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假說
根據Sun et al.(2013)的研究:「績效預期」內容包含「認知有用」及「反應效能」
兩個子構面。本研究對象為具使用經驗者為主,探討的資訊科技為行動掛號App。因此 將績效預期定義為「個人感覺使用行動掛號App對醫療服務有所幫助的程度」。Venkatesh et al.(2003)研究認為能預期達到成效,對使用資訊科技的行為意向有明顯較高的影響。
Bruner II和Kumar(2005)的研究中,預期運用資訊科技可讓使用者的績效提高,對該 資訊科技會有正面的感受。依據以上之文獻,本研究提出研究假設:
H1:「績效預期」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的「行為意向」。
根據Sun et al.(2013)的研究:「付出期望」即為「認知易用」。本研究將付出期望 定義為「個人認為行動掛號App容易使用的程度」。Venkatesh et al.(2003)研究認為不 需花費使用者太多努力去學習的資訊科技,會有較正面的感受;因此當使用者認為行動 掛號App操作越友善,會較有其意願使用該系統。付出期望與行為意向之間也會受到性 別、年齡而有不同的影響,如果使用者為年長的使用者,則操作性會影響他們的行為意 向(Venkatesh and Morris, 2000)。依據以上之文獻,本研究提出研究假設:
H2:「付出期望」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的「行為意向」。
根據Sun et al.(2013)的研究:「社群影響」內容即為「主觀規範」。而本研究將 社群影響定義為「個人所感受到使用行動掛號App,受周遭親朋好友影響之程度」。
Venkatesh et al.(2003)研究認為當使用者認知到相關重要人等都認為應該使用資訊系 統,則使用者較有意願使用該資訊系統,而性別、年齡也會因社群影響而改變其行為意 向。依據以上之文獻,本研究提出研究假設:
H3:「社群影響」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的「行為意向」。
根據Sun et al.(2013)的研究:「促進條件」內容包含「自我效能」和「反應成本」
二個子構面。本研究將促進條件定義為「個人所感受到在相關資源方面對行動掛號App
的支援程度」。Venkatesh et al.(2003)研究認為促進條件是影響使用者有意願去使用 資訊科技的主要因素。Lynott和McCandless(2000)研究顯示對於促進條件、年齡及經 驗對使用行為有調節之影響。依據以上之文獻,本研究提出研究假設:
H4:「促成條件」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的「使用行為」。
Taylor和Todd(1995)研究結果指出不管是否有無使用的經驗,行為意向與使用行 為的關係是有其顯著影響的。當使用者對於使用該系統的意願越高,則真正使用該系統 資訊的次數、頻率都會增高;所以當使用者認為自己對使用該系統有著濃厚興趣及意 願,則實際使用行為會越高(Venkatesh and Morris, 2000; Lynott and McCandless, 2000;
Venkatesh et al., 2003)。依據以上之文獻,本研究提出研究假設:
H5: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之「行為意向」會影響「使用行為」。
依據Sun et.al(2013)研究,「績效預期」是整合了科技接受模式及保護動機理論的 構面,包含了「認知有用」、「反應效能」等子構面;「付出期望」則是包含了「認知 易用」子構面。林美孜(2012)研究認為預約掛號系統之建置,若能讓使用者感覺藝用 及有用,則可提升彼此間之關係品質;所以在科技接受模式的認知因素中,「認知有用」
與「認知易用」也是影響關係品質之因素。依據以上之文獻,本研究提出研究假設:
H6:「績效預期」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之「關係品質」。
H7:「付出期望」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之「關係品質」。
依據Parsons(2002)研究指出,信任與滿意度為關係品質之最主要構面。方世榮
(2002)指出在醫療服務業中,公司關係品質應被轉化為醫療機構的關係品質,因此醫 療服務業的顧客信任主要是指病人信任,本研究將病人信任定義為「使用者對於醫院所 提供之行動掛號服務之品質與可靠度的信心程度」。在醫療服務業,病人滿意度經常被 視為評估醫療品質的重要指標(Dingman et al., 1999)。本研究將病人滿意度定義為「個 人使用行動掛號App服務後感受的結果」。在電子商務領域中,消費者在網路商店獲得 較佳的關係品質時,其忠誠度則越高(林孟璋、莊世杰、陳貴英,2004)。Peltier et al.
(1999)認為在醫療服務業中的病人忠誠度是一種行為意向(Behavior intention)的概 念。依據以上之文獻,本研究提出研究假設:
H8:行動掛號App所提供醫療服務之「關係品質」會影響「行為意向」。
H9:行動掛號App所提供醫療服務之「關係品質」會影響「使用行為」。
根據Venkatesh et al.(2003)的研究,UTAUT的四個影響調節變數,分別為性別、
年齡、使用經驗與自願使用,而性別與年齡二項各自特性是屬個人特徵部分,性別方面,
女性比男性對於資訊系統較具恐懼感(Mikkelsen, 2002),而男性對於使用資訊系統的 態度比女性較正向(Shashaani, 1994)。年齡的多寡也會影響使用者對於資訊系統的行 為意向(Zmud, 1979),由於資訊科技一日千里,年長者對於新技術上較有擔憂畏懼,
導致其行為意向較年輕者低。過去研究中,年齡及性別會影響著是否決定使用該資訊系 統的關鍵原因(Hubona, 1997)。依據以上之文獻,本研究提出研究假設:
H1a:「績效預期」因素對於「行為意向」,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2a:「付出期望」因素對於「行為意向」,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3a:「社群影響」因素對於「行為意向」,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4a:「促進條件」因素對於「使用行為」,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5a:「行為意向」因素對於「使用行為」,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6a:「績效預期」因素對於「關係品質」,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7a:「付出期望」因素對於「關係品質」,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8a:「關係品質」因素對於「行為意向」,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9a:「關係品質」因素對於「使用行為」,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綜合以上,本研究之研究假說彙整如表3-1:
表 3-1 本研究假設彙整表
編號 假 設
H1 「績效預期」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的「行為意向」。
H1a 「績效預期」因素對於「行為意向」,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2 「付出期望」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的「行為意向」。
H2a 「付出期望」因素對於「行為意向」,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3 「社群影響」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的「行為意向」。
H3a 「社群影響」因素對於「行為意向」,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4 「促成條件」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的「使用行為」。
H4a 「促進條件」因素對於「使用行為」,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5 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之「行為意向」會影響「使用行為」。
H5a 「行為意向」因素對於「使用行為」,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6 「績效預期」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之「關係品質」。
H6a 「績效預期」因素對於「關係品質」,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7 「付出期望」因素會影響使用者使用行動掛號App之「關係品質」。
H7a 「付出期望」因素對於「關係品質」,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8 行動掛號App所提供醫療服務之「關係品質」會影響「行為意向」。
H8a 「關係品質」因素對於「行為意向」,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
H9 行動掛號App所提供醫療服務之「關係品質」會影響「使用行為」。
H9a 「關係品質」因素對於「使用行為」,會受到「個人特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