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由於本文主要探討 1952 年「民族舞蹈推行委員會」成立以後,何志浩領導下 的民族舞蹈運動推行之情形與發展〪筆者發現關於 1950 年代舞蹈史等論甚少,

多散見於一些著作或篇章之中,本節中主要是以關於「臺灣舞蹈史」以及「民族 舞蹈」相關著作與篇章作一回顧〪

臺灣舞蹈史中,以李天民和余國芳合著的《臺灣舞蹈史》,11為目前臺灣舞 蹈史裡較完整的一本著作,該書主要分為上、下兩冊,時間跨越很大,從紀元前 至西元 2000 年,由史前至當代〪上冊的內容主要是以介紹臺灣的舞蹈歷史,不 同時期的不同舞蹈風格和演變;下冊則是以傳統舞蹈、現代舞蹈和舞蹈教育、舞 蹈書籍的出版為主〪需注意的是作者在論述時,由於並未標明出處,因此對於作 者書寫的內容之引用則需加以比對與考證〪

因為李天民本身特殊的經驗,加上他自認為是「當代臺灣舞蹈復興往事的見 證人」,12趙玉玲之〈見證、書寫與延異—李天民臺灣舞蹈史論述初探〉,13分 別以李天民在《中華民國文藝史》中的〈舞蹈〉、《中華民國文化發展史》的〈舞 蹈〉專文、《臺灣傳統舞蹈》,以及與其夫人余國芳合著的《中國舞蹈史》、《臺 灣舞蹈史》等重要著作作為分析的重點〪作者認為歷史的書寫是「文化文本」的 一環,而這些書寫不僅記錄各類舞蹈創作、展演外,也是社會與權力網絡的產物,

因而這裡所提到的臺灣舞蹈史書寫,也就無法擺脫權力的影響〪在這裡她以解構 主義學者賈克・德希達(Jacques Derrida)的「延異」作為解釋,認為此觀念可以運 用在「解構」歷史書寫、分析主流論述,作為一種解析「霸權文本」的取徑,14 以此證明李天民在臺灣舞蹈史中「延異」的證據,進而推論「霸權」如何影響此 對於歷史的論述〪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能從另一角度去觀看李天民對於臺灣舞蹈史的書寫,作 者認為李天民後期所寫的《臺灣傳統舞蹈》與《臺灣舞蹈史》這兩本著作,可以

11 李天民,余國芳著,《臺灣舞蹈史》(上、下冊)(臺北:大卷文化,2005 年)〪

12 李天民,余國芳著,《臺灣舞蹈史 上》,頁 1081〪

13 趙玉玲,〈見證、書寫與延異—李天民臺灣舞蹈史論述初探〉,《藝術學報》92(2013.4) 〪 14 趙玉玲,〈見證、書寫與延異—李天民臺灣舞蹈史論述初探〉,頁 257〪

視為是李天民為了因應「霸權」的調整,提出對於臺灣舞蹈發展的新詮釋,15而 這一觀點的提出,也使筆者在觀看其他相關資料上,對於不同時期「名詞」的書 寫變化,能加以注意並持批判態度〪

趙玉玲的另一篇文章〈論述建構與觀點變異—臺灣舞蹈史初探〉,16則是以 1911 年以來臺灣與大陸出版的 13 項臺灣舞蹈史的書寫著作或篇章,作為分析的 對象,如李天民、余國芳的《臺灣舞蹈史》(上、下冊)、王克芬、隆蔭培主編的

《中國近現代當代舞蹈發展史》與伍曼麗的《舞蹈欣賞》等,作者認為因不同的 生活經驗、檔案資料、舞蹈類型、文化認同、國家主義導致不同的觀點與論述,

也因為不同版本的舞蹈史是權力機制下的產物,導致「舞蹈史」在撰述上有不同 的觀點與問題,這與前述一篇探討李天民對於舞蹈史的撰述觀點類似,也是從「權 力機制」討論臺灣舞蹈史不同的書寫,而這樣的討論也讓我們了解到「臺灣舞蹈 史」書寫上的差異,讓我們了解到不同的文化認同或國家立場影響之觀點或論述,

