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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原住民最大的危機就是:我們是主人,但是我們卻不能做主人的樣子!

~Smangus(司馬庫斯)Ikwang Yusyo(伊光.優秀)1(原住民族電視台,2014a)

外來的勢力把所有原住民的獵場跟土地佔為己有,…⋯我們想說能夠並肩作 戰,手牽手,守護我們祖先留下來的這片土地。

~Smangus(司馬庫斯)Masay Sulung(馬賽.酥龍)(南投新聞,2014)

就近在對面山的這片森林,從小就進出在裡面生活,現在說是林務局的,不准去、

要取締,好像自己的母親,卻不能盡情擁抱2

~Cinsbu(鎮西堡)Atung Yupas(阿棟.優帕司)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原住民族(indigenous peoples)如何實現做主人的樣式3,守護祖傳土地,盡情擁抱如 同母親般孕育生命與文化的山林,就是我博士論文研究的動機,也是我盼望達到的目 的。

2014 年初,台灣中部濁水溪上游丹大林道入口部落的布農族人4,因為不滿林務局 長年管制族人自由進出祖居地,為了向政府以及林務局宣示布農族進出丹大林區的主權 與合理性,結合了五大社群的代表5 ,集體進入林區內的舊部落,以布農族語「Qanituan-加年端」設立傳統部落名稱地標6,並舉行主權宣示儀式,要求政府能重視、回復原住 民族傳統領域權利,也呼籲更多的族人站出來,一起來守護自己的傳統領域。

                                                                                                               

1 本文為了尊重當今原住民族正名訴求,原住民族地名與人名皆以「族語先行」的方式呈現。詳細呈現方 式及說明,於本章第四節中交代。

2 作者 2002 年底與阿棟.優帕司在他鎮西堡家前面,面向隔 Heibon 溪對面山林的談話。

3 「原住民族」是一個集合名詞,在行文中,可指涉所有原住民族、個別原住民族、社群、部落或原住民 個人,或是其集合。

4 以南投縣信義鄉地利村為主,該村多為從丹大林區部落移住者。

5 布農族五大社群:丹社、卡社、卓社、巒社、郡社。

6 活動召集人特別表示:「一定要恢復我們自己布農族的語言(地名),…這裡真正的地名是Qanituan,絕 對不是什麼二分所、三分所(丹大林道上的地點)。」(原住民族電視台,2014a)

這場宣示主權的活動,大霸尖山下司馬庫斯部落的泰雅族人也應邀特地前往聲援7。 前兩句話是司馬庫斯部落的長老與現任 mrhuw 在接受原住民族電視台記者訪問時所說8, 後面那句話,是在2001 年馬告國家公園爭議沸沸揚揚之時,鎮西堡部落的一位從事原 運者所說。

恢復傳統地名,有宣示主權,表明自己才是這塊土地主人的強烈意涵,是1980 年 代興起的當代原住民族權利(indigenous right)運動所標舉的「正名、自治、還我土地」三 大訴求當中,正名運動的一環。關乎「我是誰」的正名運動,發揮了強大的原運象徵動 員力量,其實包括正族名、正人名、正地名三個部份。正名運動藉由更正殖民統治加諸 的命名,表達了解除殖民,恢復原來主人尊嚴、地位與權利的願望9,其中以正地名與 空間解殖最直接相關。正地名,或說光復地名,聯結著空間解殖化(蕭世暉,2015)。

鄒族學者汪明輝就指出,原住民族所爭取之生存空間,非僅是實質生態領域空間,更是 象徵與符號空間,需要在國家地圖中呈現代表原住民文化智慧之地名,這即是空間解殖 運動(吳信政、汪明輝,2003)。

