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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地區範圍

本研究地區位於台東市西南方,離市區約20公里處,行政區含括台東市

、卑南鄉、太麻里鄉等部分土地,以現行「知本溫泉風景特定區」計畫範圍 為準,涵蓋內溫泉及外溫泉,東起台東市知本里崎仔頭聚落,西至與知本森 林遊樂區交界,詳圖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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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本溫泉風景特定區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

圖1-3-1 研究範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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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流程

按研究動機與目的、內容與方法及界定的研究範圍,本研究進行之程序 與方式如下圖:

研究動機與目的

↓ 研究內容與方法

相關理論與研究之文獻回顧

↓ ↓ ↓

溫泉區經營管理 國內外經營管理

文 獻 溫泉法與相關規範

案 例

知本溫泉區經營管理

現況資料蒐集與分析 ← 經營者深度訪談

知本溫泉區經營管理 課題之歸納

↓ 研擬知本溫泉區 經營管理策略維護

德爾菲專家

↓← 問卷調查

結論與建議 圖1-4-1 研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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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先定義相關名詞及介紹國內溫泉相關研究;第 二部分就目前溫泉相關法令作探討;最後則對國內外溫泉經營管理案例作比 較分析。

第一節 溫泉區經營管理相關文獻

一、溫泉與溫泉區之定義

台灣位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接觸帶所形成的環太平洋火山 帶邊緣,地下蘊藏豐富的地熱資源,因此溫泉徵兆高達130餘處,以本島 來說僅雲林及彰化縣尚未發現外皆存在,茲就「溫泉」之定義探討如次:

(一)Lamoreaux and tanner(2001)認為,湧出地表的泉水其溫度高於當地的地 下水溫者,即可稱為溫泉水(thermal spring)。

(二)蔡龍珆(2002)認為溫泉為產於地表的地熱資源,溫泉利用亦為一種地熱 資源利用。溫泉的生成來自地表水滲入地下裂縫,經地下熱氣接觸後

,形成熱水,經循環後回歸地面。

(三)張寶堂(2001)提出溫泉的三要素:熱源、水及通路;溫泉水主要來自天 水,天水在循環過程中一部份滲入地下深處,被加熱形成溫泉。熱源 來自火山活動或地溫梯度(thermal gradient,地球內部每向下加深1,000 公尺,溫度升高約24~30 )℃ ;加熱過後的熱水沿著斷層裂隙上升,湧 出地面成為溫泉。

(四)林建伸(2001)將溫泉定義為:由地中湧出溫水、礦水及水蒸氣或其他瓦 斯,而溫度在攝氏25度以上,或特定種類之物質含有量在一定量以上 者。並依本省地質性質區分為火成岩溫泉、沉積岩區溫泉、變質岩區 溫泉三類。提出優良溫泉地具備的五項條件:地理位置、氣候、水溫 與出水量、水質成分、可及性。

(五)日本溫泉法定義溫泉與溫泉泉源為:係地下湧出之溫水、礦泉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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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氣或天然氣等,並符合溫度(攝氏二十五度以上)與成分(如碳酸氫鈉

、二氧化碳、亞矽酸等成分)要求。

在上述相當類似的定義下,各國基於國情對溫泉之認定標準分別界 定如次:

(一)我國溫泉法之標準

依2003年7月2日公布施行之溫泉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歀規定溫泉 符合溫泉基準之溫水冷水氣體與地熱蒸氣。

(二)歐美國家溫泉標準

1.義大利、法國、德國:以水溫高於攝氏20度為認定標準。

2.美國以攝氏21.1度為標準。

3.南非以攝氏25度為標準。

(三)亞洲國家溫泉標準

1.日本溫泉法認為:地下湧出之溫水、礦水及水蒸氣與其他(氣體碳水 化合物為主要成分的天然瓦斯除外)。溫度高於25度、水質符合規定 19種物質(日本溫泉法附表)其中一種以上者。

2.韓國溫泉法規定:係指地下湧出溫度高於或等於25度之溫泉,水質 成分對人體無害者,但對水質成分無規定。

溫泉區定義部分,一般人習慣將溫泉自然湧出之處及其周遭鄰近地 區泛稱為溫泉區。我國溫泉法將「溫泉區」定義為:溫泉露頭、溫泉孔 及計畫利用設施周邊,經勘定劃設並核定公告之範圍(溫泉法第3 條第1 項第6 款)。

二、溫泉區經營管理策略之內涵

許士軍(1991)指出,Fayoe 強調管理最重要的任務乃是實行五種基本 的管理功能,就是計畫、組織、指揮、協調及控制,並有效率地運用有 限的財力、人力、物力等資源,以達成組織的經營管理目標(陳思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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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Edginton 和 William(1978)指出休閒服務機構之相互關連的五大管 理功能乃 1.針對財力、人才和自然資源的投入(Inputs),2.規劃、指導、

組織、人事、控制、財務管理、服務企劃和服務分配等方面的處理(Process)

,3.活動、設施和資訊的提供(Output),4. 成效的評估(Feedback),及5.

各功能的管制或改變(Control)等進行各自功能及整體系統的運作和協調 以達到機構所欲求的目標(陳思倫,1995)。

徐淵靜和楊龍士(1989)依風景遊樂區的經營特性和參考國內外風景 遊樂區現場內部管理而擬出風景遊樂區的7大管理功能和18項子功能,如

:1.人事管理,含人事活動基本資料的建立和人力計畫與人力發展的配 合,2.財務管理,含各種會計作業、財務及成本分析,3.開發規劃與管理

、含資源基礎調查、持續有序經營利用、監測方法、和新資訊推動,4.

