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就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名詞釋義、研究 範圍與限制等加以說明,俾為後續研究之依據。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壹、 研究問題背景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一出生即與社會脫離不了關係,而「家庭」即 為人類最先接觸的初級社會型態。我國的社會結構以家庭為基礎,社會組 織基於家庭制度之上(謝秀芬,2006)。隨著世代的變遷,女性主義抬頭,
取而代之的是「小而精」的核心家庭,甚至是以單親或隔代教養等多元化 的家庭組成樣貌。而雙薪家庭也漸漸地取代了過去所認知的家庭收入來源 型態。
人類缺乏本能生存,相對地,童年時期依賴的時間也比較長(宋照鎮,
1997)。Vygotsky鷹架理論的建構概念指出,幼兒有天生的社會興趣潛能,
而三歲前是影響一生的關鍵期(薛慧平、施淑娟,2009)。兒童是一個國 家社會未來的主力、資本,而童年時期也成為了人類學習中,最重要的一 個階段。許多家長因工作的關係,將尚未適齡就學的幼兒,托付予他人或 較為大型之托育機構代為照顧。雖然托育服務的類型很多,例如托兒所、
幼稚園、托嬰中心等,然對0-3歲這個年齡層的嬰幼兒而言,在宅保母的 家庭托育是較佳的選擇(馮燕,2002)。不過,在目前尚未有完整配套的 立法及資訊不足的情況下,許多初為人父母,因需求不同,資源欠缺的情 況下,找尋托育人選猶如「碰運氣」般,透過非正統的管道,將自己的子 女送至陌生人手中。因此,在托育市場資訊不透明且不足的情況下,往往 帶來許多品質及安全上的堪慮。托育人員素質、經驗,甚至能力上的參差 不齊,易衍生出許多管教過當、虐童、疏忽、意外等社會問題。王順民(2006)
提及,一個月一萬六、七千元的寄養費用,的確是一項吸引人的經濟誘因,
不過,該項人性解讀的想像空間不應該是作為裁論定罪的惟一判準,對 此,我們寧願相信施虐的保母當初是出自於愛心的善念,才願意投入寄養 家庭的保育照顧工作。基於「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的考量下,唯有經過正 式立法及更明確地制度化管理流程,透過嚴格的評鑑及篩選制度,讓保母 品質具有一定的水準,並促使其專業化,才能使受托之幼兒及父母有安全 及品質上的保障。
為了增加保母托育的品質,內政部自 2001 年起開始,推動各縣市政 府建立「社區保母系統」,系統會辦理保母的基礎培訓、媒合、後續輔導 管理、分享托育資訊(謝文元,2010)。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在 2006 年 7 月所召開的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社會安全組結論中提到:將保母納 入管理系統,逐步落實保母證照制度,保障家庭托育的品質、政府應推動 非營利、普及化之托教照顧制度,提供平價優質的服務、政府應針對受僱 者規劃育嬰留職津貼,或部分負擔托育費用。針對非受僱者但有托育需求 之弱勢家庭,亦應建立機制給予補助(內政部,2008)。
然而,現行社區保母系統管理,並非強制性質,不少具有合格證照者,
礙於各種內外在因素,拒絕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在政府意圖將保母納入政 府專業制度管理的情況下,此一情況成為當前重要的研究課題。依據內政 部兒童局統計資料顯示(如表 1-1),截至 2012 年 10 月為止,我國取得 合格保母證照人數已達 97,232 人。
表1-1
台灣地區取得保母技術士證照人數統計表
年度 人數
92 年底前
32,172
93 年 37,610
94 年 40,553
95 年 43,473
96 年 47,843
97 年 55,679
98 年 67,608
99 年 82,460
100 年 91,248
101 年 10 月 97,232
資料來源:內政部兒童局(2012 年 11 月 08 日)。檢索自:
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doc/doc_detail.aspx?
uid=110&docid=1536
以 2012 年 10 月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之數據統計顯示,全台灣社區保母 系統總數為 62 個,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總人數為 20,722 人,受托幼兒總數 為 31,788 人(如表 1-2)。依照「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之規定,保母每人至多照顧 4 名兒童,其中未滿 2 歲者最多 2 人。根據取 得合格保母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之人數推估,以加入社區保母系統者,每 人至少照顧 2 名幼兒至最多照顧 4 名幼童計算,大約可照顧 32 ,838 名至 65,676 名的幼兒,就合格保母人數來看,尚可滿足家長托育需求。
表 1-2
社區保母系統推動概況表 年別 社區保母
系統數
加入社區保母系統 保母數(人)
社區保母系統保母 收托幼兒數(人) 94 年 40 7,221 7,142 95 年 40 7,833 10,604 96 年 46 9,284 8,956 97 年 54 13,624 16,021 98 年 56 14,248 16,985 99 年 58 15,085 22,134 100 年 62 16,419 25,446 101 年 10 月 62
20,722 31,788
資料來源:內政部兒童局(2012 年 10 月 31 日)。檢索自: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doc/doc_detail.aspx?
