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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研究動機 、 研究動機 研究動機 研究動機
以下首先連結第一節內容,敘說英國個適化的學習政策之內涵、疑義,以及
研究者自該政策釐析過程中,有關公共服務與教育系統間之關聯與影響存有的發 現。而後,再探前人對於英國公共服務容貌的脈尋狀態,並論述掌握英國公共服 務暨與教育系統之關聯影響對我國教育研究之蘊義,綜此呈現研究者的研究動 機。
一一
一一、、、、從個適化的學習溯源從個適化的學習溯源從個適化的學習溯源從個適化的學習溯源過程過程過程發現英國公共服務與教育過程發現英國公共服務與教育發現英國公共服務與教育系統之發現英國公共服務與教育系統之系統之系統之關聯與影響關聯與影響關聯與影響關聯與影響 2007 年炙暑,研究者基於對英國教育展況之濃厚興趣,在溫明麗老師的指 導與引介下,接觸到了當時最受新工黨政府重視的教育政策——個適化的學習政 策。僅就政策內容而論,「個適化的學習」正與我國春秋時代儒者孔子所倡之「因 材施教」和「有教無類」的教育精神內涵相同(陳伊琳、林仁傑,2009;陳延興,
2006;詹盛如、盧思妤,2009:166;溫明麗,2008a:150;劉慶仁,2007),皆 強調教師對學生個別差異的重視,尊重孩童之間不同的性向、興趣與專長,甚至 是其生命經驗的迥異,據此實施彈性化的教學,助其潛能和能力的發揮,進而在 適應群體生活的同時,積極追求與實現自我(溫明麗,2001,2008a;賈馥茗,
2004;DfES, 2004a, 2006)。這對當時正行實施國定測驗,注重學生競試成果的 英國來說,著實為一重大性的政策變革,尤其彌勒本又言這項政策的實施,並未 意謂著國定課程的放棄,更是為個適化的學習政策之實踐,帶來偌大的挑戰性。
而此同時,也似為我國 1990 年代以來訴求學生快樂學習、適性而卓越發展,至 今卻仍深陷升學主義、主智主義泥潦中的教育鬆綁運動(李奉儒,2008a;周祝 瑛,2003,2007;溫明麗,1998,2006),帶來經驗借鑑的希望曙光。
然而,當研究者進一步以批判性思考(critical thinking)和哲學詮釋學析研 此政策的官方文本內容,同時根據先前歸納整理之國內外前人研究成果,追溯個
13 服務中的一環(Fergussion, 1994: 93),在「個適化」一價值的指引下,實踐於教 育系統中的結果(如下圖 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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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的部分,所指應為英國的國民公立學校教育系統,範限義務教育階段的 普通教育部分,適用國定課程的初等與中等學校,並涉學校組織的利害關係人
(stakeholders),如:學校所有的教職員、學生、家長、社區人士等(DfES, 2004a, 2006);而就黎德彼特的看法觀之,「個適化的學習」的適用範圍則尚囊括非學校、
非普通教育,支持弱勢家庭子女或特殊教育需求的社會企業支援系統,其運作的 方式包含:整修再造後供社區成員學習使用的教區教堂,協助年輕吸毒者勒戒之 廢棄再興醫院,研發輔助中重度身心障礙人士學習或行動便利工具之公司企業,
或是由知名球星發起的預防年輕人犯罪之慈善籃球活動等(Leadbeater, 1997a)。
綜上所述,倘欲真確掌握並重新繪製當前仍限於模糊空洞的「個適化的學習」
內涵,並且檢視英國教育技能部暨兒童、學校與家庭部,甚至是黎德彼特研擬或 主張之實踐策略與途徑,是否合於「個適化」於教育系統中實踐的宗旨,吾人將 須先行理解「個適化」之內涵,以及英國公共服務的發展重點、與教育系統之關 聯影響暨其運作問題等,始能為前所為。
只是,從前節探究的結果觀之,2001 年選前的新工黨政府和 2003 年提出「個 適化」意涵的布萊爾,兩者皆未就人民對公共服務的不滿之處,作一詳盡的分析 與說明,而只是就人民集體的不滿呼聲,以個別需求回應的方式對應之,並以人 民最為關注、同時也與人民生活最為貼身相關的教育和健康照護領域(許凱翔,
1997),作為為施政規劃的重點,實有失嚴謹且流於草率,從而讓「個適化」的 定義顯得空泛不易理解。尤其布萊爾主張「個適化」於教育系統中的實踐,將能 讓校內的每位學生皆能依自己的性向或興趣,選擇適合修習的學科,而校方也能 配合學生的個別差異因材施教,提供適宜的學習環境方面,受限家長對學生的監 護權行使,以及家長選擇政策和學業競爭情形依舊存在(Honoré, 2008),所謂學 生能獲得想要的、合於自身(即代表教師能因材施教)的教育服務,其可行性實 令研究者質疑。
其次,服務使用的主體在這樣的多重政策並行氛圍下,是否就如布萊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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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是學生,而不是 1980 年代末期以來,特別重視學生成就水準的家長和中央 政府和學校(Robinson & Aronica, 2009),此亦令研究者感到疑惑。
因此,研究者認為「個適化」一價值概念應被列為存而不論,等待解構和重 構的對象,於英國公共服務之歷史容貌及其與教育系統之關聯暨其運作問題等探 究過後,再行解釋或檢視。質言之,本論文的研究重點將會放在英國公共服務容 貌的歷史演進,包含發展的問題敘述,以及演進過程中與教育系統的關聯及影 響。而後,再據此檢視與重構「個適化」之理念內涵,及其於教育系統中實踐之 宗旨和策略——「個適化的學習」政策——的真實、應然樣貌。
二二
二二、、、、自自自自英國公共服務英國公共服務英國公共服務英國公共服務之之之意涵探索之意涵探索意涵探索與體系的意涵探索與體系的與體系的輪廓與體系的輪廓輪廓先尋輪廓先尋先尋結果先尋結果結果見結果見見見其歷史探究性的不足其歷史探究性的不足其歷史探究性的不足其歷史探究性的不足 論及英國的公共服務,誠如中國大陸法學、政治學暨公共政策學者曹現強所 言:「是一個延續與變革共存的統一體,是各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因素交 織影響,各種力量相互博弈的結果。」(曹現強,2009:1)此意謂著英國公共服 務的內涵,具有濃厚而悠久的歷史與文化性於其中。
