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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中環境景觀之觀點分析 (Who-Analysis)

與分析

第二節 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中環境景觀之觀點分析 (Who-Analysis)

本研究分析歸納指出,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之環境景觀維護理念得以實踐,各 類參與者(政府單位、專家學者、在地學校、在地團體)均扮演重要的角色。本研究分 析石門水庫保育治理之環境景觀維護的發展現況,發現參與者角色會隨著政府政策、時 空環境、議題類型、角色立場等不同條件下,產生不同的觀點。本研究運用汪靜明(2009d)

WHO-IDEA 思議方法,以議題導向(Issue-Essay)整理歸納各參與者角色,包含景觀專 家學者對於石門水庫集水區之觀點,並將參與者(Who)分為(1)政府單位;(2)專 家學者;(3)在地團體與民間團體等。

一、 參與者認為石門水庫集水區環境生態中的景觀品質有遭受工程影響之原因

(一)政府單位角色觀點:1.人為(工程)介入-外來工程建設多少對當地環境造破 壞,形成景觀品質降低(研究對象A-1、A-4);2.工程導向,缺乏對當地景觀 的考量-多數工程沒有考量到與當地景觀配合的想法,純為工程,而工程之 必需工作空間往往破壞原有景觀(研究對象A-2、A-3、A-5)。

(二)參與整治計畫之專家學者:汪靜明委員於 2007 年 7 月 29 日石門水庫其集水 區整治評鑑小組第1 次會議(文件 20070729)提出:「台七線蘇樂橋下游土石 災害復育工程位於道路旁主體目標明顯,眾所矚目,有關工程優先以防災安 全為考量,而在遊客及社區視線所及之處,其與現地之不協調性,亟加強自 然景觀之改善。」顧問陳樹群主任於2007 年 11 月 19 日 i WATER 救救河溪‧

愛水行動-2007 台灣河溪集水區生態資訊論壇(附錄二)中提出:「自然棲地 進行人為工法,如堤防,常是因為安全考量,現在我們所提的生態考量,趨 向多樣化生態考量,甚至景觀利用,但人為改變棲地並不能達一百分,因為 河川會依本身特質復原成原先棲地形態。」

(三)在地團體與民間團體角色觀點:1.工程執行單位的認知-在規劃設計階段顧問 公司工程人員不知道生態環境的重要(研究對象C-2、C-3);2.缺乏監督者-

欠缺實質監督工程者(研究對象C-1、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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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參與者認為環境景觀品質的提升對於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之重要性與可行性

(一)政府單位角色觀點:環境景觀品質的提升可以顯現治理之成效-景觀是人最 直覺的感受,原始的自然面相即是最佳的景觀視野,而大規模的水泥鋼筋卻 不能有效維持其效益,良好景觀可反映保育治理成效,因此針對保育治理工 作和景觀視覺品質上,有絕對重要的考量性。(研究對象 A-3、A-4、A-5);

其中,認為環境景觀品質的提升可行性高的關鍵因素在於有注意即會有顯著 改善,做不做只看自己(研究對象 A-4)。而認為可行性低的原因有 1.復原 困難-破壞或擾動難免,因此以補償措施彌補到原來有其困難(研究對象 A-1);2.觀念的轉換-環境景觀維護之觀念尚未普及(研究對象 A-2)。

(二)景觀專家學者角色觀點:「景觀」為一個系統,景觀生態之健全與水庫生命 息息相關,而景觀規劃原本就是基於生態理念,因此可與保育治理整合。

(三)在地團體與民間團體角色觀點:環境景觀品質的提升可顯現治理之成效-可 輔證明工程施作之整體性與前瞻性(研究對象C-3)。

三、 現階段環境景觀維護理念是否已存在於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

(一)政府單位角色觀點:認為已存在環境景觀維護理念的原因有1.對環境友善-

工程減低環境之破壞及擾動,減少不必要工程及採生態觀念施工,效益為節 省預算支用並友善對待環境,落實環境景觀維護之構想(研究對象A-1、A-4)。 認為環境景觀維護理念尚未落實的原因為或許與工程目的不符,或是階段性 目的不是為景觀維護(研究對象A-5)。

