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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相互對應比較後,再據以建構「廣慈開發案」之開發計畫確定程序及流 程圖:

一、比較研究法

我國行政計畫及其計畫確定程序繼受德國法制,為了瞭解兩者發展之 背景與過程,並比較執行之異同,就我國與德國行政計畫及其計畫確定程 序之適用範圍、將計畫確定程序納入行政程序法(我國)或聯邦行政程序法 (德國)贊成與反對之理由、法制化過程及計畫確定程序之進行步驟與特性 (或檢討),以兩章篇幅分別對應說明。

二、案例研究法

從北市府前委外辦理「廣慈開發案」的背景,及所面臨的困境,分析 廠商未能依合約規定之期限取得建照,遭北市府解約的主要原因,並歸納 出廣慈開發計畫適用行政計畫及其計畫確定程序之可行性,進而依本辦法 草案之規定,自廣慈開發計畫之實然與應然面分析,從而確定該開發計畫 適用計畫確定程序,並據以建構「廣慈開發案」之計畫確定程序流程圖。

第三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 壹、研究架構

本研究的研究架構共分為五章,各章說明如下:

一、第一章

說明本研究之相關背景、動機與目的、及本研究之議題設定與應用方 法。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方法及研究架構與流程。

二、第二章

基於我國行政計畫之計畫確定程序繼受德國法制,故首先介紹德國行 政計畫確定程序之萌芽、實務運作及探討,以瞭解計畫確定程序發展 的背景、適用領域、修正歷程、實務進行的方式及其所產生的集中事 權與異議或意見之排除效果;進而再探討因為集中事權而衍生與空間 規劃程序、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自然生態保護及文化資產保護等法律 之關係,暨計畫確定程序中,擬定計畫機關、聽證計畫機關及確定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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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機關之角色定位。

三、第三章

就本國行政計畫及其計畫確定程序法制化的過程,並就贊成與反對之 立場說明;另從學界對其定義、功能、法律性質、程序、爭訟、適用 範圍及法制化等議題闡述;再就本辦法草案所研擬之 24 條規定,依計 畫擬定、聽證程序及裁決程序架構,分項逐條說明,並歸納其具有適 用範圍限制、強調資訊公開、鼓勵民眾參興、特殊聽證程序及核准、

集中事權及形成效果之行政處分效力等特色。

四、第四章

最後,藉由「廣慈開發案」的背景及面臨困境,說明其開發計畫適用 行政計畫之可行性;另就「廣慈開發案」契約屬公法性質及其開發計 畫書屬行政計畫之適用範圍,而歸納出廣慈開發計畫適用行政計畫;

進而就本辦法草案所規範計畫確定程序之規定,自廣慈開發計畫之實 然與應然面分析,說明如何運用於計畫確定程序,並據以研擬廣慈開 發計畫確定程序之流程圖。

五、第五章

綜合前述章節,歸納出七項結論包括:(一)行政程序法「行政計畫」

章與一般所稱「行政計畫」有別;(二)計畫確定程序法制,對政府任 務的達成與行政效率之提升有助益;(三)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之投資 計畫,符合「行政計畫」要件者,方有計畫確定程序之適用;(四)計 畫確定程序適用範圍,應擴及民間所提出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五) 計畫確定程序中權限受影響之行政機關,應基於管轄權恆定積極參與 計畫提出與聽證程序;(六)行政程序相關子法遲未完成立法前,另由 地方自治團體本於自治權制定自治條例或辦法,以解決地方之重大公 共建設所面臨之問題;(七)環評應納入計畫確定程序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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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流程

圖 1-1:研究流程圖 研究動機與目的

德國行政計畫 確 定 程 序

研究範圍與方法

研究架構與流程

我國行政計畫及 其計畫確定程序

結論與展望 廣慈開發計畫及 行政計畫確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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