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國 內 羽 球 運 動 的 發 展
羽 球 運 動 於 清 末 民 初 傳 入 中 國,台 灣 地 區 引 入 的 時 間 也 大 致 相 同( 呂 芳 陽、陳 麒 文,2003)。直 至 民 國 38 年 國 民 政 府 播 遷 來 台,及 隔 年 韓 戰 爆 發,美 國 開 始 對 台 灣 提 供 軍 事 及 經 濟 的 援 助 , 使 得 台 灣 的 政 治 局 勢 及 經 濟 逐 漸 穩 定 , 許 多 體 育 活 動 才 得 以 陸 續 推 展 。 此 時 , 羽 球 發 展 運 動 受 限 於 兩 大 因 素 , 第 一 為 場 地 受 限 因 素 , 第 二 則 因 球 拍 及 球 皆 須 依 賴 進 口 , 難 以 取 得 。 而 位 於 台 北 市 的 青 年 會 球 場 在 李 立 柏 將 軍 的 倡 議 下 於 1950年 落 成 , 為 台 灣 第 一 座 室 內 羽 球 場 , 之 後 發 展 成 為 台 北 市 羽 球 運 動 的 重 心 ; 基 隆 則 因 海 關 、 電 信 局 、 基 隆 中 學 等 組 織 對 羽 球 運 動 的 熱 衷 , 加 上 氣 候 多 雨 適 合 事 內 運 動 的 發 展 , 且 基 隆 為 與 外 國 輪 船 接 觸 的 第 一 關 , 球 拍 及 球 較 易 取 得 , 及 適 逢 僑 生 回 台 , 種 種 因 素 亦 帶 動 其 羽 球 運 動 風 氣 , 遂 以 場 地 最 為 寬 敞 的 基 隆 中 學 為 發 展 重 心 。 至 於 台 灣 其 他 地 區 , 則 以 軍 中 或 交 通
肥 料 廠 、 要 塞 司 令 部 等 組 織 或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 羽 球 運 動 風 氣 較 為 興 盛( 黃 嘉 源,2004),但 仍 不 及 北 部 地 區 的 蓬 勃 發 展 。
1954年 10月 3日,「 台 灣 省 羽 球 協 會 」於 台 北 市 萬 華 青 年 會 體 育 館 成 立 , 由 李 立 柏 將 軍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 謝 重 仁 先 生 擔 任 總 幹 事 , 成 立 羽 球 訓 練 班 及 指 導 班 , 並 免 費 派 員 指 導 , 以 純 服 務 為 目 的 , 對 於 羽 球 運 動 初 期 的 發 展 貢 獻 良 多。至 1956年 12月 5日「 中 華 全 國 羽 球 協 會 」 成 立 , 為 「 中 華 民 國 羽 球 協 會 」 的 前 身 , 由 彭 孟 緝 擔 任 理 事 長( 中 華 民 國 羽 球 協 會,1981)。,並 在 隔 年 以 「 Nation Badminton Assocai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向 在 倫 敦 的 國 際 羽 協 總 會 申 請 入 會 , 成 為 會 員 國 之 ㄧ 。 之 後 , 使 用 名 稱 有 所 更 改 , 直 到 1981 年 1 月 更 名 為 「 Chinese-Taipei Badminton Assocaiation」至 今( 教 育 部 體 育 大 辭 典 編 訂 委 員 會,
1984)。
而 後,在 學 校 教 育 及 體 育 政 策 的 推 動 下,羽 球 運 動 更 加 快 速 的 推 展 開 來 。 19791 年 7 月 7 日 教 育 部 頒 布
「 長 期 培 育 中 小 學 優 秀 人 才 實 施 要 點 」,通 函 各 中 小 學 及 省 市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全 面 推 展 「 重 點 發 展 學 校 單 項 運 動 」,對 於 中 小 學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的 選 手 予 以 訓 練 , 於 是 國 民 中 學 的 體 育 班 設 置 有 了 法 源 依 據 。 