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試者
190 位在職人員參與本研究,他們皆具有工作經驗,對職場上契約工與正式員工的 差異有所認識。樣本來源為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在職專班的學生、新竹科學園區的研發 工程師、管理師,以及其他如銀行從業人員、建築工程人員、房地產銷售人員、消防隊 員、公務人員、法務人員、國小教師、高中教師等。190 位受試者扣除問卷有遺漏未填 者,有效受試者共180 位(男:87,女:93);他們在教育程度上的分佈為 107 人具專科/
大學學歷(59.4%),69 人具碩士學歷(38.3%),4 人具博士學歷(2.2%)。受試者的年齡介於 22 歲至 46 歲之間 (M = 30.26, SD = 4.98),工作年資由 0.2 年至 23 年(M = 5.90, SD = 4.62),其中 21 位在公司擔任管理階層職務。受試者以 1~4 人的小組方式隨機分派至實 驗情境之一:三種契約工類型(契約初期契約工、契約末期契約工、正式員工) x 二種作 業類型(職責內工作、職責外工作),每個情境均有 30 位受試者(表 3-1)。
二、實驗設計
本研究為3(契約工類型,分契約初期契約工、契約末期契約工、正式員工)x 2 (作 業類型,分為工作職責內或工作職責外) x 2 (作業成本,高或低) x 3 (作業效益,分公眾 效益高、公司效益高以及效益低) x 2 (故事版本,一或二) 的實驗設計。其中作業成本、
作業效益為組內變數;契約工類型、作業類型、故事版本則為組間變數(表 3-1)。
表3-1 實驗設計規劃表 版本一
作業類型 職責內作業 職責外作業
契約工類型 契約初期 契約末期 正式員工 契約初期 契約末期 正式員工 作業成本 高 低 高 低 高 低 高 低 高 低 高 低
高公眾 效 高公司 益
低
S1~S15 S31~S45 S61~S75 S91~S105 S121~S135 S151~S165
版本二
作業類型 職責內作業 職責外作業
契約工類型 契約初期 契約末期 正式員工 契約初期 契約末期 正式員工 作業成本 高 低 高 低 高 低 高 低 高 低 高 低
高公眾 高公司 效
益 低
S16~S30 S46~S60 S76~S90 S106~S120 S136~S150 S166~S180
三、作業情境及實驗材料
本研究的實驗情境是以個案故事的方式呈現給受試者,每一個個案故事中描述一 個員工的職務內容、契約工類型(契約初期、契約末期或正式員工)、所面臨的作業類型(職 責內或職責外),以及該工作的作業成本(高、低)及作業效益(高公眾效益、高公司效益 或低效益)。我們首先編製二個版本各 6 則不同成本效益的個案故事(表 3-2),再操弄此 6 則不同成本效益故事中的契約工類型及作業類型變項,形成 3 (契約工類型) X 2 (作業 類型) X 2 (作業成本) X 3 (作業效益) X 2 (故事版本),共 72 則個案故事。
表3-2 個案故事類別與故事中的作業內容
版本 成本 效益 作業內容
一 高 高公眾 避免空氣污染 高公司 提供研發之新技術
低 說服股東出席股東會 低 高公眾 更換零件避免發生火災
高公司 更換產品材質
低 檢查ATM 區整潔與否 二 高 高公眾 避免車輛翻覆意外發生
高公司 告知主管同事聚賭
低 提供智慧財產供組織學習 低 高公眾 通報商品瑕疵 避免幼兒傷害
高公司 更正錯誤數據 低 幫忙同事
四、自變項之操弄
本實驗透過個案故事的設計操弄下列四個研究變項:
1. 契約工類型:分為(1)契約初期的契約工:故事中主角在公司中並非正職員工,而是
有特定工作期限的短期工作人員,如:派遣、約聘、外包等,且目前仍處於契約初 期(前 1/12 年);(2)契約末期的契約工:故事中主角在公司中並非正職員工,而是有
特定工作期限的短期工作人員,如:派遣、約聘、外包等,且其契約即將於短期內 (1/12 年)結束;(3)正式員工:此為控制組,作為另二類契約工之工作意願的比較基 礎,故事中主角被描述為公司的正式員工。
2. 作業類型:分為職責內或外:(1) 職責內作業:即是勞動契約或職務中要求的工作、
任務,為職責所在的工作,按照契約,若不執行則為失職,如早上九點準時上班、
以客為尊、認真工作等工作要求;(2)職責外作業:指非屬勞動契約、職務中所約定 的工作任務事項,但卻可能對組織或公眾有益(public good)的工作,如幫助同事、避 免災難發生等行為,這類工作不在工作職責規範範圍內,即使員工不做公司於法亦 無法追究其責任。
3. 作業成本:指執行作業所需花費的時間、精力、困難度或風險,分為(1)高成本:指 執行作業所需花費的時間、精力較大,困難度較高或風險較大,如提供智慧財產、
修改機器設備;(2)低成本:指執行該作業所需花費的時間、精力較低,或者是舉手 之勞的工作:如機器報修、檢查環境整潔。
4. 作業效益:指作業產生的正面利益或負面影響層面,分為(1)高公眾效益:指執行作 業所帶來的效益與公眾的利益或生命財產有關,如避免火災發生、避免空氣污染等;
(2)高公司效益:指該作業產生的效益主要在對公司整體的正面或負面影響,如降低 生產成本、通報同事聚賭等;(3)低效益:指作業效益相對較小,只對公司或少數人 的利益有些微影響,如:檢查環境整潔、幫助同事等。
除以上四個研究變項外,本實驗針對6 個作業要求(作業成本 x 作業效益)各設計了 2 個不同版本的故事(詳見附錄二及附錄三),為了檢驗在不同狀況下是否會有相同的發現。
