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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第 第五 五 五 五章 章 章 章 結論 結論 結論 結論與建議 與建議 與建議 與建議

本章主要整理經過實證研究之後的主要研究,除了將主要發現做一結論之 外,並提供後續研究之建議。以下針對本章各小節進行說明:

第一節 結論:整理實證研究之後的主要發現,並根據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與問題 做一總結。

第二節 研究建議:提供後續研究之方向建議。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結論 結論 結論 結論

台灣要如何在物質生活不虞匱乏的今天,使這樣的生活有意義,便是邁向已 開發國家之林的一大課題。台灣本來就是一多民族、多宗教的國家,因此如能培 養民眾彼此尊重不同面向、多元差異的文化公民素養(Stevenson, 2001),必能 減少紛爭,多些體諒。從歐洲社會發展文化公民權的經驗顯示出,文化公民權對 於公共認同、公民參與及落實民主所帶來的重要影響;特別是經由地方認同、共 同的公共空間的建構,以及提供弱勢個人或團體發聲的機會,使得不同團體的公 民權得以被落實,也提供擴大公共參與的機會。Nick Stevenson(1997)亦在《全 球化、國家文化以及文化公民》(Globalization, National Culture and Cultural Citizenship)一文中指出文化公民除了是外在社會可給予的物質滿足之外,更重 要的是必須使這樣的物質社會生活有意義,並且要能夠接受、尊重及容忍在不同 情況、不同種族間所產生的文化差異及多元面向。Stevenson 所強調的已經不是 國家政策或是國家福利的範疇,而是文化公民的概念如何落實於個人素養。文化 公民權既是被定位的,也是公民意識自我形成的重要部份,兩者間互為主體,形 成一種雙重的自我製造與再製的過程。每個人都從不同的種類、不同的對立中被 建構出來,這些因素可能影響公民如何從不同的邊緣位置或是次級團體去定位自 己(Hall, 1991)。

社區總體營造運動的擴散,讓台灣地方文化呈現多元繽紛的景觀。然而社區 總體營造的目標,不是只在於營造一些實質環境,最重要的還是在於建立社區共 同體成員對於社區事務的參與意識,希望藉由各種文化工作團體與專業學術團 體,直接、間接的推動社區實質環境之改善工作(林澄枝,1997)。因此「社區」

其實是一個學習文化最好的生活場域,它可以透過討論、開會、活動執行、創意 發想等,創造一個能讓社區共同體成員主動參與並學習處理公共事務的機會。在 此也恰可回應蕭新煌、尹寶珊(1998)對台灣公民社會的觀察。他們認為台灣公

民社會的形成和歐美最大的不同就是:台灣是透過對國家整體政治風貌、社會特 色,以及內部組織凝聚力的探討,歸納出公民社會的特色以及發展趨向;而歐美 則是由個人的集合所建構出整體公民社會的風貌。台灣藉由外部政策來刺激社區 居民對地方文化與公共事務關心,再進而促使民眾主動掌握社區發展主導權,而 社區居民再將這種從中學習到的文化認同與公民性格展現其外,形成對社區的集 體認同,於是在這樣的循環過程當中,文化公民概念便被型塑出來了。

而本研究視文化公民概念型塑歷程為一種學習歷程,因此以蔡秀美(2004)

結合 Hamilton(1992)的社區發展成人教育模式與社會資本理論為基礎,發展合 適之模型,再以宜蘭縣五結鄉利澤簡地區做為驗證此模型的個案,以期建構出屬 於台灣的文化公民概念型塑模型。希望藉由文化公民概念內涵與社區總體營造資 源之互動,分析出文化公民型塑歷程的內涵。如果文化公民概念能與社造資源產 生互動關係,那便可藉由對應其互動結果,推論至文化公民概念所屬之階段歷程。

經過本研究關於社區活動的資料分析與深入訪談的結果分析之後,可以發現 在社造資源(利澤簡文教促進會提供的活動)和文化公民概念間存在必然的關 係,倒不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對應方式,而是在社區提供了這麼多的社造資源之 後,社區居民便可透過活動的參與,達到文化公民概念的型塑。而在中間的型塑 歷程部分,經由研究結果發現,因為活動性質、長短的不同,而會對文化公民的 型塑階段有所影響:

