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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現況

用,亦即誤寫之錯字,是屬義符通用之特例。11

學者對「形近互作」的意義建立在它們是因為形近而造成的誤寫的錯別字。

「義異別構」概念,首先由張桂光提出,他說:

造字時因取意角度不同而採用不同形旁的現象,也不屬於形旁通用範疇。

雖然因取意角度不同而採用不同形旁所造成的異體字,在字義與字音方面 也不發生變化,但由於它們取意角度不一樣,在字形結構上就不可能按同 樣的角度作出合理的解釋,也就不能稱之爲形旁通用。12

韓耀隆:

義異或作者,即兩個不同之義符,本不可通作;然因造分別文,雖更換不 同之義符,卻未改變本字之意義。13

張桂光舉出 、 二字,前者以善事老會意,後者以贍養老人會意,从「子」及从

「食」的取意角度不一樣,不能說「子」、「食」是形旁通用。此種現象,林師清 源稱爲「義異別構」14。「義近互作」與「義異別構」易產生混淆。「義異別構」如

「 、戈」、「 、又」、「羽、鳥」等,其字音字義沒改變,兩個意符不相近,卻 又有某種程度上的關係,有時難以分辨。

本論文題爲《楚系簡帛文字意符互作研究》,乃是針對「楚系簡帛文字」中的

「義近互作」、「形近互作」及「義異別構」現象作爲研究範疇。楚簡數量龐大,

文字材料豐富,是研究楚文字内部文字演變的切入點,透過此研究,可了解楚系 文字內部結構的演變,掌握其脈絡和規律。

第二節 研究現況

前人對於「義近互作」之研究,多著重在歷時觀點的考察,其優點在於容易 看出文字演變規律。此外,亦有屬於文字內部的研究。本論文在文獻回顧方面從 甲骨文介紹至小篆的有關「義近互作」研究。

11 韓耀隆:《中國文字義符通用釋例‧自序》,頁 9。

12 張桂光:〈古文字義近形旁通用條件的探討〉,《古文字研究(第 19 輯)》,頁 582。

13 韓耀隆:《中國文字義符通用釋例‧自序》,頁 4。

14 還有一些例字,大概是受造字觀點轉變等因素的影響,各自選用字義並不相近的偏旁為義符,這 種類型的異體字,筆者稱之為「義異別構」。參林師清源:《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臺中:東海 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1997 年),頁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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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彭慧賢:《甲骨文从人偏旁通用研究》19

此論文討論甲骨文字形演變,再進一步分析「人形偏旁」、「手形偏旁」、「止形偏 旁」等偏旁相通字例。此外,作者其中一章節處理《甲骨文編》及《金文編》所 收錄的「从人偏旁」,嘗試分析殷商時期到西周時期「从人偏旁」的使用狀況以推 測書寫者的心態。

二、金文

(一)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增訂本)》20

楊樹達在〈新識字之由來〉一文中提出「義近形旁任作」現象,並舉金文四組字 例。「茻、艸」,古文 茻之字與 艸同;「人、女」,古文 人與 女無別;「 、 豕」,二者古本一字;「彳、止」,文字繁簡不一。文章内容旨在探討識字之途徑,

所舉金文字例不夠全面。

(二)李世淵:《殷周金文文例研究》21

此論文共舉出五組組合,分別是「木、禾」、「人、女、 」、「頁、首」、「彳、止、

辵、走」及「宀、 」。

三、戰國文字

(一)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訂補)》22

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訂補)》一書中討論戰國文字的義近互作,他稱爲「形符 互作」,書中列出各組互作字例,有「日、月」、「土、田」、「土、 」、「宀、穴」、

「宀、 」、「首、頁」、「目、見」、「口、言」、「言、心」、「又、 」、「 、殳」、

「 、戈」、「屮、木」、「 、食」、「木、禾」、「系、束」、「刀、刃」十七組字例。

字例選自金文、陶文、璽文、貨幣文字、楚簡等,對戰國文字作了歷時與共時的

「義近」字例研究。衆多義近互作組別中,其中幾組應是「義異別構」,如「言、

心」中的「祈」字,作 (《陶文》1.3)、 (《陶文》1.3),《說文》:「求福也。」

從心理層面、或從言語方面會意祈求的方式;「又、 」中的「敗」字,作 (《包 山》76)、 (《包山》46),《說文》:「毀也。」甲骨文作 (《合集》17318),用 手或手持某物敲擊貝以會意擊毀、敗壞之義;「 、戈」中的「寇」字,作 (《侯 馬》327)、 (《侯馬》327),《說文》:「暴也。」,金文作 (《集成》2838, 鼎),

