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研究對象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生活品質之關係
為探討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其生活品質之關係,將背 景變項中屬於類別變項者(包含性別、婚姻、教育程度、入住前居住所、
入住決策者、居住費用支付者等六項)為自變項,生活品質(包含生理範 疇、心理範疇、社會範疇與環境範疇等四個範疇)為依變項進行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One-way ANOVA),若有顯著時則進一步作事後比較(Levene 變 異數同質性檢定無顯著時,以 Scheffés 法作事後比較;若顯著則以 Dunnetts T3 法作事後比較)。另外,將背景變項中屬於等距變項者(包括 年齡與機構居住時間等二項)及健康狀況(包括慢性病罹患數、日常生活功 能、憂鬱程度、自覺健康狀況等四項),則以皮爾森積差相關(Pearsons correlation)來分析與其生活品質的關係。
一、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生理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一)研究對象背景變項與生理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由表 4-4-1 可知,研究對象的生理範疇生活品質會因「教育程度」、「入 住決策者」與「居住費用支付者」之不同水準而有顯著差異(其統計值分 別為:F(3/347) = 5.49,P < .01;F(4/346) = 2.86,P < .05;F(3/347) = 8.12,P
< .001);再經事後比較發現,其中「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上程度者較 國中者佳;「居住費用支付者」為自付者較家人支付者及社政單位支付者 佳;而在「入住決策者」方面,卻未發現是哪兩組間之差異。另外,由 表 4-4-2 可知,研究對象的生理範疇生活品質與「年齡」呈顯著正相關(其 統計值為:r = .12,P < .05),與「機構居住時間」呈顯著負相關(其統計 值為:r = -.28,P < .001),研究顯示,研究對象的年齡越大者,生理範疇 生活品質就越佳;而在機構居住時間越長者,其生理範疇生活品質則越 差。
(二)研究對象健康狀況與生理範疇生活品質的關係
由表 4-4-2 可知,研究對象的生理範疇生活品質與「日常生活功能」、
「自覺健康狀況」呈顯著正相關(其統計值分別為:r = .56,P < .001;r
= .60,P < .001);與「憂鬱程度」呈顯著負相關(其統計值為:r = -.49,P
< .001),顯示研究對象日常生活功能越好者,自覺健康狀況越好者,其 生理範疇生活品質就越佳;而憂鬱程度越嚴重者,其生理範疇生活品質
則越差。
表 4-4-2 研究對象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生理範疇生活品質之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
變 項 r 值
背景變項(屬等距資料者)
年齡 .12*
機構居住時間 -.28***
健康狀況
慢性病罹患數 .01
日常生活功能 .56***
憂鬱程度 -.49***
自覺健康狀況 .60***
註:*P < .05, ***P < .001
二、研究對象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心理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一)背景變項與心理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由表 4-4-3 可知,研究對象的心理範疇生活品質會因「婚姻」、「教育 程度」、「入住決策者」與「居住費用支付者」之不同水準而有顯著差異(其 統計值分別為:F(3/347) = 3.74,P < .05;F(3/347) = 4.53,P < .01;F(4/346) = 3.52,
P < .01;F
(3/347) = 11.09,P < .001);再經事後比較發現,其中「婚姻」方 面為喪偶者較離婚/分居者佳;「教育程度」為高中者較國中者佳;「入住 決策者」為子女決策者較三等親之外決策者佳;「居住費用支付者」為家 人支付者及自付居住費用者較社政單位支付者佳,且自付費用者較自付 並加上社政單位支付者佳。另外,由表 4-4-4 可知,研究對象的心理範疇 生活品質與年齡呈顯著正相關(其統計值為:r = .24,P < .001),與機構居 住時間呈顯著負相關(其統計值為:r = -.22,P < .001),研究顯示,研究 對象的年齡越大者,其心理範疇生活品質就越佳;而在機構居住時間越 長者,其心理範疇生活品質則越差。(二)研究對象健康狀況與心理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由表 4-4-4 可知,研究對象的心理範疇生活品質與「日常生活功能」、
「自覺健康狀況」呈顯著正相關(其統計值分別為:r = .40,P < .001;r
= .66,P < .001),與「憂鬱程度」呈顯著負相關(其統計值為:r = -.51,P
< .001),研究顯示,研究對象日常生活功能越高好者,自覺健康狀況越
好者,其心理範疇生活品質就越佳;而憂鬱程度越嚴重者,其心理範疇
表 4-4-4 研究對象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心理範疇生活品質之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
變 項 r 值
背景變項(屬等距資料者)
年齡 .24***
機構居住時間 -.22***
健康狀況
慢性病罹患數 .10
日常生活功能 .40***
憂鬱程度 -.51***
自覺健康狀況 .66***
註: ***P < .001.