五、依變項之衡量
面對每一作業情境時的執行意願是否受到故事中員工之契約工類型、作業要求性 質、作業成本及作業效益等因素的影響是以下列幾種方式衡量:
1. 執行作業要求的意願:指受試者願意為個案中的作業要求投注的心力,以受試者在 閱讀完每一個作業情境故事後,在10 個七點量表問項(1 表示非常不同意,7 表示非 常同意)上的評量來衡量(詳見附錄四)。二個版本中的 6 個工作故事的 10 個題項 反應經因素分析(主成分分析、最大變異數轉軸)後,各萃取出 1~3 個因素,解釋的 總變異量(建構效度)介於 60.66% ~ 74.90% 之間,平均約為 68.49%;Cronbach α 值(內 部一致性信度)則介於 0.85 ~ 0.95,平均約為 0.91,因此本研究所使用的量表之效度 與信度是良好的,各工作故事量表之效度與信度如表 3-3 所示。由於每個題目中的 反應與主因素皆是呈現正向關係(見附錄五及附錄六),故我們將 10 個問項反應之分 數相加,即可得到每一個受試者對每一個故事中作業要求執行意願之總分數;分數
愈高表示受試者對故事中作業的執行意願愈高。
表3-3 各作業故事量表之效度、信度
版本 成本 效益 解釋的總變異量(%) Cronbach α
一 高 高公眾 74.90 .93
高公司 67.73 .95
低 69.69 .92
低 高公眾 71.51 .89
高公司 70.27 .91
低 73.58 .89
二 高 高公眾 73.29 .92
高公司 64.87 .90
低 64.98 .94
低 高公眾 66.67 .85
高公司 60.66 .92
2. 自己的做法:以一個開放性的問題詢問受試者若自己在真實狀況下遇到此情境時會 採取怎樣的做法來反應。整體受試者的反應事後分析時,分成做、不做、看情形及 更改做法四類(表 3-4)。做法的評分者間信度的評估方式,是隨機抽取 15 位受試者的 90 則做法描述,給予兩位評分者(一位為研究者、一位為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畢業生) 分開來判斷與分類,結果發現評分者間的一致程度達到 94%。全部受試者的做法分
類則是由兩位評分者之一(研究者)獨力完成。
表3-4 受試者針對作業情境中之作業要求自己選擇的做法
做法 實例
1.做 願意確實執行 2.不做 完全不願執行
3.看情形 3-1 看主管態度、得到公司授權才做 (有條件地做) 3-2 看自己是否具足夠專業
3-3 看工作是否緊急、視情節嚴重性 3-4 看工作量及工作進度
3-5 看對該技術開發是否有利
3-6 看該技術是否為公司既有技術之應用 3-7 看自己生涯規劃
3-8 看是否有不利後果 3-9 看自己資歷
3-10 有限地將資料建檔
3-11 看可否由之後接手的同事處理 3-12 看交情
3-13 看該方案開始與否,若開始則暫不更改,若有後續大量生 產計畫再提出修正
3-14 看與公司合作是否愉快、看公司對員工之態度
表3-4 受試者針對作業情境中之作業要求自己選擇的做法(續)
3. 做與不做背後的原因:以一個開放性的問題詢問受試者在上題中選擇該做法背後的 理由。整體受試者的反應以內容分析的方式進行分類,共分成考量大眾利益、職業 道德良知、為公司利潤、為公司名聲、獲取個人利益、避免自己不利、考量執行成 本、成效大小、為自己職務份內以及考量僱用身份共10 類(表 3-5)。原因分類的評分 者間信度的評估方式,是隨機抽取15 位受試者的 90 則原因描述,給予兩位評分者(一 位為研究者、一位為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畢業生)分開來判斷與分類,結果發現評分 者間的一致程度達到 85.6%。全部受試者的原因分類是由兩位評分者之一(研究者)
做法 實例
4.更改做法 4-1 採用間接方式讓CEO 知道,如暗示、透過第三者、匿名 信
4-2 通知相關單位,如母公司、自己主管、對方主管、媒體,
以強迫改善
4-3 與 RD 討論修改車體的可能
4-4 回報主管外包給專業人士或等待相關人士處理 4-5 告知公司,要求智財權的歸屬或其他獎勵
4-6 與公司資深同事討論技術可行性,並確認自己開公司的可 能性
4-7 告知未來的新公司有新研發計畫會暫緩到職,並通知原主 管需多少時間完成,並請求人力支援,以期在離職前完成 4-8 利用其他時間完成研發,不與目前工作相衝突
4-9 先主動勸導聚賭人員,若無改善再告知上級主管
4-10 不做任何應對,只掌握聚賭證據,防止出事時的責任轉嫁 問題
4-11 與主管協調更動執行細節,如時間、內容及做法 4-12 拖延、應付,抓大原則不重細節
表3-5 受試者考量做或不做作業情境中之作業要求的理由及實例
理由 選擇做的實例 選擇不做的實例
1. 為大眾利益 考量環境、公共安全、危險性 無立即危險
2. 職業道德良知 盡職業道德 無
3. 為公司利潤 有助公司成長 對公司成長影響不大 4. 為公司名聲 維護公司名聲 對公司名聲影響不大 5. 獲取個人利益 爭取升遷機會、表現機會 避免損及個人專業
6. 避免自己不利 自保 避免有害人際關係、保護
自己智慧財產等
7. 考量執行成本 執行成本低 高執行成本、自己無法獨 力完成
8. 成效大小 成本低效益高 成本高效益低
9. 為自己職務份內 為自己本分 非份內工作 10.考量僱用身份 為契約工盡力爭取表現、尚在
僱用期間
契約即將要結束、自己只
契約即將要結束、自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