19 彭慧賢:《甲骨文从人偏旁通用研究》(臺中: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碩士論文,2005 年),

頁 55-57。

20 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增訂本)》(北京:科學出版社,1959 年),頁 9-11。

21 李世淵:《殷周金文文例研究》(臺北: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06 年),頁 15-17。

22 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訂補)》,頁 22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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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人在宀下或 擊之。「擊」的動作或是從手持物之「 」會意,亦可從以戈擊人 會意。

(二)陳立:《戰國文字構形研究》23

此論文舉出三十三組字例,如「月、日」、「夕、月」、「禾、木」、「竹、艸」、「飛、

羽」、「羽、鳥」、「隹、鳥」、「牛、馬」、「豸、鼠」、「虫、它」、「革、韋」、「衣、

卒」、「巾、衣」、「巾、巿」、「糸、巿」、「糸、束」、「足、辵」、「止、辵」、「辵、

彳」、「口、甘」、「言、口」、「口、目」、「首、耳」、「首、頁」、「骨、肉、人、身」、

「人、身」、「 、食」、「宀、穴」、「宀、 」、「宀、厂」、「 、厂」、「刀、刃」、

「川、水」。其優點是從歷時和共時觀點分析「義近互作」的字例,但有幾組仍可 商榷,作者於文中對「義近」的定義是指古文字作爲形旁時,意義相近同者,發 生替代的現象。例如「羽、鳥」、羽毛爲鳥類所出,故可義近而替代;「首、耳」、

「口、目」兩組,因爲皆是人體器官,故它們可義近互作。這些説法似乎太廣泛,

作爲「義近」處理關係不太緊密,或可視爲「義異別構」現象。

(三)劉雲:《戰國文字異體字研究——以東方六國爲中心》24

此論文把異體字類型分爲「異構字」和「異寫字」,與本論文所論「義近互作」相 關的作者稱爲「因表義構件不同造成的異體字」。所舉字例有「宀、囗」、「竹、卜」、

「厂、宀」、「隹、雀」、「口、言」、「口、心」、「走、辵」、「辵、止」、「辵、彳」、

「辵、行」、「彳、辵、止」、「殳、戈」、「革、韋」、「毛、韋」、「 、殳」、「 、 戈」、「 、言」、「骨、肉、人、身」、「缶、土、金」、「貝、言」、「邑、 」、「 、 羽」、「皿、示」、「宀、貝」、「貝、玉」、「刀、戈」、「宀、 」、「鼠、犬」、「犬、

心」、「雨、羽」、「匚、竹」、「糸、巿、束」、「金、土」三十三組,字例豐富但「義 近」與「義異」關係不分,以楚系文字比較居多,較看不出六國之間的文字比較。

(四)蘇建洲:《戰國燕系文字研究》25

作者把合體字義符替換現象區分爲二,一是義近通用,二是替換義符,即是本論 文所謂的「義異別構」。「義近互作」舉出「 、戈」、「女、 」、「辵、走」三組 字例;「替換義符」舉出「玉、金」、「几、車」兩組字例,用甲骨文、金文和楚系 文字與燕系文字作比較。

23 陳立:《戰國文字構形研究》(臺北: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4 年),頁 379-408。

24 劉雲:《戰國文字異體字研究——以東方六國爲中心》(北京: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博士論 文,2012 年),頁 40-44。

25 蘇建洲:《戰國燕系文字研究》(臺北: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01 年),頁 14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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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角度作出合理的解釋,也就不能稱之爲形旁通用。44

張桂光舉出 、 二字,前者以善事老會意,後者以贍養老人會意,从「子」及从

「食」的取意角度不一樣,不能說「子」、「食」是形旁通用。此種現象,林師清 源稱爲「義異別構」45。「義近互作」與「義異別構」易產生混淆。「義異別構」如

「 、戈」、「 、又」、「羽、鳥」等,其字音字義沒改變,兩個義符不相近,卻 又有某種程度上的關係,有時難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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