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緒論
1.5 研究方法
個案研究法是一種對少數個體進行深入研究的方法,適合知識形成過 程中的探索、分類或形成假說的階段,研究者無法採取類似定量研究方 法,在事先指出那些是自變數、那些是因變數而進行實驗操作或控制。但 個案研究法可利用多重資料收集的方法檢視個體在自然背景下的種種現 象,進而更廣泛且深入地探索個體的複雜性。綜上所述個案研究法,本研 究之研究設計如下所述。
一、資料來源
本研究資料來源包括主要資料(Primary Data)及次級資料(Secondary Data);本研究所蒐集的資料是先以次級的書面資料為主,資料的時間起 點是從 1979 年至 2001 年之間所有有關半導體整體產業與資訊系統委外的 剪報、雜誌資料與國、內外論文,根據其應用之產業與委外之內容分類,
建立資料庫,主要資料是藉由深入訪談的方式而得。
二、資料蒐集方法
本研究係針對我國半導體產業之晶圓代工廠資訊委外之行為以個案 研究的方法進行深入探討。
(一)次級資料的蒐集,主要透過關於半導體整體產業與資訊系統委外的 剪報、雜誌資料與國、內外論文,其次,蒐集有關個案公司在資訊系統委 外決策模式上之所有公開與內部資訊、年報、公開說明書等資訊加以整 理、彙總、比較與分析。
(二)主要資料的獲取主要採深入訪談的方式進行,以瞭解晶圓代工廠在 資訊系統委外決策模式上之應用與趨勢。
最後,再針對所收集之資料加以整理與分析,以瞭解半導體產業中之 晶圓代工廠的資訊系統委外決策模式,並以個案公司實證研究做更深入的 介紹與分析,以實際瞭解資訊委外決策模式之運作。
第二章、文獻探討
由於委外之類別、範圍等不同,交易之過程及重點亦不盡相同,所以 我們首先從資訊委外的意義、動機、理由、型態與管理部份切入,而資訊 系統委外可細分成整體委外(Total Outsourcing)及局部委外(Selective
Outsourcing),其中整體委外係一企業將其全部之資訊作業及資產,透過交 易移轉給承攬廠商;而局部委外則將部分之功能委由廠商負責。資訊系統 委外之流程可概分成「委外規劃」、「廠商選擇」及「談判訂約與執行」等 階段,分別於第三、四、五節討論,第六節說明委外之交易成本,第七節 則描述委外交易管理機制。
2.1 資訊委外的意義、動機與理由 2.1.1 資訊委外的意義
企業委外的起源,就是於企業內,將各種有形無形的資源做適當的分 配,使資源能集中在能產生最大附加價值的活動上。因此,委外不只是一 操作上的決策,也是一長遠影響組織的策略(Gupta 等,1992)。Labbs(1993)
將委外定義為:「以合約方式將企業運作所需要但並非核心的能力,交由 外面服務者來負責提供,以維持企業營運」。Quinn & Hilmer(1994)則就資 源分配的觀點將委外定義為:「將公司的技術和資源做適當分配,以產生 最大效益」,而具體方法乃將公司資源集中於核心事業,而委外其他活動,
這活動並非重要性的策略需求,且非具有特殊能力的活動。但以企業有限 的資源,在市場及科技環境日新月異之下,並無法自行提供核心能力來滿 足企業營運上的需要,以維持市場上的競爭優勢,因此,Minoli(1995)將委 外之意義擴大為:「外面的組織,若能將組織本身之工作做得更有效率而 且更便宜,則此工作應由外面的組織來做;假如組織本身能將此工作做得 較好,則此工作應該保持自製」。委外,它深切地影響組織的市場佔有率、
利潤及技術的領導,其主要目的在於鼓勵專業分工,如此企業才能整合資 源、節省成本,有效提升本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
近年來,由於我國政府極力推動「政府資訊系統委外」,而使得「資 訊系統委外(Outsourcing)」一詞廣為流傳。而資訊系統委外可被解釋成:
「企業可以選擇集中資源來自行發展資訊系統,或是利用外部資源來建立 符合企業所需要的資訊系統」,故資訊系統委外的確是委外的型態之一(林 奇瑩,1997)。而「資訊系統委外」事實上是「委外」舊瓶裝新酒的產物
(李淑芳,1995)。由於學術界上對資訊系統委外的闡述多,再加上委外 活動也不斷地擴大,所以對於資訊系統委外定義有許多不同的說法,以下 是國內外相關文獻中,專家學者對資訊系統委外所下的定義。如表 2-1&
表 2-2。
表 2-1 國內相關文獻中對資訊系統委外之定義
作者 資訊系統委外之定義
董正淥(1989) 企業體利用承包商的設備及人力資源,來連結及整合使 用者的資訊科技之基本架構。
吳以文(1990) 企業中資料處理活動之部分或全部委外給外界之資訊服 務者。
吳彩菽&李建復
(1991)
指企業將全部或一部份的資訊科技應用及處理功能交由 外界資訊業者負責。
張一飛(1993) 可從簡單的職務委外,到資產(機器和地產)和人員的 轉移,甚至成立合資公司來經營,即為合作開發。
李淑芳(1995) 將組織中,資訊系統相關功能(如所有的人力、軟硬體 相關設備、資訊中心規劃等)中的一部份或是全部,由 組織以外的服務提供者完成,如資訊顧問公司、資訊服 務公司等。