1981 年 為 配 合 奧 運 選 訓 計 畫,儲 訓 優 秀 運 動 選 手,「 重 點 發 展 學 校 單 項 運 動 」 的 工 作 更 是 大 受 重 視 , 除 原 有 的 項 目 外 , 再 增 加 籃 球 、 羽 球 二 項 。 1997年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成 立 之 後 , 體 育 政 策 仍 沿 襲 前 階 段 的 方 向 , 以 「 強 化 國 民 體 質 」與「 提 高 競 技 實 力 」為 雙 軸,由 硬 體 設 備 、 軟 體 資 源 、 人 才 培 養 、 宣 導 研 發 四 項 策 略 為 輪 , 期 望 四 輪 帶 動 雙 軸 , 在 此 政 策 下 , 鼓 勵 學 校 開 放 運 動 場 館 及 場 地 設 施 , 以 提 昇 國 人 運 動 意 願 及 風 氣 , 希 望 藉 由 學 校 及 社 區 整 體 運 動 風 氣 的 提 升 , 達 到 發 展 競 技 運 動 及 推 廣 全 民 運 動 的 政 策 目 標 。 1997年10月起的「陽光系 列活動」、1998年的「陽光健身計畫-厝邊相招來運動」、1999 年舉辦21項身心障礙者運動和比賽、2000年進行國民體能檢 測、2001年規劃休閒推廣中心12處,乃至於行政院體育委員 會自2002年至2007年實施的「運動人口倍增計畫」,皆有助 於整體羽球運動環境的發展。
再者,本土的羽球品牌興起,如北部主要有飛翔、勝利,
中部則有肯尼士,南部有威力、羽洲、富力特,這些企業負 責人除常贊助比賽經費或比賽用球外,甚至對球員或球隊提 供訓練經費或協助訓練,對整體台灣的羽球運動推展有相當 大的助益( 黃 嘉 源 , 2004) 。
至於大型比賽部分,「台北羽球公開賽」與「清晨盃國 際羽球賽」分別代表台灣競技人口及休閒人口的重要賽事,
前者提供我國與各國羽球好手技術交流的重要機會,成為國 內選手參加國際性公開賽的標竿(林子淳,2008);後者則 為羽球運動愛好者且非羽球協會現役國手提供了以球會友的 另一個世界舞台。時至今日,羽球已然發展成為國人最喜歡、
最普遍、最有潛力、且運動人口最多的運動項目,大概有120 萬羽球運動人口(周財勝,2004)。
而 位 處 交 通 不 便 的 台 東,初 期 羽 球 運 動 的 發 展 亦 同 樣 深 受 場 地 影 響 , 雖 然 於 1951年 時 便 有 人 從 事 此 項 運 動 , 但 因 場 地 缺 乏 及 無 專 人 指 導 , 並 不 十 分 普 遍 。 及 至 1955年 , 成 功 鎮 的 高 雄 港 務 局 新 港 辦 事 處 調 來 數 位 懂 得 羽 球 技 巧 的 職 員 , 適 逢 台 東 舉 辦 東 花 縣 運 , 台 東 地 區 便 由 高 雄 港 務 局 新 港 辦 事 處 與 台 東 市 一 些 羽 球 同 好 組 隊 參 加 比 賽 , 決 賽 時 便 由 新 港 隊 與 花 蓮 電 力 隊 爭 奪 冠 亞 軍 , 在 決 戰 中 吸 引 不 少 運 動 員 與 觀 眾 , 激 起 一 些 民 眾 的 打 球 興 趣 , 台 東 縣 的 羽 球 運 動 變 由 此 萌 芽
( 林嶺旭,1984)。
1958年 由 牛 進 祿 先 生 成 立「 台 灣 省 立 台 東 社 會 教 育 館 羽 球 協 進 會 」,除 從 台 北 請 國 手 董 盛 合 先 生 來 台 東 指 導,並 挑 選 台 東 師 範 附 小 陳 金 寶、謝 鴻 棋、康 春 貴 、 郭 貴 財 、 林 清 美 等 五 位 老 師 來 訓 練 , 開 始 為 台 東 較 正 式 而 有 組 織、有 系 統 推 展 羽 球 運 動。1976年 1 月 17 日 由 鄭 烈 先 生 與 幾 個 羽 球 同 好 正 式 成 立 「 台 東 縣 體 育 會 羽 球 委 員 會 」,會 長 由 鄭 烈 先 生 擔 任;總 幹 事 則 由 林 領 旭 先 生 擔 任 , 積 極 推 展 羽 球 運 動 , 各 羽 球 社 團 陸 續 成 立 , 如 鯉 魚 山 、 自 強 、 松 柏 、 東 糖 、 東 郵 … 等 各 民 間 球 隊 陸 續 成 立( 李 鴛 燕,1996)。然 而,台 東 地 區 由 於 地 理 環 境 較 封 閉 及 交 通 不 便 , 加 上 缺 乏 專 人 指 導 , 並 沒 有 重 點 發 展 學 校 , 在 缺 乏 經 費 下 , 各 級 學 校 發 展 並 不 順 利 , 所 以 羽 球 運 動 在 社 會 層 面 雖 有 發 展 , 但 成 績 並 不 出 色 ( 黃 嘉 源 , 2004)。
