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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證結果

第二節 相關係數分析

CAR BHAR CAR_mom N_mom Cash Glamour Success List Asset Deal_Value Same_IND

CAR 1.0000 長期併購績效之區間。CAR_mom 與 N_mom 為本研究之自變數。CAR_mom 代表主併公司是否在以 Trailing CAR 衡量之併購動能中併購,若併購案發生的月份為 Trailing CAR 所定義之 hot market,則 CAR_mom=1,否 則CAR_mom=0,為虛擬變數。N_mom 代表主併公司是否在以 Trailing N 衡量之併購動能中併購,若併購案 發生的月份為Trailing N 所定義之 hot market,則 N_mom=1,否則 N_mom=0,為虛擬變數。Cash、Glamour、

Success 為本研究之調節變數。Cash 代表併購案之交易方式,若併購案之交易金額中,採現金交易的比例佔總 交易金額達50%以上(含 50%),則定義 Cash =1,否則 Cash=0,該變數為虛擬變數。Glamour 代表主併公司 為成長股,若主併公司之帳市價值比(Book-to-Market)在研究期間所有研究樣本中落在中位數以下,則定義 主併公司為成長股,Glamour=1,否則 Glamour =0,該變數為虛擬變數。Success 代表主併公司於宣告日前五 年是否有成功併購之經驗,成功之定義為過去之併購案於當時的CAR(-2,+2)顯著大於零,若過去五年內有成 功併購經驗則Success=1,否則 Success=0,為虛擬變數。List、Asset、Deal_Value、Same_IND 為本研究之控 制變數。List 代表被併公司之上市情形,若被併公司為上市公司,則 List=1,否則 List=0,該變數為虛擬變數。

Asset 為主併公司之總資產($mn),取自然對數值。Deal_Value 為併購案件之交易金額($mn)取自然對數值。

Same_IND 代表主併公司與被併公司是否為同一產業,本研究採用美國產業標準分類碼(SIC code)前兩碼作 為主要產業的分類,若主併公司與被併公司之該前兩碼相同,則定義Same_IND=1,否則 Same_IND=0,為虛 擬變數。

為避免該共線性之疑慮影響研究成果,本研究接著針對每個模型之所有迴歸 式之變異數膨脹因素(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 VIF)做檢測,近一步判斷是否存在 共線性問題,各模型中之VIF 如表 4-5 所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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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4-5 觀察出,各模型中各變數之 VIF 最大值為 5.86,發生在模型二與 模型四之 SuccessxN_mom 變數,而進一步與迴歸結果對照,發現該變數於該兩迴 歸式中之係數皆不顯著,且一般認為 VIF 大於 10 則存在嚴重共線性問題,故本 研究判斷在各模型中皆不存在顯著的共線性問題。

變數。CAR_mom 代表主併公司是否在以 Trailing CAR 衡量之併購動能中併購,若併購案發生的月份為 Trailing CAR 所定義之 hot market,則 CAR_mom=1,否則 CAR_mom=0,

為虛擬變數。N_mom 代表主併公司是否在以 Trailing N 衡量之併購動能中併購,若併購案發生的月份為 Trailing N 所定義之 hot market,則 N_mom=1,否則 N_mom=0,為 虛擬變數。Cash、Glamour、Success 為本研究之調節變數。Cash 代表併購案之交易方式,若併購案之交易金額中,採現金交易的比例佔總交易金額達 50%以上(含 50%),

則定義Cash =1,否則 Cash=0,該變數為虛擬變數。Glamour 代表主併公司為成長股,若主併公司之帳市價值比(Book-to-Market)在研究期間所有研究樣本中落在中位數以 下,則定義主併公司為成長股,Glamour=1,否則 Glamour =0,該變數為虛擬變數。Success 代表主併公司於宣告日前五年是否有成功併購之經驗,成功之定義為過去之併購 案於當時的CAR(-2,+2)顯著大於零,若過去五年內有成功併購經驗則 Success=1,否則 Success=0,為虛擬變數。List、Asset、Deal_Value、Same_IND 為本研究之控制變數。

List 代表被併公司之上市情形,若被併公司為上市公司,則 List=1,否則 List=0,該變數為虛擬變數。Asset 為主併公司之總資產($mn),取自然對數值。Deal_Value 為併購 案件之交易金額($mn)取自然對數值。Same_IND 代表主併公司與被併公司是否為同一產業,本研究採用美國產業標準分類碼(SIC code)前兩碼作為主要產業的分類,若 主併公司與被併公司之該前兩碼相同,則定義Same_IND=1,否則 Same_IND=0,為虛擬變數。* 表示達 10%顯著水準,** 表示達 5%顯著水準,*** 表示達 1%顯著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