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
本文研究目的(第 5 頁)可分為二個而且有先後順序:第一個目的簡言之,
為「研究兩岸水鐵聯運貿易路線,俾便臺商運籌規畫以逐利求富並降低風險」,
主要針對臺商。第二個則是「再根據這些貿易路線找出利於兩岸合作維安維穩的 和平海域,以保持貿易路線的暢通」。
對於第一個研究目的「運籌規畫」,在此提出的第一個研究發現是「臺商成 立一帶一路運籌中心的需求」。一帶一路運籌中心將選在前面第三到六章的陸方 鐵路運輸路段重要地點,以回應一帶一路的大陸性(絲綢之路經濟帶)。第二個 研究發現則是針對第二個研究目的「和平海域」提出「協議兩岸和平海域的需 求」,說明這個海域的範圍並建議兩岸合作的海洋事務,以對接一帶一路的海洋 性(21 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研究發現依序整理如下。
壹、臺商成立一帶一路運籌中心的需求
第一個研究發現是臺商在前面第三至六章貿易路線的陸方鐵路運輸路段重要 地點,成立兩岸一帶一路運籌中心的需求。中心成立後,不僅可彼此分享商情以 應變政治風險,還能群策群力向陸方請願推動兩岸統一對外產地證明書以順勢享 有關稅優惠,最後還能結合前揭「降低風險」與「關稅優惠」的特點,創造更多 媒合兩岸一帶一路商務合作的機會。以下分「成立需求」與「設點選擇」二項說明:
一、成立需求
臺商成立一帶一路運籌中心的需求有三點。第一點「應變政治風險」,先說 明臺商一帶一路運籌中心的避險需求。第二點「推動兩岸一致對外產地證明書」
則聚焦在推動臺澎金馬貨品透過兩岸水鐵聯運貿易路線至陸方加工或中轉後,可 享有陸方 FTA 或 RTA 簽約國關稅或非關稅優惠的獲利需求。最後,第三點「媒合 一帶一路貿易商機」針對前二項需求,提出協同陸方民間企業的電子商務平台、
媒合兩岸一帶一路商機的合作建議。
(一)應變政治風險
一帶一路倡議下的兩岸水鐵聯運貿易路程涉及他國,貨物往返之間難免遭遇 各種危險致毀損或滅失。這些危險一般而言可分為「信用風險、商貨風險、匯兌
風險、運送風險、產品責任風險、政治風險」等數種。其中「政治風險」是貿易 國發生重大事故如充公、沒收、革命、暴動、罷工、戰爭或當地居民抵制、排斥 或賄賂等情形所導致的危險,是最變幻莫測的特殊風險。
因為一帶一路倡議涉及陸方與他國之間的地緣經濟關係,是以應變他國的政 治風險自然成為臺商一帶一路運籌中心的需求。在本文範圍裡,可列出兩岸水鐵 聯運貿易路線的三大政治風險,即「朝鮮半島局勢、東南亞的排華運動及緬北種 族紛爭、中亞的政治動盪」等,依序說明如下:
首先是「朝鮮半島局勢」。第三章論述東北三向貿易路線時,已提到「朝鮮
(北韓)作為地緣政治緩衝區的事實,仍影響京哈通道的三向貿易」,節末並補 充沿海通道這個「局勢升溫時,不經由黃海而改走他路的暫時替代路線」(第 49 頁)。之後在第四章論述京城貿易路線時,再針對局勢更加惡化時,以京滬通道 構成的國際精品化貿易路線及京廣鐵路所構成的最長南北向鐵路經濟帶「適時取 代沿海通道,甚至可暫代臺蒙最短貿易路線」(第 59 頁)。然而,若沒有臺商 一帶一路運籌中心的溝通平台即時通知臺商關於政治風險的指標或事件,同時讓 臺商彼此配合並調整貨物的兩岸水鐵聯運路線,則替代時機無從判斷,替代貿易 路線只是紙上談兵。
再來是「東南亞的排華運動及緬北種族紛爭」。近來中國與湄公河流域國家 的地緣經濟關係頗有改善。但是地緣政治關係緊張時,排華暴動往往星火燎原1, 地緣經濟關係瞬間惡化,翻臉不認人的迫害亦紛來沓至。儘管華人在東南亞國家 主宰私人製造企業並避開當地政府以國營企業扶植的特定產業,(李美賢、楊昊
[譯],2010Part1:241-246)仍因為其民族信仰與經濟成就,引發其他族群的 仇視與排斥,屢次成為當地政府或政客達成政治目的之犧牲品。此外,緬甸軍政 府與境內七大少數民族2長期內戰等歷史,亦不利中寮緬邊境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 域。因此,臺商從事第六章的西南向邊境貿易若遇排華運動捲土重來或受到緬北 內戰波及,將貿易貨物就近轉至中國口岸尋求庇護,或是轉進金三角的國中之國
「金木棉 / 金三角經濟特區」(第 77-78 頁)委請華人勢力保護貨物,當屬上上 之策。但是,若沒有一帶一路臺商運籌中心保持臺商與中國西南各省鐵公路口岸 海關或金木棉經濟特區的長期合作,並在事發當時居中協調調整臨時貿易路線、
應變越寮緬的政治風險,則貿易商品的庇護路線亦只是紙上談兵。
1 例如 1966 年中國介入緬甸內戰導致 6.26 排華事件;1978 年中越戰爭導致 25 萬越南華人逃難;