蔡政達(1995) 業主將一部份或全部資訊系統的功能委託給承包商處理
的一種活動。是一種兩個組織之間的交易行為,其交易 的標的物為資訊系統功能。
黃仁伯(1996) 組織中資訊系統功能部分或全部移轉至外部服務供應者 的實際行動。
陳盛輝(1997) 將組織系統功能中的一部份或全部轉由外部承包商負責 的一種活動。
張慧莉(1997) 將部分或全部資訊應用系統交由外界供應商完成,包括 應用系統發展與維護、系統操作、末端使用者支援、系 統規劃與管理。
林奇瑩(1997) 將組織中任一資料處理活動之部分或全部交由外界之資 訊服務業者以提供之。
卜一(1997) 從企業外部尋找出企業內部所需要及適合的資源,再由 企業向外部購買這些資源,諸如服務設備等,彼此建立 長久的合作關係。
李坤清(1998) 將組織內部資源相關業務,經由與外部廠商訂約,以執 行該業務(包括軟硬體開發、系統維護、資料維護、網 路建構管理等功能)的一種交易行為。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2-2 國外相關文獻中對資訊系統委外之定義
作者 資訊系統委外之定義
Radding(1991) 讓組織以外的單位,以簽約的方式接手負責組織內 部份或全部的資訊系統活動。
Cavinato &
Joseph(1991)
企業為均衡成本與資產,利用最新科技,快速充實 資訊能力及資訊設備操作的功能,以簽約方式委外 給資訊業者,並負擔部分或全部的責任。
Burgetz(1991) 可分為資料中心委外和應用系統委外。
Due(1992) 將組織中存在的資料處理、應用、軟體、通訊網路、
系統人員的一部份或全部移轉給第三者,第三者包 括硬體商、顧問公司和系統合約商。
Richmond &
Seidmann(1992)
將部分或全部的資訊系統發展及處理活動以簽約方 式讓組織以外的單位接手。
Loh &
Venkatraman(1992)
藉由外部承包者,使組織中與資訊基礎建設的全部 或特定原件有關的實質或人力資源,可以產生重大 貢獻。將組織資源的使用,技術或是人力,由組織 外的單位負責其管理責任。
Lacity &
Hirschheim(1993)
藉由運用外界代理人執行一種或多種組織活動,雖 然並非資訊系統中有名詞,卻廣泛的應用資訊領域。
Gordon(1994) 選擇性的將一項或多項資訊系統功能轉包出去,包 括應用軟體發展及維護、資料中心作業、資料科技 研究、通訊網路管理、資料庫管理、災害復原及資 訊科技訓練等。
Grover et al.(1994) 將組織資訊系統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移轉給外部服務 提供的業務。
Meyer(1994) 付費給承包公司以完成部分或全部資訊系統功能。
Takac(1994) 類似資產移轉,即將電腦、網路和人員的移轉,甚 至成立合資分公司來經營。
Klepper(1995) 由承包商提供服務給客戶。
Minoli(1995) 將資訊系統或通訊功能的全部或一部份交由第三者 去做。
Nam et al.(1996) 將資訊功能,例如使用廠商的資料中心管理、運作、
通訊及軟體維護,轉包給承包者。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1.2 資訊委外的動機與理由
Mortimer, Waterhouse & Court(1993)指出,企業考慮資訊系統委外兩個 最主要的理由是:成本的降低及期望能專注於企業的核心業務。而根據 McFarlan 和 Nolan(1995)的研究則發現,企業資訊系統委外的原因包括:
一般管理者對於成本及品質的關心、資訊科技績效的衰退、強烈的供應商 壓力、簡化一般管理事項、財務因素、企業文化、內部刺激物的移除等。
Lacity et al.這位學者認為委外的兩個理由是:(1)資訊委外比由內部 IT 部門自製,費用較為經濟;(2)對於 IT 的附加價值有不確定的感覺,
於 1980 年代,因為 IT 並未帶來實質的競爭利益,很多主管認為公司投入 大量金錢,卻沒有帶來利潤的增加。
而在 90 年代資訊系統委外市場快速發展的原因除了成本與生產力之 外,還有其他外部與內部的因素。在大環境上,有以下幾點原因:(黃仁 伯,1998,林恒意,2000)
1. 早期軟硬體設備昂貴,個別公司所需的管理資訊系統又極為獨特,由於 成本及管理的問題,內部發展較為合適(Ketler & Walstrom,1993)。80 年 代以後資訊技術的發展漸漸成熟,外部供應者逐漸形成規模經濟,因此 委外市場的成熟時機也大致從 80 年代後期才開始。
2. 全球產業競爭轉劇,各行各業必須專注於本身核心技術,尋求利基市 場,對於管理資訊系統之日常性作業尋求外部支援成為極為平常之手 段。
3. 資訊人力大量短缺(Rosenthal & Jategaonkar,1995)。這是一方面人力需求
3. 資訊人力大量短缺(Rosenthal & Jategaonkar,1995)。這是一方面人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