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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與步驟

在文檔中 盧炎室內樂作品主題目錄 (頁 44-49)

在《哈佛音樂辭典》(the Harvard Dictionary, 2007)中,將「主題目錄」解釋為「某 類型或是某位作曲家的創作編目,使用開頭的主題音符作為辨別的實際依據」(“a list of compositions in a collection or of an individual composer, using the opening notes as a positive means of identification.”);此段文字已然指出「主題目錄」最主要的功能即是做 為音樂作品之目錄或是索引,讓讀者便於尋找需要的樂曲。然而,十九世紀後期,當主 題目錄的編纂逐漸傾向學術化與專門化,透過對於音樂作品的整理與探究,主題目錄不 但對音樂本身的分析有更深入的著墨、乃至於在音樂歷史、理論以及音樂學方面都有更 詳實的闡述,甚至對於已佚失的作品,主題目錄亦能記錄下片段的文字資料,做為進一 步研究的基礎,使其學術價值更顯珍貴。由於主題目錄,許多音樂作品將不再默默地躺 在圖書館的角落或是被湮沒於論文最後的附錄之中,它將讓讀者更深入地認識這些創 作,發揮最大的效用。

盧炎生前共留下將近百首作品,包括數千張的樂譜手稿與隨手速寫的草圖。這些珍 貴的資料雖已初步整理成冊,然因數量龐大,如何循序、分批檢視並從中選取最具意義 與價值之史料進行分析與研究,是本計畫欲探討的首要課題。其次,由於每一位作曲家 的創作思維、作品特徵與類別均有極大的差異性,要如何編纂一份符合單一作曲家創作 內容之主題目錄?此目錄之整體架構規劃為何?應如何呈現作品與作曲家的創作特 徵?以上,均是本論文需要探討之議題。

以下將分為音樂作品整理,和主題目錄編纂兩個部份,依序進行討論。

一、音樂作品整理 1. 主題目錄之歷史回顧

從主題目錄的歷史:十世紀起開始出現附有樂曲索引之音樂著作、早期做為幫助記

憶與圖書目錄之用、十七、十八世紀被當作一種正式文件或合約以保護作曲家版權、9 十 九世紀後期大量作曲家作品主題目錄的產出、至二十世紀在音樂學學科的崛起以及與資 訊科技領域的結合應用等,探討這一門科目在音樂史學與音樂學上的意義,以及它的發 展對作曲家創作之保存所帶來的影響與必要性。

2. 手稿整理與分類

在長達數十年的創作歲月裡,盧炎累積了許多音樂作品與相關資料,其中絕大多數 都是作曲家的親筆手稿。經過整理之後,可歸納出以下幾個特點:

(1) 手稿紙張尺寸不一,以 B4 為大多數,其記譜十分清晰。盧炎通常會先用鉛筆在樂 譜紙上作曲,待確定無誤後,再用黑色原子筆描過一次,故若是僅用鉛筆寫作的手 稿,即表示是尚未完成的樂譜。

(2) 若欲修訂先前已完成之樂曲,作曲家會在最原始的樂譜上註明「這是極重要的最老 版本」,接著把已裝訂成冊的手稿中欲刪除的幾頁樂譜先用釘書針釘起來,再從後 面繼續創作;或在別的譜紙上寫好新的部分,再用剪貼的方式構成新的手稿樂譜。

(3) 在部分親筆手稿(或手稿影本)上,盧炎會註明創作時間與地點。但並非所有樂譜均 有清楚標示,仍有許多樂曲無法判斷其創作年代。

(4) 漫畫是作曲家的另一項興趣。在手稿開頭處或樂譜行間,常見盧炎親筆繪製的彩色 插圖;此外,多數的手稿封面都會有代表盧炎的驢子圖案,以及代表夫人程女士的 小烏龜圖案,或者該樂曲編制的樂器圖示、和演奏該樂器的人物。

二、主題目錄編纂

1. 盧炎作品目錄架構之構思

如同前文所提到,由於每位作曲家的作品特徵與類別均有所不同,因此目前較常見 的主題目錄之撰寫方式,一是以年代排序,另一則是以作品類型排列。然而,針對盧炎 的創作,何種撰寫方式最能清楚呈現其作品特色?主題目錄中應該包含哪些資訊?

9 早期的作曲家或是出版商曾將主題目錄視為一種保護版權的手段,以德國管風琴家暨作 曲家 J. K. Kerll 為例,他曾於 1686 年出版一套管風琴曲(Modulatio organic super Magnificat),其 中包含 10 頁的主題目錄索引,並標註他對此作品版權應有之權利。

經過上一節的文獻探討以後,筆者構思符合盧炎音樂之主題目錄,應具備以下幾個 特點:首先,盧炎的手稿雖然劃記清晰,然並非所有樂曲都有標示創作日期,且許多作 品未曾公開演出或錄音,要判斷其創作時間不易;但若要用作品類型來編寫主題目錄,

則會遇到許多矛盾狀況,例如包含聲樂的作品,許多作品中聲樂僅是其中的一個聲部,

並非以聲樂為中心其他樂器當作伴奏,若將所有包含聲樂的作品都視為「含聲樂室內 樂」,就必須考量是否亦須要將所有包含鋼琴或小提琴的作品視為「含鋼琴室內樂」、「含 小提琴室內樂」獨立出來作分類;故筆者仍選擇依時間編寫主題目錄。

再來,若依照作品類型分類會遇到另一個問題,也就是重奏數的確認,許多作品都 出現一人演奏多種樂器,或多人演奏、演奏同一聲部,究竟該以樂器數量或演奏人員為 標準,需要審慎思考;筆者將此問題暫時存而不論,依然選擇按照時間編寫主題目錄。

