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台東縣羽球運動人口參與行為及阻礙因素調查問卷」
為研究工具,問卷內容包含「基本資料」、「羽球運動參與行為」「羽 球運動參與阻礙因素」三部份,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 、 基 本 資 料 部 份
(一)性別:區分為「男性」、「女性」。
(二)年齡:區分為「20歲以下」、「21-30歲」、「31-40歲」、
「41-50歲」、「51-60歲」和「60歲以上」,共六種。
「外縣市居民」,共三種。
(四)婚姻狀況:分為「未婚」、「已婚」。
(五)教育程度:分為「國小」、「國中」、「高中(職)」、「大 專」、「研究所(含以上)」,共五種。
(六)職業:分為「農林漁牧礦」、「軍警公教」、「服務業」、
「自由業」、「製造業」、「商業」、「未就業(包含待業 中、家管、學生、退休人員)」、「其他」,共八種。
(七)每月收入:分為「30,000元以下」、「30,001-50,000元」、
「50,001-70,000元」、「70,001元以上」,共四種。
(八)球齡:分為「1年以內」、「1-5年」、「6-10年」、「10年 以上」,共四種。
二 、 羽 球 運 動 參 與 行 為 部 分
在 此 部 份 問 卷 之 效 度 上,本 問 卷 在 建 構 的 過 程 中,除 了 依 據 理 論 基 礎 與 文 獻 探 討 外 , 並 經 指 導 教 授 確 認 , 因 此 , 本 研 究 的 內 容 效 度 具 一 定 之 水 準 , 可 充 分 反 映 運 動 參 與 行 為 的 適 切 性 。
此 部 分 量 表 選 訂 為 下 列 選 項 :
(一)平均每週從事羽球運動次數:區分為「1次」、「2次」,「3 次」、「4次」、「5次」、「5次以上」共六種。
(二)每次從事羽球運動持續時間:區分為「30-60分鐘」、「60-90 分鐘」、「90-120分鐘」、「120-150分鐘」、「150分鐘以 上」,共五種。
(三)最常從事羽球活動的時段:區分為「清晨」、「上午」、「中 午」,「下午」、「夜間」共五種。
(四)最常與誰一起從事羽球活動:區分為「同事」、「同學」、
「家人」,「鄰居」、「朋友」、「無特定對象」共六種。
(五)平均每月花費於羽球運動的金額:區分為「1,000元以下」、
「1,000-2,000元」、「2,000-3,000元」,和「3,000元以 上」共四種。
(六)到達羽球場地所需時間:分為「10分鐘以內」、「11-30分 鐘」、「31-60分鐘」、「1小時以上」,共四種。
另 外,本 研 究 利 用「 重 測 信 度 」測 量 此 部 份 問 卷 之 信 度。研 究 者 預 計 自 台 東 縣 東 海 羽 球 館 中 隨 機 抽 取 30名 羽 球 運 動 消 費 者 進 行 預 試 調 查 , 並 以 1到 30號 編 碼 , 由 研 究 者 親 自 發 放,填 答 完 畢 立 即 收 回,而 在 實 施 預 試 之 同 時,徵 求 預 試 者 之 同 意,於 五 日 後 再 度 填 答,以 確 認 此 部 份 問 卷 之 再 測 信 度。在 比 較 30位 預 試 者 第 一 次 與 第 二 次 所 填 選 之 答 案 後 , 每 題 答 案 相 同 者 , 大 多 介 於 30人 至 26人 ( 86.7
% ~100% ) , Cramer's V coefficient分 析 顯 示 問 卷 答 案 前 後 測 一 致 性 具 有 顯 著 性 意 義 ( p< .001) , 顯 示 此 部 份 問 卷 的 再 測 信 度 達 到 接 受 程 度 , 如 表 3-3-1。
表 3-3-1 參與行為再測信度考驗表
題 號 答 案 相 同 人 數 相 似 比 (% ) p 2,6 30 100.0 .001
1,5 29 96.7 .001
3 27 90.0 .001
4 26 86.7 .001
備 註 : 前 後 測 30人
三 、 羽 球 運 動 參 與 阻 礙 因 素 部 份
經 文 獻 分 析 後 , 研 究 者 發 現 廖國翔(2008)所研究的 網球運動與本研究所欲探討的羽球運動同為隔網運動,而該研 究所設計的「網球運動參與者休閒阻礙量表」,就構面來看,
人際間阻礙因素、結構性阻礙因素屬外在因素,個人內在阻礙 因素、生理阻礙因素屬內在因素,已能包含各研究者所分阻礙 構面。而該量表在信 度 表 現 方 面 , 總 量 表 Cronbach α 係 數 為 .87 , 各 分 量 表 的 α 係 數 分 別 為 .78 、 .82 、 .78 及 .72,顯 示 該 量 表 的 一 致 性 相 當 高;在 效 度 方 面,該 量 表 所 得 累 積 解 釋 變 異 量 達 61.98% , 亦 具 有 良 好 的 建 構 效 度 ( 如 表 3-3-1) 。 因 此 ,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後 , 決 定 引 用 該阻礙量表作為本研究的運動參與阻礙量表,同意書如附 錄 1。
此 量 表 將 阻 礙 因 素 分 成 四 個 層 面 , 共 計 16 題 。 勾 選 內 容 為「 1=非 常 同 意、2=同 意、3=沒 意 見、4=不 同 意 、 5=非 常 不 同 意 」 , 故 得 分 越 低 , 表 示 阻 礙 因 素 越 大 , 反 之 , 則 阻 礙 因 素 越 小 , 如 附 錄 2。 分 述 如 下 :
(一)人際間阻礙因素:包括第1、2、3、4、5題,共5題,內容包 含缺少球伴、家務繁忙、缺乏時間等。
(二)結構性阻礙因素:包第6、7、8、9題,共4題,內容包含場 地問題、交通問題及環境問題等。
(三)個人內在阻礙因素:包括第10、11、12、13題,共4題,包 含對網球的了解程度、技術層面及減少熱情等。
(四)生理阻礙因素:包括第14、15、16題,共3題,包含身體疾 病、體能狀況等。
表 3-3-2 網球運動參與者休閒阻礙因素分析摘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