安全管理,含天然意外災害防患和人為設施之整修維護,5.環境衛生管 理,含垃圾處理及污染防治,6.服務管理,含旅遊資訊系統、解說教育 系統、和宣傳推廣媒體,及7.商業管理,含販售產品及住宿管理(陳思倫

,1995)。

綜上,本研究認為「溫泉區經營管理策略」之面向大致可涵蓋資源 及設施、規劃、服務、監督、相關開發與管制法令等,尤其「溫泉法」

於2003年公布施行後,勢將成為未來溫泉區經營管理之主要依據,故本 研究將「溫泉區經營管理策略」聚焦於「溫泉法」相關條文之探討,輔 以「溫泉法」施行前既有業者及溫泉相關設施物合法化問題解決對策之 提出,期能建立具體可行之溫泉區經營管理策略,以落實「溫泉法」之 立法精神與目的。

三、溫泉研究相關文獻

台灣碩博士論文自1965至2006年對溫泉之研究的相關文獻約174篇

,可見國內溫泉研究仍屬初探。大致可分為八類:包含溫泉泉質與化學 成分研究、地景地質地理相關研究、溫泉動植物相關研究、溫泉建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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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研究、溫泉與休閒相關之研究、溫泉發展BADE模式之相關研究(近期)

論 文

論 文

表2-1-2 台灣各縣市溫泉分佈一覽表 寡程度可分為四類(游政彥,2005),詳表2-1-3所示。

表2-1-3 溫泉開發利用程度分類表

溫泉雖屬可再生之耗竭性資源,但過度使用及水量補注不穩定,

將導致溫泉泉溫及水位下降等,在認定其為公共財的前提下,其產生 之效益應屬全民所有,由而政府部門應對溫泉區進行水質、現況調查 建立溫泉區資料庫,提供開發業者參考,擬定開發計畫,使溫泉資源 能作最有效之利用。

(二)溫泉區經營

台灣溫泉資源利用甚早,但早期僅限泡湯及洗滌,隨著國民所得 提高、政府近年來實施週休二日,人們愈來愈重視休閒旅遊,且政府 於1999年推出溫泉開發管理方案後,業者大量興建溫泉相關設施並朝 多元化經營,型態詳述如下。

1.溫泉旅館

為因應遊客需求,目前旅館除提供泡湯相關之服務設施外,尚 包括客房、餐廳、健身美容、溫泉浴場及會議室等設施。依據知本 溫泉聯合供水規劃及遊憩系統細部規劃之調查結果,知本地區溫泉 旅館或飯店共26家(1家歇業中、營業中計25家),其中非法旅館4家

。旅館或飯店之經營規模,按房間容納之最高人數可分為四類:

第四級 (400人以上)

第三級 (200人至399人)

第二級 (100人至199人)

第一級 (99人以下)

4家 9家 5家 8家

其中第一、三級最多,第四級最少,故本研究地區之溫泉旅館 仍屬中小規模為主。

2.營業浴池

目前溫泉區經營之浴池有游泳池、水療館等相關設施,不提供 住宿或其他設施。

3.溫泉遊樂園

目前無經營溫泉遊樂園之實例,僅本研究地區有溫泉渡假專用 區以BOT方式招商成功,惟執行情形尚屬規劃興建階段。

4.溫泉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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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溫泉區因地理位置優勢,以當地具特色之食材提供各種風 味餐,為營業收入主要來源,部分附設有溫泉浴場,設施簡單,收 費不高或搭配用餐者免費使用。

5.露營烤肉

因應旅遊市場多樣化,本研究地區有ㄚ一ㄚ旺、東遊季、大頭 目等露營區以溫泉露營烤肉、森林浴為經營項目。

因此,就國內溫泉區之經營工作而言,大體上先期是由政府訂定 投資相關法令、進行環境整治及公共設施投資建設等;再借重該區經 營業者及附近居民之協助與配合,推動成立第三部門公益組織,朝溫 泉社區總體營造模式發展,建立各地溫泉特色來吸引消費者,由業者 間之良性競爭、提升服務品質,以創意的節目設計,打開國際觀光市 場,吸引國際觀光客,達到永續經營目標。

(三)遊客行為

溫泉區業者經營策略應以顧客為導向,依顧客需要在設備或相關 設施上做必要之建設。故應先確認溫泉核心資源,以創造獨特的競爭 優勢、提高遊客的滿意度,再由遊客的建議作回饋修正,因而經營者 在制定經營策略時應注意:

1.溫泉品質:應就溫泉水質做好清潔與殺菌工作,建立衛生觀念,避 免使用假溫泉水或稀釋,依溫泉法規定申請溫泉標章。

2.服務品質:對員工做基本訓練,建立以顧客為導向的組織,成為公 司特有文化,讓顧客之訴求能妥善且快速的獲得回應,達成顧客需 求。

3.環境品質:在環境規劃上,設備新、設備好、內部整潔、浴場動線 及附屬設施讓顧客滿意。

(四)溫泉資源

台灣有許多地區溫泉資源利用甚早,溫泉質、量好及交通便利之 溫泉區,如北投、關仔嶺、知本、礁溪等,因早期無事權統一專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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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機構,致溫泉資源多未妥善保育利用。為使台灣溫泉永續利用就行 政院核定「溫泉開發管理方案」,將國內主要溫泉區分為示範溫泉區與 改善整建溫泉區,其保育利用策略歸納如下:

1.溫泉露頭為自然資源,應加以保護儘速依溫泉法劃為溫泉區。

2.落實溫泉法使用者付費原則,並採聯合供水模式辦理。

2.落實溫泉法使用者付費原則,並採聯合供水模式辦理。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