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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文欲採用人類發展指數(HDI)計算彰化地區 26 個鄉鎮市的區域發展程 度,以下將先說明人類發展指數(HDI)的計算概念、資料與公式使用。

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DP)自 1990 年起定期編制發佈人類發展指數

(HDI),用於衡量國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指數,將人類發展定義為「拓展 人類選擇機會及福利水準的過程」2,認為「國民所得」到達一定程度後,帶給 人類的福祉會逐漸減少。因此,所得高低並不足以表示發展程度的高低,因而改 以人類發展指數(HDI)指標進行衡量,當中主要是採計國民健康狀況、國民知 識水準及國民生活水準三要素為主,以求反映出各國家或區域發展上的差異(羅 盈伶,2008:14)。

2009 年之前,國民健康狀況以預期壽命為代表,國民知識水準以成人識字 率與粗在學率為代表,國民生活水準以人均 GDP 為標準,依序計算出預期壽命 指數、教育指數與人均 GDP 指數,並將此三項指數數值各取 1/3,加總後即得知 一地的人類發展指數(HDI)。

首先,需選定每個指標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表 1-4);接著,利用分項指數公 式(表 1-5),將每項數值轉換成指數。

表 1-4 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之數值表(2009 年之前)

指標 最大值 最小值

預期壽命(歲) 85 25

成人識字率(%) 100 0

粗在學率(%) 100 0

人均 GDP(美元) 40,000 100

表 1-5 分項指數公式

依據上述概念整理後,可分別求得預期壽命指數、教育指數與人均 GDP 指 數的公式,如下所示:

2 資料來源:聯合國開發計畫署網站http://hdr.undp.org/en/(瀏覽時間:20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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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將以上三項指數加總求其平均值,即為 2009 年以前人類發展指數

(HDI)的算法,其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計算後所得的數值,依據聯合國發展計畫署(UNDP)的定義,人類發展 指數(HDI)在 0.8 以上,劃為高度發展國家;人類發展指數(HDI)在 0.5 至 0.799 之間,屬於中度發展國家;而人類發展指數(HDI)低於 0.5,則屬於低度 發展國家。

隨時代演進,聯合國發展計畫署(UNDP)亦不斷檢討該指數合理性。其在 2010 年將公式加以修正,其中「健康」領域指標為「零歲平均餘命」;「教育」

領域指標,則以「平均受教育年限」及「預期受教育年限」兩指標替代「成人識 字率」及「粗在學率」;「經濟」領域指標則以「按購買力平價計算之平均每人 GNI」代替「按購買力平價計算之平均每人 GDP」。

計算方法,如 2009 年之前計算人類發展指數(HDI)的過程一樣。首先,

選定各項指標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表 1-6),接著,利用分項指數公式,如表 1-5 所示,將每項數值轉換成指數。

表 1-6 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之數值表(2010 年後)

指標 最大值 最小值

預期壽命(歲) 83.2 20

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2 0

預期受教育年限(年) 20.6 0

人均 GNI(美元) 108,211 163

依據上述概念整理後,可分別求得預期壽命指數、教育指數與收入指數的公 式,如下所示:

而後,利用幾何平均數的概念,將以上三項指數進行運算,即為 2010 年後 人類發展指數(HDI)的算法,其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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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後所得的數值,人類發展指數(HDI)排名前 25%為極高度發展程度國 家;排名 25%~50%為高度發展程度國家;排名 50%~75%為中度發展程度國 家;排名 75%後為低度發展程度國家。

無論是採用 2009 年以前的舊公式,或 2010 年後的新公式,人類發展指數

(HDI)皆採用社會、文化與經濟三面向綜合反映社會發展狀態,主要原因是改 善僅採用 GDP 探討一地發展的不足,再加上所需資料獲得容易,也具有客觀性,

因此,目前在衡量各國的經濟發展時,大多採用人類發展指數(HDI)進行計算。

但是,人類發展指數(HDI)原是以衡量各國的區域發展程度高低,其空間 單位為國家層級,而本文則是以此概念探討彰化地區內部 26 個鄉鎮市的發展程 度高低,其空間單位為鄉鎮市層級;再加上,蒐集統計資料的過程中,因各時期 統計資料並未具有連貫性,所以必須進行資料篩選、使用與計算公式的調整,以 求保有綜合性指標的概念。因此,本文的研究方法雖仍採用人類發展指數(HDI)

為出發點,但因空間尺度不同,因此,本文將其指數改稱為「地方發展指數」。 此外,本文的研究時間尺度僅至民國 90 年(2001)為止,因此,本文將採 用 2009 年之前的人類發展指數(HDI)的公式與計算方法進行調整,成為本文 的研究公式。以下,將針對各時期的資料使用與公式進行說明:

(一)清末時期:受限普查資料有限,只能利用明治 38 年(1905)的田收穫及 小租調查書》及《畑收穫及小租調查書》等資料,代表清末彰 化地區的農業發展概況。因此,計算公式無法採用人類發展指 數(HDI)的模式,故另採用「單位土地收穫金」與「水田率」

進行計算。

(二)日治時期:採用 2009 年以前的人類發展指數(HDI)的概念與公式。以 昭和 9 年(1934)為時間參考點,並以嬰兒死亡率、粗在學率、

各街庄的農工總產值,分別代表社會、文化與經濟三面向,修 改後的公式如下:

(三)戰後時期:採用 2009 年以前的人類發展指數(HDI)的概念與公式,選 取的時間為民國 50 年(1961)、60 年(1971)、70 年(1981)、

80 年(1991)與 90 年(2001)五個時間點。採取指標以嬰兒 死亡率代表社會面向,粗就學率與成人識字率代表文化面向,

人均 GDP 代表經濟面向,修改後的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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