近年來,原住民族及其部落宣誓傳統領域主權的行動,愈來愈多,常藉著各種山 林土地抗爭事件的場合來進行。2013 年底發生的太魯閣族銅門部落「守護山林,拒絕霸 林」事件,部落也表達了長期被林務局欺壓的不滿。在該事件中,林務局仍然強調森林 為「國有財產」,林務局絕對有權加以處分。(王錦義,2013)這樣的說法,以及其所服 膺的國家法令制度,似乎再次證明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被國家侵佔掠奪的狀態,不斷激發 著原住民反抗的意志。  

對許多原住民而言,時至今日,祖傳土地仍然處於被外來勢力侵佔的狀態,原本 身為土地的主人,卻被管制、壓迫與驅逐,山林資源被侵奪破壞,不能成為主人的樣子。

可以說,原住民族仍然處於被殖民宰制的處境10。就泰雅族而言,這樣的殖民狀態,自 20 世紀初,日本統治政權以武力侵略才真正開始11,日本政權離開後,中華民國承繼,

迄今百年以上。雖然歷經政權變革,甚至在中華民國轉型民主化,並增修憲法而本土化 之後,殖民宰制的基本狀態,很多原住民族人仍能清楚地認知與感受12。顯然地,殖民 仍然是現在進行式,祖傳山林成為被殖民支配的空間13。然而,這些族人並不打算放棄                                                                                                                

7 大霸尖山為台灣北部最大河川發源處,該水流自大霸尖山向北方流出,在台北盆地與其他河川匯流,從 淡水出海。「大霸尖山下」泰雅語為zik Papak Waqa,為當地泰雅族人描述其所在空間位置的用詞,詳細 解釋,將於本章第二節後述。

8 mrhuw 是泰雅語「領袖」之意,清治日治以來,習用「頭目」一詞,但今日原住民多不喜歡該詞有著由 官方掌控、任命的意味在其中。泰雅爾民族議會已過世耆老團長Sehu Tana(李永平)曾就此提出說明,請 參考舞賽(2007)。

9 已過世的好友 Twaw Yukih 向作者所做的闡釋。

10 國際間對於原住民族的定義論說,常強調其被殖民的共通性處境,見本章第二節敘述。即使在沒有明 確定義原住民族的國際規範中,亦如是強調。《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前言第6 段就提出:「關注 原住民族在歷史上因殖民統治(colonization)和自己土地、領土和資源被剝奪(dispossession)等原因,

受到不公正的對待,致使他們尤其無法按自己的需要和利益行使發展權」(United Nations, 2008)

11 清國統治末期,雖然發動「開山撫番」戰爭,侵犯泰雅族領土,但是並沒有成功佔領與控制。

12 這裡再舉前述丹大林區布農族宣示主權活動,當地布農族人向記者表達的素樸話語為例:「把這個山 林,從我們祖先手上,變成是政府的,…希望政府跟林務局尊重我們,不要再用政府的條法壓迫我們,

不要再用政府的行動把我們自己山區的原住民再踢出去了!」(南投新聞,2014)

13 原住民要表達被侵奪控制的傳統領域空間,並沒有「殖民支配的空間」這一類的抽象辭彙,以生活在 山林地區原住民族而言,常常就以外來勢力劃設的「林班地」來表達這個意思。或者會說,被國家的法 令壓制,不自由。

在自己的土地上做主人的願望,甚至將之視作為祖傳的責任與使命。解除殖民、恢復原 住民族傳統領域、在祖傳土地上當家做主,是當代原住民族權利運動所追求的目標14。   這些近年來不斷發生的立碑正名、宣示主權的作為,正是Said 所說的文化抗拒的方 法,具有強烈地解殖意涵

文化抗拒的首要任務之一便是重申(reclaiming)主權,重新命名(renaming)並重 新定居(re-habitizing)於土地之上。伴隨此而來的,為一整組更進一步的肯定、收 復和認同。(Said, E./蔡源林,2000:422-423)

我於 1988 年因緣際會地認識了泰雅族兩位原運人(indigenous activist),Twaw YukihAtung Yupas(阿棟.優帕司),不久之後,就被他們帶去參加當年的「還我土地」運動,

