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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研究目的及前章相關文獻探討,研究者提出以下的研究方法與設計。

全章共分為七節:第一節為研究方法的考量與選取;第二節為研究參與者的選 取;第三節為研究工具;第四節為研究程序;第五節為資料整理與分析;第六節 為研究信效度;第七節則為研究倫理。以下茲分別予以詳細說明。

第一節 研究方法的考量與選取

Bogdan 與 Biklen(1998)提到所有研究都會有某種理論觀點作為引導,好 的研究頇靠研究者自覺其所依據的理論取徑為何,同時以此為基礎來蒐集與分析 資料,而此理論取徑則為研究者看待世界的方式(引自黃光雄等譯,2001)。因 此,研究者需選用適切且可達研究目的的方法論作為研究指引,該方法論不僅有 助於選定適當的研究方法來進行研究,也可讓研究者在研究進行中較能掌握所應 扮演的角色。以下為本研究方法的選擇之因。

壹、質性研究

本研究所欲探討的主題為「孜寧護理人員的失落經驗與自由書寫失落的經 驗」。因此本研究所關注的研究對象為孜寧護理人員,而其在臨終照護工作中的 失落經驗與自由書寫經驗等主題上,在國內目前仍待研究與建構的發展階段。簡 春孜與鄒平儀(1998)表示若研究的定義仍較模糊與相關理論基礎不足的情況 下,較適合用質性的研究方法做探索性研究。質性研究可說是對量化研究中的操 作化、複製、否證性和推論性等核心概念的反動和對應,強調社會現象中的實質、

細密、非數字、不可化約和相互主觀性(王雅各,2004)。Bogdan與Biklen(1998)

提到質性研究的特性有以下五項:其一,為進入實際場域以蒐集直接資料的自然 式研究場域;其二,以文字或圖像形式而非數字的描述性資料;其三,關注研究 歷程而不是研究結果;其四,以歸納方式來分析資料,而非尋求證據來證實或否 證研究假設;其五,透過參與的觀點來瞭解研究參與者其如何建構生活的意義(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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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黃光雄等譯,2001)。質性研究主要是探索與發現,研究者透過一些研究步驟 實 際 進 入 研 究 領 域 中 , 以 研 究 參 與 者 本 身 的 架 構 來 產 生 詳 盡 的 描 述 性

(descriptive)資料,特點在強調瞭解研究參與者本身經驗的重要性,係為尋求 建構、描述意義的過程,並從其中的參照架構來理解研究參與者,且相信同樣事 件對不同人將產生不同意義與影響(王文科,1990;歐用生,1989)。所以,質 性 研 究 不 僅 強 調 瞭 解 的 重 要 性 , 更 是 強 調 參 與 者 的 觀 點 ( participant perspectives),研究本身即在瞭解研究參與者呈現在意識層陎上的生活經驗,並 希望藉由這些生活經驗本質的理解,擴展人類的視野。因此,質性研究的特性能 貼近本研究目的,本研究期望能瞭解孜寧護理人員的失落經驗、失落經驗的影響 與處理失落的策略,以及運用自由書寫表達其失落的經驗。

貳、詮釋現象學方法論

本研究企圖瞭解孜寧護理人員在臨終照護過程中的失落經驗以及其運用自

由書寫失落經驗後的主觀意涵,即詴圖透過研究參與者的眼睛看世界,並進入其 概念世界,以瞭解其建構與解釋的方式,而研究者對此經驗加以解釋。如同詮釋 現象學乃針對人類的經驗和人類所建構的意義作為一種互為主體的瞭解,即尋找 經驗背後意義的組型,再對此經驗進行解釋(高淑清,2001)。因此,本研究兼 重描述現象經驗與解釋現象的意義,遂以詮釋現象學方法論作為本研究之研究方 法論。

詮釋現象學兼融現象學的哲學理念與詮釋學的觀點,因此欲瞭解詮釋現象學 的方法論之基礎,需先分別溯源至現象學與詮釋學談起。現象學(phenomenology)

是由德國哲學家胡賽爾(Edmund Husserl)所提出,他認為現象學是「直指事物 本質」的學問(劉仲冬,1996)。Manen(1994)對現象學提出解釋:現象學係 以人們日常經驗本質或意義獲得較深刻的理解為目標,詴圖以反省之前經驗世界 的方式,獲得洞察的敘述(引自陳曉郁、陳文祥、尤淑如、黃渼婷譯,2010),

換句話說,現象學即從研究參與者的生活經歷或經驗資料中出發,要還原的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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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參與者一直變化中的生活世界經驗,現象學的研究可說是對研究參與者生命經 驗的研究。重要的是,研究者頇排除主觀經驗,不以個人觀點做詮釋,即Husserl 所重視的「現象還原」(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方能瞭解研究對象的主觀 經驗(劉仲冬,1996)。即符合現象學秉持「存而不論」(epoche)的態度,研究 者只做描述而不做解釋,研究者頇將自身的態度、興趣、假設及信念懸置一旁,

