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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婆兩邦華人與多元社會

19 世紀以後西方人到來,改變了砂拉越和北婆羅洲原始社會大自然天 地及和諧社會的面貌。1841 年砂拉越落入布洛克家族手中,而 1881 年北婆 羅洲公司取得北婆羅洲的統治權。布洛克家族和北婆羅洲公司佔據砂拉越 與北婆羅洲志在開發土地和天然資源,但由於地廣人稀,人力不足以從事 開發,於是向中國引進和招募華工。二十世紀初華工的移入改變了砂、婆 兩邦的人口結構,因此形成多元社會。華人在多元社會裡扮演舉足輕重的 角色,無論在政治和社會經濟他們都做出了貢獻。本章主要探討華人移進 砂拉越和北婆羅洲的歷史及多元社會中的華人特色。

第一節 華人移進砂、婆兩邦

砂拉越和北婆羅洲在布洛克家族和北婆羅洲公司統治以前,原隸屬汶 萊王國1。19 世紀中葉西方人到來改寫砂拉越與北婆羅洲的歷史。1841 年 至 1941 年布洛克家族在砂拉越統治了一百年,第一代拉惹2(Rajah)為詹姆 士‧布洛克(James Brooke)統治了 28 年,從 1841 年到 1868 年;第二代拉 惹為查理士‧布洛克(Charles Brooke)統治了 50 年,從 1868 年到 1917 年;第三代拉惹為維納‧布洛克(Vyner Brooke)統治了 25 年,從 1917 年 到 1941 年。(圖 1-1)而 1881 年至 1941 年北婆羅洲則由北婆羅洲公司所統 治,計有六十年。

1汶萊古國名稱眾多,包括勃泥、渤泥、佛泥、浡泥和文萊。汶萊古國與中國貿易關係密 切。16 世紀汶萊勢力最強盛時統治婆羅洲、三發(Sambas)、坤甸(Pontianak)、馬辰 (Banjarmasin)、巴秀(Pasir)、科地(Koti)和巴龍岸(Balongan) 等地,最遠征服到蘇祿群島(Sulu Archipelago) 、巴拉望島(Palawan)南部及鄰近島嶼,各個小國向汶萊稱臣。余定邦,1997,

〈中國與文萊的歷史交往〉。《東南亞學刊》(1):25-30;余煒,1970,〈婆羅洲汶萊古國之 變遷〉。《中國學人》(香港)(2):103-123;林家勁,1983,〈中婆關係與華僑〉。《東南亞歷 史學刊》。廣州:中山大學東南亞歷史研究所。頁137-143;J.R. Angel, 1963, The Proposed federation of Sarawak, North Borneo and Brunei: The Development and Decline of the British Borneo Concept. Sydney: University of Sydney.p.9.

2Rajah 音譯為“拉惹”,源自印度古梵文 Sanskrit 的尊稱,指王者或統治者的意思。黃建淳,

1999,《砂拉越華人史研究》。台北:東大圖書有限公司。頁 155。

1-1:布洛克家族

(右)詹姆士布洛克(1803-1868)、(中)查理士布洛克(1829-1917)、(左)維納 洛克(1874-1963)

資料來源:

1.“ETrip Trips Wiki” ,http://www.answers.com/topic/james-brooke 2.“Rajah of Sarawak”,http://www.ghosteater.com/rajahs.htm 3.“Charles Vyner Brooke’s Colourful Past”,

http://allmalaysia.info/news/story.asp?file=/2004/10/30/state/9225323&sec=mi_sarawa k,參閱日期2007 年 12 月 6 日。

一、砂拉越

(一)詹姆士時期華人移民

19 世紀中葉汶萊蘇丹奧瑪阿里賽福定二世(Sultan Omar Ali Saifdin II) 任內國勢衰弱,海盜橫行,百姓群起叛變,砂拉越最為嚴重。1839 年砂拉 越發生叛變,3汶萊蘇丹派遣叔父拉惹木達哈森(Rajah Muda Hassim)到砂拉 越鎮壓,政局一片混亂。4此時詹姆士‧布洛克(James Brooke)奉命到砂拉越 向木達哈森致謝,5兩人因此結緣。翌年砂拉越政局不斷惡化,而且詹姆士‧

布洛克又到砂拉越,發現機不可失。6木達哈森請求詹姆士‧布洛克留下協 助平定亂事,承諾賜封詹姆士˙‧布洛克為拉惹。1841 年 9 月 24 日詹姆士‧

3砂拉越總督馬可大(Pengiran Makota)個性暴戾,屢次對馬來人和達雅克人(Dayak)施壓導致 群起叛變;另外,魯巴河(Batang Lupar) 等地帶馬來酋長經經常在砂朥越沿海進行劫掠商 旅以及殺人越貨,加上菲律賓的伊蘭農海盜不時搶奪沿海居民的財物。郁樹錕,1951,〈砂 朥越、北婆羅洲、汶萊〉。《南洋年鑒》,中冊,第四篇。新加坡:南洋商報。頁(丁)2。

4 楊啟明,1965,《砂朥越及其人民》,第二冊。香港:友聯出版社。頁 45。

5新加坡總督托詹姆士‧布洛克帶封信給木達哈森,感謝他救助英國水手和護送他們回新 加坡。房漢佳,《砂拉越巴南河流域發展史》,頁30﹔劉子政,1997,《砂拉越散記》。詩 巫:砂拉越華族文化協會。頁27﹔W.Batty-Smith, 1999, Sarawak: The Rajah’s Offices 1841-1946. Wiltshire: Nigel Batty-Smith. p. 19.