走上街頭,之後,便懵懵懂懂地被捲入原運之中,從跟班、幫手,到成為所謂的「幕僚」、

「協力者」,從無知地跟隨,到自己的認同與參與,當更深入地體會與瞭解原住民文化 的價值,並帶著反省地學習後,甚至成為主動涉入其中的「倡議者」與「行動者」。 Atung Yupas 把我帶到他的部落─Cinsbu(鎮西堡),安排我住到接待家庭─Tali Behuy

(達利.貝夫宜)家,也就是我山上的 Yaba 家開始15,我有了另外一個名字:Pasang Tali,

並與Cinsbu 及其隔 Tkzin(塔克金)溪相望的姻親 Smangus(司馬庫斯)部落的泰雅族人,有 更深入的交往。我的第二故鄉,就是Cinsbu,和分不開的 Smangus 部落,而也由此更常 接觸到泰雅族人,無論到哪個泰雅部落,都有說不出的親切,一種同胞感。

由於涉入原運,參與了相關的政治行動及社會服務,特別是於 1996 年開始加入另 一位泰雅原運人Payan Taru(巴燕.達魯)擔任立法委員時的國會辦公室的機緣,我跑過不 少原住民族部落,接觸、感受到許多原住民失去土地的議題與苦痛,都一直以「拔尚」

(我所使用的 Pasang 漢字)為名,很多朋友並不知道我身份證上的,第一名字,原生家庭 給的漢名,也有一些朋友,用原住民發明的「熟漢」概念來理解我16,這種角色認知,

遠比歷史上的「番割」、「通事」這類的角色,更具原住民式的反諷翻轉幽默意趣,卻對 當事人提供很好的自我定位省思,不會讓我覺得僭越,也不會覺得不被接納,讓生熟原 漢糾纏不清的生命經驗,有個立足點來省視。  

        我從原住民操弄漢語所進行「生/熟漢」這樣的反諷翻轉思維方式當中,所獲益學 習的,不僅是對自己身份的反省與對原住民處境心聲的明白,其翻轉原意之挪用手法對 於辯證思考能力的提昇,對於看似誤用,實則顛覆,又具反諷的巧妙讚嘆,之外,還有 更深刻佩服的,原來那種極負面的貶損、排斥意涵,卻轉化為正面的接納、包容與鼓勵,

                                                                                                               

14 已過世的好友Twaw Yukih 曾經向我解釋,由於「解放」「殖民」這類的字眼,在幾十年威權、同化、

反共教育下的台灣社會,包括原住民社會本身,不免會引起恐慌,因此當時就用「爭取應有的權利」這 樣的概念來命名與倡議運動。但是他認為以「原住民族解放運動」、「從殖民壓迫中解放」這樣的概念 來展開行動,才不會被體制收編,或是「權利」的意義被混淆,落入福利依賴,也就是他的後繼者所說 的「福利殖民」情境當中。而原運所標舉的三大訴求:正名、自治、還我土地,雖然原初倡議是和「從 殖民壓迫中獲得解放」相關,但也被統治機構以放寬姓名登記、低層級地方自治、增劃編保留地等方式 替換掉,進行轉型殖民。

反共教育下的台灣社會,包括原住民社會本身,不免會引起恐慌,因此當時就用「爭取應有的權利」這 樣的概念來命名與倡議運動。但是他認為以「原住民族解放運動」、「從殖民壓迫中解放」這樣的概念 來展開行動,才不會被體制收編,或是「權利」的意義被混淆,落入福利依賴,也就是他的後繼者所說 的「福利殖民」情境當中。而原運所標舉的三大訴求:正名、自治、還我土地,雖然原初倡議是和「從 殖民壓迫中獲得解放」相關,但也被統治機構以放寬姓名登記、低層級地方自治、增劃編保留地等方式 替換掉,進行轉型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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