(二)參與整治計畫之專家學者角色觀點:汪靜明委員於2007 年 12 月 25 日石門 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績效評核委託服務計畫第二次報告書審查會議中 提出:「…交大團隊與生態保育學者之顧問會議(2007.10.30)研議將生態保 育機制納入-包含規劃設計中環境生態資料蒐集、環境生態景觀之考量、棲 地影像之紀錄及環境生態保育措施…。」以及 2008 年 4 月 9 日石門水庫及 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績效評核委託服務計畫第三次報告書審查會議中提出:

「…呼應范正成教授及水土保持局觀點,整治特別條列之保育環境範疇,應 涵括生態、景觀、人文、產業等環境,以符合國家與社會之治水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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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兩場會議記錄顯示,環境景觀維護理念已逐步納入保育治理考量中。

(三)在地團體與民間團體角色觀點:認為環境景觀維護理念尚未落實的原因為生 態檢核表完成時機太晚且生態檢核表未納入契約中不具效力(研究對象 C-2)。

四、 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上,未來在景觀方面可能面臨的課題與對策

(一)政府單位角色觀點:1.對環境之補償-目前保育治理工程之破壞,如何採取 適宜之補償,使工程點位盡速回復原狀,並加速人工復育,使工程點回復到 原貌的措施,避免人為進入干擾,工程完工後即退出該場域(研究對象A-1、

A-3);2.建立相關法規與階段性目的-建議訂定景觀的策略性、階段性目的,

儘速劃定保育區,依法限制開發,建議加強配套措施,將本區納入國家遊憩 系統(國家公園或國家風景區)提昇課題處理的層級(研究對象 A-1、A-2、A-4、

A-5);3.教育宣導-良好的景觀認知牽涉價值判斷,應從教育宣導開始,提 升在地或國人的景觀認知(研究對象A-5)。

(二)景觀專家學者角色觀點:1.維護集水區環境生態-集水區水質、水量之確保 以及濱溪帶植生與上游生態系之復育;2.建立景觀機制-如景觀改善計畫、

環境美質評估、景觀敏感區劃定與保育計畫等;3.觀光遊憩之考量-觀光衝 突、遊憩需求品質管理等;4.參與對象-政府單位持續推動相關計畫、擴大 民眾及各景觀相關領域人員參與;原住民部落在資源利用上之輔導與共生治 理。

(三)在地團體與民間團體角色觀點:1.建立相關機制-推動機制落實,建立生物 多樣性的參考指標架構,並完成將生態檢核表納入契約立法程序(研究對象 C-1、C-2);2.建議停止第二階段所有工程發包、施工,先評估工程施作區位

(研究對象C-2);3.教育宣導-環境教育觀點結合與推展,永續環境經營的 全民認知(研究對象C-2、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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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以WHO-IDEA 思維方向歸納分析-How-Essay

綜合而言,在治理工程中環境景觀維護的考量,工程執行單位可根據當地環境的特 性與需求,依據河川環境影響評估系統,兼顧設計面、生態面與法令面等,於工程生命 週期(規劃、設計、施工、維護管理)的不同階段納入考量,各類型參與者在長期參與 的過程中,瞭解石門水庫集水區環境景觀的需求與遭遇的問題(接受者),在尋求參與 整治計畫之專家學者(提供者、中介者)以及景觀專家學者(提供者、中介者)之協助 後,能夠提供適切的策略研究與資源整合(提供者),從環境教育的觀點,在整個歷程 中,參與者從環境教育接受者轉變成環境教育提供者。

在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中,環境景觀品質的提升需要政府單位、專家學者、

工程人員、在地團體與民間團體等於適切流程中參與(研究對象B-3),利用河川環境教 育原理,透過設計規劃說明會互相溝通(研究對象A-1),現地觀察或勘查、說明會、協 調會、座談、研習等公開方式廣納意見與出版宣導品(研究對象A-2、A-3、A-4、A-5、

C-1、C-2),借助各項工作平台,如網路各式電子媒體、政府電子公告等(研究對象C-3),

利用常態性之平台做為由下而上及由上而下之溝通機制(研究對象B-3),藉以釐清與建 構對水資源環境之適當的環境價值觀與提升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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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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