6 Sylvia Leonora Brooke, 1990, Queen of the Headhunters: The Autobiography of the H.H. the Hon. Sylvia, Lady Brooke, the Ranee of Sarawak.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 26.

布洛克正式成為砂拉越第一位拉惹。7當時詹姆士‧布洛克統治砂拉越的範 圍只有第一省,即今古晉8(Kuching)省,面積僅約有 3000 平方英里。

詹姆士統治後非常歡迎華人移居砂拉越。他說:「新的移民尤其是華人 來到砂拉越,將會鞏固他的統治地位」。9華人在商業、開礦及勞動等方面 確實做出貢獻。他對華人公司有所疑懼,但也佩服華人獨立自主的能力。

1850 年 3,000 人華工從荷屬三發(Sambas)和坤甸(Pontianak)移居石隆門

10(Bau)。石隆門的華人人口增至四、五千人,並加入公司,壯大石隆門華 人的勢力。起初詹姆士與華人公司和平共處,但是1856 年雙方的關係發生 了變化。首先是詹姆士‧布洛克不甘於每年只索取固定的稅金,打算將公 司成員納入砂拉越的國民,徵收人頭稅,同時囊括人力、礦產、貿易等權 利,但此舉與公司自治管理相抵觸;其次是詹姆士˙布洛克允許英資本的婆 羅洲公司(Borneo Company Ltd.)成立,安排到砂拉越河上游一帶開採煤銻等 礦產。雖然此舉未直接影響華人公司的權益,但導致開發新礦區受到限制。

同年詹姆士‧布洛克以華工走私鴉片為由,重罰 150 英鎊,雙方的衝突愈 演愈烈。11華人公司的生存日益受到威脅,自主權力逐漸喪失,於是華人公 司揭竿而起反抗詹姆士的統治。

1857 年 2 月 18 日,王甲和劉善邦帶領六百名華工進攻古晉,佔領了古 晉市區,詹姆士‧布洛克倉惶逃出。在他的外甥查理士‧布洛克協助下成 功召集伊班軍隊兵分兩路反攻古晉,12直搗石隆門。王甲在裕恒山(Tanah

7St. John, 1994,The Life of Sir James Brooke: Rajah of Sarawak : From His Personal Papers and Correspondence.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57; S. Baring-Gould & C.A.

Bampfylde, 1909, A History of Sarawak Under its Two White Rajah, 1839-1908. London: Henry Sotheran & Co. p. 69.

8古晉名稱由來,一種說法是源自宋溪古晉(Sungai Kuching) 一條溪的名稱,該溪發源於附 近丘陵地區,流經大伯公廟,最後流向砂朥越河(Sarawak River) ,現已填平不見了。另外 一種說法是源自大伯公廟後的那座貓眼山(Bukit Mata Kuching) 或者是山上的貓眼樹(即龍 眼樹) 。馬來語中 Kuching 意指「貓」的意思,因此古晉有「貓城」之稱。劉子政,1964,

《婆羅洲史話》。砂拉越:拉讓書局。頁18-19;房漢佳,1996,《砂拉越拉讓江流域發展 史》。詩巫:馬來西亞砂拉越詩巫民眾會堂。頁18。

9饒尚東,1984,〈東馬華人的歷史及其發展〉。收錄於林水檺、駱靜山,《馬來西亞華人史》。 吉隆坡:馬來西亞留台同學會。頁143。

10 石隆門又稱金山頂,在地理上是一個山重水疊的地,地質構造上多屬石灰岩,所以洞穴 特別多。客家話“洞”叫做窿,由於窿字難寫,所以簡筆為隆,因此稱為石隆門。〈石隆門 縣資訊網頁〉,http://www.bau.com.my/History2a.htm, 參閱自 2009 年 1 月 15 日。

11黃建淳,《砂拉越華人史研究》,頁188;房漢佳,1998,〈砂拉越客家社會的歷史與現狀〉。

《東南亞區域研究通訊》,(6):122。

12詹姆士聯合砂拉越上游土著裡應外合,分成兩路,一路沿砂拉越河而上,由詹姆士親自 指揮主力軍,另一路為伊班兵,由砂廊(Sadong)港口,朔江而上,先至西連,後取陸路越 過銀珠山(Tegora)、加令(Cading) 阻攔華工的退路。

