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分成幾個部分,一、為了有效瞭解國家文化政策與原住民表演 團體的發展關係,本文採用次級資料分析及田野調查法,透過收集報紙、雜誌、
原住民團隊記錄及書籍瞭解相關的文獻資料,理解國家的原住民文化政策。二、
訪問「高山舞集」、「杵音」、「旮亙」的團長、團員及相關的部落成員,還有與國 家政策相關的執行人員,理解政策對原住民文化造成的影響。經由文獻資料、訪 問者及團隊資料的分析整理,回顧原住民社會歷史與發展脈絡來比較三個團體的 經營、目標、宗旨,深入探討在國家政策影響下的原住民表演團體的成立、發展、
運作及表演內容與形式等,進而描繪國家政策下的原住民文化發展面貌。
針對以上問題,本文章節安排如下:
在第一章緒論中,先就本研究的「研究動機與目的」加以說明,而其後分別
敘述「研究方法」與本研究之「章節安排」。
在第二章「理論回顧與探討」中,理解國家的意識型態和文化霸權、文化資 本等理論對原住民文化的影響及限制,並對這些理論作簡要的回顧及探討,一方 面以西方學理與經驗作為國家對原住民文化政策的影響,一方面則檢視這些理論 對國家形塑原住民文化政策的幫助及限制。
第三章「原住民表演團體的發展」,分別介紹台東三個原住民表演團體的發 展歷史、經營模式、團隊理念及特色,分析國家政策如何影響原住民表演團隊的 形成與發展、他們的發展因素及遭遇的問題,探究原住民團體如何在國家政策下 的發展策略。此外,這些團體的興起對原住民內部形成另一種文化霸權,使得原 住民文化被特定的團體掌控,部落如何來看待這些現象,值得研究者深思。
第四章「國家系絡下的原住民表演團體」,透過理論與實例的印證,反思理 論的解釋與限制,分析原住民表演團體的發展與國家政策的關連性,及原住民菁 英在創造新的文化詮釋權時對部落文化的影響。
第五章「結論」,原住民文化在歷史發展過程中,一直處於弱勢,造成原住 民文化的快速消失。經由國家政策的轉變,原住民文化的保留似乎露出一絲曙 光,但是文化在國家政策的影響下,是否能完整的還原文化,有待進一步探究。
前言
早期原住民政策基本上以同化為最高準則、表現在政策上就是獎勵國語政策 以及促進山地平地化等。從 50 年代初,對屬於南島語系的原住民族進行「山地 人民生活改進運動」,標榜「推行母語,改進衣著、飲食、居住、日常生活、以 及改革風俗習慣」等六大目標,以早日達成「山地平地化」的目標1。這些目標,
分別從社會和語言中去除了原住民的語言符號、風俗習慣、社會制度、文化想像 迅速消失。在當時政治、社會環境下,原住民無力也無法去改變政策。
同化政策透過教育及生活輔導政策,迅速改變原住民的部落文化及意識型 態。到了 1960 年代後,國家致力於經濟發展,原住民地區的社會物質、硬體的 設備有顯著進步,其自主意識已愈薄弱,也愈依賴國家。這種原住民社會的轉型 可以從幾個面向觀察:一、傳統部落社會、政治組織的解組。原來掌握組織生產 活動、分配成果的社會與政治組織漸漸被更大的政治權力和經濟組織所取代。
二、伴隨著經濟、社會與政治生活的重構,原始宗教與文化意識型態也經歷轉型,
這顯示山地經濟已無法抽離台灣整個經濟生產方式和衝擊的影響。資本主義一旦 滲入另一個生產方式,最常產生的後果就是急遽的轉變成另一個生產形式2。
這個情況直到 1970 年代才開始有了改善。台灣經歷中美斷交、退出聯合國,
兩岸政策及國內政治情況都遭遇到空前的挑戰及改變。戒嚴威權政治逐漸鬆綁,
台灣社會開始追問:「台灣人是誰?」社會、政治歷經民主化、自由化、本土化 的浪潮蓬勃發展,舊有的政策與作法已經無法因應新時代的需要。這種臺灣人主 體性的覺醒,軟化了威權體制,使得原住民知識菁英一個有力的運動空間和條 件。早期的原住民運動,相當仰賴漢人知識份子或黨外菁英的奧援。台灣的原住
1 謝世忠,2004,《族群人類學的宏觀探索—台灣原住民論文集》,台北:台大出版社,頁 115。
2 孫大川,2000,《夾縫中的族群建構:台灣原住民的語言、文化與政治》,台北:聯合文學,頁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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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文化運動剛開始是循著一連串如「高山青」雜誌的散發、「黨外編輯作家聯誼 會」,及最具代表性的「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之成立等等,從此後原住民 運動才有「身體」,一個承載並表達主體意識的機構。其中,「原權會」是一個聯 合各原住民族群的精神,傳達對漢人或漢文化社會的抗議,及建構自己新文化意 識的非傳統性社會團體3。
