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
在質性研究中,無論研究者要探討的是事件歷程、個人經驗、社會 觀點或其他現象,主要都是以研究社會中少數或弱勢族群之生活經驗為 研究主體,了解其經驗現象或行為背後之意義。在資料收集的過程中,
研究者往往因著己身需要身分,得以進入研究參與者的生活,深入了解 他的生活經驗與內心世界;質性研究過程中,著實潛藏許多道德議題與 不平衡的權力,研究者需敏銳察覺潛藏其中的不確定性危險,極力避免 對參與者造成傷害。(潘淑滿,2005)
研究倫理指的是:研究過程中,研究者需遵守的研究行為規範與要 求,這些倫理規範係在研究社群共同信念與所處社會的文化脈絡的價值 信念交互影響下,所持的規範與要求,其界定了合法行為與不合法行為
(朱柔若,2000)
本研究以身心障礙兒家庭為研究參與者,期能了解其家庭生命故事 與韌性,訪談過程勢必會有生活經驗攫取與探究內在思維的探究,研究 倫理的考量更顯重要。基於研究倫理對人影響的重要性與嚴重性,研究 者做了以下的努力,務使本研究符合倫理規範,並避免對研究參與者造 成的不確定性傷害。
1. 善盡告知責任後同意:初次訪談時,研究者先向參與者簡單自我介 紹,使其了解研究者背景與身分,並留予名片供後續聯繫之用;正式 開始訪談前,研究者會告知研究參與者參與研究的意義與相關訊息,
包括:研究內容與目的、需請研究者協助的事項、可能發生風險與收 穫、資料過程的保密措施、中途撤銷同意權、後續資料可能處理方式 等。當研究參與者充分了解研究相關訊息,並決定要參與研究時,研
究者與參與者簽署兩份訪談同意書,一份由研究者收回,一份給參與 者收存,訪談同意書充分說明研究參與者的權利與義務,研究者將再 次與其確認參與意願後,始開始正式的訪談。
2. 維護參與者隱私與保密原則:依據陳向明(2002)的看法,隱私就是 個人的資訊,是私人領域不可被公開的訊息;而保密,是指研究者對 所收集的資料,必須遵循嚴格守密的原則。訪談前,研究者主動向參 與者說明處理參與者姓名、或可辨識身分訊息的方式,包括刪除任何 有關人名、地名或其他可能辨識出身份的訊息;後續資料收集與分析 過程,研究者都遵循匿名的原則,除指導教授與守門人之外,未將研 究參與者資訊告知其他人;此外,若非必要,訪談資料內容亦不透露 給與研究無關的人員知曉;即便在與研究同儕討論資料分析與驗證過 程中,仍秉持匿名原則,務盡到保密的責任。
3. 極力避免潛在的傷害與風險:保障研究參與者免於受傷害是研究倫理 的基礎。研究過程中,研究者相當注意自我的態度與言語,力求以愛 與關懷的角度出發,抱持同理心境,運用積極傾聽的技巧,用溫和有 理的態度進行訪談。研究與者談及過往較為痛苦經驗、事件或不好行 為時,研究者會保持沉默或以正向言語鼓勵,絕不批評或議論參與者 經驗,留予時間讓參與者穩定情緒,待其思緒平緩後,再繼續進行訪 談;若遇對方不願意深入談論的議題,亦不勉強她回答;在訪談過程 中,研究者僅談論與研究主題相關的話題,不探問參與者個人隱私或 與主題無關的議題。
4. 建立互惠關係:初次訪談時,研究者攜帶小禮物表達對參與者的感 謝;訪談過程中,則不定期予以電話關心;重要節日則寄予小卡片、
小禮物或電話簡訊表達祝賀之意;研究結束後,研究者預備謝禮與謝
卡,連同逐字稿、論文文本,登門拜訪每位研究參與者,除再次表達 感謝之意外,亦與其分享期間的感動與收穫,最終與之建立和諧友伴 關係。
研究不應該只是研究,而應該是一段研究者與參與者相互扶持走過 的途徑。本研究中,研究者極力恪守上述研究倫理,在尊重參與者權益、
保護隱私與避免傷害的原則下,務使研究歷程充滿愛與溫馨的氛圍,最 終完成使研究者與參與者雙方皆感受益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