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警察機關為民服務策略之演變
壹、 警政服務的趨勢
從 社 區 警 政 理 論 發 展 的 趨 勢 來 說 , 警 政 策 略 採 取 更 人 性 化 (Humanization)的觀點,不僅期望警察成為執法的工具,更期望警察機關 作為應付變遷的機構,致力於人性的發展、人際的相互了解,以及人民生 活之改進;對警察最大的影響就是服務活動的增加。但是,隨著警察專業 分工日趨細密,及通訊數位化的精進,民眾與警察面對面的機會愈來愈少,
民眾對警察的印象往往仰賴非親身經歷的經驗,警方顯然也未能在平時加 強與民眾溝通,以致一旦有少數員警涉案的醜聞發生時,民眾即以想當然 爾的態度予以類化,對社會治安、警察的評價,多仰賴大眾媒體的報導,
或過去經驗的延續,在警民互動警察形象的構成尤其顯著。這種錯覺的造 成,肇因於警民互動、互信的缺乏。警察機關要如何獲得民眾的支持與信 任,首要即是建立良好的警察服務功能系統;欲維持警察良好的服務水準,
就必須發揮既有的服務功能,並管制其服務品質,建立良好的警民合作關 係,從嚴正執法到以服務建立合作關係,即為警政服務的趨勢。
貳、 警察機關為民服務的工作原則
我國警政具體提出「服務」塑造的實施計畫,首見於民國 78 年警政 署的「積極推行為民服務實施計畫」。85 年「推行為民服務實施計畫」,
87 年「加強落實社區服務工作實施要點」及「各市、縣(市)警察局試辦 超商設置警察服務聯絡站實施計畫」等,目前均由各級警察機關繼續施行 中。自 86 年更依據行政院函頒「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方案」擬定具體性的警 察為民服務計畫,以為為民服務工作的依據。歷年來警察機關各項為民服 務工作原則如表貳-1。
表 貳-1 我國歷年警察機關為民服務工作原則一覽表
4.對各級民意代表主動密切聯繫,促進相互瞭解。
爭取支持。
5.與民間社團組織保持聯絡,爭取協助合作。
6.定期辦理警民座談會、民情訪問或民意調查,作 為施政參考。
強化服務台作業
1.加強櫃台化作業,加速作業流程。
2.慎選服務人員,熱忱主動,積極服務。
3.對民眾申辦事項所應具備証件,申請程序、辦理時 限、審核權責及規費等應明確規定,並明顯標示。
4.業務有關之標準作業程序,應編定工作手冊。
5.運用資訊傳播系統加強機關間聯繫、通報作業。
6.各項申辦、查詢案件應逐步納入電腦化聯線作業,
以縮短流程。
資料來源:行政院研考會基層警察機關服務環境再造之研究(民 89)
參、 警察機關為民服務的意涵
「服務」應是一種行動或績效,也是一種努力,其目的是使顧客於 服務的「生產」或「完成」之過程中能有積極參與及投入的機會,服務的 最大特性就是顧客參與服務的提供過程,很多服務是由顧客來啟始,依賴 顧客的全程參與,服務才能存在。所以服務是一種過程,一種表現;顧客 就是以其服務接觸的滿意程度來評價服務的優劣(Morgan&Murgatroyd,
1994)。Denhardt(1993)認為公部門的服務,係利用系統性的機制將資 源與資訊直接傳達給民眾,透過日常的運作規則強化公務人員的責任感,
以保障公共利益。「服務」一詞對警政部門而言應具有更為積極的意義,
社區警政之「服務」係指「基層警察機關在其任務及其所掌握的事務範圍,
主動或被動辦理(執行)其職責上事務,在設計良好的硬體設施下,以樂 意、誠懇、熱忱、親愛的態度與方便、快速、確實、有效的方法,能使大 眾需求者,感受到舒適滿意的工作活動」。
肆、 社區警政的服務傳輸
當我們研究「服務」如何產生?服務如何被傳送?民眾如何參與服 務過程?等議題時,必須瞭解社區警政的最大目的是藉由服務的提供,去 尋找民眾問題所在,警察一方面密切與民眾溝通合作,共同解決民眾切身
的問題,藉此建立全面之治安網,將治安的效果在無形中能夠提升。本研 究發現英、美及日本等國之警政服務環境描述均以具有服務性質之社區警 政為本質,而此觀念、作法對於我國警察機關之影響也相當深遠,就社區 警察的工作而言,基層警察機關應為社區治安資訊及人際網絡中心,可以 從三個角度探討之(劉世林,2000):
一、警察機關是否能提供民眾一個解決問題的場合,因為民眾可能在 警察機關服務的環境中報案、尋找調解、處理意外事故,所以有 必要提供安靜、舒適、獨立的空間環境,以提供良好的服務品質。
二、警察機關是否能提供員警一個舒適的辦公環境也是很重要的,以 目前的勤務狀況,員警有很長的時間在機關內活動,因此,警察 機關除了對外部顧客(民眾)應提供良好的服務環境外,也不應 忽略內部顧客(員警)的需求,如何使員工有好的態度、具備專 業知識與處理關鍵事件的能力、以及勤於和顧客進行溝通、產生 互動的動機,有足夠的居所空間、自動化辦公室設計、充足的交 流及休閒空間,以獲得經驗交流、互相學習的目的功能等,可以 提高員警的工作效能。
