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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將凱薩琳〃派特森四本少年小說中譯本視為文本來進行討論,依此採 取相應的文本分析法作為研究方法,並依據第二章有關少年小說人物刻劃技巧的 文獻資料,研究者將各文本先加以略讀,將各文本所書寫到的角色均列為研究對 象,先從人物最基本的分類談起,進而探究凱薩琳〃派特森在其少年小說中對人 物的編排;再從各文本中人物的命名、相貌、服飾穿著、表情與神情的描寫、動 作、對話、場景、特殊事件與場面的描寫、各人物間的人際關係進行逐項分析;

最後則從人物內心的獨白,進行各人物心理層面的成長,藉以整理出屬於凱薩 琳〃派特森獨特的少年心理成長書寫。以下即就文本分析法的意涵、方式與在研 究上的應用加以說明。

壹、文本分析法的意涵 一、文本的意義

在文學中,文本(text)又被稱為「本文」、「正文」。「文本」和西方的結構主 義關係密切,一般來說,結構主義者認為在語言、事物及其所組成的意義之後,

還有超越的東西存在,而「文本」所指涉的,亦即是在文字組成的文章或社會事 件的背後,還有另一多元的意義存在。因此,「文本」有其獨特的意義,而此獨 特性是奠基於作品、事物或現象之外一種超越的存在(夏春祥,1997)。

自文學歷史源流觀之,「文本」一詞是為了區別「作品」(work)所衍生而來 的概念。結構主義者 Barthes(1980) 首先指出文學作品的觀念之所以改變,是因 為我們對語言概念有了改變。他認為作品是實在的,佔據書的空間的一部分,而 文本乃一種方法論的範圍;進一步而言,文本是語言構成的抽象空間,只有在閱 讀活動中才可以介入與體會,它可以是一篇或數篇作品,主要以語言為媒介,說 明某種隱於其中的社會特性。Scholes(譚明譯,1989)更進一步說明「作品」和

「文本」的差異性。他指出「作品」的概念即指一個完整自足,由書面文字和語 詞所構成的對象,其意義被限定在書頁內,它並不需要讀者的解讀,但是透過作 者對文字的駕馭,便能建構出一個完整的書中世界;而「文本」的概念則是開放 且不足、不完整的,需透過讀者主動解讀與建構,才會形成一個系統的探討對象,

因此,文本的完成端賴作者和讀者的合作。

由上可知,文本跟作品是完全不同的兩者,「文本」超越靜態的「作品」,產 生動態的概念;文本不僅只固著於作品中的靜態意義,而是能夠負載且呈現社會 現象的互動過程。因此定義,文本的範圍被大大擴張,李金山(1999)就提出文本 除了文學範圍,包括廣告、電影、文宣……等可以傳遞意義之社會製品,皆可以 視為文本來加以閱讀,並從中體現權力、階級、性別等社會性意涵。

綜上所述,任何事物都可以是「文本」,而成為研究的對象,研究者的工作,

即是建構與解讀文本中所指涉的意義。

二、文本分析的內涵

如上所述,研究者的工作是建構文本,此即指文本意涵的文學活動是在「作 者已死」的狀態下產生的,因此文本中多層的複雜意涵,被視為是文字之外沉默 的必然存在(夏春祥,1997)。王耀輝(1999)也認為文學文本的解讀不是對文本消 極被動的接受,而是讀者融合了自我生活經驗、情感經驗及欣賞經驗,以其自身 的感受能力、藝術趣味與對社會、生活的認識,主動對文本進行「補充」,甚至

「改造」的建構過程,從而豐富文本的內涵。

夏春祥(1997)認為文本作為一種客觀的存在,在文本分析裡,藉由讀者的閱 讀過程帶進動態的力量,而超越作品或研究對象的靜態存在。在文本分析的過程 中,讀者的主動性被揭示,文本的意義是開放給讀者的,而「文本-讀者(包含批 評者)」的關係,從社會視野的角度觀之,可視為「文本-研究者」的關係,這種 關係擴展了文本只在語言和文學層次上的運用,將其延伸至社會學與學術研究 上。

總而言之,文本分析法的內涵,立基於研究者(讀者)主動建構與解讀文本的 概念之上,文本中蘊含的豐富訊息,不是由作者單向的傳遞給研究者(讀者),而 是經由文本意義對研究者(讀者)的開放,從而使研究者(讀者)分析與詮釋出文本 背後所指涉的意涵。

貳、文本分析的方式---「文本-論述」

Barthes(1980,頁 75)指出:作品是用手來把握,文本則是透過語言來掌握,

它只有在作為論述(discourse)時才存在。據此可知,文本是建立在作為論證說 明的語言形式,或具象物及其意義上,而論述就是這類論證說明形式的指稱。夏 春祥(1997)認為,基本上,論述是建立在一個意義場,同種事物可以開展出不同 的論述,此亦表示事物是同時體現多重意義的;同時,論述表示的是對事物進行 普遍的檢視,及具有歷史深度的考察,以求在完整的探索活動中,揭示出事物全 面的可能意義。

基本上,所有的論述都是以一種後設的角度,重新思考知識與現存情形的合 法性,但由於在選取論述的不同立場上,彼此間存在著相當多的歧異性,故不同 意義的論述對文本會有不同的詮釋,因此也揭示出文本意義的多重性。而「文本 -論述」模式行程的文本分析,目的是經過新意義的建立,來凸顯現有論述不平 等的權力宰制現象,繼而建立多樣的可能,以促成真正的自由;然而,新意義的 建立是要靠詮釋及論述間的不斷開展,其作用在展現更「濃厚」的描述,使得核 心觀念的意涵可以藉此奠下深厚的基礎(夏春祥,1997)。

藉由「文本-論述」間不斷開展的新意義,除了凸顯文字表象與深層之間的 關係,更主張超越表象,關心論述主旨所體現的文化結構。夏春祥(1997)還提出 其在另外兩個面向的作用,分別為:

一、用來界定研究主題,釐清主旨與方向

無論研究主題是理論觀念的探索或對現實世界的思考,兩者最終判斷的依 據,皆以現實生活中的經驗為依歸。文本分析即是能協助研究者整理生活經

驗,繼而確定研究起點的重要研究工具。

二、文本具有將事物客觀化的功能,並提供問題意識發展的意義脈絡。

文本分析在協助研究者找到主題後,同時擬出研究的問題意識,然後步步鋪 陳,既釐清研究對象,也使界定對象的理論觀念得到澄清。

至於「文本-論述」的具體實施方法,夏春祥(1997)清楚的說明,首先需將 任何事物概念化唯一文本客體,再進行討論,亦即透過概念及其外延或內含意義 對現實進行切割,並對此文本進行論述說明,事實上,這也是一種以周詳方法闡 明對象的重要手法。

總而言之,「文本-論述」是由傳統的文本分析中衍生出來的新概念,除了承 襲文本分析中,研究者(讀者)主動建構意義的觀念外,更拓展其思維到社會文化 的場域中,產生新的觀察角度,以建構新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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