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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討論

第二節 研究之討論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之討論 研究之討論 研究之討論 研究之討論

一、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之人口特徵及就醫背景因素

本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在性別上以男性略多,與陳 蓓綺(2004)及林明昌(2007)等研究高醫療利用者性別上男性多於 女性相同,而與楊長興、賴芳足(1996)研究一般民眾醫療利用者之 性別上為女性多於男性之結果不同,其差異係因本研究對象為高醫療 利用者而與楊長興、賴芳足(1996)係以一般民眾為研究對象不同,

以致二者研究結果不一致。

再則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平均年齡為57歲,多集中 在中老年人,且65歲以上老年人口高達38.83%,相較於內政部統計96 年底全國老年人口之10.2%高出甚多,顯示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 人口老化情形相當嚴重,與許志誠與季瑋珠(1992)、楊惠真(1995)、

楊長興、賴芳足(1996)、林四海等人(2000)、陳蓓綺(2004)、

謝宇俊(2008)等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病患年齡較大之結果相 同,而藍守仁等人(1997)發現高醫療利用病患之平均年齡為59.9 ± 14.7歲,與本研究之平均年齡相近,另外石曜堂等人(1994)、陳怡 心(2003)等發現年齡越大醫療利用次數越頻繁。顯示年齡的老化確 實影響醫療利用的增加,可能因老年人口所衍生之老年疾病及慢性病 等造成其對醫療有較高需求。為此,政府在面對國人人口快速老化之 際,應提早規劃老人醫療政策及相關因應措施,以應付未來可預期醫 療利用將快速上升之狀況。

另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逾六成以上有宗教信仰,相 較於內政部統計 96 年信徒人數(依各宗教皈依之規定)占 6.7%為高,

顯示患有疾病而就醫頻繁之保險對象,相較於一般民眾有較高比率之

宗教信仰。基於此特性,未來政府在訂定輔導計畫時,可納入宗教醫 院及宗教社團之力量,協助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同時獲得疾病上 的治療及心靈上的滿足,進而在身體健康及醫療利用上得到改善。

又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投保健保第五類低收入戶 所占比率為 16.31%,相較於全民健康保險局 96 年底承保統計資料之 第五類低收入戶保險對象所占比率 1.0%,突顯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 對象為低收入戶者之比率顯然較全體保險對象為高,與楊長興、賴芳 足(1996)研究發現低收入者有較高的醫療利用、蔡淑貞(2003)研 究發現低收入戶耗用之醫療資源較全國高出許多等研究結果相似。顯 示貧-病之間存在著密切的相關,其原因可能為低收入保險對象之身 體健康狀況較差,導致他們有較高的醫療需求;另因其就醫免部分負 擔,有可能因無就醫之財務負擔,因此造成就醫次數的增加。

從健康狀態上來看,本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有近四 成罹患重大傷病,相較於全民健康保險局截至九十七年六月底統計,

全國重大傷病證明有效領證數約占總投保人數的 3.3%高出甚多,與 盧瑞芬(1997)研究發現因重大傷病完全免除部份負擔,容易使病患 因無成本意識而有增加就醫次數浪費醫療資源之虞,及陳蓓綺(2004)

研究發現重大傷病者有較高的機率為門診高醫療利用者等獲得相似 的結果。突顯患有重大傷病之保險對象,可能因較無就醫財務障礙或 因醫療需求較高,致使成為門診高醫療利用者。

再則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平均有較多之疾病與慢 性病種類,及較多之就醫科別,與許志誠與季瑋珠(1992)研究結果 發現自覺健康情形較差及罹患慢性病成為高度使用組的機會越大。楊 惠真(1995)研究發現醫療高利用者自覺健康狀況較差,自覺疾病數 及自覺症狀數較多。楊長興、賴芳足(1996)研究發現自覺不健康者、

有慢性病者,其門診利用愈高。藍守仁等(1997)探討高使用頻率者 平均約有五種疾病。Berg-Weger 等人(1998)主要發現自覺健康狀 況差將增加其門診醫療利用。陳禮穆(1998)發現慢性病個數較多的 人有較高的門診醫療支出。林四海等人(2000)研究發現高醫療利用 病患者就醫疾病數較多。張鴻仁等人(2002)研究發現高醫療利用病 患主要就醫疾病多數須長期治療之慢性疾病。以上研究均顯示疾病數 將影響病患對醫療之使用。為此,政府應正視多重疾病者之就醫模 式,提供整合醫療之重要性,如何避免醫療過度專科化,以減少該等 保險對象四處求診及重複就醫之情形。

另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平均就醫院所 36 家、開藥 日數 1,856 天、藥費點數 64,066 點、醫療點數 201,518 點及多數有利 用住院醫療。與陳蓓綺(2004)研究醫療高醫療利用者在每人每年門 診費用、平均每次門診費用、各細項門診費用和拿藥天數上皆顯著多 於一般利用者,且發現曾經住院者利用較多的門診次數之結果相似。