「原權會」成立後積極推展「原運活動」,提出了幾項訴求(如「原住民正 名運動」、「憲法保證原住民權益」等等),這些高度性政治問題一直到 1990 年代,
才得到了政府的回應,並具體的體現在國家憲法中。1994 年國民大會在朝野共 同努力下,將「山胞」改為「原住民」,具體的回應從 1980 年代來,原住民社會 長達十幾年的「正名運動」訴求。而在憲法的其他增修條文對台灣的原住民權利 之主體地位有更明確的表達。如對多元文化的肯定及對民族意願的依隨,憲法明 白揚棄過去同化、融合的宣示,認定國家有義務去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的語言及 文化。
在社會轉型與受到衝擊下,原住民社會的文化發展,面對不僅是如何能振衰 起蔽的問題,更是如何能自成一格的發展問題。「原住民文化是什麼?」「原住民 文化」發展的目標與手段為何?作為一種文化模式,原住民文化的邏輯與組織原 則是什麼?早期台灣原住民社會的發展,主流價值左右部落社會的文化意識與政 治關係,這些政策規劃者和研究者以主流社會的主觀價值與認同,要求原住民進 一步「現代化」、進一步向資本主義深化,而對原住民主觀的生活意象與文化視 野不加重視。表現在文化的發展上,主流社會以「現代化」的意識型態和作法,
迫使原住民社會加入大社會的洪流,也以這些價值及標準來衡量原住民的文化,
否定原住民社會的主體性。近年來,在原住民團體的爭取及憲法的保障下,原住 民社會得以從同化中解脫出來,未來要如何再現文化及融入現代文化,是原住民 必須要思考及努力的方向。
3 孫大川,2000,《夾縫中的族群建構:台灣原住民的語言、文化與政治》,台北:聯合文學,頁 146。
基本上,主流社會對原住民文化發展走向的宰制性是一種「文化霸權」之表 現。政府在制訂與執行原住民社會政策時,往往從「現代化」的角度來規劃原住 民社會,這些規劃往往顯出規劃者對原住民社會的偏見。本文的理論架構試圖從 主流社會對原住民社會的文化霸權關係作一反省和釐清。這種「宰制」關係表現 在「文化」、「政策」、「文化的發展與承傳」的論述(discourse)中。在國民政府 時期,這個論述無論在架構、概念、語彙和價值都由主流社會主導與定義。近年 來對「文化」的定義與實踐,原住民社會只能依附主流思潮,缺乏自主思考的餘 地。在文化研究中,要探索的問題包含混雜性及混語化與認同、種族、民族、語 言和文化概念本身的關係。從社會的變遷,包括階級的崩解,生活方式與認同的 形式、及社會運動現象的興起,可以了解近年來文化研究的演變。本章整理霸權 關係影響原住民社會發展之相關理論,以充分了解國家文化政策如何引導原住民 文化的發展。並以實例分析台灣的原住民團體在面臨國家權力介入引導時,要如 何利用資源又能維護本身文化,體現出國家作用力對原住民團體的影響。
第一節 文化研究理論探討
一、文化研究的定義與發展
文化(culture)源自於拉丁文cultura。文化的原意為對土地的耕耘和對植物 的栽培。文化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在社會實踐過程中所獲得 的物質的、精神的生產能力和創造的物質財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指精神生 產能力和精神產品,包括一切社會意識形式:自然科學、技術科學、社會意識型 態。作為社會觀念型態的文化,是某種特定的、社會的、政治、經濟的反映,同 時又給予特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巨大影響4。文化也可以被定義為智識的、與藝 術的活動,或是更廣義的,泛指所有生活的一切,不管是物質的或精神的向度5。
4 陳學明,1998,《文化工業》,台北:揚智文化,頁 2。
5 Ruth Rentschler等著/羅秀芝等譯,2003,《文化新形象:藝術與娛樂管理》,台北,五觀藝術管理,
頁 35。
由於文化樣貌的多樣性,因此文化研究是多重學科或後學科(multi or post disciplines)的研究領域,與其他「學門」之間界線模糊。文化研究關懷的面向 是其對權力及政治問題的關注與社會改革的企圖心,關照社會弱勢團體,特別在 階級、性別與種族上(以及在年齡、身心障礙與國族身分上)置身社會邊緣位置 的這群人的再現問題。因此,文化研究是那些篤信「理論知識生產即政治實踐」
的思考者經營、身體力行的成果。此處的知識,從來不宣稱代表「中立」或「客 觀」,而是發言位置(positionality),即牽涉了站在何種立場、為了什麼目的與向 誰發言等6。
文化研究是一種論述形構(discursive formation),指的是「思想、形象與實
文化研究是一種論述形構(discursive formation),指的是「思想、形象與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