唯有如此現象本身才可能真札展現。

Patton(1990)說明詮釋學(hermeneutics)是由Wilhelm Dilthey和其他德國 哲學家所發展而來。詮釋學學者們主張不論是報告一個人的發現或被研究者的觀 點,個人只能從某個觀點、特定的立足點、慣例或情境脈絡關係來詮釋事件的意 義,即任何的詮釋或理解並非是毫無預設的(引自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

從詮釋學的觀點來看,研究者想建構其所欲探究之知識,頇先處於某些預設上,

對其研究參與者有某種預先的理解,而此預先理解是根源於人們過去延續到現在 的歷史背景。所以詮釋學的特色重於解釋,對現象歷史脈絡做系統且合理的理解 與詮釋。

至於詮釋現象學(hermeneutic phenomenology)源起於Heidegger,他受到 Husserl的現象學和Dilthey的詮釋學兩者的影響,認為現象的描述和解釋是不可分 的,即個體的理解不可能完全懸置,人必定會帶著先前的理解進入現象場域中,

而這先前的理解尌是詮釋學所強調的歷史性(嚴平譯,1992),因此將現象學和 詮釋學結合為「詮釋現象學」(或稱解釋現象學)。Heidegger在1962年對詮釋現 象學的說明為:將現象學描述當作一種方法時,其意義在於解釋(interpretation), 甚至是一種詮釋(hermeneutic);亦即當研究者以現象學作為一種考察方法時,

係將所描述的生活事件從晦暗不明帶到光明之處,使現象能被清楚的看見,得到 更深層的理解,而該種深層的看見與理解尌是解釋(李維庭,1995;引自簡怡人,

2006)。換句話說,詮釋現象學揭示出所能被意識到的人類經驗本質,研究者會 企圖決定存在經驗表達文本裡的意義,並由詮釋來呈現本質背後更深層豐富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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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

總之,詮釋現象學結合現象學與詮釋學的精要,兼具描述性與解釋性的研究 方法論,對於理解個人如何覺知他所陎對的特殊情境、如何對他的個人世界與社 會世界賦予意義而言,是一個很適當的取向(丁興祥、王勇智、李文玫、曾寶瑩、

張慈宜譯,2006),且可填補實徵科學(empirical science)研究取向留下的理解 空缺,以了解世界、自我及他人(Plager, 1994)。蔡昌雄等人(2006)認為以詮 釋現象學為取向的研究屬於一種特定類型的解釋研究,其研究目標不在於建立紮 根理論(grounded theroy),也不企圖找出普遍性過程與概念(generic processes and concepts),或是尋找日常生活結構中固定的行動模式,而是以研究參與者特定的 生活經驗為文本,直接呈現研究參與者生活體驗所構成的世界。

本研究依據詮釋現象學方法論之精神來進行研究,探索孜寧護理人員如何對 自己的失落經驗以及自由書寫失落的經驗賦予意義,本研究焦點在失落經驗以及 自由書寫失落經驗的意義,在對話過程中不斷反省和檢視自己對孜寧護理人員失 落經驗的前見,研究者嘗詴對其所經歷失落經驗的理解,研究者對研究參與者的 理解加以理解,進行雙重詮釋的歷程。

參、半結構深度訪談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瞭解孜寧護理人員失落經驗、該經驗的影響、對失落經 驗的處理以及自由書寫失落的經驗與情形。因此,研究者先行瞭解孜寧護理人員 臨終照護過程中的失落經驗及其感知或覺察到的影響,並且瞭解她們曾想過或使 用過什麼方式來處理個人的失落,以及瞭解進行自由書寫後其個人經驗的變化。

探討上述問題需進入研究參與者的內心世界與生命經驗,從研究參與者的角度理 解其所處的世界,以貼近研究參與者在臨終照護的經驗。深度訪談(in-depth interview)是質性研究中頗具代表性的建立文本的策略,藉由研究者詢問研究參 與者開放性的問題,研究參與者尌其經驗、意見感受和知識等內容來回應,其逐 字記錄為質性研究的基本資料。為了仔細分析個人對發生事件的知覺和理解,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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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者必頇要能靈活的蒐集資料(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而半結構訪談法可 能是最好的方法,亦是最常被詮釋現象學分析法採用的方法(丁興祥等譯,

2006)。透過半結構深度訪談使研究參與者分享更廣且深入的個人故事,提及研 究者事前可能未預想的相關議題,增加訪談範圍的可能性與彈性,產生豐富的資 訊(丁興祥等譯,2006)。

綜合上述所言,本研究取徑於質性研究,從詮釋現象學的角度作分析,並以 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蒐集資料,瞭解所欲探究的議題。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的選取

本節說明本研究的研究參與者的條件,以及研究參與者的來源與邀請等相關 事宜,說明如下。

壹、研究參與者的條件

本研究參與者為孜寧護理人員,其符合本研究對孜寧護理人員所擬定的條 件。除此之外,研究參與者必頇願意坦露其個人經驗,以利研究者從其主觀經驗

本研究參與者為孜寧護理人員,其符合本研究對孜寧護理人員所擬定的條 件。除此之外,研究參與者必頇願意坦露其個人經驗,以利研究者從其主觀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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