uid=110&docid=1919
綜合上述,在合格保母人數及加入社區保母支持系統人數日漸上升的 情況下,具合格證照的保母對於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已有一定程度的認同及 共識。其中籍「專業訓練」增進保母人員知能,以提升家庭托育的「素質」,
使兒童福利中的專業體制可以邁向更高層次(薛慧平、施淑娟,2009)。
以目前保母人數及家長托育需求的比率而言,保母市場之競爭不言而喻。
近年來,政府為配合台灣本土傳統由直系尊親屬養育的習慣,增加了 祖父母參與課程時數,亦有機會成為合格保母之政策,企圖以補助金的方 式,使已漸式微的家庭扶持功能、關係疏離的傾向,恢復原有的生機。而 此項政策也使得保母成為目前最具競爭力的行業,加入社區保母支持系統 也必然成為未來趨勢。如何在多方競爭中提高自我品質,更是保母所重視 的課題。因此,在探討保母競爭力之前,更應先探討加入社區保母支持系 統對於合格保母本身的品質影響,才能了解社區保母支持系統對於加入與 否之重要性。
貳、 研究動機
托育服務基本上是屬於一種父母角色的補充性服務,因此,父母在選 擇保母時,常將保母所屬之生活習慣、文化背景,甚至居家環境、路程遠 近等因素,列入重點考慮。台東地屬狹長,但人口分佈大都集中於台東市,
使得台東市占全縣近一半的人口(42.87%)。台東受歷史文化及社會變遷 的影響,人口結構較其他縣市多元,因此,父母親在保母的選擇性上,較 為多樣,在保母市場上,也變得較其他縣市來得更有競爭性。本研究動機 之一即是探討保母在加入台東社區保母支持系統前後,對於居家生活品質 認知是否有提升之效。
社區保母支持系統之所以稱之為「社區」保母,即是以社區為單位,
將各社區之合格保母集中管理,並以小組「協力圈」的方式,將加入社區 保母系統之保母們,組成一支持性團體。台東社區保母支持系統中,不僅 只是例行性的在職學分課程安排,且有針對協力圈的課程設計。協力圈的 課程是依據各小組所共同討論及研商的方式,共選所需課程。籍由定期性 的課程參與,凝聚「協力圈」的合作及共識。由於台東地域關係,交通相 對於其他縣市來得不便,因此,在課程資源的選擇及豐富性上,亦較其他 縣市來得缺乏,對於小組內少數或想另擇其他課程的成員而言,無法依據 本身所需,選擇其他適合自己所需之課程。是否因此對於以此方式感到不 妥,或認為早已了解或熟知的課程,或僅只是在浪費時間,而減少參與其 中的意願?研究者的母親目前即為台東縣社區保母支持系統成員,因此,
研究者想根據保母對於協力圈的看法,及以協力圈為主軸來選定課程的方 式,是否助於知識學習的成長。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順應社會的脈動,福利也隨之跟著變動。台灣的社會政策傾向較為狹 義的內涵,僅只涵蓋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津貼、社會救助等等的項目,並 不包括歐洲社會政策中的教育及環保等政策。不過,因學前兒童教育與照
顧(Early Child Education and Care, 簡稱 ECEC)的整合,使幼兒教育與照 顧很難完全區分(林萬億,2010)。台灣就社會福利而言,較傾向主以殘 補式的方式,就協助弱勢或社會排除者為優先,而支持及輔助性質之方式 則傾向次之。近年來,台灣受少子化、老年化及「全球化」的影響,漸朝 向較為積極式的社會福利政策,並漸擴大服務群,「社區保母支持系統」
便是其中一例。研究者本身為社會工作師,久居於台東市,對於近年來興 起的保母相關議題甚感興趣,猶以近日多縣市引發保母培訓報名不公等 事,在台東雖仍未有所聞,但報名人數的限制,使得許多想參與培訓之人 為此「擠破頭」,這則是各地普遍的「特殊現象」。社區保母仍屬於社會工 作中,較為冷門之議題,許多相關政策仍處於摸索階段。希望籍此研究「社 區保母支持系統」政策實施現況,以了解目前政策實行下與保母實際作業 的差異性為何?並能為「社區保母支持系統」之政策提供一些建議與方 法。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綜上所述,「社區保母支持系統」之建制在現今,猶以兒童福利,是 具有指標性。而保母品質的提升,更是各制度建制完善與否的初期重點基 石。以目前台灣多元文化下所建構的社會而言,幼兒更是國家之基礎建 設。就目前走向全面品質管理的時代,保母的管理更是需要品質上之肯 定。本研究參照以上三項動機,試圖探討保母在加入「社區保母支持系統」
後,對其本身及外在品質提升之影響,並檢視目前實施之現況及措施,另 根據多方文獻、期刊等資料內容,在各方訪談及資料差異下,歸納出研究 結果,期能作為未來政策改善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