1980 年代以降,國內、外以英國發展為主題的學術文本當中,「公共服務」
一詞出現的頻率日益趨增,包含教育(洪鐮德,2004:59;周愚文,2008:45;
陳榮政,2008:157;黃乃熒、鄭杏玲、黃婉婷譯,2007;黃嘉莉,2008:4;Farrell, 2009; Fergusson, 1994: 93-94; Levacic, 1995; Whitty & Power, 2003)、健康與社區 照護(洪鐮德,2004:59;Clarke et al., 2007; Leadbeater, 1997a)、社會(公共)
服務(周愚文,2008:45;Byrne & Padfield, 1990)、志願服務(包含慈善活動)
(王名等,2009;Leadbeater, 1997a; Salamon, 1995)、政治及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21(王千華,2010;丘昌泰,2010;李秉宗,2005;范祥偉,2004;
洪鐮德,2004:59;馬景文,2005;曹現強,2009;黃榮源,2009;Bevir & Trentmann,
21 公共行政原為政治學的分支學科,隨著 20 世紀初以來社會科學的現代化轉型而獨立出來(張 正萍,趙鵬飛,2009:8)。其中,1887 年美國學者威爾遜發表〈行政研究〉(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on)一文,提出政治與公共行政應 2 分的主張,是最重要的促成關鍵(蔡勝男,
2005:1;孫本初、賴維饒監修,2008:766)。在我國學科的論述當中,有學者將公共行政學 譯為行政學(張潤書,1976:1),指陳其為一用以管理(行政)政府部門的一門學問,以政 府運作和管理為其研究主體(張潤書,2002:3)。以下有關「公共行政(學)」與「行政(學)」
之換用,研究者乃按學術使用習慣加以考量彈性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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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Needham, 2009; O’Toole, 2006; Pollitt, Birchall, & Putman, 1998; Seldon, 2005; Simmons, Powell, & Greener (Eds.), 2009)和法學(王千華,2010;曹現強,
2009)等皆有之。
尤如英國政治經濟學學者斯爾頓(A. Seldon,1916-2005)於《政府失靈:
公共選擇的初探》(Government failure: A primer in public choice)一書之〈英國的 公共選擇〉(Public choice in Britain)篇章中發表的諷刺言論:
英國政府(包含先前 1979 年起執政的保守黨和 1997 年接掌政權的新工黨)
使用包裝在神聖的「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s)下的民粹理由以抽取稅 金,因為若不如此作為,選民可能會拒絕繳稅。(Seldon, 2005: 136)
以及中國大陸考察英國志願組織發展與管理實踐經驗之訪查者王名等人紀 錄的:
1991 年英國政府制定了《公民憲章》(Citizen’s Charter),……該文件明確 規定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必須達到一定標準。(王名等,2009:13)
還有臺灣研究英國保守主義(conservatism)的政治學者洪鐮德所言:
梅傑唯一的新猷就是通過了《公民憲章》,被擁護者看作是公共服務的新 政,而被批評者斥為是妝點門面的裝飾動作。(洪鐮德,2004:59)
綜上學者論述,皆再再顯示近來公共服務一論題於英國影響其國家發展之地 位的舉足輕重。儘管迄今吾人仍遲未見英國中央或地方政府予「公共服務」一正 式、統一而明確的官方定義(原因詳如下述標題三之(二)),且其不時以單數可 數、不可數,或複數文法形式出現在官方的或學術性的文本當中,予人容貌模糊 不定之感(黃臺生,2003;Leadbeater, 2004a; Miliband, 2004)。不過,就從上述 論述觀乎英國政府的作為,吾人仍不能否定其存有並對人民生活產生影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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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析究「公共服務」一意,其係由「公共」(public)及「服務」(service)兩 概念組合而成,因此欲理解「公共服務」之內涵,須分別先就兩者意義加以頗析。
「公共」,係指特定標的範域內之不特定多數人(可含未出生者),且此集合 群體當中的每一個人,彼此之間未必具有情感上的連結(如:友誼)或是親屬關 係(方國輝、陳建文譯,1993:11;Collins COBUILD English dictionary, 1998:
1328-1329;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2003: 1323),若套以今日 國家(state)22與社會(society)23,或政府(government)24與人民(people)關 係二元分立的主流政治學論述加以說明(賴映潔等,2010;Frederickson, 1997;
Stoker, 2006),其通常是指非屬政府組織成員之一般人民(ordinary people),即 社會群體(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2003: 1323)。
「服務」,是指一種人際互動的行為歷程表徵,強調供給與需求的雙邊交流關 係,可以一對一、一對多或多對多的方式進行。其具體的表現形式,一般包含人 們志願性之有對無的助援,以及以營利(profit)目的的售購活動(Collings, 1998:
「服務」,是指一種人際互動的行為歷程表徵,強調供給與需求的雙邊交流關 係,可以一對一、一對多或多對多的方式進行。其具體的表現形式,一般包含人 們志願性之有對無的助援,以及以營利(profit)目的的售購活動(Collings,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