1975 年寮國推行社會主義制度,沒收華人財產、封閉其工廠與商店,並禁止華文教育與華文報 刊;2014 年中越南海主權爭議,導致越南中南部人民對中臺港日企業打砸搶燒的暴力攻擊,越 北河內則有遊行示威;2018 年 6 月初,因越南民眾認定中國資金將掌握 3 個經濟特區並欲簽下 99 年租地契約而展開的抗議示威活動,再爆流血衝突。
2 緬甸由七個邦與七個省組成。七個邦是國內七大少數民族的居住地,靠近於東部中泰緬交界有 克秦、撣、卡雅、卡因、孟等五個邦,靠近西部緬印交界有欽、拉卡欽等二個邦。七個省則是 緬人居住並且可以順利控制的地區。(李美賢、楊昊〔譯〕,2010Part2:234-237)即便人權民 主鬥士翁山蘇姬上台執政,也未能減少軍隊對國內少數民族施暴。(劉忠勇,2016:經濟日報)
第 84 頁
最後,是「中亞的政治動盪」。就從事新亞歐大陸橋貿易的臺商而言,毗鄰 新疆的中亞國家如「中亞內亂的領頭羊塔吉克斯坦」1、「清廉指數排名不高的吉 爾吉斯坦」2、「易受實體經濟週期影響的哈薩克斯坦」3等,都存在政治風險,
甚有受到三股勢力4威脅的疑慮。
對於前揭政治風險或三股勢力的疑慮,筆者在第五章提出「一以貫之」陸橋 貿易策略(第 68-72 頁)。在這個對策裡,從西安、武漢、成都等地拔擢的新疆 兵團人才「陸橋前沿組」,不只負責新疆地緣經濟的商情分析與商務開拓,亦與 新疆兵團保持良好溝通管道,可有效管理中亞的政治風險,確實協助臺商在陸方 境內從事順勢而為的「單廣淺」或「多精深」絲路貿易。因此,才需要設立一帶 一路運籌中心來幫助各個臺商尋覓適合的「陸橋前沿組」人才,同時分享中亞政 治風險的情資或處理經驗,以落實「一以貫之」陸橋貿易策略。
(二)推動兩岸一致對外原產地證明書
在進出口貿易裡,貨物的原產地(Origin)是指「作為商品而加入國際貿易 流通的貨物來源,即商品的生產地、製造地或產生實質改變的加工地。」貨物的 原產地攸關該項商品在國際貿易中所享受的待遇,例如差別性的關稅待遇、禁運、
反傾銷、進出口配額、貿易制裁、聯合抵制、衛生防疫限制、外匯管制等措施。
原產地標準(Origin Criterion)則為「一國或地區用以衡量某種商品為本 國或地區生產或製造的標準」(劉文華,2001:110-111)。原產地證明書是原 產地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證明「產品的生產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產、
加工與製造地區,或某項服務來源地」的重要標識或符號。(趙書博、胡江雲,
2008:17-18)
因為原產地證明書及其相關原產地標準直接影響貨物的關稅及非關稅待遇,
所以臺商一帶一路運籌中心有協商陸方以推動兩岸對外原產地證明書的需求,意 即「使臺澎金馬出口至大陸本土中轉或加工的貨物,在既有的機制下於陸方境內 一證換一證(即一張臺方原產地證明換一張兩岸一致對外產地證明書),獲得等
1 塔吉克斯坦是中亞最小的國家,也是該地區最動盪的國家,是中亞內亂的領頭羊。國家雖小,
各種矛盾如政治危機、經濟危機、種族對立、邊境爭端一應俱全。(邢廣成,1993:57、86、
143)。
2 儘管吉爾吉斯坦被西方各國視為「奔向民主道路最堅定的中亞國家」(邢廣成,1993:
143);然而其政局卻是中亞國家中最不穩定的,國際清廉指數排名也不高,整體屬於腐敗較 嚴重的國家。這顯示了亞洲地區民主化與政治文化傳統的特殊性(徐海燕,2016:309、313-314)。
3 哈薩克斯坦的經濟在 2015 年陷入「週期低谷」─實體經濟疲軟、金融領域喜憂參半、民生狀 況通脹高企、人均收入滯脹─致使消費、投資與出口等「經濟增長三駕馬車」集體失速。
4 「三股勢力」依上合組織《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的定義,為「暴力 恐怖主義、民族分裂主義、宗教極端勢力」。
同陸方原產貨物的 FTA 或 RTA 關稅及非關稅待遇」。
若陸方同意比照惠臺 31 項措施1,從臺胞同等待遇擴及臺胞銷售製造商品的 同等待遇,則一來臺商從事一帶一路貿易可盡快享有陸方與一帶一路國家簽定的 FTA、RTA 關稅及非關稅待遇,不必等待兩岸當局協商過程;二來可促進兩岸和平 貿易海域的繁榮,有利於簽署相關協議;三來是跨兩岸中轉或加工的貨物原產地 是否同屬「一國」或「地區」,由兩岸雙方自行斟酌並彈性表述。預計推動兩岸 一致對外產地證書後的影響,將有第六章西南向貿易的早收之效。
若陸方同意比照惠臺 31 項措施1,從臺胞同等待遇擴及臺胞銷售製造商品的 同等待遇,則一來臺商從事一帶一路貿易可盡快享有陸方與一帶一路國家簽定的 FTA、RTA 關稅及非關稅待遇,不必等待兩岸當局協商過程;二來可促進兩岸和平 貿易海域的繁榮,有利於簽署相關協議;三來是跨兩岸中轉或加工的貨物原產地 是否同屬「一國」或「地區」,由兩岸雙方自行斟酌並彈性表述。預計推動兩岸 一致對外產地證書後的影響,將有第六章西南向貿易的早收之效。