二 、 國 內 羽 球 運 動 的 現 況
(一) 羽球運動人口
許 多 學 者 研 究 皆 指 出 , 羽 球 在 國 人 的 運 動 喜 好 上 佔 有 相 當 比 率 , 如 黃 鈺 婷 ( 2002) 在 研 究 後 指 出 羽 球 運 動 是 大 學 生 心 目 中 排 名 第 二 的 運 動 項 目 , 僅 次 於 籃 球;呂 芳 陽、陳 麒 文( 2003)則 認 為 全 民 運 動 的 發 展 , 羽 球 即 是 其 中 的 項 目 之 ㄧ ; 何 鑫 憲 ( 2004) 以 台 南 縣 國 小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 研 究 其 規 律 運 動 行 為 與 其 相 關 因 素 ,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529 份 , 發 現 教 師 最 常 從 事 運 動 的 項 目 , 依 序 為 慢 跑 ( 37.1﹪ )、 散 步 ( 20.8﹪ )、 羽 球( 16.6﹪ )、桌 球( 14.0﹪ )和 爬 山( 13.2﹪ )等 居 多 ; 周 財 勝 ( 2004) 亦 提 出 羽 球 運 動 在 國 內 是 國 人 最 喜 歡 、 最 普 遍 、 最 有 潛 力 、 且 運 動 人 口 最 多 的 運 動 項 目 , 大 約 有 120 萬 羽 球 運 動 人 口 。
依 據 體 委 會 多 次 調 查 台 灣 地 區 民 眾 從 事 各 項 體 育 運 動 項 目 的 意 願 , 如劉衡江與王金成(1999)接受體委會 委託調查的報告中就指出,羽球為國民參與各項體育運動項 目意願較高及經常參與之體育運動項目;而 2002 年的中華民 國體育統計中則顯示羽球運動為國人最常從事的運動項目第 六名,佔運動人口的 9.1%(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2);至 2007 年出爐的「運動城市排行榜調查」中,羽球仍是名列前 十名的全民熱門運動項目之ㄧ,佔運動人口的 8.5%(行政院 體育委員會,2007)。由上可知,羽球運動人口一直佔所有 運動人口的極高比率,稱為全民運動實不為過。
(二) 羽球場館
近 年 來 , 由 於 國 人 越 來 越 重 視 運 動 休 閒 生 活 , 連 帶 的 使 得 投 資 運 動 休 閒 設 施 成 為 有 利 可 圖 的 行 業 , 於 是 在 政 府 及 民 間 資 金 的 挹 注 下 , 羽 球 館 數 目 由 1977 年 的 119 所 ( 如 表 2-1-1), 至 2006 年 成 長 為 361 所
( 如 表 2-1-2 ), 及 至 2009 年 達 到 393 所 ( 如 表 2-1-3)。 牟 鍾 福 ( 2001) 於 研 究 中 亦 發 現 「 羽 球 場 」 在 民 眾 最 常 使 用 的 運 動 休 閒 設 施 中 排 名 第 二 , 由 此 可 見 羽 球 運 動 於 國 內 蓬 勃 發 展 的 現 況 。 而 從 調 查 中 可 發 現 羽 球 場 地 以 北 部 地 區 的 台 北 市 、 台 北 縣 為 多 , 這 也 符 合 北 部 縣 市 羽 球 運 動 風 氣 興 盛 的 情 況 , 但 台 東 縣 、 苗 栗 縣 、 南 投 縣 、 基 隆 市 、 離 島 地 區 場 館 數 量 都 在 5 座 以 下 , 顯 示 場 地 數 量 因 城 鄉 差 距 而 受 影 響 , 這 些 縣 市 的 羽 球 運 動 場 館 建 設 及 羽 球 運 動 推 展 仍 有 待 努 力 。
表 2-1-1 1977 年台閩地區羽球場地調查表
場所區分 公立場所 私立場所 公私立合計 備註
羽球場 83 36 119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羽 球 發 展 之 研 究 ( 頁 99), 黃 嘉 源 , 2004,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台 東 縣 。
表 2-1-2 2006 年我國各縣市羽球館調查表
