元

每瓩 NT$ 4.964 萬元

期初投入費用

每部機(2MW) NT$ 9,928 萬元 每部機每年 估計約可發電400 萬度 發電收入

每度2.2 計算 一年的發電收入約880 萬元 約11.3年回收成本

資料來源:李宗德「我國四種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策略探討」(2007),本研究整理

經濟部能源局在邀集學者專家與再生能源相關業者代表溝通及陳述意見,經 歷5場次「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3場次聽證會討論,於2009年12月18 日初步審定陸域型風力發電10瓩以上之計算公式及躉購費率如下:

年運轉維護費用= 期初設置成本 × 年運轉維護費用占期初設置成本比例

表4- 6 躉購費率各項參數數值

參數項目 參數數值

期初成本 59,000元/瓩

年操作維護費用 期初設置成本1.5%(885元/瓩)

回收年限 20年 年淨售電量 2,400度/瓩/年

折現率 5.25%

躉購費率 2.3834元/度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2009),本研究整理

經濟部能源局採用之計算公式係採給定一特定折現率之情況,計算期初設置 成本支出與躉購期間內收入及支出淨收益折現總和,以求出費率,符合財務之折 現與現金流量分析,非常合理,比較值得探討是計算時採用各項參數數值,以期 初成本59,000元/瓩而言,能源局表示係採納97~98年民營業者申請成立給照時所提 供資料平均建造成本為4.8萬元/瓩與台電公司於期間內在台灣本島決標二處風 場,扣除備品、特殊工具、耗材及保固期間O&M等歸屬運維之費用,與需配合工 業合作計畫增加4%成本,取調整後之平均成本為7萬元/瓩,再將民營案與台電案 予以平均得到;雖然比歐洲風能協會提出2006年平均期初投資成本49,000元/瓩略 高,可是台灣風場規模遠不如歐洲,且整部風機幾乎皆須由歐洲進口,價格差異 應該更大,英華威公司即公開表示能源局公佈建造成本不正確,其單一風場建造 成本為7.2萬元/瓩,而台電96年10月決標四湖及林口標案決標金額高達為8萬元/

瓩,扣除運維費用後,與能源局公佈金額差距仍是極大,由上分析,可知對於成 本認知,實不易得出一各界都認定合理金額;在回收年限方面,能源局是依據風 機的設計壽命訂為20年,可是一般投資業者其實是設定回收年限在13年~15年以內 才願意投資,有相當大差異;至於年淨售電量,雖然台灣風能條件極佳,可是經

過這幾年台電公司與英華威公司積極興建,風場條件好又無阻撓的場址多已開 四湖及林口 20*2MW=40MW 114,103,000 3,200,000,000 8,000 萬 彰工(Ⅱ)、雲麥

(Ⅱ)及金門金 沙

18*2MW=36MW 104,679,000 2,769,990,000 7,694 萬 彰化王功、大潭

(Ⅱ)及澎湖湖 西

12*2.3MW+

6*900KW=33MW 95,045,000 2,774,343,250 8,407 萬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本研究整理

台電公司在圖資文件審查作業繁瑣、材料選用要求及品質等級較高,加上施 工過程查驗及工安規定及程序嚴謹,因此以同性質工程比較,成本會比一般民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