三、研究對象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社會關係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一)研究對象背景變項與社會關係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由表 4-4-5 可知,研究對象的社會關係範疇生活品質會因「婚姻」、「教 育程度」、「入住前居住所」、「入住決策者」與「居住費用支付者」之不 同水準而有顯著差異(其統計值分別為:F(3/347) = 2.75,P < .05;F(3/347) = 4.20,P < .01;F(2/348) = 3.04,P < .05;F(4/346) = 3.64,P < .01;F(3/347) = 8.30,
P < .001)。再經事後比較發現,中「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上程度者較國
中者佳;「入住決策者」為自己者較三等親之外決策者佳;「居住費用支 付者」為家人支付者及自付居住費用者較社政單位支付者佳;而在「婚 姻」與「入住前居住所」方面,卻未發現是哪兩組間之差異。另外,由 表 4-4-6 可知,研究對象的社會範疇生活品質與年齡呈顯著正相關(其統 計值為:r = .25,P < .001),顯示研究對象的年齡越大者,其社會關係範 疇生活品質就越佳。
(二)研究對象健康狀況與社會關係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由表 4-4-6 可知,研究對象的社會範疇生活品質與「日常生活功能」、
「自覺健康狀況」呈顯著正相關(其統計值分別為:r = .34,P < .001;r
= .50,P < .001),與「憂鬱程度」呈顯著負相關(其統計值為:r = -.49,P
< .001),顯示研究對象在日常生活功能越好者,自覺健康狀況越好者,
其社會範疇生活品質就越佳;而憂鬱程度越嚴重者,其社會範疇生活品
質則越差。
表 4-4-6 研究對象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社會關係範疇生活品質之皮爾森積差相關 分析
變 項 r 值
背景變項(屬等距資料者)
年齡 .25**
機構居住時間 -.10
健康狀況
慢性病罹患數 -.04
日常生活功能 .34**
憂鬱程度 -.49**
自覺健康狀況 .50**
註:**P < .01
四、研究對象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環境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一)研究對象背景變項與環境範疇生活品質之間的關係
由表 4-4-7 可知,研究對象的環境範疇生活品質會因「教育程度」與
「居住費用支付者」之不同水準而有顯著差異(其統計值分別為:F(3/347) = 3.74,P < .05;F(3/347) = 4.40,P < .01)。再經由事後比較發現,其中「教 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上者較國中者佳;「居住費用支付者」為家人支付者 及自付者較社政單位支付者佳。另外,由表 4-4-8 可知,研究對象的環境 範疇生活品質與「年齡」呈顯著正相關(其統計值為:r = .24,P < .001),
與「機構居住時間」呈顯著負相關(其統計值為:r = -.18,P < .001),顯 示研究對象的年齡越大者,環境範疇生活品質就越佳;而在機構居住時 間越長者,其環境範疇生活品質則越差。
(二)研究對象健康狀況與環境範疇生活品質間的關係
由表 4-4-8 可知,研究對象的環境範疇生活品質與「日常生活功能」、
「自覺健康狀況」呈顯著正相關(其統計值分別為:r = .40,P < .001;r
= .57,P < .001),與「憂鬱程度」呈顯著負相關(其統計值為:r = -.53,P
< .001),顯示研究對象日常生活功能越好者,自覺健康狀況越好者,其 環境範疇生活品質就越佳;而憂鬱程度越嚴重者,其環境範疇生活品質 則越差。
表 4-4-7 研究對象背景變項與環境範疇生活品質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表 4-4-8 研究對象背景變項、健康狀況與環境範疇生活品質之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
變 項 r 值
背景變項(屬等距資料者)
年齡 .24***
機構居住時間 -.18***
健康狀況
慢性病罹患數 .01
日常生活功能 .40***
憂鬱程度 -.53***
自覺健康狀況 .57***
註: ***P <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