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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之架構是以目前所發生之實際金融犯罪案件為對象,先蒐集相關的資 料,例如媒體報導及起訴書,利用個案研究法,重新改寫成適合本研究使用之個 案,再以內容分析法,針對所收集之資料,從法律及企業經營觀點,找出不合一 般經營常理的蛛絲馬跡,發掘出銀行經營者可能進行淘空或超貸等不當行為之跡 證。接者再從現存的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甚至各項財務公報之規範面出發,

找出為何這些法令規範均不足以防弊,有何缺失?最後再綜合本研究發掘的問題 所在,提出改進的方法,留待參考。本研究之架構如下:

圖 3-1:本研究架構圖 確定研究主題及研究方向

結論與建議 找出個案共同的徵兆 並建立違法授信預警指標 蒐集本研究背景相關文獻及探討

選定研究對象並整理個案事實

圖 3-2:本研究流程圖

第二節 研究方法 一、個案研究法

個案是對真實狀況的一種描繪,通常用文字書寫而成,利用所描繪的狀況來 刺激讀者的思考,使讀者認清事實的真相為何?問題何在?以及如何去處理?個 案所描述的事件,必須是一真實的實際資料。而非他人憑空想像撰寫的「虛幻個 案」(Armchair case)18。由於在個案中存在有一或數個中心問題。必須經過研 究分析才能顯示出來,所以個案法又被稱為問題法。事實上,在個案中包含有大

18 參陳萬琪,個案研究法、華泰書局印行、民國 84 年 11 月版

選定研究對象

蒐集資料

分析資料

個案研究法 內容分析法

結論

提出建議 驗證(未來研究)

量的資料,並無一定的排列順序,內容也未必和欲解決的問題有關,必須由從事 研究的人員去瞭解個案的真實狀況,蒐集重要的相關資料,以求妥善解決問題。

依學者陳萬淇見解,個案研究法的觀念模型如下:

圖 3-3:個案研究法架構圖 二、內容分析法

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是針對具體大眾傳播媒介的訊息,尤其是文字 形式的報紙或雜誌內容所做的分析。依學者 B.Berelson 的見解,認為內容分析 是對於明顯的傳播內容作客觀有系統的量化並加以描述的研究方法。而具體的傳 播內容,不僅是大眾傳播媒介中的報紙、雜誌、電視、廣播、電影或書籍等媒介,

而是指任何型態可以加以記錄保存,具有傳播價值的傳播內容。學者 J.W. Bowers 對於內容分析的定義,則是強調內容分析的價值,他認為內容分析的主要價值不 在於分析傳播內容,將傳播內容利用系統、客觀和量化的方式加以歸類統計,並 根據這些類別的統計數字做敘述性的解說,而是一個完整的研究方法。因此內容 分析方法主要就是在於分析傳播內容所能產生的影響力,因此他的範圍不僅分析 整個傳播過程中的訊息部份,而是包括整個傳播過程。

我國學者楊孝榮19綜合上述學者主張,認為內容分析是一種量化的分析過 程,但並不表示是一種純粹的定量分析,他是以傳播內容「量」的變化來推論值 的變化,所以是一個質與量並重的研究方法。

本文是針對個案公司公布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的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為分析 對象,所以較偏向定質分析。內容分析整個關係架構,可顯示如下:

圖 3-3:內容分析法架構圖

19楊國樞等編著,社會及行為科學研究法 下 第 25 章 內容分析 東華書局 民國 89 年 7 月 13 版

來源 譯碼 通道 訊息 還原 接受者 分析結果,做成結論

利用客觀與系統方法分析訊息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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