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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擴充經濟投入-產出迴歸模型,並整合相關文獻,提出一主軸為「動 機-作為-創新-績效」的「廠商的創新動機、決策與績效整合模式」(參見圖 2),整合廠商動機(motivation)、結構(structure)、資源(resource)以及產業經濟 S-C-P 架構,用以評估政策績效,研究架構說明如下:

圖2 政策評估:廠商創新行為與績效整合模型

本研究為三年期國科會計畫,研究焦點分別在於ITDP 與 SBIR 計畫廠商。

文獻分析

本研究更新整合蒐集ITDP 以及 SBIR 相關敘述性及理論性的書籍、法規、

期刊、學術論文等。相關文獻面向包括:(1)各國科技計畫政策;(2)廠商申請補 助動機;(3)創新研發評估指標。

次級資料蒐集與分析

由於審查委員選樣偏誤以及廠商自我報告偏誤兩個面向,在資料蒐集上有 其困難,本研究擬針對廠商自我選樣偏誤(self-selection bias)進行資料蒐集與比 較分析。本研究擬針對以下三類廠商,發放問卷以進行資料蒐集,三類廠商樣 本資料說明如下:

ITDP 計畫

(1) 獲得 ITDP 計畫補助之廠商:依據 ITDP 計畫網站公佈之各年度獲補助 計畫及廠商名單,進行郵寄問卷之調查。本次調查原始母體為ITDP 計畫自88 年至 95 年的計畫主導廠商,總計有 293 家廠商所結案之 344 件計畫由於88 年至 90 年的 ITDP 計畫並沒有完整的領域分類資料,考 量後續研究分析目的,本次調查母體為ITDP 計畫自 91 年至 95 年的計 畫主導廠商,總計有225 家廠商所結案之 251 件計畫,由計畫主持人 或廠商負責人為填答對象。

(2) 曾申請 ITDP 計畫但未獲補助之廠商:本研究計畫曾請求 ITDP 計畫辦 公室協助,仍無法取得獲允取得該部份相關計畫及廠商資料。

SBIR 計畫

(1) 獲得補助並順利結案之廠商:本計劃主持人曾承接經濟部計畫五年,

與SBIR 計劃辦公室合作,執行專案計畫廠商成效追蹤問卷調查,對於 申請計畫通過獲得補助的廠商資料(1999 年至 2008 年),與計劃委託 單位溝通,用於研究面向,這部份資料可以沿用,不用重新發放問卷,

僅就缺漏某項資料未填的廠商進行催收。調查對象自1999 年至 2007 年結案之SBIR 計畫主導廠商總計有 1,441 家廠商申請且結案 1,809 件 計畫進行網路問卷調查。

(2) 曾申請但未獲補助之廠商:這組廠商僅有 SBIR 專案辦公室提供 1999 年至2003 年曾申請但未獲補助之廠商之名單,尚無廠商詳細資料;本 研究採用調查法進行郵寄問卷調查,總計240 家廠商申請且未通過計 畫達250 件。依廠商名單全部發放問卷,以計畫主持人或廠商負責人 為填答對象。然此類廠商拒填率甚高,為提高回覆率,除聘請工讀生 進行電話催收外,將採訪談方式催收,以完成調查。

(3) 從未申請 SBIR 補助之廠商: 本研究計畫最先是從工商快訊出版之「台 灣工商名錄」,找尋符合配對條件的廠商名單與資料,進行郵寄問卷調 查。然調查回收率低於 10%且資料完整性不足,因此轉而請求經濟部 統計處給予研究用途的資料協助,但其資料缺點有:(1)受限於統計法 規,經濟部僅能提供特定條件下某一群廠商的平均值(6 家以上時),

不能提供單一廠商的詳細資料;(2)沒有 2001 年、2006 年資料;(3)僅 有製造業之資料,沒有服務業等其他產業資料;(4)針對研發創新活動 的調查項目不多。