顯示高醫療利用者之高頻率就醫造成在門診就醫時比一般利用者使 用更多醫療資源。

二、影響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成為持續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 之因素探討。

本研究發現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在健保投保類別為低收入之保 險對象相較於有一定雇主之保險對象,有較高之機率成為持續門診 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且健保投保類別為低收入之保險對象相較於有 一定雇主之保險對象之隔年改善就醫次數百分比低。與楊耿如(2007)

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經由輔導措施介入後,低收入戶之 輔導成效較其他投保身分類別差之結果相同。其原因可能係低收入之

保險對象身體狀況不似有一定雇主之保險對象佳而導致仍須持續就 醫,另因投保類別為低收入之保險對象無需付部分負擔,因此在就醫 上無任何經濟上障礙,可能造成持續門診高醫療利用。因此健保局在 輔導低收入戶保險對象除考量其醫療需求外,應瞭解其經濟狀況對健 康所造成之影響,倘係因經濟因素導致疾病發生而衍生之就醫行為,

則應協同衛生局、社會局或相關福利機構共同輔導協助,以先行排除 不利健康因素後,方能有效利用醫療資源,另若為個人錯誤就醫習 慣,除透過醫療院所導正外,另參考唐怡玫(2003)研究門診高診次 部分負擔制度確實有抑制西醫門診就診次數之效應結果,亦可審慎評 估訂定免部分負擔次數上限之可行性或重新訂定免部分負擔範圍,加 重個人就醫之責任,減少因免部分負擔而衍生之重複就醫或醫療浪費 之行為。

再則研究發現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在健保醫療申報檔疾病診斷 碼數量上,申報疾病診斷碼數量多者相較於申報疾病診斷碼數量少者 有較高之機率成為持續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研判疾病診斷碼數 量多者除健康狀況較差患有多重疾病而需要長時間接受疾病治療外,

由於現行醫療分科過細,未能提供整合醫療及實施全人照護,致使 罹患多種疾病者,必須依疾病種類不同多次分科就診,其造成的影響 除了增加就醫次數外,更可能因未整合病症由不同科別醫師開出的處 方有藥品重複或交互作用而造成危害健康之情形。為此,政府應評估 現行分科制度之適當性,針對多重疾病者研擬可行之就醫模式,並持 續落實推動家庭醫師制度,另應加強宣導民眾固定就醫之觀念,以免 民眾仍四處就醫而失去家庭醫師之實質作用。

另由研究發現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在健保醫療申報檔用藥日數 上,申報門診用藥日數多者相較於申報門診用藥日數少者有較高之機

率成為持續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且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之 門診用藥日數與隔年改善就醫次數百分比呈現負相關。其可能因門診 用藥日數多者伴隨的原因可能是患有多種疾病,因此必須就診多次領 取不同病症之藥品;或是過度且大量服藥之結果已有藥物濫用成癮形 成依賴之情形,導致必須多次就醫取藥以滿足其逐漸增加之藥量。因 此政府及醫療機構應共同合作,及早監控過度用藥民眾之就醫行為,

在目前各醫療院所無法獲取其他醫療院所之就醫紀錄情況下,可利用 健保 IC 卡之功能,要求醫療院所於保險對象就醫時輸入相關領藥紀 錄,提供醫師診治開藥時之參考,以避免重複開藥後導致醫療浪費及 造成用藥成癮危害健康之情形,另外對於已達用藥成癮之保險對象,

亦應考量提供協助戒癮之醫療服務。

又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在健保醫療申報檔就醫之 醫療機構層級數上,跨多層級就醫者相較於固定層級就醫者,有較低 之機率成為持續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且就醫跨醫療層級別數與 隔年改善就醫次數百分比呈現正相關。主要是跨多層級就醫者,因為 之前未有固定就醫之習慣,就醫之醫療機構含括醫學中心、區域醫 院、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等,顯示其就醫模式偏向逛醫院之不良醫療 行為,而該逛醫院之就醫模式經健保局輔導其勿四處就醫,應於固定 院所就醫或選擇合適家庭醫師之措施後,並宣導未能有效減少就醫次 數者將列為指定院所就醫對象後,有效減少其四處逛醫院及部分醫療 浪費之情形,因而成為持續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之機率降低,並

又研究發現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在健保醫療申報檔就醫之 醫療機構層級數上,跨多層級就醫者相較於固定層級就醫者,有較低 之機率成為持續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且就醫跨醫療層級別數與 隔年改善就醫次數百分比呈現正相關。主要是跨多層級就醫者,因為 之前未有固定就醫之習慣,就醫之醫療機構含括醫學中心、區域醫 院、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等,顯示其就醫模式偏向逛醫院之不良醫療 行為,而該逛醫院之就醫模式經健保局輔導其勿四處就醫,應於固定 院所就醫或選擇合適家庭醫師之措施後,並宣導未能有效減少就醫次 數者將列為指定院所就醫對象後,有效減少其四處逛醫院及部分醫療 浪費之情形,因而成為持續門診高醫療利用保險對象之機率降低,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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