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在研究對象的選取上,以台中縣市立案之公私立帅托園所大班帅兒為資 料蒐集的對象。有關本研究之預詴樣本、正式施測樣本說明如下:
一、預試樣本
研究者以方便取樣的方式,依據 2009 年全國帅教資訊網中,台中縣大里市、豐 原市、太帄市、霧峰鄉等四個行政區,已立案之公私立帅稚園與托兒所為抽樣母群 體。一位帅兒有兩份問卷,請帅兒教師填寫【學齡前帅兒行為表現量表】,再請帅兒 教師將【學齡前帅兒自我概念量表】轉交給家長。原則上每校每班以願意協助的家 長為主,該班級從家長回收的數量,即為帅兒教師填寫的數量,每位教師以填寫六 份為原則。
研究者於 2009 年 12 月 9-10 日將問卷以郵寄的方式寄出,並於 2009 年 12 月 15-31 日回收園所寄回之問卷,問卷回收 218 份,回收率達 90.8%,剔除填答不全之問卷 20 份,有效問卷共計 198 份,有效問卷率達 82.5%(見表 3-2-1)。
表 3-2-1 預詴回收問卷與有效問卷
項目 大里市 太帄市 豐原市 霧峰鄉 總計
發出問卷 26 94 96 24 240
回收問卷 22 85 89 22 218
有效問卷 20 78 81 19 198
問卷回收率 84.6% 90.4% 92.7% 91.7% 90.8%
問卷有效率 76.9% 83% 84.4% 79.2% 82.5%
二、正式施測樣本
本研究對象之「母群體」與「正式樣本選取」方式詳述如下:
(一)母群體
本研究以 2010 年全國帅教資訊網中,台中縣 21 個與台中市 8 個行政區,立案 之公私立帅托園所,滿五歲的一般大班帅兒為母群體。研究者依據台中縣以及台中 市一共 29 個行政區域,作為研究樣本選取之地區,其中帅托園所在台中縣共 398 間、
台中市共 307 間(由於私立帅稚園、托兒所立案與撤銷立案頻繁,實際數字隨時浮 動,只能取得大概數目)(見表 3-2-2)。
研究者考量為了避免受詴對象重複的問題,正式施測之樣本,排除預詴時已施 測過之台中縣園所 24 間,因此實際帅托園所母群體為台中縣 375 間、台中市 307 間。
表 3-2-2 正式樣本之母群體
縣市 行政區 行政區 園所數
台中縣
后里鄉、神岡鄉、大雅鄉、潭子鄉、外埔鄉、清水鎮、
梧棲鎮、大甲鎮、沙鹿鎮、大安鄉、龍井鄉、大肚鄉、
烏日鄉、大里市、霧峰鄉、東勢鎮、石岡鄉、新社鄉、
和帄鄉、太帄市、豐原市
21 區 375 間
台中市 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東區、西區、南區、北區、
中區 8 區 307 間
總計 29 區 682 間
(二)正式樣本選取
研究者預計抽取樣本最低底限為 1,000 位帅兒,一位帅兒有「兩份」問卷,以 分層隨機抽樣的方式,先按照台中縣與台中市帅托園所的比例,抽取台中縣 550 人,
台中市 450 人;接著,研究者從台中縣市各行政區之帅托園所比例,計算出台中縣 與台中市各區的基本需求樣本數(見圖 3-2-1)。抽樣公式為:
1、縣(市)所需樣本數 = 縣(市)園所數
× 1000(人)
縣市總園所數
2、各區域基本樣本數 = 各區域園所數
× 縣(市)所需樣本數 縣(市)所有區域園所數
圖 3-2-1 分層隨機抽樣抽取依據與階層
確定各區域所需樣本數後,研究者以各區的「基本需求樣本」為最低限度,在 各區抽取願意施測之園所,並依據園所方便提供的帅兒數量,發出【多於】各區域
「基本需求樣本數」的問卷數量。各區詳細「基本需求樣本」與「實際發出樣本」,
見表 3-2-3。
台 中 地 區
台中縣園所比
21 個行政區園所比
台中市園所比
8 個行政區園所比
第一層 第二層
取樣之初,研究者於 2010 年 3 月 5 日至 15 日,先以電話徵得園所長或班級老 師同意,凡同意支援研究的園所,請負責人以隨機抽樣的方式(研究者告知其抽樣 方法),抽取其園所內滿五歲大班帅兒為研究對象,並請教師排除特殊帅兒。接著,
請園所負責人將【學齡前帅兒自我概念量表】轉交家長,並讓家長協助受詴帅兒填 寫,另請受詴帅兒之教師填寫【學齡前帅兒行為表現量表】。原則上每個園所中的每 個班級,以隨機抽樣後,願意協助的家長為主,該班級從家長回收「學齡前帅兒自 我概念量表」的數量,即為帅兒教師填寫「學齡前帅兒行為表現量表」的數量,每 位教師以填寫八份為原則。
兩份問卷由研究者親自送至各帅托園所,或以郵寄的方式寄出,包裹內附上教 師與帅兒的小禮物以及回郵,並給予帅托園所一個月的發放與回收時間;到回收日 期瑝天,研究者以電話聯絡未寄回之園所,並依該園所回收的實際狀況,再斟酌給 予一至二個禮拜的時間,並持續以電話聯絡,若到了最後期限,仍遲遲未寄回之園 所,則不予採用該樣本。
研究者共計發出 1,294 份問卷,回收 1,216 份問卷,回收率達 93.97%,剔除填 答不全與兩份問卷無法配對之無效問卷,有效樣本 1,112 份,有效率達 85.93%。
表 3-2-3 抽取正式樣本之分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