Lida)陣亡,而劉善邦在新堯灣的牛攔肚戰役陣亡。華工陷入群龍無首,軍 隊潰散。詹姆士半夜來襲,108 名華工遭殺害,橫屍友欄肚(Jugan Siniawan)。

男女老少往加令河撤退,遭到伊班和布洛克軍隊攔截,共1,500 人遭殺戮,

血流成河,史稱石隆門事件。13石隆門事件以後,華人人口只剩下1,000 人。

詹姆士對華人有所防範,不再輕易讓華人到砂拉越開墾,但考慮到經濟開 發與統治的需求,引進華人仍不可缺。他在移民政策上做了一些調整。1863 年他頒布《土地法令》14(Land Law of 1863),以限制華人私有土地及開採礦 物,目的是禁止華人公司私自開礦。

(二)查理士時期華人移民

1868 年詹姆士‧布洛克外甥查理士‧布洛克繼承的王位成為第二代拉 惹。他勵精圖治,積極開疆拓土,土地範圍不斷擴大到美里、老越、林夢 一帶,即今砂拉越州的版圖。15(圖 1-2)相反地,汶萊蘇丹的版圖不斷縮小,

僅剩下2,200 平方英里。

13Craig Lockardv 著,蔡增聰譯,2003,〈1857 砂拉越華工叛變﹕一個新的評價〉 (The 1857 Chinese Rebellion in Sarawak: A Reappraisal)。《砂拉越華人研究譯文集》。詩巫:砂拉越華 族文化協會。頁52-72;楊謙俊,1996,《華工起義:1857 年砂朥越石隆門華工推翻白人 統治始末》。詩巫:砂拉越華族文化協會。頁51-52;楊慶南,1995,〈華人在砂朥越開發 過程的貢獻〉。《僑協雜誌》(48):25。

14同治二年(1863 年)6 月 11 日土地法案內容如下:

(1)砂拉越的土地,除了賣出者由拉惹授與外,其他土地皆為國家所有;

(2)土地可以租讓,為期九百年,如果連續繳交每畝每年地租一塊錢,三年後可以申購土地;

(3)如發現土地未給合理利用,政府有權收回;

(4)國家保有全國礦產地開採權;

(5)擅自佔據公地的非法居民,不能享有該地地權。

劉子政,1980,〈十九世紀華族移民古晉及開發〉,《古晉福建公會百週年紀念特刊》。古晉:

福建公會。頁99-100。

15林宜慧,《砂拉越詩巫福州人領導層之研究》,頁14;《光華日報》,1963 年 9 月 16 日。

圖1-2:布洛克家族歷年領土擴張版圖

資料來源:

黃建淳,1999,《砂拉越華人史研究》。台北:東大圖書有限公司。頁 163。

另外,查理士執政後積極開發砂拉越,而且從 1870 年至 1890 年間公 佈了二次《土地法》和二次《獎勵種植辦法》,以獎勵開發土地和種植農作 物如胡椒和甘蜜、碩莪16(Sago)、辣椒等。(表 1-1)

表1-1:查理士‧布洛克公佈二次土地法和獎勵種植法 年代 土地法 內容

1872 土地法案 (Plantation Law of 1872)

(1)投資者可獲得免費土地;

(2)首六年免徵收甘蜜和胡椒的出口稅;

(3)六年內種植甘蜜和胡椒可獲得免費香煙和 食鹽;

(4) 政府設法替園主解決各方面的困難。

16碩莪是從一種棕櫚樹的樹幹提取出來的澱粉,這樹就叫做碩莪樹,原產地在南洋;最傳 統的做法是先將樹皮剝去,以普通製作澱粉的程序,將樹幹的木髓部份先行粉碎,再經過 篩漿過濾,漂洗沉澱, 等曬到半乾燥時,再以竹篩將澱粉給搖成球狀細粒,乾透後,便是 我們看到的一粒粒雪白的沙谷米了。碩莪是砂拉越沿海市鎮沐膠的一項很重要農作物。〈中 時部落格〉,http://blog.chinatimes.com/casey/archive/2008/03/21/260028.htm,參閱自2008 年3 月 21 日。

1888 倫樂土地法

1870 年-1879 年 122,842 126,161 -3,319 1880 年-1889 年 229,718 203,583 26,135 1890 年-1899 年 413,113 362,779 50,334 1900 年-1906 年 915.966 901,172 14,794 1907 年-1916 年 1,441,195 1,359,274 81,921

1917 年 1,705,292 1,359,746 345,546

資料來源:

1.楊漢雨,出版年不詳,《砂勞越史略》。出版社不詳。頁 50。

2.劉子政,1996,《砂拉越百年紀略》。詩巫:砂拉越華人文化協會。頁 43。

說 明:幣值為英鎊。

說 明:幣值為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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