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研究假說
第二節 研究假說
審計工作以團隊合作的方式進行,每位查核團隊成員僅負責一部分工作,因 此,形成查核意見所需的資訊散佈在各個查核團隊成員腦海中(Solomon 1987;
Vera-Munoz et al. 2006;);且層級不同的查核團隊成員,因其執行的工作內容不 同、交流的對象也不同,會於執行查核工作時獲得不同面向的資訊(Cummings 2004);加上編製財務報表及執行查核工作所需依循的法規及準則變動快速、資訊 量龐大(Vera-Munoz et al. 2006),若查核團隊成員之間能分享自身的知識,則可以 擴展團隊知識庫,該知識庫即為查核團隊賴以決策的資源,擁有豐富、充足的知 識庫將有助查核團隊在面對難題時做成較佳的決策(Stasser and Titus 1985; Lin 2007; Chow et al. 2008; Mesmer-Magnus and DeChurch 2009),故會計師事務所內的 知識分享應能夠提升其審計品質。
此外,審計是知識密集的團隊工作,而會計師事務所的高人員流動率,使執 行查核工作所需的知識(例如:對客戶內部控制的瞭解、產業相關特性等),隨
12
時可能因人員出走而流失(Morris and Empson 1998),故會計師事務所若能鼓勵查 核人員分享知識,並進一步將個人知識轉化為組織資產、鑲嵌在工作流程中,再 輔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Jackson et al. 2006),將知識傳授予事務所內所有相關員 工,則不僅可以避免知識因人員離職而流失,更容許查核人員從他人的經驗學習 (Arthur and Huntley 2005),全面地提升審計工作的效率及效果。
綜上所述,審計工作的團隊合作性質及會計師事務所的高人員流動率,使查 核相關知識的流通及保存會對工作品質造成影響,若能提升查核人員之間的知識 分享程度,將能夠擴張查核人員賴以決策的知識庫,並將知識轉化為組織資產以 妥善保存,有助於會計師事務所做成妥善的決策並提升工作效率。故本研究提出 第一個假說:
H1:會計師事務所各審計階段之知識分享程度與審計品質呈正相關。
由於會計師事務所內的知識分享係透過各種機制(如:複核程序、腦力激 盪、內諮詢、教育訓練)達成,因此經由各種機制分享知識的程度應與會計師事 務所內整體的知識分享程度密不可分,但機制及資源若未能適當使用,可能無法 產生預期的效果。
舉例來說,Rich et al. (1997)針對複核程序,提出底稿編製者會企圖說服複核 者查核過程所蒐集的證據已足以達成結論,複核者必須對該情形有所預期,複核 程序才會有效;Bonner and Walker (1994)的實驗結果,也認為教育訓練僅有在搭 配適當的回饋及工作經驗時,才能增進審計效果及效率;Joyce and Biddle (1981) 則認為,查核人員決策時常會以前期工作結果做為出發點,並根據當期新資訊做 成相對應的調整,但該調整的幅度若不足以反應真實情況的變化,將導致所取得 的證據不足以支持結論。
由上述文獻推測,知識分享機制及資源並非總是能夠促進查核人員之間的知 識分享,而應經過適當地設計及使用。因此,為探討會計師事務所內知識分享機 制及資源的使用是否影響審計品質,本文不預期方向,提出第二個假說如下:
H2:會計師事務所內透過各機制及資源以分享知識的程度與審計品質相關。
在各種知識分享機制中,複核程序乃是受到最多關注的研究議題之一
(Trotman et al. 2015),因為複核程序為審計準則所強制規定的審計程序,用以保 障審計品質,也可達到知識分享的功能。隨著科技的發展,會計師事務所由僅能 透過紙本、面對面進行的複核程序,多了電子化的選項(Agoglia et al. 2010)。透過 審計軟體複核理應能夠節省編製工作底稿的時間,並透過改善人員之間的資訊流 通狀況,改善審計品質(Banker et al. 2002),但其成效會受到查核人員本身使用資 訊科技的能力及事務所是否提供完善的教育訓練所影響,若人員能力不足(Braun and Davis 2003),輕則影響工作效率,重則可能因操作疏失,反使工作品質下 降。故為探討使用審計軟體對複核程序之品質的影響,本研究不預期方向,提出 假說三如下:
H3:會計師事務所執行複核程序時,透過審計軟體的程度,與其審計品質相關。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