提醒吾人在閱讀上需加小心〪

另外,盧健英在《舞蹈欣賞》之〈臺灣舞蹈史〉17中,對於臺灣的舞蹈史也 略有述及,時間從日治後期至 1990 年代,針對每個時期重要的舞蹈發展及其影 響進行說明,有助臺人快速掌握臺灣舞蹈史發展重點,但較可惜的是對於日治前 期臺灣舞蹈的發展並沒有著墨〪

而歐建平在《中國近現代當代舞蹈發展史》中〈臺灣舞蹈發展概況〉18對於 臺灣的舞蹈發展也時有討論,該章主要分成十八節,時間也是從日治時期,至 1980 年代兩岸舞蹈文化交流為止對於舞蹈的發展,主要以列舉重要的舞蹈家或 舞團作一串連,並以「劇場舞蹈的歷史根基」作為標題展開,以日治時期臺灣重 要的舞蹈家:林明德、李彩娥、蔡瑞月、李淑芬、林香芸,作為開啟臺灣舞蹈表 演形式的開端〪其中關於 1950 年代「民族舞蹈運動」這段歷史,作者認為是國 民黨「反共抗俄」文藝政策下之產物,除了帶有官方的色彩以外,另一方面,作

15 趙玉玲,〈見證、書寫與延異—李天民臺灣舞蹈史論述初探〉,頁 266〪

16 趙玉玲,〈論述建構與觀點變異—臺灣舞蹈史初探〉,《藝術學報》90(2012.4)〪

17 盧健英,〈臺灣舞蹈史〉,平珩主編,《舞蹈欣賞》(臺北:三民書局,1995 年)〪

18 歐建平,〈臺灣舞蹈發展概況〉,王克芬、隆蔭培主編,《中國近現代當代舞蹈發展史》(北京:人民音樂 出版社,1999 年)〪

者則認同盧健英的說法,認為這一運動除了是培養臺灣近代舞蹈的人才以外,亦 讓舞蹈家認知到「民族舞蹈」是什麼,19對於「民族舞蹈」的推動給予了正反兩 極的評價〪

1995 年文化建設委員會所舉辦的「臺灣舞蹈史研討會」,可以視為是臺灣第 一次針對舞蹈史所舉辦的論壇,不僅有首開先例的歷史代表意義以外,更標明國 內舞蹈史觀的一個重要轉折〪與先前官方或半官方的書寫不同的是,20此次研討 會主要為回顧 1945 至 1964 年臺灣舞蹈的拓荒歲月,也因此除了陳玉秀這篇〈臺 灣的表演舞蹈-光復前後〉21以外,其它六篇則主要是以直接訪談或間接相關的 文字資料以及照片,對於六位前輩舞蹈家高棪、蔡瑞月、劉鳳學、李天民、李彩 娥、李淑芬,針對於其家世、學舞經歷、貢獻作一說明〪其中有關陳玉秀的〈臺 灣的表演舞蹈-光復前後〉,該篇文章以 1945 日本戰敗的斷線,先針對光復前 的本土舞蹈家,如林明德、蔡瑞月、林香芸、李彩娥、李淑芬、辜雅琴(原名雅 棽,文中依本人要求而訂正雅琴)、許清誥、康家福、黃秀峰、張雅玲等十位當 時在臺灣舞蹈界影響較深的前輩舞蹈家,針對其生平作一簡介外,亦對於其舞蹈 活動與紀錄作一說明〪1949 年以後,由於國共內戰國民黨失利,退守臺灣,反 共政策的推行,使舞蹈帶有政治性的色彩〪由於民族舞蹈的推行,伴隨著舞蹈競 賽的舉辦,其結果的確助長了社會習舞的風氣,而優勝者的舞蹈風格亦漸漸引導 舞蹈走向一種似有若無的假想模式,而究竟這種模式存在著何種意義?22作者認為 這是值得思考的議題〪

另外,陳玉秀上述論著多是參考 1955 年郭水潭的〈臺灣舞蹈運動述略〉一文,

23此篇文章主要以臺灣舞蹈史作為敘述,分為臺灣山地舞、臺灣鄉土舞、日據時 期之舞蹈運動、光復以後之舞蹈運動與本省舞蹈家一瞥,對於其活動以及舞蹈家 的生平與經歷作一簡述〪