廠商問卷設計

研究補助效果的實證評量(包括準實驗與迴歸分析),係參照 Audretsch, Link, & Scott (2002)、Lerner (1999)、Eshima (2003)、Wallstern (2000)和朱斌妤 (2005)的研究,設計問卷。

針對獲得補助並順利結案之廠商,問卷的整體內容包括公司營運及研發狀 況各年度變化情況、簽約補助計畫期間執行款項、各項資源投入和創新產出與 可能發生選樣偏誤的情況等四個部份,如下:

(1)公司營運及研發狀況,相關指標包括:營運活動:公司名稱、股票狀況、

申請時至結案後之每年實收資本額、稅前營業額、總員工人數;研發活 動:研發人數、研發經費、智慧財產權;外在變數:產業與區位變數。

(2)簽約補助計畫補助期間執行款項與各項資源投入,相關指標包括計畫資 料:計畫名稱、公司名稱、計畫領域別、計畫執行期程、計畫名稱、計 畫領域別、計畫執行期程、計畫主持人;投入資源:政府補助款額、公 司自籌款額、申請時至結案後之研發人力(大專、碩士、博士、其他)。

(3)補助計畫創新產出,相關指標包括:學界轉委託研究數、業界轉委託研 究數、技術引進數、專利權數、論文數、報告數、衍生產品數、計畫產 值、引導投導額。

(4)可能發生選樣偏誤的情況:問項包括廠商是否曾申請政府其他計畫補 助,廠商提出申請的計畫案是否為事前評估最可能獲得補助的等。

針對申請未獲得補助之廠商,問卷的整體內容包括公司營運及研發狀況各 年度變化情況、與可能發生選樣偏誤的情況等三個部份,如下:

(1)公司營運及研發狀況,相關指標包括:營運活動:公司名稱、股票狀況、

申請時至結案後之每年實收資本額、稅前營業額、總員工人數;研發活 動:研發人數、研發經費;外在變數:產業與區位變數。

(2)公司研發概況,相關指標包括:研發工作概況、管理制度、研發活動優 勢與技術來源。

(3)可能發生選樣偏誤的情況:問項包括是否知道 SBIR 計畫、何時知道 SBIR 計畫府其他計畫補助,沒有參與 SBIR 計畫的原因,廠商提出申請的計 畫案是否為事前評估最可能獲得補助的等。

針對未申請 SBIR 計畫之廠商,問卷的整體內容則與上述獲補助或申請未 獲補助的廠商調查問卷內容類似,包括公司營運及研發狀況各年度變化情況、

其他相關補助計畫期間執行款項、各項資源投入和創新產出與可能發生選樣偏 誤的情況等三個部份,如下。

(1)公司營運及研發狀況,相關指標包括:營運活動:公司名稱、股票狀況、

每年實收資本額、稅前營業額、總員工人數;研發活動:研發人數、研 發經費;外在變數:產業與區位變數。

(2)產出指標,相關指標包括:學界轉委託研究數、業界轉委託研究數、技 術引進數、專利權數、論文數、報告數、引導投導額。

(3)可能發生選樣偏誤的情況:問項包括廠商是否曾申請政府其他計畫補 助,廠商提出申請的計畫案是否為事前評估最可能獲得補助的等。

2.研究假設

欲提昇政府資助民間科技專案計劃效率與刺激研發投入效果,建立一客觀 評估衡量模式有其重要性。為評估科技專案實施之政策效果,對應文獻回顧與 方法,本研究以選樣偏誤模式,檢驗政府科技計畫對廠商是否有影響,就政策 意義,獲得補助之廠商其表現應該比未獲補助者較佳:

假設一:政府資助(ITDP/SBIR 計畫)研發經費對企業表現(規模或價 值)有顯著影響

本研究基於政府補助對廠商創新應有正面效果的觀點,即政府補助對於獲 得補助廠商的創新活動會有正面影響:

假設二:政府補助款對(ITDP/SBIR 計畫)廠商研發支出有顯著且正面 的影響,即兩者為互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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