地區 台北市 基隆市 台北縣 桃園縣 新竹縣市 苗栗縣 台中縣 台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市 台南縣 台南市 高雄縣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台東縣 澎湖縣 總計
場館數
95 2 43 16 11 3 15 25 5 5 6 11 23 18 14 18 25 10 6 6 4 361 百分比︵%︶ 2 6 . 3 0 . 6 11 . 9 4 . 4 3 . 0 0 . 8 4 . 2 6 . 9 1 . 4 1 . 4 1 . 7 3 . 0 6 . 4 5 . 0 3 . 9 5 . 0 6 . 9 2 . 8 1 . 7 1 . 7 1 . 1 100
資 料 來 源 :我 國 羽 球 運 動 推 展 職 業 化 之 可 行 性 - 以 羽 球 從 業 人 員 及 選 手 為 例( 頁 7), 蔡 中 信 , 2007, 台 東 大 學 體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台 東 縣 。
表 2-1-3 2009 年我國各縣市羽球館調查表
地區 台北市 基隆市 台北縣 桃園縣 新竹縣市 苗栗縣 台中縣 台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市 台南縣 台南市 高雄縣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台東縣 離島地區 總計
場館數
98 2 52 16 14 3 18 26 6 5 7 12 27 19 14 18 26 10 10 5 5 393 百分比︵%︶ 2 4 . 9 0 . 5 1 3 . 2 4 . 1 3 . 6 0 . 8 4 . 6 6 . 6 1 . 5 1 . 3 1 . 8 3 . 1 6 . 9 4 . 8 3 . 6 4 . 6 6 . 6 2 . 5 2 . 5 1 . 3 1 . 3 100
資 料 來 源 : 安 德 森 之 夢 - 羽 球 最 前 線 。 我 國 各 縣 市 羽 球 館 分 布 情 形 。 日 期 2009 年 6 月 15 日 。 擷 取 至 http ://w ww. tacocity.co m.tw /ab s1984。
(三) 協會組織
中 華 民 國 羽 球 協 會 為 體 委 會 底 下 的 單 項 運 動 組 織 , 其 下 各 縣 市 均 有 羽 球 委 員 會 。 其 中 又 以 台 灣 省 、 台 北 市 、 台 中 市 、 高 雄 市 等 縣 市 委 員 會 組 織 較 龐 大 。 中 華 民 國 羽 球 協 會 成 立 宗 旨 為:1、竭 盡 全 力,維 護 我
國 在 國 際 羽 球 總 會 的 會 籍。2、長 程、全 面 的 普 遍 推 廣 羽 球 運 動 。 3、 提 高 我 國 羽 球 技 術 水 準 。 4、 多 參 與 國 際 比 賽 。 5、 強 化 少 年 羽 球 運 動 ( 周 培 敬 , 1981)。 而 羽 球 運 動 自 民 國 70 年 代 後 , 隨 著 經 濟 環 境 的 提 升 , 在 社 會 方 面 逐 漸 蓬 勃 發 展 , 中 華 民 國 羽 球 協 會 也 由 早 期 由 軍 方 或 黨 政 人 士 領 導 , 改 變 為 由 民 間 企 業 人 士 來 提 倡 , 使 羽 球 運 動 更 加 的 普 遍 並 深 入 台 灣 社 會 各 階 層
( 黃 嘉 源 , 2004)。
三 、 小 結
由 歷 史 看 來 , 羽 球 的 蓬 勃 發 展 乃 是 為 由 北 至 南 , 最 主 要 原 因 乃 是 受 限 於 場 地 設 施 因 素 , 但 隨 著 政 府 對 於 國 民 體 育 的 重 視 , 在 經 費 的 挹 注 下 , 增 加 了 不 少 羽
由 歷 史 看 來 , 羽 球 的 蓬 勃 發 展 乃 是 為 由 北 至 南 , 最 主 要 原 因 乃 是 受 限 於 場 地 設 施 因 素 , 但 隨 著 政 府 對 於 國 民 體 育 的 重 視 , 在 經 費 的 挹 注 下 , 增 加 了 不 少 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