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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三節 相關研究回顧

(一) 物質文化研究

物質文化研究(material culture),又稱物件研究(the study of objects),在人 類學早期的概念中,物質文化一詞是指人工製品,將之與非物質(non-material)

的,所謂精神層面對立起來。國內的人類學者王嵩山則認為物質文化的內涵表現 與意義受社會文化體系之制約,而與社會文化中其他面向,如宗教、政治、經濟、

親屬、心理需求、生態環境等制度密切且邏輯地整合。因此,社會文化體系的不 同發展,往往決定物質文化不同的性格特徵。9孟悅在其編著的《物質文化讀本》

導言則認為,物質文化一詞涵蓋了相當廣闊的範圍,試圖從定義上去看待或是解 釋什麼是物質文化是徒勞無功的。10孟悅並指出物質文化並非是一個新學科,而 是涉及了數個學科領域,包括人類學、考古學、批評理論、社會學對於消費的研 究以及歷史和文化史研究的變化,甚至包括科學史和科學的研究。它不能算是一 個新的研究對象,且又不提供新的研究方法,雖然考古學和人類學更接近物質文 化的研究,但是歷史學、藝術史、城市研究、空間研究,以及消費文化的研究都 與之相互重疊,因此,物質文化是一個激發新思考和促進新的對話的場所。11 孟悅認為若是非得對物質文化下一個絕對的定義,那麼不如將它想像是一個 談話空間或論壇。它是在過去二十年裡開始形成的,有多學科參與的,具有自覺 和自我批評意識的同時又是開放的新學術空間。不同學科領域的人聚集到這個空 間,不是為了尋找結論,而是為了發現問題和尋找啟示。12鑒於物質文化研究之 多元複雜及豐富性格,筆者不欲、也無力針對複雜學科方法下之物質文化研究作 個別的回顧與探究,以下就幾個物質文化的研究取向與途徑作一說明。

9 王嵩山,〈物質文化的展示〉,《博物館季刊》4:2(1990),頁 39-42。

10 孟悅羅剛,《物質文化讀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頁 1。

11 孟悅羅剛,《物質文化讀本》,頁 2。

12 同上註,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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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會生命史」17一概念,Appadurai 認為在研究的方法論上,可以從物的歷史切 入,以追溯物的生命史所展現之豐富的政治、社會與文化的過程,以解釋這些過 程中之社會及文化的主體。18Appadurai 的「物的社會生命史」與其他歷史學者單 純由物論史最大的差異在於 Appadurai 對物性及價值的論點,強調物本身沒有既 定的意涵,物的意涵或顯著性(也就是價值)是文化建構的過程所賦予,價值來 自於此文化範疇中發生的政治過程,物的身分轉變所呈現的價值及歷史過程是研 究關注的焦點。19

本研究受到國內黃應貴、余舜德等物質文化研究的學者於物質文化研究提供 途徑、方法與西方史家 Appadurai「物的社會生命史」理論之啟發,即以臺博館 收藏之「柯象」作為研究材料,就其在政權更迭頻繁的臺灣政治環境中之物性變 化,物的身分轉折所呈現的價值以及歷史過程進行觀察探究。

17 Arjun Appaduria, ed. The Social Life of ThingCommodities in Cultural Perspective(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1-20)

18 余舜德,〈物與身體感的歷史:一個研究取向之探索〉,《思與言》 44:1(2006),頁 34。

19 同上註,頁 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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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庫事件研究

1895 年,中國清庭因甲午戰爭失利而割讓台灣,然而此後日本人佔領與統治 台灣的將近五十餘年之間,台灣民眾仍因各種因素,爆發了不少抵抗日本的事 件,尤其是在 1895~1915 年的二十年間,幾乎平均未及一年,即發生一次反抗事 件。20以往學者在討論台灣這段近五十年的台灣抵抗史時,大致是以抗日的環 境、抵抗方法以及意識型態上的不同,而將抗日史大略分成兩大時期,亦即(一)

武裝抗日時期(1895~1915);(二)非武裝抗日時期(1915~1937)。21根據學者 的詳細歷史分期,兩大時期又可各細分為三個階段,武裝抗日時期細分為三個階 段分別為:(a)乙末衛台之戰 (1895.5.25~1895.11.18)(b)各地土著勢力武裝 遊擊戰(1895.12.30~1902.7)(c)抵抗日人殖民地基礎工事的「隱謀與暴動」

(1907.7~1915.8)22,而本研究發生在 1912 年雲林土庫地區,應屬於 c 階段的 武裝抗日運動。

C 階段的武裝抗日運動,比起前二個階段參與的人數較少,而且多為局部性 小規模的蜂起事件。此時期的武抗事件羅列如下:

(表 2)1907 至 1915 年臺灣的武裝抗日事件

時間 起事地點

(現在地名)

首要人物

北埔事件 1907.11 新竹北埔 蔡清琳 林圯埔事件 1912.03 南投竹山 劉乾

土庫事件 1912.06 雲林蘆竹後庄 黃朝 苗栗事件 1913.01 以苗栗為中心,遍 羅福星

20 連溫卿,〈台灣文化的特質〉,《臺北文物 三》(154),頁 123。

21 王詩琅,《日本殖民地體制下的台灣》(臺北:眾文, 1980),頁 61-65、頁 88。

22 翁佳音,《台灣漢人武裝抗日研究(1895~1902)》(臺北縣:稻鄉,2007),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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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篇》,1954,頁 78-111;南投縣文獻委員會,《南投縣革命志稿》,1959,頁 114-181。

在這些事件中,各集團以武力作為直接手段,參加者即成為戰鬥者的組織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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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上.武力反抗篇》27、《臺灣警察四十年史話》28等書,紀錄簡略且大多數 雷同。

戰後直接相關土庫事件的研究幾無,多於台灣抗日通史之中一語帶過,並無 詳細考據分析,故所載內容亦多有所誤。如井出季和太的《臺灣治績志》29將柯 象誤寫為抗日志士、蔣子駿的《辛亥革命與台灣早期抗日運動(1911-1915)》30多 引錯誤的《臺灣治績志》和《臺灣省通誌》。莊永明《臺灣記事.歷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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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1913~1937 年的「統治確立後」的政治運動。然而,1903~1912 年之間,臺灣各地 蜂起的漢人武裝抗日活動作者似乎不欲討論,但是為了全書在歷史貫時性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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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塊拼圖,就無法看到整個完整的風景;沒有微觀的具體研究又哪來宏觀的視 野呢?筆者以為這個問題相當值得歷史工作者仔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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