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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係以中部地區(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之學前特殊教師 為對象,本節將針對研究對象及樣本資料做說明。

壹、問卷調查

一、預試樣本

本研究之預試預試樣本採便利取樣(convenience sampling)的方式,以高雄市之學前 特殊教育階段之公立學前特殊教師為母群體,區域分別為:楠梓區、左營區、新興區、

前金區、前鎮區、三民區、小港區、苓雅區、鼓山區,共抽出20班,每班共有兩位老師,

先打電話去詢問各個老師填寫問卷之意願,再將問卷親自送往學校,之後利用下班時間 將問卷逐一收回,合計40位教師,如表3-1。

表3-1

預試樣本學前特殊教師樣本數及回收情形一覽表

地區 發出份數 回收數 回收率(%) 有效卷數 無效卷數 有效率(%) 楠梓區 6 5 83 5 0 83 左營區 4 4 100 4 0 100 新興區 4 4 100 4 0 100 前金區 4 4 100 4 0 100 前鎮區 4 4 100 4 0 100 三民區 6 6 100 5 1 83 小港區 4 4 100 4 0 100 苓雅區 4 4 100 4 0 100 鼓山區 4 4 100 4 0 100

二、正式樣本

本研究之正式問卷開始實施時間為民國103年5月19日開始,事先打電話詢問學前特 殊教師是否有意願填寫,若同意填寫者依照郵寄的方式至各個學校,各學校的回收時間 不一,共發出124份問卷,直到民國103年5月30回收114份,回收率91%。經過審視過濾 後,發現漏題與空白問卷有7份,則予以刪除。因此,有效問卷共有107份,有效問卷之 回收率達86%,如表3-2。

表3-2

中部地區學前特殊教師樣本數及回收情形一覽表

地區 發出份數 回收數 回收率(%) 有效卷數 無效卷數 有效率(%) 1.嘉義 14 12 85 10 2 71 2.雲林 6 6 100 6 0 100 3.彰化 32 30 93 29 1 90 4.南投 16 16 100 16 0 100 5.台中 46 42 91 38 4 82 6.苗栗 10 8 80 8 0 80 合計 124 114 91 107 7 86

貳、樣本資料整理分析

本研究以中部地區公立國小之學前特殊教師為研究對象,以下針對研究對象的樣本 資料進行分析,基本資料內容包含婚姻狀況、年齡、任教資格、特教班年資、兼任行政 工作、教育程度、任教地區、班級類別等。有效樣本數為107人,其基本資料分佈情形整 理成如表3-3所示。

一、婚姻狀況

本研究樣本之婚姻狀況,分為單身、已婚。在單身中有34個,佔樣本數31.8%;已婚 有73個,佔樣本數68.2%。

二、年齡

本研究樣本之年齡,分為20歲(含)以下、21-30歲、31-40歲、41-50歲、51-60歲、

61歲(含)以上。在21-30歲中有18人,佔樣本數16.8%;31-40歲有30人,佔樣本數28%;

41-50歲有42人,佔樣本數39.3%;51-60歲有15人;61歲(含)以上有2人,佔樣本數1.9%。

二、任教資格

本研究樣本之任教資格,分為已取得合格學前特教教師證書、尚未取得合格學前特 教教師證書。在已取得合格學前特教教師證書中有87人,佔樣本數81.3%;尚未取得合格 學前特教教師證書有20人,佔樣本數18.7%。

三、特教班年資

本研究樣本之特教班年資為了讓統計分析更加便利,因此自行分組分別為未滿一年 (含一年)、2-5年、6-10年、11-15年、16-20年、21-25年,在未滿一年(含一年)有15人,

佔樣本人數14%;2-5年有29人,佔樣本人數27.1%;6-10年有28人,佔樣本人數26.2%;

11-15年有16人,佔樣本人數15%;16-20年有15人,佔樣本人數14%;21-25年有4人,佔 樣本人數3.7%。

四、兼任行政工作

本研究樣本在兼任行政工作部份,分為兼任行政與未兼任行政兩種。在兼任行政工 作中有12人,佔樣本人數11.2%;未兼任行政工作有95人,佔樣本人數88.8%。

五、教育程度

本研究樣本之教育程度,分為專科、大學、研究所。在專科有5人,佔樣本人數4.7%;

大學有51人,佔樣本人數47.7%;研究所有51人,佔樣本人數47.7%。

六、任教地區

本研究樣本之任教地區,分為嘉義、雲林、彰化、南投、台中、苗栗。在嘉義有10 人,佔樣本人數9.3%;雲林有6人,佔樣本人數5.6%;彰化有29人,佔樣本人數27%;南 投有16人,佔樣本人數15%;台中有38人,佔樣本人數35.5%;苗栗有8人,佔樣本人數7.5%。

七、班級類別

本研究樣本之班級類別,分為集中式特教班、巡迴輔導班。在集中式特教

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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