三、警察機關內應具有能夠獲得社區資訊的設備、受理民眾緊急事件 的回應系統及提供民眾社區內相關資訊的設備等。服務的過程必 須是在良好的環境之下進行,警政服務最大的重點在於滿足民眾 所經歷的一切服務過程,因此,警察機關之服務環境,應從能提 供滿足民眾的治安、交通、服務資訊為前提。此外,服務過程之 順暢亦不可忽略,否則,就算是有「無形資源」--良好的服務態 度,卻沒有「有形資源」--設備不夠完善,也會影響民眾在服務 過程中身體感官上的感受。
伍
、社區警政的服務管理
一、社區警政是警察與民眾共同參與的服務過程
在企業管理的服務流程中,顧客同時扮演服務以及參與者的角 色,已經廣為服務管理者和服務設施設計者所重視,很多服務管理 者將顧客當做共同生產者(co-producer),甚至視顧客為半個員工
(partial employee)。消費是一種慾望也是一種享受,有屬物質 的也有屬精神的,既然服務是一種過程,所以求得消費的滿足,便
不能不注意到實質的與感覺的獲致。因之對顧客而言,服務的消費 利用,實際上也是對服務環境的一種經驗,服務組織的內部裝璜、
傢俱設備、空間配置、聲音和色彩,都會影響顧客對服務的整體感 受。以服務接觸(service encounter)為焦點,分析顧客與服務環 境的互動過程,了解顧客如何從服務環境中蒐尋有形的線索,以評 價服務,遂成為服務管理的重要課題。服務的最大特性就是民眾(顧 客)參與服務的提供過程,而且有很多服務是由民眾(顧客)來啟始,
依賴民眾(顧客)的全程參與,服務才能存在。所以服務是一種過程,
一種表現;民眾(顧客)就是以其服務接觸的滿意程度來評價服務的 優劣。
二、社區警政以滿意的服務塑造服務形象
多年來警察機關持續在倡議提昇服務形象,到底服務形象是什 麼呢?所謂服務形象,指的是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務,以及服務 提供過程中,顧客所感受到、所看到的,或是所聽到的印象、認知 或看法的綜合體。凡是警察機關內部或外在之員警在提供服務的過 程中,民眾所能看到、感受到以及體會到的所有事件、景象及事物,
都涵蓋在服務形象中,諸如警察機關辦公室或工作場所的佈置與整 潔,服務櫃台的擺設,警察內部機具資源的配置與排列,員警的服 裝儀容、態度、應對技巧,以及抱怨處理方式,服務提供的流程,
服務提供的時間、等候時間、回應的時間,以及對前來洽公民眾的 尊重與重視的程度等,都包含在內。服務形象是來自於民眾的親身 體驗,民眾對服務的感受,是在與警察機關接觸的瞬間所形成的。
滿意其實是一種發生在顧客對關係互動的經驗評估上所反應的情 感狀態,情感的好壞會影響到後續的關係品質。因此,真正的服務 形象提昇,應該是以實際的服務接觸與提供的過程中為重心,來思 索服務品質改善之道。
三、透過服務環境管理建構警民共治環境
在 Parasaraman, Zeithaml & Berry, (1988)發展有關服務品 質的量表(SERVQUAL)的研究中曾提出,實體環境品質對於顧客而 言,會產生知覺的服務品質缺口。此概念也確立了實體環境因素的 重要性。就顧客的立場,知覺的服務品質是來自於心理上的預期與 實際上接收到的服務品質兩者間的差異,而此差異部分即產生在顧 客與服務人員的互動過程中。因此,顧客與員工間的互動品質越
好,會有助於顧客員工間的關係,然而,在此影響過程中,實體環 境涉入的程度越高時,對於前述的影響力亦越大。PZB 在 1994 年 的研究指出,欲提供顧客所期望的基本服務,有一部分必仰賴服務 系統各個要素正常運作的程度,這些要素包括在服務流程裡提供特 定服務的人,支援服務的儀器設備,以及服務提供的實體環境,只 要其中任何一部分有瑕疵,就會降低服務品質。Zeithaml&Bitner
(1996)提出服務環境品質管理策略的六個步驟:
(一)確定服務環境的策略性影響
基層警察機關進行服務環境管理的第一步是心理建設。要先了解實 體環境對辦理事務之民眾,在服務品質和服務經驗的認知上,確實 扮演關鍵性的影響。警察機關的總體目標和願景要實現,必需與實 體環境策略緊密相結合。服務環境的設計者必需清楚地知道基層警 察機關的目標和願景,警察服務目標的基本理念和對象,才能擬定 適當的服務管理策略,來支持警察機關的總體目標和願景的達成。
基層警察機關進行服務環境管理的第一步是心理建設。要先了解實 體環境對辦理事務之民眾,在服務品質和服務經驗的認知上,確實 扮演關鍵性的影響。警察機關的總體目標和願景要實現,必需與實 體環境策略緊密相結合。服務環境的設計者必需清楚地知道基層警 察機關的目標和願景,警察服務目標的基本理念和對象,才能擬定 適當的服務管理策略,來支持警察機關的總體目標和願景的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