19 歐建平,〈臺灣舞蹈發展概況〉,頁 601〪

20 陳雅萍,〈台灣舞蹈史回顧與展望(1995-2013)〉,發表於師大臺灣史研究所主辦「2012-2013 臺灣史研究 的回顧與展望」,頁 1-2〪

21 陳玉秀,〈臺灣的表演舞蹈-光復前後〉,收錄《臺灣舞蹈史研討會專文集》(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1995 年)〪

22 陳玉秀,〈臺灣的表演舞蹈-光復前後〉,頁 12〪

23 郭水潭,〈臺灣舞蹈運動述略〉,《臺北文物》4:5(1955.8)〪

賴怡璇的〈中國古典舞的演進與在臺灣的發展〉,24該文作者以「中國古典舞」

作為主要的探討對象,希望藉此讓讀者了解「中國古典舞」的歷史背景、文化思 想與內涵〪但筆者發現作者對於「中國古典舞」的名詞與界定一開始並沒有解釋 的很清楚,並不是很了解作者指向的是廣泛的「民族舞蹈」,還是僅單指「中國 古典舞」這一類型,因此,會讓讀者摸不著頭緒〪而關於「中國古典舞」的演進,

作者是從中國古代舞蹈的發展談起,並於後部討論古代舞蹈與生活關係及儒家的 哲學思想,應是想藉此聯結「中國古代舞蹈」與「臺灣的中國古典舞」〪她認為 臺灣「中國古典舞」確立之名稱,是從 1970 年的民族舞蹈競賽之後才確立,賴 怡璇藉由訪談蔡麗華、李英秀、胡民山以及王湘謹四位資深舞蹈家的後輩學生,

了解「中國古典舞」在臺灣發展的文化現象、形式風格以及現況,試圖去解釋「中 國古典舞」的歷史發展,但或許因為沒有對訪談內容作一分析,因此關於其發展 脈絡似乎無法作一清楚的釐清〪

關於上述所提的「中國古典舞」,亦屬於「民族舞蹈」的一類,目前臺灣對於

「民族舞蹈」的界定,蔡麗華認為其還未有共通的釋意,且名稱上與「傳統舞蹈」

是相同的,只不過「民族舞蹈」這個名稱在使用上則較為廣泛,25就以蔡麗華的 分類來說,可以分為四大類,分別是中國古典舞、中國民間舞、臺灣漢族民俗舞、

臺灣原住民樂舞〪26而李天民與余國芳合著的《臺灣傳統舞蹈》一書,27亦對「傳 統舞蹈」作一分類與區分,並將其分為三個時期,分別為臺灣原住民舞蹈、漢民 族移民舞蹈、中華民族大遷移,28可以發現在其分類上與蔡麗華的區分其實大致 無異,主要是從歷史背景來理解〪

藉由上述,我們可以了解到關於臺灣「傳統舞蹈」的概念,就如蔡麗華所說 並無固定的分類與說明,但藉由上述大致可以作一個分類,而這一分類又與臺灣 歷史發展有關〪在楊杜煜的〈臺灣舞蹈表演藝術之發展與當代社會之關係(1930 年代至 2000 年)〉29中,亦對於臺灣的民族舞蹈作一區分:「臺灣的民族舞蹈大

24 賴怡璇,〈中國古典舞的演進與在臺灣的發展〉(臺北:中國文化大學舞蹈學系碩士論文,2015 年)。

25 蔡麗華,〈概 說 台 灣 傳 統 舞 蹈 〉,頁 25〪

26 蔡麗華,〈概 說 台 灣 傳 統 舞 蹈 〉,頁 26〪

27 李天民,余國芳,《臺灣傳統舞蹈》(臺北: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2001 年)〪

28 李天民,余國芳,《臺灣傳統舞蹈》,頁 13-14〪

29 楊杜煜,〈臺灣舞蹈表演藝術之發展與當代社會之關係(1930 年代至 2000 年)〉(桃園:國立中央大學歷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