第三,盧炎的創作以室內樂曲佔大多數,編制從二重奏至十五重奏不等,配器涵蓋 中西樂器與聲樂,獨特且多樣化,是極具特色的現代音樂作品。礙於論文寫作時間與筆 者能力有限,本計畫將以 60 首室內樂作品為主,針對樂曲進行瀏覽與研讀,收集考察 其創作相關資訊、並以此為主題進行盧炎的目錄編纂。

最後,盧炎畢生奉獻於創作,其音樂語彙豐富,且作品均經過縝密的思考與規劃,

巧思獨具,故本論文將為每一首作品做一樂曲架構討論,善盡作品目錄實用之功能。

2. 盧炎作品的音樂特徵與分析方式

根據筆者之初步規劃,預定將研究範圍界定於盧炎的室內樂作品,基於本論文以主 題目錄為題,故僅將 60 首室內樂作品的基本的樂曲形式、音高、節奏與音色等面向作 概略分析,盧炎作品的另一項重點-音高結構的設計,可視為另一項更精進、深入之議 題,故並不列為本論文重心。

謹在此淺述盧炎的音高結構的設計,他以非調性的「音類集」(pitch-class sets)和五

聲音階為主要的依據來源。

「音類集」這項主要由美國學者-弗特(Allen Forte, 1926-)所揭櫫的《無調性音樂結 構》(The Structure of Atonal Music)之「音類集」相關理論,自 1973 年發表以來,即被廣 泛地運用於音樂分析與創作等面向。這項理論略為接近於荀貝格(Arnold Schoenberg, 1874-951)的「十二音列」,皆屬於將音高予以明確的排序與控制,然基本上更具彈性,

對於創作者而言,提供了更加寬廣的揮灑空間。在盧炎所留下的作品中,廣泛地加以運 用之,這項設計遍及他的各類型編制作品。而這些幾經設計、規劃的音組,伴隨著其作 品手稿與相關資料(例如為學生講解的課堂筆記等),也累積了相當的數量。甚至偶在他 所親身撰寫的樂曲解說內,也敘述了所設計的音組,和其延伸運用。並且,他時常將音 組與其餘要素相結合:例如 1996 年所寫作的《木管五重奏》,他本人即相當明確地於樂 譜所附加的樂曲解說中詳述,此曲所運用的音組,其原型內的第 1 至 3 音與第 5 音(B、

升 G、D、升 F),為一減七和絃的分解。

除了音組之外,在盧炎的音樂作品中,於音高結構尚反映出其餘特質—時而呈現出 五聲音階與調性和聲的色彩。在五聲音階方面,此項語彙之於他的作品,其運作空間可 大可小,例如 1981 年所寫作的《長笛與鋼琴的二重奏》(op.11a)的中段整段,或 1997 年所寫作的《歌》(op.39)連續 5 度音程的組合。而在調性和聲方面,除如前所述,曾將 音組與減七和絃相互結合,例如 2006 年所寫作的《絃樂四重奏》(op.63),同時也曾將 法國增六和絃與小大七和絃視為整體和聲的基礎色澤,並加以延伸運用之。

3. 盧炎作品主題目錄之欄位規劃

一般而言,主題目錄之欄位至少應具備:標題、樂曲編號、樂曲開始的數小節譜例、

完整的樂曲資訊、出版資訊以及學術研究上的相關書目等。參考以上幾本重要主題目錄 著作以及考量盧炎創作之實際內容後,本論文擬規劃盧炎作品主題目錄之欄位如下:

標題(Title):盧炎對於樂曲的名稱。副標題(Subtitle):可能為英文標題或作曲家對於該 作品所附加的名稱。

作品編號(Number):即為筆者依照作品創作年代而編寫的號碼。

編制(instruments):包括聲樂聲部,或使用樂器。

作品演出長度(Duration):若為有演奏過的作品,則視其錄音或錄影之長度而定;若為沒 有演奏過的作品,則為筆者依照音樂術語配合節拍器算出。

樂曲開頭譜例(Incipit):各首樂曲開頭第一行樂譜,使用盧炎手稿之掃描檔案剪裁。

歌詞(Text):包含第一行歌詞、文字內容與來源。

原始資料(Source):各樂章的樂譜資訊,包含現存的手稿、修訂稿等數量存放位置與保 存狀況等。

創作日期與地點(Date and Location):依照樂譜上盧炎之紀錄,或筆者在兩本盧炎相關傳 記中查證的資訊。10

出版資訊(Publication):現有發行之樂譜資訊,包含出版社、出版年等。

首演資訊(Premiere):依照盧炎本身親筆之紀錄,或從盧炎相關傳記中查證,以及盧炎所 保留之節目單的資訊。

首次錄音(First recording) :根據盧炎相關傳記,和程詩綺女士提供之音樂檔案。

起源調查(Derivation):即此曲主題或旋律是否應用在其他作品,以及是否借用其他音樂 素材。

樂曲架構(Structure):樂曲形式、音高、節奏與音色等面向作概略討論。

註解(Comment):記錄該樂曲的相關訊息或是譜上的插圖或特殊記號。

由於盧炎的作品並非每一首都有標記創作時間,經過演出、出版的作品也只有少 數,起源調查的資料亦有些待查證,像是:是否運用在其他作品,或借用其他現有的音

由於盧炎的作品並非每一首都有標記創作時間,經過演出、出版的作品也只有少 數,起源調查的資料亦有些待查證,像是:是否運用在其他作品,或借用其他現有的音

在文檔中 盧炎室內樂作品主題目錄 (頁 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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