壹 壹

壹 壹、 、 、 、發現 發現 發現 發現

第一,如果在喚起社區居民的社區意識之後,將策劃或執行的權力收回,則 被喚醒的社區意識極有可能無法延續,因此需要許多不同性質的活動來激發民眾 的熱情。

第二,並不是所有民眾都會經歷所有階段,有時候遇到挫折,有的民眾就會 直接退出,於是等到下次的喚醒階段時,中間已經隔了好多年。

第三,如果活動時間持續較久,且社區將籌畫的樂趣交給參與的民眾,則民 眾在參與這類的活動時就會直接經歷喚醒、組織、行動、文化公民增權展能的階 段。

貳 貳 貳

貳、 、 、 、結論 結論 結論 結論

由上述的研究發現,可進一步對本研究的研究問題提出解釋。

一、適用於社區總體營造之文化公民概念型塑之個人歷程

1.各階段須經由許多活動的知識累積才能達成

2.得不到認同及歸屬感則可能退出活動場域

3.等待下次社區的共同議題點燃才會回到喚醒階段重新開始

根據本研究在利澤簡地區得到的實證研究發現,個人在跨各個階段的行動學 習時,必須經由許多活動知識的累積才能達成,如果在活動過程中得到認同感、

歸屬感以及自信心,則個人便容易在下一個階段的活動中適應良好、發揮所能。

如果在某一階段(如喚醒階段)的活動就遇到挫折(包含家庭因素及個人因素) 或得不到認同感、歸屬感,則參與活動的居民有可能在還沒有到下一階段(如組

織階段)就會放棄,接著便會退出場域或是等待下次社區的共同議題點燃才會回

二、適用於社區總體營造之居民文化公民概念型塑之模式

三、文化公民概念落實於社區總體營造之成效

本研究發現文化公民概念的型塑與社區總體營造之間存在著必然的關係。雖 然他的執行成果無法立即見效,但以利澤簡地區來說,經過 14 年的耕耘之後,

還是可以看到在社區居民身上發生的變化。經由社區總體營造的活動舉辦及參 與,的確可以建構出屬於文化公民的五個構面,包含:參與文化事務的主動性、

尊重差異化的能力、文化藝術欣賞及創作、生命價值及意義探索以及共同體社會 的創造等,以下分項述之。

1.較能主動參與社區文化事務

在社區總體營造的推廣之下,早期因計畫受惠的社區孩童,在自己有能 力之後多半能主動回社區幫忙。而長期接觸社區活動的家庭主婦,更能利用 平常培訓內容,應用於社區文化事務推廣活動中。

2.培養尊重差異化的能力

文化公民權的落實即是保障族群差異的身分認同,並能夠接受、尊重及 容忍在不同情況、不同種族間所產生的文化差異及多元面向。因此因為社區 總體營造所舉辦的多項活動,而使社區居民學會利用溝通化解衝突、透過了 解而尊重差異的能力。

3.文化藝術欣賞及創作能力

透過社區總體營造的分項政策推廣,社區大多設置美術班、插花班…等 技藝班,而因為上課內容通常會與社區做結合,因此也間接培養社區居民對 環境美化的渴望。因此有許多社區居民皆表示透過社區的課程,他們會想要 欣賞美的事物,甚至自己會持續創作。

4.生命價值及意義探索

根據Inglehart(1989)的研究顯示,人民價值觀主流已由強烈重視物質 福利與安全的物質主義轉移至較強調生活品質的後物質主義,雖然還是關心

經濟與人身安全,但是重要性已降低了,取而代之的是強調歸屬感、尊嚴及 自我成長的需求。而在社區中的個人發展也不例外,志工們會持續參與社區 活動的原因之一,便是因為能夠帶給個人價值感的提升,不但能夠自我肯 定,更開始思考「我還能為社區做些什麼」。雖然並不是每個參與社區活動 的人都會思考到生命及價值的層面,但是一旦曾經加入場域,不論時間長 短,個人價值觀的變化就已經開始了。當活動進行時,他們會看、會聽、會 學,再加上社區的志工培訓課程,使他們的思考面向更多元且更靈活,並且 當志工間彼此的互動開始時,新的社會資本關係就改變了。於是就算是以前 沒有時間思考習慣的家庭主婦,在進入這個場域之後,也會透過學習與行動 來反思自己的生命價值及意義探索。

5.共同體社會的創造

在社區資源開始挹注之後,社區內的成員便會開始互動,這樣的互動有 助於提升成員間的信任感,信任感提升後,便容易朝同一社區願景邁進,進 而營造共同體社會。共同體社會的認同想像,在過去的集體記憶而形成的地 方文化,此處所指並非僅是特定的某種傳統活動或形式,而是地方社群在彼 此生活脈絡中,共同的生活方式、行為表現、或是價值觀念的具體呈現,這 樣的發展形成社區生命共同體的建構,是社區營造的基本構成條件與動力,

從歷史文化的認同連結至土地人群,進而走向未來社區願景的想像認同。

參 參 參

參、 、 、 、討論 討論 討論 討論

雖然王俐容(2006)認為由於公民意識的低落與主動性的缺乏,導致許多的 文化政策(包括社區總體營造),都是由官方宣導與培育(如文化公民權也並非 由公民主動要求),而可能導致進一步地鞏固菁英文化;馮建三(1995)也提出社 區總體營造經常忽略社區中差異的政治,而只重視社區共同認同的建立的看法。

雖然王俐容(2006)認為由於公民意識的低落與主動性的缺乏,導致許多的 文化政策(包括社區總體營造),都是由官方宣導與培育(如文化公民權也並非 由公民主動要求),而可能導致進一步地鞏固菁英文化;馮建三(1995)也提出社 區總體營造經常忽略社區中差異的政治,而只重視社區共同認同的建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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